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护理干预对控制手术室感染的效果分析*
2016-04-05侯焕香
侯焕香
(泰安市宁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山东 泰安271411)
强化护理干预对控制手术室感染的效果分析*
侯焕香
(泰安市宁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山东 泰安271411)
目的探讨分析强化护理干预对控制手术室感染的临床效果。方法将1060 例手术患者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对照组550 例采用常规护理模式,观察组510例采用强化护理干预措施,回顾性分析临床资料及诊治经过,总结其手术室感染情况,分析强化护理干预降低手术室感染的临床效果。结果观察组采取经强化护理干预后,感染率约为2.2%,显著低于对照组的9.6%,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强化护理干预可显著降低手术室感染几率,临床效果显著,可在手术室广泛推广应用。
护理干预;手术室感染;效果分析
手术室是医院感染的高危科室之一,是控制医院感染的重点科室,它担负着对患者进行手术和急危重症的抢救任务。因此,一旦发生手术后切口感染,不仅给患者造成身心痛苦,增加经济负担,而且感染严重者可危及患者生命。因此,控制手术室感染,保障患者安全成为手术室护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我院通过采取综合措施,强化护理干预,控制导致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大大降低了手术室感染的几率,取得满意效果,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资料及分组以2014年1—6月1060例手术患者为研究对象,其中男568例,女492例。将2014年1~3月采取传统护理方式收治的510例手术患者为对照组,其中男272例,女238例,平均年龄(41.0±4.5)岁;急诊手术112例,择期398例。将采取强化护理干预措施后的4~6月550例患者作为观察组,其中男296例,女254例;平均年龄(40.3±5.0)岁;急诊手术129例,择期手术421例。两组患者性别、年龄、病情严重程度及手术类别等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
1.2实施方法对照组治疗期间采取常规手术室护理模式;观察组治疗期间采取控制医院感染的强化护理干预措施,加强各个环节的流程管理,做好“五个强化”,具体如下:
1.2.1强化手术室制度管理建立并落实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明确一名医院感染兼职护士,加强医院感染监测,定期开展医院感染法律法规和院感知识讲座,落实手术患者回访制度,定期分析引起感染的因素和应对策略,加强风险评估,杜绝感染隐患,规范各项技术操作和工作流程,最大限度的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
1.2.2强化手术室环境管理(1)布局和流程合理。遵循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原则,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分区要求,严格划分非限制区、半限制区和限制区,按照手术分类科学安置手术间,避免交叉感染。(2)手术室空气消毒。每台手术结束后,进行室内通风、物品归位,500 mg/L的有效氯消毒液擦擦拭消毒手术器械台、操作台、无影灯、升降托盘、窗台等物体表面和地面的血迹和灰尘,关闭门窗进行空气消毒或净化,连台手术之间消毒0.5~1 h或空气净化机消毒,每周进行大扫除,手术间每月做空气细菌培养1~2次,细菌菌落计数≤4 cfu/(15 min·直径9 cm平皿),非手术室内的半限制区也应定期做空气质量检查[1],确保手术间空气质量合格。(3)防止室外细菌进入。手术人员的专用手术衣裤清洗高压灭菌后由手术室护工统一发放,接送手术患者的平车应使用手术交换车,避免车轮带病原菌传播,被褥、床单一人一用一灭菌。严格控制外来参观人数,每个手术间不得超过3人,参观人员穿更换手术室专用衣裤,戴口罩、帽子后有秩序进入指定手术间参观,接受医护人员的指导,距手术台30 cm以上,避免污染手术区。手术过程中尽量减少医护人员的出入次数以及各种不必要的操作,对必要的操作动作幅度要小。手术护士必须在手术进行前将手术过程中所需要的一切物料带入室内,尽量减少对患者的翻动[2]。有明显皮肤感染或者患感冒、流感等呼吸道疾病,以及携带或感染多重耐药菌的医务人员,在未治愈前不应当参加手术。(4)加强实习生和护工的管理。强化岗前培训,增强他们的院感意识和无菌观念,掌握手术室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操作行为,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保证手术的安全性。(5)注意患者保暖。低体温可导致凝血机制的障碍,也可使多种免疫功能无法发挥正常作用,长时间的低体温还会导致能量消耗的增加。低体温是手术部位感染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对各种手术除非有控制性降温的需要,均应采取各种措施如保持手术间温度在24~26℃、覆盖保暖、减少不必要的暴露、冲洗手术部位时使用温度为37℃的无菌生理盐水等保持体温正常。
