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持对象 规范评审程序 严格监督考核齐齐哈尔市出台实施两项基金扶持政策
2016-04-06齐齐哈尔市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
齐齐哈尔市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
精准扶持对象规范评审程序严格监督考核齐齐哈尔市出台实施两项基金扶持政策
齐齐哈尔市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
2015年9月,为了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利用,推动散装水泥“三位一体”健康可持续发展,支持围绕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项目实施所开展的技术改造、技术研发和技术推广,加快我市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和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根据国家财政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黑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我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制定出台了《齐齐哈尔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管理办法》(齐财发[2015]36号)(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我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项目扶持使用的规范性文件。
《办法》共六章十八条,从扶持基金的使用程序、扶持对象和申报条件、扶持方式、申报和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方面对扶持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做了详细的规定。《办法》明确两项基金重点扶持对象是:具有节能、利废、环保特点,能够促进我市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推动“三位一体”发展散装水泥的技术改造、技术研发和技术推广等项目;补助方式是:直接补助、贷款贴息和以奖代补,原则上不得兼项。《办法》规定市建材办负责申报企业的受理、初审、推荐工作,并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初审核验,对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项目提出推荐意见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市建材办依据两项基金支出预算,确定扶持候选企业,组织成立项目评审委员会,将候选企业及相关材料交项目评审委员会专家审查,召开项目论证评审会,申报项目企业负责人答辩,评审专家深入项目实施企业、工程现场考评,项目评审委员会提出扶持初步意见。
2015年10月,按照《办法》要求,市建材办制定下发了《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扶持工作程序》,对扶持告知、项目申报、受理初审、核验上报和跟踪督查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规范了两项基金扶持工作办内工作程序、步骤,明确了相关工作环节、责任,奠定了两项基金扶持工作的基础。
2015年11月,按照《办法》要求,市财政局经贸科、市建材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共同商榷制定了《2015年项目评审委员会组成及专家抽取程序》(以下简称《程序》)。《程序》从评审委员会构成、评审专家的推荐、评审专家的抽取、评审专家的确认、保密纪律等五个方面对项目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和专家抽取程序作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两项基金评审工作程序。
从2015年10月下旬开始,根据2015年两项基金投放重点,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以预拌砂浆生产推广项目为扶持重点,新型墙改基金以产业升级、技术改造、产品创新项目为扶持重点,齐齐哈尔市2015年两项基金扶持项目评审工作全面展开。
一是实地调研。对市区新型墙材生产企业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向符合条件的7户新型墙材生产企业、3户投资预拌砂浆的生产企业发放申报通知。
二是申报初审。对申报的5户新型墙材生产企业和2户投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经科室初审、建材办专题会议研究后,将意见上报市财政局。
三是专家评审。由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独立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的可行性论证、项目答辩和实地考核,并提出最终评审结论。
四是发布投放。召开2015年两项基金扶持项目会议,公布获得基金扶持的企业名单和基金扶持额度,并按规定程序投放扶持基金。
经过严格考核评审,冬力新型材料制品有限公司获得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扶持;方大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银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大宇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获得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扶持。
2015年两项基金扶持项目,从启动到落实历时两个多月,圆满完成了调研、申报、评审、投放工作。这次两项基金扶持政策的出台和配套措施的完善,奠定了两项基金扶持工作完备的政策基础。2015年两项基金扶持项目的具体实施,扶持对象精准,评审程序规范,监督考核严格,积累了两项基金扶持工作丰富的实践经验,充分发挥了两项基金“四两拨千斤”的扶持带动作用,必将有效地促进我市散装水泥“三位一体”产业和新型墙体材料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