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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危机、“回到康德”与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性

2016-04-04王中原

山东社会科学 2016年9期
关键词:判断力艺术美目的论

王中原

(河南大学 文艺学研究中心,河南 开封 475001)



美学危机、“回到康德”与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性

王中原

(河南大学 文艺学研究中心,河南 开封475001)

理论体系的完整性问题使当代西方美学陷入危机之中,当代美学困境的克服取决于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性问题(即二者有区分的共属一体、差异着的统一)的解决。康德在西方美学史上首次把握了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性问题,凭借着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康德第一次建构了西方美学史上不多见的完整的美学体系。对康德美学中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的理论根据,以及二者的同一问题与康德美学的关系的探讨,不但揭示了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性的理论内涵,而且为美学的体系性问题、当代美学的复兴和重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启发。

自然美;艺术美;康德美学;当代美学的重建

一、当代西方美学的危机与“回到康德”

在康德之后西方美学几乎成为艺术理论的领地,美学就是所谓的艺术哲学,凭借艺术哲学的系统性,西方美学营构了相对独立的理论形态。然而,这种状况在20世纪中叶发生了重大的转折,在当时兴起的自然美学(Aesthetics of Nature、Environmental Aesthetics、Ecological Aesthetics)和“日常生活美学”的挑战下,当代西方美学整体分崩离析为艺术哲学、自然美学和生活美学三大主流,统一的美学形态已不复存在,这就是周宪先生在《美学的危机或复兴?》中所断言的当代美学的危机。*周宪:《美学的危机或复兴?》,《文艺研究》2011年第11期。当代西方美学所遭受的这种挑战和危机是必然的,艺术哲学长期以来都对自然美和日常生活中的美缺乏应有的理论关注,并且从根本上说,从艺术出发的美学是不能对异质性的自然美、现实美作出正当的阐述的。如果说危机之中必有复兴的希望的话,当代美学在经历困境之后的重建必定会赢获一种更成熟和完善的理论形态,在笔者看来,当代美学重建的核心问题乃是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性问题。借用海德格尔的观点,“同一(das Selbe)决不等于相同(das Gleiche),也不等于纯粹同一性的空洞体。相同总是转向无区别,致使其中一切都达到一致。相反,同一则是从区分的聚集而来,是有区别的东西的共属一体。”*孙周兴选编:《海德格尔选集》,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469页。自然美和艺术美同一性在此指的就是二者区分着的统一、差异着的共属一体。我们作出上述论断的理由是,按照“是否由人工创作存在”为标准,美的所有形态就被划分成为自然美和艺术美两种基本的类型,虽然日常生活世界的人工美在实存性上是与自然美同类的,然而其在形态上则归属于艺术美,二者的本质都是人工创造而存在的美的形态。由于完整形态的美学必须对这两个基本的美的形态作出统一性的把握,美学体系的完整性的核心问题必定在于二者的区分着的统一,即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性问题。在独立形态的西方美学诞生之初,是康德第一次建构了真正意义上的完整的美学体系,颇有深意的是,康德也是第一个在西方美学史上对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性问题进行探讨的思想家,他之后的美学思想恰恰因为对这个问题的无视,致使美学沦为艺术哲学的领地。在这个意义上,对于当代美学的复兴或重建——建构一种统一性的、完整的美学理论形态,一种统一自然美、艺术美(包括人文现实美)的一元论美学——来说,“回到康德”不啻为一个必然的选择,我们借助康德美学对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性问题的探讨,必定会为当前的美学重构、美学复兴提供建设性的理论参考。