1.2.3强化手术室物品管理(1)器械敷料的管理。严格器械及物品准入制度,手术器械及敷料使用高压蒸气灭菌,严格进行物理检测、化学检测和生物监测,注意消毒包的包裹规范,包外粘贴高压蒸气灭菌指示胶带并注明灭菌时间及有效期,包内放置灭菌指示卡,确保器械敷料包灭菌合格,储存于无菌柜内,保持干燥清洁,灭菌有效期不超过一周,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其包装的完整性,核对其灭菌有效期。对腔镜类器械及不能耐高温的物品,应进行环氧乙烷灭菌每半年1次;对于包装破损的物品,需重新灭菌,备用物品确保包装完好无损,以降低手术侵入性操作引起感染的概率[3]。(2)术后物品的处理。术后物品的处理包括:术后器械敷料的处理和医疗废物的管理。非一次性器械和敷料应严格按照清洗和消毒流程进行处理,一次性物品和医疗废物要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分类收集、包装封口、转运交接,特殊感染患者手术后的废物,包括一次性手术衣和敷料,要用双层医疗废物袋盛装并贴好标志,手术刀片、缝合针、注射针头、麻醉穿刺针、安瓿等利器放入利器盒内,避免刺伤引起职业暴露。
1.2.4强化无菌技术操作管理手术人员的手污染是手术患者医院感染的重要传播途径,因此要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规范洗手、刷手行为,步骤正确,时间不少于10 min;戴无菌手套操作程序正确,术中无污染。无菌器械台即开即铺,添加无菌物品时避免污染,台布浸湿或台面污染应及时更换,用过的器械放在器械台上的指定区域,不可再用,铺好后的无菌器械台使用时间不超过4小时。无菌持物钳使用高压蒸气灭菌干燥式持物钳,每4 h更换1次,术中倾倒无菌溶液时应避免浸湿无菌单,不可跨越无菌区,洗手护士传递物品及器械应稳、快、准,尽量缩短手术时间,减少切口暴露。参与手术人员口罩应完全遮盖口鼻,头发塞于帽内禁止外露,术中一旦出现手术衣、手套破损、污染等现象应立即更换。
患者手术区皮肤消毒以手术切口为中心向外20 cm,由内到外,由上到下消毒3遍,每次范围逐渐缩小,待干,使消毒液有充分的作用时间,铺无菌巾以手术切口为中心,遵循先下后上、先操作者远端后近端的原则,无菌巾一旦铺好不能移动,必须移动时只能由内向外,大洞巾必须覆盖患者身体全部,长与宽都应超过手术床面30 cm以上,术中污染或浸湿应立即更换或加盖双层无菌单。整个手术过程中,巡回护士应做好室内所有参与手术人员无菌技术操作的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2.5强化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如需预防用抗菌药物时,手术患者皮肤切开前30 min~2 h内或麻醉诱导期给予合理种类和合理剂量的抗菌药物。若手术时间超过3 h,或者手术时间长于所用抗菌药物半衰期的,或者失血量大于1500 ml的,手术中应当对患者追加合理剂量的抗菌药物。
1.3统计学处理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1.4结果观察组采取经强化护理干预后,感染率为2.2%(12/550),显著低于对照组的9.6%(49/510),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6.91,P<0.05)。
3 讨 论
手术切口感染是延长患者术后康复时间、降低手术疗效的常见原因。患者术后一旦感染,将可能引起严重并发症、加重病情,增加患者痛苦和经济负担[4]。故提高医务人员对手术切口感染的认识、加强手术切口感染的预防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如何预防控制手术室感染成为手术室管理者和工作人员研究的课题,我院手术室自2014年4月以来通过强化手术室制度管理、环境管理、器械物品管理、无菌技术操作管理、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等护理干预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体系,严格落实制度流程,通过专人负责手术室的微生物监测、消毒隔离制度及感染管理的督导工作,并对每月的手术室空气培养结果、每周的手术室无菌敷料、器械、消毒液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并且做好详细的检查登记[5],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每项监测指标达标,实施手术全程无缝隙质控,大大降低了手术室感染率,研究结果显示,通过采取强化护理干预措施后,感染率降为2.2%,显著低于对照组的9.6%,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充分说明了护理干预在预防和降低手术室感染方面良好的临床效果。
总之,强化手术室护理干预可以明显提高手术室院感控制质量,全方位、多层面降低手术室感染风险,使手术患者感染率显著降低,保证患者临床疗效,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1]张红伟.手术室感染的相关因素分析及控制对策[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12,28(12):86-87.
[2]王伟红.手术患者发生切口感染的手术室相关因素分析及护理对策[J].护士进修杂志,2013,28(9):786-789.
[3]凌希莲,王红霞,刘云.普通外科手术患者医院感染与手术室护理管理的相关性研究[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12,28(29):23-24.
[4]王素佳,路艳.护理干预在手术室切口感染的预防效果观察[J].国际护理学杂志,2012,31(5):871-872.
[5]许宁.手术室医院感染控制的管理及措施[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11,27(19):75-76.
侯焕香(1977—),本科,主管护师,从事手术室护理工作。
R472.3
B
1004-7115(2016)05-0574-02
10.3969/j.issn.1004-7115.2016.05.041
2016-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