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庄严
——汉传佛像的文化特色
2016-04-06黄春和
文/黄春和
法相庄严
——汉传佛像的文化特色
文/黄春和
佛像作为特殊的艺术形式,虽然它的主旨是为了“表法”,即表现佛教的基本追求和理念,彰显佛教的理想主义精神,但同时也在自觉和不自觉中烙下了深深的世俗社会印痕,蕴藏了丰厚的历史文化内涵,体现了中华民族特有的审美意趣,展现出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高尚情操和恢弘理想,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璀璨夺目的艺术瑰宝和重要组成部分。
执莲观音菩萨像
佛像,泛指佛教崇拜的各种神像。它属于宗教艺术,同时也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繁荣和艺术品市场的不断升温,佛像以深厚的文化内涵和独特的艺术魅力,在艺术品市场上表现得异常活跃,不仅受到佛像收藏和爱好者的争相追捧,而且成为市场上广受关注的重要艺术门类。因此,如何欣赏、收藏和鉴定佛像,特别是鉴别佛像的真伪、名称、时代、风格和艺术价值,成为当下许多佛像及艺术品收藏家、爱好者关心的话题。
一、体现了古代人民的聪明才智和创造能力
佛教产生于公元前6世纪的古印度。佛教产生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并不主张造像,因为早期佛教徒认为佛是超乎凡人的圣人,其形象是无法用语言文字及图画来描绘的,原始佛典中就有“佛形不可量”的明确记载。而在公元前3世纪的古印度佛教艺术中,也皆用一些象征性的圣物来表现佛的生平事迹,如用菩提树象征佛成道,用佛座象征佛说法,用双足象征佛涅槃等等。直到公元1世纪时,随着大乘佛教的兴起,佛像艺术终于打破早期佛教的禁忌,在希腊、罗马等外来艺术影响下诞生了,其代表形式便是著名的犍陀罗和马土腊艺术。从那以后,佛像艺术便与佛教的发展紧密相伴,以象征主义的艺术形式广泛宣传佛教的基本思想和理念,同时又因应不同时代、地域人们的审美情趣,融合改造,形成不同的艺术风格,展现出不同的时代和地域文化风貌。
佛像的产生是佛教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据佛典记载,释迎牟尼佛在世时曾预言其教法命运,即“正法五百年、像法一千年、末法一万年”。其中,“像法”指的就是佛像流行的时代,公元1世纪犍陀罗和马土腊艺术产生的时间与佛陀预言像法的起始时间基本吻合。像法时代凭借各种形象化的佛像宣传佛教,传播佛教,是佛教佛像大量塑造的时代,印度的阿旃陀石窟,中国的敦煌、龙门、云岗等石窟造像和西藏金铜佛像都是像法时代的重要代表作品。那么,像法何以用佛像作为宣教方式呢?我以为目的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以佛像代替释迎牟尼佛及其众多的菩萨、罗汉等弟子,借以发挥如同佛陀在世一样的教化功用;另一方面以佛像作为佛教徒修行观想的对象,意思是信众通过不断观想佛、菩萨庄严慈悲的形象,让殊胜妙好的形象不断充满内心,逐渐荡涤心中的愚痴和贪欲,开启本有的清净智慧,最终获得圆满果报,实现暇满人生。为了达到佛像教化的功用,释迎牟尼佛还专门制定了严格的造绘佛像的仪轨,以期准确地表现佛菩萨的庄严与神圣,并在许多经典中不厌其烦地宣扬造绘佛像的功德与福报,发挥广大善信造像的积极性。而古代的工匠和善信们在佛教仪轨的规定之下,在造像功德思想的熏染之下,亦抱以虔诚的奉佛之心,竭尽全力地奉献自己的智慧和汗水,大量塑造佛像。于是一尊尊庄严神圣、生动传神的佛教圣像被塑造出来,体现了古代劳动人民的聪明才智和创造能力,以及他们的高尚情操与恢弘理想。当人们面对这些艺术形象时,无不为之倾倒和感叹!