康德在《判断力批判》的“鉴赏判断的演绎”中谈到“美的艺术”的时候如是说:“自然是美的,如果它同时看起来是艺术;而艺术只有当我们意识到它是艺术而在我们看来它毕竟又是自然的时候才被称为美的”*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五卷),李秋零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19、226页。。这个经常被人们提到但很少被深究的断语,并不仅仅是对自然美和艺术美的譬喻性描述,其实质性的内涵是对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性问题的表述。诚如修辞格中的明喻,其中的本体和喻体必定是两种差异着的事物,但它们在明喻中的关联却又指示着二者的某种不可言表的共属一体性,这种差异着的共属一体即是二者的同一,喻词“像”所标示的就是这种同一性。康德的断语宣称的是“自然美必定像艺术美;而艺术美必定像自然美”,其实质在于表述了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性,关于笔者的这个论断,邓晓芒先生在其《冥河的摆渡者》中也表达了同样的见解。*邓晓芒:《冥河的摆渡者》,云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74页。

虽然在西方美学史上是康德首次思考了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性问题,但在西方美学思想的发端处,古希腊广为流传的“艺术模仿自然说”作为艺术的本质和起源的一个学说,就从“艺术美像自然”的角度初显了二者的同一性。在18世纪的英国产生了一种叫作“Picturesque”(自然美适合入画、像画)的审美趣味和美学范畴,作为西方极具影响力的自然审美模式,其实质是从“自然美像艺术美”的角度呈示了二者的同一性。在西方美学的体系性意识自觉以后,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性问题就一直贯通、支配着美学史的形态演进,对应于二者的同一性被理解为一方“同化”另一方、或者是纯粹差异性的时候,美学史的对应形态就是体现为“艺术哲学”、“自然美学(环境美学、生态美学)”或者二分的美学体系。

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性的存在在中国美学中也是一个事实,当评论艺术美的最高品级的时候我们一般用“像自然”一词来标示;而在论及自然美的时候,又用“像艺术”来描述,这就是所谓的逼真和如画两个命题,如杨慎所云:“会心山水真如画,巧手丹青画似真。”逼真和如画对应于西方美学中的“艺术模仿自然说”和“Picturesque”,二者共同揭示了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性,这种同一性在中国美学中不仅关涉着艺术和自然的美的理想,而且关涉着对美的本质的领会。它对美学体系的决定性意义在中国20世纪中叶的美学大讨论中得以凸显,在当时的美学体系性建构中自然美之所以成为一个难题、一个绊脚石,其深层的原因在于,任何体系化的美学思想和美学理论都必须对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性问题作出解答。

对于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性问题,康德的意义在于首次从美学体系的完整性出发把握并阐述了这个问题,也正是凭借着思想本身对这个问题的敞开,康德在西方美学史上第一次构造了真正意义上的完整的美学体系(甚至,几乎是唯一完整的美学体系)。因此,本文借助康德美学中对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性问题的探讨,必定能够深入地揭示出自然美和艺术美同一性的美学内涵,在此基础上为当代美学的重建提供一定的理论借鉴。本文的探讨主要分为两个层面:首先,为何对于康德来说自然美和艺术美是同一的(即为何自然美必定像艺术美,而艺术美必定像自然美)?其次,为何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性会成为康德美学的一个问题?第一个层面是借助康德美学来探讨自然美和艺术美同一的理论根据及其内涵,第二个层面探讨的是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与(作为西方美学史上不多见的完整的美学体系的)康德美学的关系问题。

二、自然美和艺术美同一的美学根据

按照康德的思考,审美鉴赏是一种判断,审美与逻辑判断相区分的地方在于判断宾词是审美主体的快与不快的情感,审美活动中的快与不快是审美评判的结果,审美评判则是审美判断力的评判活动。作为人的“出自于先天原则的认识能力(纯粹理性)”的一种,审美判断力与人的其他认识能力一样是按照自身的先天原则行事的,不同的是审美判断力的评判并不对客体立法,而是对主体的情感愉悦与否立法。按照康德从人之主体性角度把握美的思路,审美鉴赏的根据在于审美情感的快与不快,而审美情感的根据则在于审美判断力按照其先天原则的活动,即“对于对象或者对象借以被给予的表象纯然主观的(审美)的评判,如今先于该对象的愉快,并且是对诸认识能力之和谐的这种愉快的根据”*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五卷),李秋零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19、226页。。

