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墙散行政执法工作成绩斐然
——芜湖市墙散办2015年行政执法工作综述
2016-04-06俞越能
俞越能
芜湖市墙散行政执法工作成绩斐然
——芜湖市墙散办2015年行政执法工作综述
俞越能
随着我省墙散专项资金暂缓征收,近年来,芜湖市墙革散装水泥办公室加大了墙散行政执法力度,采取积极有效举措开展行政执法工作,2015年芜湖市墙散行政执法工作成绩斐然。
一是注重日常“产用”市场执法巡查。2015年,我办执法人员利用平时到企业认证备案、建筑工地墙散专项资金返退查验等机会,积极开展“禁粘”“禁现”政策法规宣传和日常执法巡查,让相关企业和建筑工地了解我市“禁粘”“禁现”政策及墙散行政处罚相关规定,适时进行宣传说服教育,做到文明执法、和谐执法,将执法工作前移,避免后期违法行为的发生给行政处罚带来的难度。
二是对县区建筑工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015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我办利用到各县区墙散办进行2014年度目标工作考评之机,对每个县随机抽查了不少于6个在建建筑工地,重点检查“禁粘”“禁现”政策执行、施工现场有无违法违规使用粘土烧结类墙材、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等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各县区考核评分依据之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各县区提出了整改要求,这一创新做法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将墙散执法巡查与宣传周活动有机结合。2015年6月份,在我市开展墙改节能和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期间,我办将墙散执法巡查与宣传周活动有机结合,联合部分县区墙散办选择相关企业、部分建筑工地、新农村建设集中区进行执法巡查与宣传慰问,前后持续一个多月,执法巡查30余家企业和建筑工地,既宣传慰问了企业工地员工,又对“产用”市场进行了执法巡查,这种既宣传又巡查的方式,受到了企业和建筑工地好评,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是联合开展墙散预“产用”市场执法检查。为进一步巩固我市“禁粘”“禁现”成果,加强对我市墙散预企业产品质量监管,杜绝无证无照墙材、砂浆生产企业及假冒伪劣墙散预产品的生产,防止建设工程违法使用粘土烧结类墙材,违法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维护新墙材、散装水泥生产应用市场秩序,避免恶性竞争,确保我市新型墙材、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10月份,我办印发《关于对全市新墙材、散装水泥“产用”市场开展执法检查的通知》(芜墙散办[2015]23号),对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整改落实、总结通报和工作要求等作了相应规定。在各县区墙散办先行进行执法自查的基础上,我办自11 月21日起,联合各县区墙散办对相关企业、建筑工地、新农村建设集中区开展“产用”市场执法检查,此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之中。在执法检查中,通过相关政策宣传,亮证执法,做好《芜湖市墙改、散装水泥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记录》,下达我办《关于禁止生产使用粘土烧结类墙体材料告知单》《关于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告知单》等,给无证无照、假冒伪劣墙材、砂浆生产企业、违法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建设单位以有效震慑。
五是积极受理投诉举报,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年初,我办受理芜湖县强超墙材公司等企业反映芜湖县部分建筑工地违法违规使用外地假冒“煤矸石烧结砖”来信,经与该县墙改办领导协调沟通,督促该县墙改办尽快予以核实,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整改。8 月13日,我办受理市民《关于鸠江区沈巷镇螺百窑厂黄山寺大蒋窑厂违规生产的举报》来信,反映螺百窑厂利用所谓隧道窑,不按国家相关产品标准配比,生产非粘土类烧结多孔砖,且新增一条生产线,大量生产粘土砖,严重破坏耕田;反映黄山寺大蒋窑厂没有办理任何合法手续,自行建造隧道窑,违规生产粘土砖。8月20日,经我办联合鸠江区经发委分别对上述两厂进行初步核实,确认该市民反映生产粘土砖情况基本属实。针对上述情况,我办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向鸠江区经发委印发《关于要求对鸠江区沈巷镇螺百窑厂、黄山寺大蒋窑厂违规生产粘土砖予以查处的函》(芜墙散办字[2015]17号),要求鸠江区经发委领导予以高度重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尽快制定方案,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这两家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给我办和举报当事人。该事引起鸠江区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区委书记责成鸠江区经发委牵头,会同区政府环保、市监、国土、安监等部门予以调查处理,并要求区公安、纪委等部门跟踪督查相关部门领导责任。10月中旬,接市民举报,反映芜湖县六郎镇落帆湾轮窑厂违法生产粘土砖瓦。我办迅速与芜湖县经信委对接,10月19日,我办联合芜湖县经信委、六郎镇政府对该轮窑厂进行核查。经查,系该厂原残疾职工刘某某为谋求生计,无证无照、违法违规利用该厂原报废的土窑、设备重新恢复生产粘土砖瓦。经对当事人刘某某说服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承诺不再生产粘土砖瓦。同时,督促芜湖县经信委、六郎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将该窑厂予以爆破拆除。年初,我办积极支持无为县墙散办依法对无为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牛埠镇新街“成功家园”1#、2#住宅楼工程违法使用粘土空心砖行为进行有效查处,依法处以3.28万元的罚款,并一次执行到位。该处罚行为在我市各县区起到强大的震慑效应,使各建设、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六是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对行业“产用”市场监管。针对我市部分县区乡镇粘土烧结类墙材“回潮”情况,9月22日,我办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规精神,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和应用监管的通知》,由芜湖市经信委以芜经信[2015]331号文件印发各县区、经开区实施,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和应用市场的监管,巩固我市“禁实”“禁粘”成果,坚决防止粘土烧结类墙材“回潮”现象的发生,对违法违规生产和使用粘土烧结空心砖、假冒煤矸石页岩烧结砖等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严格执法,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作者单位:(芜湖市墙革散装水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