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建设下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国际金融合作研究
2016-04-04赵青松
赵青松
(新疆财经大学 国际经贸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2)
“一带一路”建设下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国际金融合作研究
赵青松
(新疆财经大学 国际经贸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830012)
摘要:“一带一路”建设已提升为中国目前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国际金融合作是实现该战略的前提和保障.通过对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亚及俄罗斯、南亚、西亚、中东欧)开展金融合作的现状分析(包括双边本币互换与结算、各类金融机构合作等),指出当前金融合作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即创新区域融资保障机制,发挥亚投行的引领作用,加快推动人民币区域化及国际化.
关键词:“一带一路”;国际金融合作;现状;对策
2013年,习近平主席在访问哈萨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时,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一带一路”目前已经提升为新时期中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需要做到“五通”,其中,货币流通就是深化区域金融合作,构建新型金融主体和交易方式.金融作为资金配置的核心机制,对“一带一路”建设的支撑和带动作用重大,发挥金融的资源配置功能也是促进沿线各国共赢发展的前提和保障.近年来,中国与中亚、俄罗斯、南亚、西亚、中东欧国家大力开展金融合作,对促进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1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中国金融合作的现状
1.1中国与中亚国家的金融合作
中亚五国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核心区,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中亚各国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中国与中亚国家的金融合作主要体现在边贸本币结算及本币互换、设立境外金融机构两方面.
1.1.1边贸本币结算及本币互换
开展跨境贸易本币结算既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也有利于规避美元汇率波动的影响.早在2003年,中国就与吉尔吉斯斯坦签署以双方货币作为支付结算的协定.2005年,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央行签署以双方货币作为边境贸易支付结算的协定,逐步开展边境贸易人民币结算.2009年7月,中国颁布并实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2014年,中哈两国签订新的双边本币结算与支付协议,本币结算从边境贸易扩大到一般贸易,两国企业可自行决定用美元、人民币或哈萨克坚戈进行商品的结算与支付.
中央银行间的货币互换也是我国开展国际金融合作的重要方式.通过央行间签订货币互换协议,本国商业机构可以借到对方国家的货币,用于支付进口商品,本国出口企业也可以得到本币计价的货款,这样能够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和降低汇兑费用.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和乌兹别克斯坦央行签署7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与哈萨克斯坦央行签署70亿元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2014年,中哈两国续签了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70亿元人民币/2 000亿坚戈,协议有效期三年.
1.1.2设立境外金融机构
1993年,第一家中资金融机构哈萨克斯坦中国银行在阿拉木图设立.同年,中国工商银行的第一家海外分行工商银行(阿拉木图)股份公司也正式成立,20年来,该行各项业务稳步增长,目前已开办了存款、贷款、汇款、兑换等全功能的商业银行业务.2004年7月,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简称国开行)与哈萨克斯坦开发银行签署全面合作协议,双方将在项目融资、银团贷款方面开展合作.作为中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新疆与中亚国家金融机构的合作更为密切.截至2013年11月,中亚国家及俄罗斯的银行在新疆开设了13个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中国银行已在新疆推出人民币兑换坚戈现钞汇率及挂牌交易业务,这些措施有力促进了新疆与哈萨克斯坦的经贸往来.
1.1.3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
2005年10月,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简称“银联体”)成立.2006年,银联体成员行通过了《关于支持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的行动纲要》,确定了银联体合作的工作目标和计划.从此,银联体成员行参与了上海合作组织区域内一系列大型项目的实施,对成员国的经济实体提供了总额数百亿美元的授信与项目融资.作为上合组织银联体主席行,国家开发银行把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开发作为其工作重点,为中哈石油管道等重大项目提供了融资,也为中石油、中石化海外并购项目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强大的金融支持.截至2014年6月底,国开行在中亚地区共支持项目71个,发放贷款245亿美元,贷款余额194亿美元,涉及油气、有色金属、航空、电力、农业等多个领域.
1.2中俄金融合作
1.2.1双边本币互换与结算
自2010年以来,中国已连续4年保持了俄罗斯第一大贸易伙伴国的地位.中俄政府对经济合作的支持使两国的金融合作保持稳步发展,当前两国开展本币结算已经由边境贸易方式扩大到一般贸易.2008年8月,中国开始在东北边境与邻国试点实施人民币贸易结算.2010年,中俄两国决定在双边贸易中逐渐减少美元结算,而以俄罗斯卢布或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继马来西亚林吉特之后,2010年卢布成为第二个与人民币自由挂牌交易的新兴币种.2011年,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获批成为中国首个卢布现金使用试点市.另外,为进一步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中俄两国央行2014年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规模为1 500亿元人民币/8 150亿卢布.
