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在线
2016-04-06
规划在线
绿色村庄创建启动 5年村庄绿量明显增加 10年乡村环境显著改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和第二次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出台指导意见,开展绿色村庄创建工作。今后,每年公布绿色村庄名单,通过创建工作,整体提升村庄绿化水平,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5年实现村庄绿量明显增加,10年实现乡村环境显著改善。
根据指导意见,对绿色村庄的基本要求是:村内道路、坑塘河道和公共场所普遍绿化;农户房前屋后和庭院基本实现绿化;村庄周边普遍有绿化林带,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绿树围合;古树名木实现调查、建档和保护;建立有效的种绿、护绿机制;淮河流域及以南地区村庄绿化覆盖率应不低于30%,以北地区一般不低于20%。
通过创建绿色村庄,到2020年,实现全国村庄绿量明显增加,淮河流域及以南地区70%以上的行政村、以北地区6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绿色村庄基本要求;到2025年,全国大部分村庄达到绿色村庄基本要求,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来源:中国建设报 2016-03-29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10月底前完成
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要求各地设市城市10月底前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草案编制工作,按程序进行报批。批准后,由城市人民政府予以公布。
根据暂行规定,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坚持保护优先、生态为本、自然循环、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小城市开发建设对自然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规划范围原则上应与城市规划区一致,同时兼顾雨水汇水区和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要素的完整性。要依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路径。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以目标为导向,优先保护自然生态本底,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编制或修改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提出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空间开发管制要素之一。编制或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参考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确定的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指标。编制或修改城市道路、绿地、水系统、排水防涝等专项规划,应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充分衔接。
各城市在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指导下,要编制近期建设重点区域的建设方案、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在评估各类场地建设和改造可行性基础上,建设方案对居住区、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以及内涝积水和水体黑臭治理、河湖水系生态修复等基础设施提出海绵城市建设任务。
来源:中国建设报 2016-03-24
上海规划三个1000公里交通网,优先保障公交路权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40)中,将强化“一张网、多模式、广覆盖、高集约”的规划理念,建立由区域城际铁路、轨道快线、城市轨道、中低运量轨道等构成的轨道交通系统。
“一张网、多模式”是指构建适合全球城市发展的包含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中运量轨道的整体运营网络。通过枢纽节点换乘和运营衔接,促进多种轨道交通系统的融合;“广覆盖、高集约”是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长三角一体化和上海未来城市发展要求,提供与长三角节点城市、新城和新市镇发展相适应的互联互通的轨道交通服务。同时从集约节约土地资源的角度,强调枢纽与城市空间体系的紧密结合,通道资源复合利用和网络设施资源共享。
在道路资源紧缺的情况下,上海将优先保障公共交通的路权。目前,上海轨道交通的时速已经达到35 km/h,但地面公交车速仅为11—12 km/h。根据上海构建追求卓越的全球城市的发展目标,上海的综合交通发展继续坚持公交优先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公交出行占全市出行的比重。上海规划1 000 km市郊铁路、1 000 km城市轨道交通、1 000 km中运量公交系统3张公共交通网络,就是要让更多人能有尊严地搭乘公共交通。
来源:上海观察 2016-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