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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路径研究

2016-04-05曾庆双

四川农业科技 2016年7期
关键词:泸州研究

唐 亮,曾庆双

(四川省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四川 泸州 646005)



泸州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路径研究

唐亮,曾庆双

(四川省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四川 泸州 646005)

摘要:推进农村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是未来的发展之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农业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本文分析了泸州三农现状和城镇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论述了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必要性,并就这一体系构建的思路、举措、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进行了尝试性研究。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泸州;路径;研究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转型期,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困难与挑战增多,将来“谁来种地”和“如何种地”这两大问题急需解决。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对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更为紧迫,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矛盾日益尖锐,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对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提出了亟待破解的课题。迫切需要全面深化改革,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农业、农村和农民寻找可持续发展之路。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和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精神,推进农村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是未来的发展之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农业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1 泸州三农现状和城镇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泸州地处四川盆地南部,川、滇、黔、渝4省(市)结合部,长沱两江贯穿全市,交通便利。全市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农产品品种丰富。泸州地形总的特点是:南高北低,以长江为侵蚀基准面,由南向北逐渐倾斜,山脉走向与构造线方向基本一致,呈东西向、北西向及北东向展布,北部为浅丘宽谷区,南部为低中山区,中部为丘陵低山区,沿江为河谷阶地区。这样的地理格局客观上制约了农业的规模发展,不适宜全面发展农业规模经济。在现阶段,泸州的三农和城镇化建设面临的问题主要有:

1.1土地使用分散,闲置严重,经营粗放

泸州特殊的地形地貌以及传统的农业经营模式导致农业现代化程度低,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耕种和养殖占农业产出的比重较大。独特的地形地貌和分散使用的土地导致即使是进行小规模的机械化耕种都很困难。缺乏规模运作的土地和分散经营进一步导致种、养殖水平低,经营粗放,投入产出不高。一方面,泸州适宜规模耕种的土地少;另一方面,农民住房及土地闲置问题严重。现阶段,大量的农村人口进城务工或者离开泸州外出务工,难以和市民一样平等享受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不能真正融入城市。大部分农民虽然长期没有在农村居住,但是他们都保留农村户口和土地,很多农民外出务工赚钱后,投入资金在家乡修建房屋,导致农村住房及土地的大量闲置,乡村“空心化”严重,农村土地的利用率极低,也大量浪费了打工农民千辛万苦挣来的钱,制约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1.2劳动力老化,农村劳动力匮乏

泸州农村随着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在农村形成了一个以妇女、儿童和老人为主体的留守人群。由于农业机械设备无法在分散的土地上体现出优势,泸州的种养殖业很大程度靠人力,这就导致有效劳动力短缺和生产方式的落后。

1.3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下

泸州农村由于外出人口多,农民养老也面临严重的挑战,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也缺乏足够的保障,分散居住使医疗保障和教育保障水平也十分低下。

1.4环境污染日趋严重

虽然近年来泸州农村大量人口进城务工,农民的收入不断提高,居住条件不断改善,但是农村的环境卫生不但没有得到改善,反而日趋严重。污染严重的产业向农村移动,农药和化肥的大面积使用、农业垃圾和生活垃圾得不到有效处理,这些都导致了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加剧,进而导致土壤和农产品质量的下降,进一步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2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必要性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泸州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必要性体现在。

2.1有利于扩大耕地面积,克服土地利用的低效率

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农业龙头企业参与,将农村分散的土地通过租赁或者入股的方式从农民手中集中起来,然后通过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耕种,不仅有利于扩大耕地面积,对于土地的有效利用也得到大力提升。

2.2有利于农业生产经营效益的提高,构建循环经济和实现可持续发展

通过将农村土地集中起来,由龙头企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利用机械化耕作,提高经营效率,不仅将缓解农村劳动力缺乏的问题,也将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通过将土地集中,反包给种植大户,种植大户可以对土地实行一定程度的规模经营,实现机械化耕作,使土地被荒废的面积和时间减少,从而增加产品的产出。同时,新型农业企业与种养殖大户和农民的合作,可以实现从种子、化肥、种养殖到最终产品的规范管理,使产品具有可追溯性,食品安全得到保证,有利于发展品牌农业。新型农业企业通过科学技术的应用和先进的管理,可以确保农业实现市场需求导向的生产,减少产供销的脱节和矛盾,构建品牌农业,防止农业污染的产生。

2.3有利于吸引村民就地、就近安居就业,解决农村社会问题

通过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构建农工贸一体化的格局,充分发挥土地的价值,释放农业生产力的价值和潜力,可以提高农业劳动的收益,有利于吸引村民就地、就近安居就业,建设和谐农村,并进而为解决农村社会问题创造有利环境。

2.4有利于为城市赢得发展空间,并提供延伸服务

2013年,继成都、绵阳之后,泸州成为四川省第3个“双百”大城市,城区的建成区面积达109.37km2,常住人口达107.99万。到2020年,泸州将建成“双两百”大城市,成为川滇黔渝结合部的区域中心城市。城市的快速扩大和人口的迅速增长就要求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其核心是城镇化质量,其基础是创新处理好三农问题,为大城市建设提供可持续的支撑。因此,构建泸州新型经营体系,不仅能够拓宽泸州城市的发展空间,也为泸州人民的就业、饮食提供了更多的保障,对于泸州大城市建设意义重大。