1.2.2双边金融机构合作
近年来,中俄两国在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等平台下进行了深入的金融合作,并积极扩大银行业务合作范围.在政策性银行中,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占据主导地位.特别是国开行已经与俄罗斯的三大金融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为中俄经贸合作提供了全方位融资服务,支持了中俄多个领域的重大合作项目.截至2014年底,国开行对俄罗斯贷款金额近300亿美元,涉及基础设施、油气、矿产、林业等诸多领域.
中国各商业银行对俄业务合作也正在逐步推进,通过建立代理行关系等方式建立起双边合作机制.当前,信用证、保函、托收等多种国际结算工具已经在中俄双方商业银行中使用,并积极探讨贸易融资、中长期信贷、银团贷款、联合代理发债、银行卡等更多的合作领域[1].此外,中俄许多商业银行积极在对方国家设立分支机构.例如,俄罗斯外贸银行、外经银行、工业通信银行和天然气工业银行等都在上海或北京设立了代表处或分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已在莫斯科等城市设立代表处或分行.
1.3中国与南亚国家金融合作
1.3.1中巴金融合作
中国近年来积极开展与巴基斯坦的金融合作,对深化中巴经济技术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表现为:①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2011年,中国与巴基斯坦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1 400亿卢比.②开展银行间的合作.2011年,中国工商银行在卡拉奇和伊斯兰堡设立两家分支机构,第一家中国商业银行在巴开展业务.巴基斯坦联合银行、国民银行、哈比卜银行等在北京成立了办事处.2012年,中巴两国央行签署了《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巴基斯坦国家银行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代理投资协议》.③提供各类项目融资.巴基斯坦信贷市场上的中国金融机构主要是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开行.其中,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主要贷款品种是政府援外优惠贷款和优惠出口买方信贷,主要支持领域是巴基斯坦的重大基础设施和政府项目.2010年,英国石油公司(BP)以7.75亿美元将其位于巴基斯坦的石油及天然气业务售予中国联合能源集团公司,联合能源公司向国开行申请贷款,并在2011年完成对该项目的全部兼并[2].④设立中巴联合投资公司.2007年,中国—巴基斯坦联合投资公司正式成立,中巴联合投资公司注册资本2亿美元,由国开行和巴基斯坦财政部各出资1亿美元,营业范围包括项目融资、股权投资、担保等,主要为中国企业到巴基斯坦投资提供咨询及各种金融服务.
1.3.2中印金融合作
中国同印度的金融合作主要体现在“金砖国家”合作机制下,金砖国家自2009年6月在俄罗斯叶卡捷琳堡举行首次峰会之后,确立了金融合作的意向,合作成果主要是“本币结算及互换合作”、“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等.①本币结算及互换合作.2011—2012年,金砖国家第三、四次峰会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签署了一系列有关本币结算的协议,包括《金砖国家银行合作机制多边本币授信总协议》和《多边信用证保兑服务协议》,这些协议的签署意味着金砖国家本币结算合作机制初步形成[3].另外,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印度进出口银行等金砖国家的政策性银行已经建立了银行合作机制.②开展资本市场合作.金砖国家于2011年三亚峰会签署的《金砖国家银行合作机制金融合作框架协议》提出积极开展包括债券发行、上市等方式在内的合作,并于2011年10月在南非国际证券交易所联会会议上宣布成立联盟,2012年3月起将各成员交易所的基准股市指数衍生产品在各自的交易平台上互挂买卖.③建立金砖国家开发银行.2014年7月,金砖国家领导人在巴西举行第六次会晤并发布《福塔莱萨宣言》,宣布正式建立金砖国家开发银行,该行核定资本为1 000亿美元,启动资本500亿美元由金砖五国平均出资,银行总部设在上海,首任行长由印度人担任.同时,金砖国家还提出成立一个规模约1 000亿美元的应急储备安排,其中,中国、印度分别出资410亿美元和180亿美元.金砖国家金融合作机制为中印金融合作提供良好的平台,推动了两国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
1.4中国与西亚国家金融合作
1) 海合会主权财富基金在中国的投资.海合会成员国都设立了不同规模的主权财富基金.据统计,2012年,海合会国家的主权财富基金资产共1.89万亿美元[4].海合会国家对中国的投资主要通过主权财富基金方式进行,主要集中在金融领域.例如,2006年,科威特投资总局和卡塔尔投资局分别出资7.2亿美元、2.06亿美元购买工商银行股份;2010年,这两家主权财富基金又分别出资8亿美元、28亿美元购买了农业银行股份;阿联酋阿布扎比国际联合投资斥资7.75亿美元入股重庆农业商业银行等.另外,海合会主权财富基金还通过设立基金的方式在中国进行投资,如迪拜国际资本有限公司与中国第一东方投资集团共同组建基金规模为10亿美元的中国迪拜基金等.2012年底,卡塔尔控股和科威特投资局分别获得中国外汇管理局在中国证券市场10亿美元的投资额度[5].
