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食药监管局开展药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2016-04-04巴亚娟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6年21期
本刊讯近日,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对辖区内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生产经营企业以及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16家,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
这16家单位包括药品生产企业3家,执法人员主要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成品库存、销售情况,原料药库存、使用情况等进行了检查。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3家、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1家,主要对含磷酸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购、销、存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重点对含磷酸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的来源和销售流向,企业对客户的资格审核、到货确认情况,对票据流、物流以及资金流进行了抽查。经抽查,企业能够提供相应的随货通行单、发票、回款证明及到货确认。医疗机构9家,未发现使用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