2.5有利于培育泸州经济新的增长点

农业是泸州的传统产业,也是发展严重滞后的产业,长期以来,一直处于低水平经营的状态,不仅没有为泸州经济发展产生强有力的支撑,而且自身的发展也面临诸多问题。没有现代农业,就难以支撑现代城市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示的构建,将带动泸州农业的高水平发展,大幅度提高农村经济对泸州的贡献率,从而培育泸州经济新的增长点。

3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本思路和举措

3.1基本思路

基于泸州区域存在特殊的环境,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上,采用试点先行,平稳推进的方法,先在城市郊区有较多农业企业存在的区域试点。在方式上,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农业企业入股经营,村民参与入股,利用农业企业的资金运作实力和农产品经营实力,通过市场手段发展现代农业,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泸州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使其成为四川省农业现代化的示范。

具体来讲,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农业企业合作,农民自愿参与的方式,将农村零星分散的土地通过入股或出租的方式集中起来,通过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的耕种,实现农业现代化;然后,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将宅基地进行集中,然后进行统一的规划,建立农民集中住宅区、配套的养老公寓、现代化加工企业及劳保产业;最后构建社会化的现代农业园区,提高本地农民就地、就近安居就业,也为泸州城市人口就业以及城市拓展提供条件。

3.2具体措施

3.2.1政府支持、市场化运作根据泸州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的情况和泸州市主城区建设规划的情况,政府可将城区郊区的乡镇作为试点区域,如江阳区的华阳乡、况场镇、龙马潭区的安宁镇、石洞镇等,通过市场化运作,将部分农业用地进行统一集中,规划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示范园区。

3.2.2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建设主体,龙头企业支持在示范园区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农村经济社会的特殊性,以村集体组织作为园区各区域建设的主体,农业龙头企业参与和支持,取长补短、优势互补,既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生产力组织管理中的作用,确保土地使用体现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又发挥龙头企业的经营管理优势和市场运作优势,共同发力,高水平、高起点规划、管理和经营园区。

3.2.3集中宅基地和分散的耕地,实现土地的高效利用将目前一家一户分散居住的农户相对集中起来,因山就势修建一定楼层的城镇化居民小区,向空间要土地,腾挪出一部分宅基地复耕,增加耕地数量。同时推进现代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完善农村城镇化建设居住功能,解决分散居住导致的生活污染问题和其他社会问题。农户集中的方式体现“以人为本”,依靠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的丰厚条件吸引农户自愿参与,而且在规划设计上,为农民保留种养殖的生活方式和相应的农村风俗。在建筑设计上,采用创新的方式:一是在建筑的周围为每户农民配置约133m2的农田和养殖场所,用于农民种植蔬菜、饲养家禽。二是小区和公共道路的绿化全部选用经济类作物,如核桃、桂圆、荔枝、梨树等果树。三是楼层的1~4楼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获得的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可用于缴纳农户的物业费、养老金等。其中1楼部分门面用于农户存放农具,其它租用给超市和便利店,2~4楼租用给相关的企业。

3.2.4村民以土地使用权入股,享有土地收益和分享红利在确保农民土地承包的权利的基础上,实现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离”。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农业龙头企业参与,将农民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土地集中的方式可分为两种:一是采用租用的形式进行,租期一般30年为宜,通过租用农民土地,租金按照以每亩按稻谷折合现金的形式支付;二是采用入股的形式进行,农民以土地入股按照一定比例分红,这种模式也是当前最普遍的形式,它的好处是企业和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通过这两种方式,将零星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采用机械化进行耕种,从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3.2.5创新农业投入机制,撬动农村建设在示范园区的建设过程中,克服过去依赖政府输血支撑,大规模毁林造地做形象工程的做法,积极推进以村集体土地抵押融资、龙头企业注资、其他金融机构参与投入、政府专项资金和项目资金投入相结合的方式,创新农业投入机制,实行市场化的资本运作,撬动农村建设。

3.2.6构建社会化的现代农业园区通过将流转集中起来的连片土地按照现代农业的要求进行统一规划布局,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因地制宜为原则,种植业、畜牧业协调发展,循环发展,提高产出率,充分发挥况场镇在劳保手套生产方面的传统优势,促进其升级发展。在示范园区内,通过修建农民集中住宅区、配套的养老公寓、农业观光旅游园区、医院、公园、农业现代化加工企业及劳保产业等,整合城乡资源,实现宜耕、宜养(殖)、宜居、宜养(身)、宜(娱)乐、宜(旅)游,完善新型城镇自我服务的功能和服务主城区的功能,形成新型城镇与泸州大城市建设和发展相互配合、相互呼应的格局,为主城区市民的生活提供延伸空间,为主城区的发展提供支撑。

4 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过程中,也会面临一些问题,一是政策的路径依赖和创新的风险约束。由于长期推行的农村土地政策的惯性和突破政策的风险,会使土地集中整治、功能调整和集约化经营面临约束。需要政府支持,进行一定程度的政策突破,在党和国家新的农村改革政策原则下,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先行先试,允许有一定的政策突破,以便更好地落实中央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构想。二是环境约束和机制约束。由于地处内陆,农业经营体系长期落后于现代产业发展的要求,形成了不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的环境和机制。需要政府推动协调,在政策和管理环境、投融资机制、资本运作模式等方面营造一定的环境,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收稿日期:2016-06-11

基金项目:2015年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课题。

作者简介:唐亮,四川省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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