这样一来,虽然康德的思路是从人的主体性角度理解美的,然而一定要为康德对美的本质的把握作一个“客观”的界定的话,那么美的本质就在于审美判断力活动的先验的原则,即“自然的形式的合目的性”*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五卷),李秋零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92、193、314、315页。(自然在此指的是可能的经验对象的总和,形式主要指事物的表象与主观认识能力上的无关实存的关系)。不管审美鉴赏的主体和客体是如何的杂多,鉴赏活动都必须遵循审美判断力的先验原则这个“客观”的法则,即便这个法则仅仅是对主体自身立法,但如果美就在于主体的评判的话,那么按照“美是什么”的追问模式,这个什么就必定是“自然的形式的合目的性”,也就是说,美的本质在康德那里意味着“自然的形式的(或主观的)合目的性”,康德对它的另一种表述是“美是审美理念(自然的形式的合目的性)的表达”。“自然的形式的合目的性”在康德美学中的内涵是:在对被给予经验的一个对象的领会中,审美判断力(先于一切概念地)使该对象的形式(与质料相对)与为了把直观和概念结合为一般知识的那些认识能力协和一致的纯形式上(无关实存)的法则、原则,亦即审美作为“合目的性判断”是对对象的表象与人的认识目的(诸认识能力的要求:知性要求认识上的统一性、理性要求实践上的统一性)的契合与否的纯然主观上的评判,作为“合目的性”,自然对知性的合目的性表现为优美,对理性的合目的性则是崇高。康德对这个原则的阐述是:

判断力为了其自己的应用,必须假定这一点是先天原则,即特殊的(经验性的)自然法则中对人的见识来说偶然的东西,在把它们的杂多结合成为一个就自身而言可能的经验时,仍然包含着一种对我们来说虽然无法探求、但毕竟可以思维的合法则的统一性……就服从可能的(尚待揭示的)经验性法则的事物而言纯然是反思性的判断力,必须就这些法则而言按照我们的认识能力来说的一个合目的性原则去思维自然……*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五卷),李秋零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92、193、314、315页。

自然在其特殊形式和偶然的法则中所体现出的经验统一性,其实质是自然对“知性意图”(即先验统觉在认识活动中无条件的统一性)和“理性意图”(理念所规定的经验世界的超验统一性)的令人惊异的契合,这就是所谓的“合目的性”;而“一种对我们来说虽然无法探求、但毕竟可以思维的合法则的统一性”刻画的就是这种合目的性的“无目的性”,因为,自然在审美中所表现出的偶然的合目的性虽然是符合理性思考的,然而这种合目的性只对主体立法,仅仅是主体按照这种法则反思自然而已,其并不能作为知识而赋予客体,在这个意义上审美合目的性就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鉴于此,“自然的形式的合目的性”的另一个表述就是“自然在形式上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 “自然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在康德那里不仅仅是美的鉴赏判断的一个契机,而且是美的本质的一种表述,正如李泽厚先生在《批判哲学的批评》中所认为的,美作为一种“主观的合目的性”指的就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其“作为美的分析的重心项,以与《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相联系,而完成他的哲学体系”。*李泽厚:《批判哲学的批判》,北京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387、396页。

既然美的本质在康德看来是审美客体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那么自然和艺术如果是美的,它们就必须表现为一种“无目的”的“合目的性”,诚如康德在论及自然美的时候所说:“自然在其美的产品上不是仅仅通过偶然,而是仿佛有意地按照合法则的安排表现为艺术,表现为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五卷),李秋零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92、193、314、315页。。这里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自然美和艺术美在康德美学中根本性的关联的根据。康德认为自然物的本己特征是它们并非通过人的创造而存在,我们不能像在人工制品中那样,把人的主观意图加于自然之上而作为自然存在的目的,因而,即便我们能够通过反思性判断在自然的产品上把握到一种偶然的主观合目的性,自然本身对于人来说仍是“无目的”的,也就是说自然物的本己特征是“无目的性”。而艺术则是通过人的“自由而生产,亦即通过以理性为其行动之基础的任性而生产成为艺术”*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五卷),李秋零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92、193、314、315页。,因而可以说艺术体现了人的目的和意图,即艺术凸显的是“合目的性”特征,由于艺术在此指的是“美的”艺术,康德便用艺术来标示审美的“合目的性”。

