山东农民进城买房可按年还贷
2016-04-06
齐鲁周刊 2016年12期
新华网讯 山东省住建厅、金融办等部门日前联合推出政策,对农民进城购房进行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进城买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可执行20%,且可按半年或年还款。
山东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住建厅、金融办及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新近推出“农民安家贷”,对农民进城购房提供支持,首付款比例达到30%及以上的,可执行0.9倍基准利率优惠。提前归还按揭贷款的,免收违约金。山东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与当地农行对接,开展公积金与“农民安家贷”组合贷款;同时,金融监管部门将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与农行对接合作,为农民进城购房信贷业务提供增信服务。山东省提出,农行受理农民购房贷款申请后,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明确答复,5个工作日内放款。 (陈灏 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