德化瓷观音菩萨像
二、影响最大又最具特色的汉传佛像艺术
公元1世纪前后,佛教由印度传入我国,经过长期的传播与发展,形成了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中国佛教。由于传入时间、途径的不同和民族文化、社会历史背景的差异,佛教在我国形成了三大不同的体系,即汉传佛教、藏传佛教和云南傣族等地区流行的上座部佛教(巴利语系)。三大语系佛教都流行佛像崇拜,也都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佛像艺术体系。这些体系的形成各有其独特的因缘:一方面取决于不同的传播途径和相应的佛像崇拜体系及艺术粉本。另一方面源于各自受容地的传统文化的改造和影响。如汉传佛像艺术,在造像题材上以汉传佛教的佛像崇拜为主要表现对象,在艺术风格和表现手法上以印度犍陀罗、马土腊和笈多等艺术风格为蓝本,同时吸收、融合中原地区的传统审美和表现技法,整体上表现出鲜明的汉民族文化特色;藏传佛像艺术在造像题材上则以藏传佛教的佛像崇拜为表现对象,在艺术风格和表现手法上以东印度、尼泊尔、斯瓦特、克什米尔等艺术流派为蓝本,同时吸收、融合藏族地区的传统审美和工艺技术,整体上表现出浓郁的藏民族文化特色;而云南上座部佛像艺术在题材和艺术风格上也同样具有地域佛教和民族文化的特色。这三大体系佛像艺术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影响,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影响最大,又最具特色的是汉传佛像艺术。
汉传佛像艺术是汉传佛教的重要外在表现,在其身上既体现了汉传佛教的基本追求、理念和信仰,又烙印着中华民族的精神追求、道德崇尚和审美意趣,而汉文化特色的表现尤其鲜明突出。
敦煌壁画佛像
其特点可以概括为六个方面:
1.历史悠久。佛教于西汉哀帝元寿元年(公元前2年)正式传入我国中原地区,不久出现了佛教造像,随后其便一直伴随着汉传佛教的传播而发展,至今已有近两千年的历史。
2.传播地域广阔。汉传佛像艺术传播地域十分广阔,不仅流行于广大的汉族人聚居地区,而且还波及受汉文化影响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如北方的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宁夏,南方的广西、贵州、云南等地。
3.风格富于变化。历史上受政治、经济、文化和人们审美观念等不同因素的影响,汉传佛像风格因时不同,因地而异,差别十分明显。从时代上看,从早至晚各不相同,南北朝造像飘逸清瘦、隋唐丰满端庄、宋代写实自然、明清浅显媚俗。从地域上看,南北东西亦各异其趣,南方造像温和清丽,北方造像粗犷淳朴,早期西北造像流露异域风情,东南造像尽显华夏神韵。不仅如此,在一些小范围内,如新疆、甘肃敦煌及河西地区、山西云冈、河北定州、河南洛阳、山东青州、四川成都、福建德化、云南大理等地,也都形成了各自独特的地域风格。
4.形式多样。汉传佛像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丰富多彩的艺术形式,有泥塑、石雕、木雕、金铜铸造、夹纶、陶瓷、锤揲、模印和丝织等。这些形式体现了我国传统工艺的丰富多彩,也体现了我国传统雕塑技术和制作工艺的高度发展水平。
5.题材丰富。汉传佛教崇拜的神祗众多,造像题材十分丰富。这些题材大多源于印度,但进入我国后又都经过古代劳动人民的选择和重新塑造,被赋予了中国传统思想观念和文化内涵,与印度相比已有较大的区别,集中体现了汉传佛教的基本追求和思想信仰,体现中国古代劳动人民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如观音菩萨,她的慈悲济世、寻声救苦功德本来已经十分契合中国社会的传统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可是人们仍嫌不够,又在《华严经》宣传的观音“三十二应身”的基础上创造出众多的救世观音来,如民间流传的“三十三种观音”、送子观音、数珠观音等,赋予了观音菩萨更多更现实的济世功能。仅就石窟寺造像而言,全国范围内遗存和分布的石窟寺就有数百处之多,每一处石窟寺都保存有数量不等的众多佛像,如敦煌、云冈、龙门、大足等著名石窟,保存的佛像皆数以万计。其它形式的佛像遗存也不可胜数。
龙门石窟菩萨像
6.遗存丰富。经过千百年的发展,汉传佛教留下了数量庞大的造像实物。
木雕菩萨像
三、应尽快建立起佛像鉴定的专门学术体系
正是基于汉传佛像艺术在我国佛教艺术中的突出地位和影响,所以从近世以来,汉传佛像艺术一直得到我国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其中,考古界、美术界的关注尤其突出,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对汉传佛像艺术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丰硕成果。这些成果不仅体现在调查与发现佛像以及佛像时代与风格研究等学术层面上,也不仅仅体现在佛像遗存的修缮、管理等保护层面上,更为重要的是让广大的民众开始真正认识到佛像艺术的魅力和价值所在。佛像作为特殊的艺术形式,虽然它的主旨是为了“表法”,即表现佛教的基本追求和理念,彰显佛教的理想主义精神,但同时也在自觉和不自觉中烙下了深深的世俗社会印痕,蕴藏了丰厚的历史文化内涵,体现了中华民族特有的审美意趣,展现出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高尚情操和恢弘理想,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璀璨夺目的艺术瑰宝和重要组成部分。
众所周知,艺术品市场需要的是能够判断艺术品真伪和优劣的眼力,而不是引经据典、旁征博引式的繁琐求证。很显然,面对艺术品市场化这一现象,学术界不能抱残守缺,而要与时俱进,可行的办法就是借助鉴定学方法给予应对。鉴定学不同于考古学和美术学等学科,需要根据文物的时代地域特征、工艺技术特点,并结合现代高科技手段对古代文物进行真伪、年代、风格、价值和意义的鉴定与评判。鉴定学从表面上看似乎很简单,其实学问很深,要求也极高,它不仅要求鉴定者具备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而且还要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这些都需要长期的学习与积累。拿鉴定佛像来说,鉴定者必须对佛教历史、教理与教义、各时代和地域佛像的风格特征、各种佛像题材及其造型样式,以及各种造像形式与工艺特点等方面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同时还要观摩大量的真伪佛像实物,对真伪佛像造型、风格、工艺等整体及局部特征形成深刻的印象,铭记于心。只有具备了这些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鉴定时才能做到游刃有余。
弥勒佛像
在今天的艺术品市场上,虽然佛像收藏十分热门,但因其形成的气候稍晚,专业性又极强,整体认知和鉴定水平比较薄弱,鉴定人员良莠不齐,鉴定方法也五花八门,总体表现出混乱无序的状态。这一情况亟待专业系统的佛像鉴定读物、学有专长且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佛像鉴定专家,并尽快建立起佛像鉴定的专门学术体系,来指导和规范市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的佛像收藏与爱好者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