按照上面的阐述,自然和艺术分别指代了审美的“无目的性”和“合目的性”, 而自然美和艺术美作为美其本质是审美客体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因此自然美作为凸显“无目的性”必定要显得像艺术那样“合目的”,而艺术美作为凸显的“合目的性”必然要像自然那样“无目的”。也就是说,从美的本质来看自然美和艺术美必定是同一的,这就是康德美学对自然美和艺术美同一的美学根据的解答。这个层面的探讨揭示了,自然美和艺术美同一的根据在于自然和艺术在美的本质中的必然扭结,这对于美学的体系性问题、当代美学的重建的一个启示在于,完整的美学理论体系必须以同一的美的本质对待自然和艺术,把差异着的自然美和艺术美统一在美的本质之中。

三、自然美和艺术美同一的目的论根据

《判断力批判》构成了康德美学的主体,而奠定了《判断力批判》的理论基础的则是自然目的论,如此才不难理解,为何康德会在“自然的主观、形式的合目的性”的框架下规定美的本质,为何《判断力批判》会截然划分为审美判断力批判和目的论判断力批判两个部分。按照康德的理论构架,目的论判断力批判部分探讨的是自然的客观合目的性(相对于审美部分的自然的主观合目的性),正是在这个部分康德才对其自然目的论进行了充分的论述,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判断力批判》的“目的论判断力批判”部分构成了理解康德美学的框架和基础,如康德所说:

自然在其美的产品上不是仅仅通过偶然,而是仿佛有意地按照合法则的安排表现为艺术,表现为无目的的合目的性;这种目的既然我们在外面任何地方都找不到,我们自然而然地在我们自己里面寻找,确切地说再构成我们的存在的最终目的中,亦即在道德使命中寻找(但是,关于这样一种合目的性的可能性之根据的追问,要到目的论中才能谈到)。*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五卷),李秋零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14、508、132、463页。

按照康德的说法,美的本质(作为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的根据“要到目的论中才能谈到”,“目的论”在此指的是自然目的论,即是说,自然目的论乃是其美学的理论基础,因而探讨必须过渡到自然目的论的层面才能算是彻底的。哲学上的“目的”一词是一个与实存、存在的整体相关的概念,目的作为事物实存的终结意谓着实存整体在终点处的完成,因而目的概念关涉的是事物实存、世界存在的本质或者根据。目的既是一个本体论的范畴,也是一个伦理学的范畴,在伦理层面目的规定了实存的“何所向”——“应该”,按照海德格尔的说法,在西方哲学史上“‘存在与应该’的这一分离进程要到康德那里才告完成”*孙周兴:《语言存在论》,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144页。,从存在分离而来的“应该”作为伦理范畴,则在形而上学中成为道德、义务、目的论的领域。

康德认为,从自然的合目的性经验(自然美、自然有机体的合目的性等)出发,我们不得不在因果性机械论的解释之外对自然进行目的论的思考,而对自然作目的论的评判的最终结果是,我们必须把整个自然界视为一个整体的目的系统,即自然界的整体必定有一个最终的目的——自然的终极目的。自然的终极目的(即自然界的创造意图、自然的实存根据)不可能归于自然自身,这在康德对“物活论”的反驳中得到阐明;这个创造目的也不归属于人,因为不但人自身就归属于自然界,而且纯然自然界的根本含义就是非人工创造的存在者总体。从自然的合目的性经验以及自然目的论出发就只能导向一个在人与自然之外的元始存在者的概念,是这个元始存在者出于隐秘的意图而创造了人和自然界,因此自然目的论必然最终导向神学。自然目的论的前途是神学这个推论,虽然符合人类的理性和形而上学天性,然而在康德那里,仅仅从自然的合目的性经验出发的认知性推论是不能得到一个元始存在者概念的,即自然目的论作为一种自然神学是不可能的:

