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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实现勘探生产可持续发展

2016-04-06王凯王胜启杨姝方慧汪光太秦礼曹吴虹

石油工业技术监督 2016年9期
关键词:两法钻井油田

王凯,王胜启,杨姝,方慧,汪光太,秦礼曹,吴虹

中国石油勘探与生产工程监督中心(北京100083)

■监督管理

提升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实现勘探生产可持续发展

王凯,王胜启,杨姝,方慧,汪光太,秦礼曹,吴虹

中国石油勘探与生产工程监督中心(北京100083)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实施,给石油工业的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为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监督要与HSE安全员共同承担安全环保责任。介绍了监督的现场安全环保职责,通过对监督新“两法”及井控安全检查,保证监督发挥作用,减少井下复杂状况、井喷、环境污染等,取得了显著效果。

监督管理;质量安全;环境保护

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各行业对石油能源的需求不断增加。老油田产量逐渐递减,新增储量更加困难,低渗透、非常规油气比重逐步加大,深井、高温高压和含硫气体等复杂地下条件与深水和边远地区等恶劣环境交织在一起,勘探开发难度不断增加,油气资源的劣质化给增储上产带来的挑战不断增大。钻井是高危险作业,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更加影响石油工业的发展。尤其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两法”)的实施,给石油工业的发展带来严峻的考验。因此,提高工程监督的安全责任心和环保意识,排查事故隐患,确保工程质量,成为加快勘探开发工程的必然之路[1]。

1 安全生产、保护环境,实现石油勘探生产业务可持续发展

安全环保事故是目前中国石油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特别是经过多年的粗放式经营,集团公司安全风险聚集,再加上油价持续低迷导致经济效益下滑,安全理念不牢固、安全管理不扎实、职工队伍不稳定的问题越发凸显,这些都加剧了安全环保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

1.1 安全事故及影响

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表现为:一是发生事故的单位相对集中,同一个单位多次发生事故事件,这说明有些单位安全管理和防控存在组织不得力,落实有死角;二是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说明安全生产、环保生产的理念尚未入脑入心,尚未变成自觉行动,尚未成为日常工作必做的重要内容。同一个单位多次发生事故事件,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充分暴露出安全环保管理仍然存在漏洞,安全环保责任没有落到实处,风险识别没有充分执行到位,安全环保监管不力。

每年总有个别油田发生事故、甚至井喷,造成巨大损失。天然气井的风险比油井高,以天然气开发为主的油田,大部分气藏含硫化氢,井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始终是首要风险。

2015年,某油田多口井接连发生事故复杂情况,在其过去几年都十分罕见,而且每年溢流约占集团公司溢流总井数30%以上,这说明在井控管理上存在欠缺,应始终把井控安全作为重点工作。

井喷事故不仅给油公司带来恶劣影响,更给遇难家庭造成巨大伤痛。用员工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应该让每一位管理者、每一位员工警醒,为不让相同的事故再夺去员工的生命,为不让风险再降临,必须通过提高安全意识,强化监督管理,对事故原因举一反三的思考和分享,保证安全生产和环保生产实现本质好转。

1.2 贯彻落实国家新“两法”,实现安全、绿色、可持续性发展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定位更加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加突出,安全生产领域部分行政审批更加简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更加严厉。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据不完全统计,一个企业平均每天从事的重大风险作业活动就有20多项。如果企业安全环保管理相对薄弱并且监管力量还不能全覆盖的情况下,事故发生不是偶然而是必然。必须要按照履职必严、失职必究、责任倒查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保持从严监管的坚定态度不变;严格监督检查,保持考核问责的追究方式不变,特别是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监管、从重处罚,不能例外、不能迁就,对安全事故“零容忍”。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是一部被称为“史上最严”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环境保护工作应当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原则;防止或减少污染和生态破坏,损害环境要依法承担责任。实现世界水平的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应坚持“环保优先”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基本思想,严守生态红线,严防勘探开发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环境一旦遭到破坏,要重新恢复环境,需要付出昂贵的代价,甚至无法恢复。

石油工业是高危行业,稍有不慎,就会给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不可挽回的破坏,落实新“两法”,具有重要意义。

2 恪守新“两法”,落实井控安全、环保管理新模式

新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的颁布,预防和控制各类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生产事故的发生成为监督的重要任务。油田公司赋予监督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也在逐步加强,各油田把安全环保职责赋予了工程监督。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环保制度建设,完善工程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监督安全环保职责。

2.1 制定工程监督安全与环保职责

根据目前安全环保监督工作的要求、工程作业特点,工程监督应承担以下安全与环保职责:

1)参加工程项目的开工验收、现场检查,发现与工程设计不符、违反合同及相关标准的问题,下发《工程监督整改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