2) 设立各类金融机构.阿联酋是全球伊斯兰的金融中心,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在阿联酋的迪拜或阿布扎比都设立了分行或分支机构,其中,工商银行在卡塔尔多哈、科威特等国也设立了代表处和分支机构.中国银联用户可以在阿联酋马士礼格银行所有网点刷卡,中国银行发行的各种银行卡在阿联酋商场和超市均可使用.2010年,中国银联与阿联酋Network International 签署了合作协议,旨在将银行卡扩大到中东、西亚和非洲二十多个国家.另外,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与阿联酋中亚银行达成了350亿人民币/200亿迪拉姆的货币互换协议.2013年,迪拜酋长国国民银行宣布开通人民币结算业务,迪拜将发展成为中东地区的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中心.
1.5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金融合作
1) 互设金融机构及货币互换协议.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之间的金融合作起步较晚,但随着双边经贸合作的快速推进,金融合作也步入快车道.波兰是中国在中东欧地区最大的贸易伙伴,匈牙利则是中东欧地区中资企业最集中的国家.2003年,匈牙利中国银行正式开业,这是中国银行在中东欧地区的第一家分行.2012年,中国银行波兰分行开业,成为首家在波兰运营的中资银行;同年,工商银行华沙分行也正式营业.此外,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与匈牙利中央银行签署了两国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规模为100亿人民币/3 750亿匈牙利利福林,有效期为3年.
2) 双边金融合作举措.近年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先后确立了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论坛以及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机制.2012年,时任中国总理温家宝在波兰出席首届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提出了关于促进双方务实合作的12项举措,其中涉及金融合作的举措有:设立约100亿美元的专项贷款,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合作项目;筹划建立“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首期募集基金为5亿美元;与中东欧国家积极探讨开展务实金融合作,包括跨境贸易本币结算、货币互换、互设银行等.另外,2013年,中国与中东欧第二届领导人会晤达成了《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将扩大金融合作作为中国与中东欧合作的六个主要方向之一.
2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中国金融合作的问题
2.1区域金融合作仍处在初级阶段
当前,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大多数国家的金融合作仍处在初级阶段,需要加强实质性的区域金融合作.例如,从中国与中亚国家的金融合作情况看,区域金融合作签订的合作协议较多,而建立的合作实体较少;区域金融合作大部分是双边合作,多边金融合作很少.中国与中亚国家的金融合作主要是中哈两国之间开展的,与中亚其他四国(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的合作较少;区域金融合作大多是通过政策性银行(如国开行)来完成,缺乏各类商业银行之间的合作;金融机构合作的业务内容单一,创新型业务少.
2.2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及政治体制差异较大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上存在较大差异,既有经济总量大国,如中国、印度等,也有经济总量小国,如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2013年,中国GDP总额为9.18万亿美元,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同年,塔、吉两国GDP总值仅为85亿美元和72.3亿美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既有高收入国家,如沙特阿拉伯、阿联酋、俄罗斯等能源出口国,也有低收入国家,如孟加拉国、巴基斯坦等南亚国家.沙特、阿联酋2013年人均GDP分别为2.62万美元和4.8万美元;同年,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人均GDP分别仅有1 332美元和959美元.由于各国经济和金融发展程度差距较大,导致各国出于自身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开展区域经济金融合作的目标、要求也各不相同,使得国家间深入开展金融合作面临困难.