自然目的论可以用做真正的神学的预科……虽然能够使一种为了理性最高的实践应用而充分地规定上帝概念的神学的需要变得明显,但却不能产生这样的神学并把它充分地建立在其证据上面。*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五卷),李秋零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14、508、132、463页。

按照康德的思路,能够作为神学而存在的自然目的论只能是一种道德的神学,因为唯一能够对上帝的存在作论证的是道德上的证明,所谓的“真正的神学”必定是一种道德神学。按照《实践理性批判》中的观点,虽然道德义务要求人超越所有的感性条件去“形式”(主观)地践行道德使命,但是按照理性的思考,人的道德实践应该在尘世中得到肯定性的实现——即拥有尘世上的幸福,为德性配上幸福就是所谓的“至善”。“应当力求促进至善”在道德上是必然被公设的,所以必须在人的道德实践与自然的实存之外为二者的统一(至善)寻找根据,这样一来,“整个自然的一个与自然有别的原因的存在也就被公设了,这个原因包含着上述联系亦即幸福与道德性精确一致性的根据。”*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五卷),李秋零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14、508、132、463页。“上帝存在”是道德实践的一个形式上的必要条件(否则我们将不能谈论道德),从我们的德行的现实性(道德义务、良知是现实存在的)出发就必然要求假定一个元始的理智存在者的存在,即便这个存在者既不可能在经验中被给予,也不能被我们认识,但毕竟是符合理性地被思维的。自然界的终极目就是这个道德的上帝创造的最终意图,因而自然目的论的归宿必定是道德目的论,如康德所说:“道德目的论就弥补了自然目的论的缺憾,才建立起一种神学”*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五卷),李秋零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14、508、132、463页。。

自然目的论作为一种神学才是完善的,完成了的自然目的论是道德目的论——道德神学,在这种目的论中自然的终极目的是人,因为“人就是创造在这尘世上的最终目的,因为人是尘世惟一能够给自己形成一个关于目的的概念,并能够通过自己的理性把合目的地形成的诸般事物的集合体变成一个目的系统的存在者”*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五卷),李秋零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44、504、325页。。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成为自然的终极目的,唯有恪守道德法则的人才是“本体”意义上的人,当人作为“本体”的人而在的时候,她就是自然的终极目的,自然作为一个整体的合目的性系统,其所“合”终极目的就是本体意义上的人的道德实践。因而从作为其基础的自然目的论来看,美作为自然的合目的性,其本质是道德神学上的合目的性,诚如康德所说:

无论是对美的惊赞,还是一个进行反思的心灵还在对世界的一个有理性的创造者有一个清晰的表象之前,就有能力感到的一种由于自然如此繁多的目的而生的感动,自身就具有某种与宗教情感类似的东西……是在它们引起与比纯然理论考察所能产生的更多得多的旨趣结合的那种惊赞的时候,通过激发道德理念而作用于心灵的。*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五卷),李秋零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44、504、325页。

于是,在道德神学的自然目的论框架下美的本质在于:一个道德的元始存在者为人类自由(即道德实践)这个终极目的而创造了人与自然界的存在,以及二者的契合,这种伦理学上的根据保证了自然的合目的性,美作为一种自然的合目的性乃是自然对其终极目的的合目的性的审美表象(即美是道德的象征)。