2)对可能造成严重质量事故或严重安全、环保事故,要下达《停工令》停止相关作业,督促施工方采取风险消减措施。

3)当现场发现井涌、井喷、环境污染等意外紧急情况时,现场监督要当机立断,督促施工单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发生或减小事故损失。

4)工序质量监督中,依据行业标准、工程设计和工程承包合同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

5)在环境敏感区域,待处理的废液与钻屑应按照相关标准集中储集。在环境非敏感区域,储集池防渗层应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或使用二者混用的复合防渗层),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7cm/s。钻井施工开始至完井期间,保证防渗材料不破损、泄露;废液池内严禁排入轻烃类物质、不可降解的各类杂物、有毒有害物质及包装袋等物品。

6)钻井废液与钻屑处理应遵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实现废物回收再利用或处理后达标排放。严禁向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国家和地方政府禁止的区域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掩埋钻井废液与钻屑。

7)在环境敏感地区,严格遵循“生态红线”的要求,钻井废液与钻屑处理应采用不落地或集中处理技术,实施钻井废液与钻屑的固液分离无害化处理。处理后产生的废液相应进行回收再利用,减少废液排放。无法回收利用的剩余液相,须处理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排放等级方可排放。

8)在环境非敏感地区,钻井废液与钻屑处理可选择自然蒸发、固化、土壤混拌自然降解等适宜的方式处理。在气候干燥地区,可就地自然晾干后进行固化填埋处理,并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防止人畜进入。从完钻后到处置完毕的时间跨度不超过9个月。固化处理后的一般固体废物应达到GB 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应达到GB 18598-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4-5]。

9)储存设施周边应设置导流区,以防止雨水径流进入储存池内。储存设施周围应构筑堤、坝、挡土墙等设施,以防止钻井废液与钻屑溢出,污染环境。

10)对钻井废液与钻屑应分别建立管理台账,包括钻井液体系、来源、数量、处理时间、处理方法、处理施工单位、负责人、检测分析结果等内容,做到处理状况随时可查,处理责任可追溯。

2.2 新“两法”安全环保技术培训

工程监督中心自2002年成立以来,一直承担监督的培训任务,满足日益复杂及环境保护对高素质监督的需求。

1)截至2015年底,工程监督中心根据油田分公司对物探、钻井、地质、测井、试油及井下作业6个专业监督的需求,共培训监督超过1万余人,其中中级、高级监督6 000余人,这些监督承担开发井、探井、重点复杂井的监督,与HSE安全员共同承担安全环保责任。

2)新“两法”实施后,6个专业监督培训在原基础上增加了新“两法”,增发《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法规汇编》补充教材和学习辅导材料,将“生产安全法、环保法”融入HSE培训课程,加大对新“两法”的培训力度,使监督人员准确把握执行新“两法”中有关职权、责任的新变化,更好地执行新“两法”。

3)收集整理国内外石油工程重大事故140余起,建立石油钻井工程重大事故案例库,每个案例详细介绍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经验教训和专家点评。通过案例培训,提高监督实战经验和监督能力,为监督开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4)工程监督考核增加新“两法”试题,进一步增强工程监督对安全环保的法律意识及安全环保问题的重视。

2.3 井控安全检查

集团公司每年组织经验丰富的专家对油田分公司进行井控安全检查,不断提高各油田井控安全管理水平,认真落实井控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杜绝井喷及井喷失控、井架烧毁等恶性事故的发生,监督中心委派各专业骨干,现场监督配合,共同承担油田井控安全检查。

1)成立井控安全检查小组,负责某油田或几个油田的井控安全检查。检查组按照兼顾不同井别、区块,覆盖钻探公司和改制企业等施工单位和机关的原则,进行现场检查。

2)井控安全检查的依据是各油田分公司《钻井井控实施细则》、集团公司钻井井控检查考核表、钻录井安全检查考核表以及相关的行业标准和集团公司井控安全规定。检查采用“查阅资料、查看现场、个别提问、抽查考试、现场演习”等方式。井控检查在井队毫无准备、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现场防硫化氢演习中,要做到报警、穿戴逃生呼吸器、关井、集合清点人数、讲评等一气呵成,反映了该井队平时是否井控应急演练到位,员工训练有素。

3)为保证查出的问题客观、准确,检查组与受检单位沟通,认真听取受检单位及现场监督的意见,对需要整改的问题,检查组要提出供受检油田参考的整改意见。

4)通过限定整改期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采取“回头看”等办法,各类隐患和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应整改和落实,提高井控安全管理水平。