另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差异较大,有结盟国家,如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已成为联盟国家,大部分中东欧国家加入了欧盟,还有大量非结盟国家,其行使决策权的机制各不相同.在经济机制上,虽然大部分国家已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但仍有些国家徘徊在多边贸易体制之外.大部分国家采用了市场经济发展模式,但也有些国家仍坚持计划经济,这些差异对经济金融合作机制、方式及合作进程都产生影响.
2.3多层次相互交织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
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存在多个次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其国别构成、合作范围与合作机制均存在一定差异.其中,比较有影响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有:中亚地区及俄罗斯的独联体自由贸易区、俄白哈关税同盟(或欧亚经济联盟),西亚地区的海湾合作委员会、阿拉伯合作委员会,南亚地区的南亚区域合作联盟,还有黑海经济合作区和上海合作组织等.这些次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之间形成了比较复杂的关系,不同国家主导了多个次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加大了协调区域经济合作的难度.如何协调各次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之间的关系,加强互利合作,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
3 对策与建议
3.1创新区域融资保障机制,发挥亚投行的引领作用
2014年10月,亚洲21个国家共同决定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简称亚投行),亚投行是一个政府间性质的亚洲区域多边开发机构,总部设在北京,法定资本1 000亿美元,初始认缴资本为500亿美元左右.2015年6月,《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签署仪式在北京举行,亚投行5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代表出席了签署仪式,其中已通过国内审批程序的50个国家正式签署《协定》[5-6].成立亚投行是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战略的又一重大举措,亚投行的建立将为沿线国家基础设施等有关项目提供投融资支持,并将促进中国的资本输出.
另外,要创新区域融资保障机制,建立开发性金融机构,积极探讨灵活多样、风险可控的融资和担保模式.积极筹建及利用中国—阿联酋共同投资基金、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丝路基金等,为区域内投资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加强各国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开拓新的合作领域,探讨新的合作模式,如探讨政府与企业合作模式(PPP)等,鼓励私营部门参与,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化改造,探讨资源换贷款、资金换市场等新型融资模式.
3.2加快推动人民币区域化及国际化
目前,中国是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也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随着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规模的扩大,人民币的区域化和国际化水平逐步提高.在中国周边的一些国家如越南、老挝、缅甸、蒙古等国,人民币已经直接使用,中亚国家也开始广泛接受和使用人民币,人民币已经成为中国与周边国家贸易结算的重要货币.另外,自2009年至今,中国先后与韩国、马来西亚、欧洲央行、俄罗斯等32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总金额超过3.1万亿元人民币,并在香港、新加坡、伦敦等地建立了人民币清算中心.
“一带一路”建设为人民币在中国周边国家流通范围的扩大提供了战略机遇.为此,要继续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一步推进人民币利率和汇率的市场化,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下的可自由兑换.推动以人民币为中心的区域外汇交易市场建设,使人民币真正成为周边国家金融市场上的借贷和投资货币,进而成为储备货币,最终实现人民币的区域化和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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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华)
Research on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ooperation Between China and the Countries along “One Belt One Road”
ZHAO Qing-song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and Trade,Xin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Urumqi 830012,China)
Abstract:Currently, “One Belt One Road” has become our country’s comprehensive opening-up strategy.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ooperation guarantees this strategy.The essay mainly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financial cooperation between China and the countries along “One Belt One Road”, including bilateral currency swap and settlement, cooperation of various types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etc.Based on the major problems of financial cooperation, some countermeasures are put forward such as innovating regional financing guarantee mechanism, getting the leading role of 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 into play, and promoting the regionalization and internationalization of RMB.
Key words:“One Belt One Road”;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ooperation;current situation;countermeasures
作者简介:赵青松(1970-),男,河南淮阳人,研究员,博士,主要从事中亚经济贸易研究.
基金项目: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资助项目(14BJY034);新疆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新疆)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项目(050113B01)
收稿日期:2015-09-29;修回日期:2015-10-21
DOI:10.16219/j.cnki.szxbzk.2016.01.002
中图分类号:F2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5475(2016)01-0008-05
引文格式:赵青松.“一带一路”建设下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国际金融合作研究[J].苏州市职业大学学报,2016,27(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