作为有限的理性存在者,人的认识能力的性状是其知性必须与经验直观相结合,这个限定使得人对属于超感性的造物的意图根本不可能有所认识,也就是说自然的终极目的作为理念在认识层面必然表现为“无目的”的,这一点突出地表现在自然存在物的创造命意上,天才的一个重要特征即是要像自然那样无目的地去创造。即便如此,自然美作为自然的终极合目的性的审美表象,其必定是合目的的,在此康德是用人类的艺术来标示自然的合目的性的,“自然不再是如其显得是艺术那样被评判;而是就它现实地是艺术(尽管是超人的艺术)那样被评判”*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五卷),李秋零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44、504、325页。,“超人的艺术”只是一个知性类比,其含义是自然美必定要像人工艺术美那样合目的。艺术品虽然是人类目的性创作的制作品,但是,如果是美的它就必须要体现出对自然终极目的的契合,而不仅仅是对人类任性目的的契合,因而艺术美必然要像自然美那样突出造物的终极目的的无目的特征。这就是从康德的自然目的论层面对自然美和艺术美同一的理论根据的阐释,这个层面的探讨揭示了自然美和艺术美同一的伦理学上的根据和内涵,即人与自然在道德实践上的同一,这个层面的探讨对美学体系性和当代美学的复兴的理论启示在于,完整的美学形态必然建立在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的伦理学基础之上。

四、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与康德美学

何以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会成为康德的一个问题,探讨的是二者相关联的根据问题,康德是西方美学史上第一个在其美学中思考了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性的思想家,这个问题之所以首次在康德美学中成为问题,其首要原因是康德美学体系自身的需要。在其先验哲学的建构中,康德认为在知性和理性的批判之外,还需要对同样作为人的先天认识能力的判断力进行批判,因而对应于其哲学体系中的《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先验哲学的体系还需要一部审查判断力的《判断力批判》来构成完整的批判哲学,在这种综合性的三分式布局中,《判断力批判》构成了前两部批判的中介和桥梁,并且作为先验哲学的入门而成其自身。按照其哲学体系的构思,康德需要对“判断力”的完整疆域进行界定和清查,在这种思想意图之下,“审美判断力”和“审目的判断力”都必须作为一个整体进入康德的批判工作中。《判断力批判》的理论框架是自然目的论,而审美合目的性则是构成自然目的论的“前提和真正的本质根据”*邓晓芒:《冥河的摆渡者》,云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91页。,因此,“判断力批判”的整体性取决于并要求着审美判断力理论的完整性,也就是说美学理论的完整性是康德必须解决的问题,而美学理论的完整性必须解决自然美和艺术的同一性,也就是说,康德从其哲学和美学的体系性出发不得不面对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康德确实寻获了自然和艺术的美学同一性的审美基础,这就是美的自然和美的艺术的“有机性”,康德是在反对福尔斯特尔的一篇文章中首次表达了这个观点。*[前苏联]阿尔森·古留加:《康德传》,贾泽林等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85页。康德对艺术品的非生命有机体特征是有清醒的认识的,在这方面艺术与生命体是不同的,艺术品创作类似于器物的制造,艺术品的性状是无活力、非生命性的,人们一般不会承认艺术品会自我繁殖和生长。在这方面艺术与自然是截然区分的,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曾谈到,当艺术欺骗性地模仿自然的真相被拆穿后就会引起人们的反感,这里所表达的就是二者的这种差异性。然而,在审美的层面美的艺术品却表现出那种自然生命体的“有机整体”的特征,这种特征最早在亚里斯多德的《诗学》中就有表述。事实上,引导着康德对自然进行目的论思考(即审美、审目的思考)的正是康德对自然有机体的经验*王中原:《论康德美学存在论解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浙江学刊》2013年第1期。,其作为引线贯通了康德对美的把握,自然生命体的这种“有机性”从一定的层面揭示了美的本质,正是鉴于此,歌德在谈到《判断力批判》的时候感叹到,(康德)“对艺术作品和自然界作品的解释是按同一方式进行的”*[前苏联]阿尔森·古留加:《康德传》,贾泽林等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06页。。这种“有机性”指的并不仅仅是自然有机体的那种实存性的生长,其更本质的内涵是自然有机体的那种“从自身出发、在自身中、向着自身”的存在特征,在其中事物的各部分都互为目的和手段,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这个整体在自身中就包含着其存在的根据,在通过人工制作而存在的事物中唯有艺术作品具有这种“有机性”特征。在康德看来,正是这种“有机性”的中介使得自然和艺术在差异中达于统一——即自然美和艺术的同一,也就是说,康德对自然和艺术的审美共通性的把握,为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性的思考作了奠基。