5)按照“警钟长鸣、分级管理、明晰责任、强化监管、根治隐患”的工作方针,强化井控安全管理,夯实井控安全基础,制定各项制度。即坚持施工队伍和人员设备的全面验收制度,坚持各次开钻和钻开油气层前的井控验收制度,坚持逢五逢十的防喷演习制度,坚持重点工序全过程监督和重点井住井监督制度,坚持安全监督和井控巡视员巡检讲评制度。特别是要通过井控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加强对探井、气井、调整井和环境敏感地区井的监督检查;依托施工队伍的全过程自检、自查、自维护,工程监督对工程质量与现场安全的全过程监督、对甲乙双方现场井控安全的全过程检查,构成了井控安全立体防护网。

6)检查组负责提交井控安全检查报告并汇总,编写总报告,明确提出各油田需要消项整改的问题,以备再进行井控检查时,检查组通过检查相关记录以及到施工现场查证,确定集团公司提出的消项问题是否全部整改消项。

通过这些年的井控安全检查,员工的安全意识不断加强,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出现井控安全问题逐步减少,取得了显著效果。

3 发挥工程监督管理在新“两法”实施中的作用

监督管理是集团公司在施工现场落实新“两法”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油田公司2014年钻井、试油和地质监督工作表明,工程监督在施工现场发现、整改了大量违章作业以及质量安全环保方面问题,其中,施工安全问题2 814个,环保问题1 110个,质量问题1 877个,这些问题的发现与解决充分体现了工程监督管理为“强三基(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基本功训练)、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除隐患、保安全”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3.1适应新形势下环保要求,加强钻井液不落地监督环境敏感地区受井场条件限制和环境保护要求,采用传统方式挖泥浆坑将不能满足钻井作业要求,需要对钻井废弃物进行随钻处理。各油田公司对监督进行了钻屑不落地处理新技术及监督要点的培训。

2015年,华北油田公司共实施钻井液不落地施工井13口,完井13口。全年关于钻井液不落地共发现问题81项,整改74项,未整改5项,录取现场问题及资料照片350余张。全年未发生一起人为安全环保事故,施工过程安全顺利。

3.2 监督坚持原则,避免井喷失控事故

各油田公司要求现场监督按照规范认真检查作业,防止不可预测风险。

2015年7月,某井在套铣施工过程中卡钻,需采用爆炸松扣,倒出被卡工具上部钻杆。井下作业监督按规定检查施工队伍资质、证件及防喷配套设施等。发现无防喷管,施工队准备敞井口施工。监督不同意,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得到支持,于是坚决要求施工队在钻具上加装三通、闸门和防喷管,保证在电缆作业过程中正常灌液,防止井喷。施工队在未采取钻杆内防喷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测井施工,发生溢流,溢流不断增大并出现井喷险情,被迫剪断电缆3 000多米,与测井工具落入井中。后经抢险人员连续4天利用三通、闸门和防喷管进行排气、补液,增大液柱压力,终使压力逐渐降到0后,及时拆除井口,安装钻杆闸门,控制溢流,抢险结束。

该井充分发挥了住井监督现场靠前监督作用,拒绝施工单位敞井口施工,避免了井喷失控事故。如果监督履职不到位,任由施工单位随意施工,必然会造成该井不可挽回的损失。

3.3 以井控安全培训为切入点,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各油田公司为了深刻吸取井喷事故教训,提高工程监督井控及质量意识,管理单位要求各区域钻井总监认真组织现场监督对井喷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再学习、再剖析,提高监督对现场情况应变能力。

青海油田各项目组通过监督例会进一步宣贯《青海油田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实施细则》和《青海油田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倡导积极井控的理念,增强现场监督的井控安全意识和责任。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监督深刻认识到事故的危害性,提高了监督的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

2015年青海油田完成监督工程项目4 032个,工程质量合格率99.93%,无任何安全环保事故,监督在各项作业检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遵守新“两法”,监督按照工程监督安全与环保职责对现场进行检查,才能避免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因此,培养专业能力强,掌握新技术、新工艺,具有丰富的现场经验的工程监督,才能遇到险情,做出判断,提出建议,真正起到监督的作用;才能排查隐患,降低事故,减低开发成本,实现石油勘探生产业务可持续发展。

[1]郑新权,高志强,罗东坤.石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M].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06.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Z].2014.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Z].2015.

[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S].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

[5]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2.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Safety Production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and“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has brought serious challenges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etroleum industry.In order to reduce the production accidents and environmental pollution,the supervisor should bear the responsibility of safety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ith the HSE security staff.The safety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responsibility in the site supervision is introduced,and the sig⁃nificant effect in the reduction of downhole complex condition,blowout,environmental pollution is achieved through the supervision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wo new laws and the well control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quality safety;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路萍

2016-06-30

王凯(1964-),男,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石油地质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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