从康德的自然目的论看,自然界整体(包括人及其文化在内)在目的论评判(审美、审目的)中所表现出的现实的合目的性经验以及道德实践的经验现实性,使我们的理性思考必须公设一个元始的道德存在者——道德的上帝,是他出于道德实践的目的创造了人和自然,道德的上帝保证了人和自然在道德实践中的差异着的共属一体——二者的同一。人与自然的同一是康德自然目的论的必然要求,作为自然目的论框架下的自然的主观合目的性的美学理论也要求着这种同一,由于伦理层面的人与自然在审美上对应于艺术和自然,从自然目的论的理论基础出发,康德就必然把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作为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来加以把握,这是康德的自然目的论对“何以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会成为康德美学的一个问题”的解答。

综上所述,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性问题在康德美学中的出现是必然的,正是凭借着对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性问题的把握,康德第一次建构了西方美学史上不多见的真正意义上的完整的美学体系,这个事实既是对康德的馈赠,也是对我们当前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启发。完整性的美学理论必须要把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性问题置于自身的视野中,二者的同一性是事关美学体系完整性的根本问题,这无论是对于康德美学的研究,还是对于美学的体系性问题、当代美学的重建*See Arnold Berleant. The Aesthetics of Environment, Philadelphia: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1992, p.12.(一种整合自然美、艺术美、现实美等形态整体的美学形态,如阿诺德·柏林特所说的合成美学或者结合美学,Aesthetic Synthesis)都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五、结语

自然美和艺术美同一性问题与康德美学的关系为我们揭示了前者对美学的体系性建构的重要意义,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在康德美学中的理论根据则解释了这种同一性的内涵,即自然和艺术在美的本质中的必然扭结,(如艾迪生所说:“假如说,自然景物越像艺术品,其价值就逾高;那末,我们可以断言,人工作品由于肖似自然景物而获得更大的优点”*章安琪:《缪灵珠美学译文集》(第二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1998年版,第44页。)、人与自然在人的自由(道德实践)中的同一。本文的探讨对美学的体系性问题、当代美学的复兴和重建的理论启示在于,真正完整性的美学体系必须以同一的美的本质来规定自然美和艺术美,必须把自然美和艺术美把握为差异着的共属一体,因而完整的美学形态既不是艺术美对自然美的同化(如艺术哲学),也不是自然美对艺术美的同化(如当代环境美学、生态美学从自然审美经验出发整合美学的理论构想),更不是自然美和艺术美的二元分立的格局,完整的美学形态必定是一种统一自然美和艺术美的一元论美学(即阿诺德·柏林特所说的“整合美学”)。同时,完整的美学形态应该奠基在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在——这种伦理上的人与自然的同一在康德那里是人的道德实践,在中国哲学中是“赞天地之化育”,在马克思那里指的是“人是类的存在物”*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刘丕坤译,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6页。——的伦理基础之上,既不能片面强调人类中心主义的伦理学,也不能强调否定人文的自然主义伦理,更不能割裂自然与人文之间的共生共存,这种美学理念在当代的环境伦理学思潮中已经得到鲜明的体现。

(责任编辑:陆晓芳)

2015-11-13

王中原(1981—),男,蒙古族,文学博士,河南大学文艺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文学理论和美学。

本文系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同一性研究”(项目编号:2015CWX025)的阶段性成果。

B83-066

A

1003-4145[2016]09-00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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