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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创新与城市治理现代化
——首届“中国城市治理创新论坛”会议综述

2016-04-04郭少青

关键词:深圳大学研究院教授

郭少青

(深圳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广东深圳518060)

政府创新与城市治理现代化
——首届“中国城市治理创新论坛”会议综述

郭少青

(深圳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广东深圳518060)

由深圳大学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首届“中国城市治理创新论坛”于2016年10月29-30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明华国际会议中心隆重举行。本次论坛以城市的治理创新为主题,共有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深圳市政协、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新华社、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编译局、华东理工大学、中山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大学等20多个单位的40余位领导、专家和学者出席论坛。

论坛开幕式由深圳大学社会科学部主任田启波教授主持,深圳市政协副主席、深圳大学副校长黎军教授,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成员、巡视员王世巍同志,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王浦劬教授,深圳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院长黄卫平教授分别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副部长马名杰研究员,深圳市“鹏程学者”、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李忠尚教授,清华大学政治学系主任张小劲教授,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王浦劬教授和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院长肖滨教授作了主旨发言。

马名杰研究员提出,区域创新的核心是企业,提高区域的创新能力的关键是激活企业创新的动力,而影响区域创新活动的最重要因素是制度因素,因此,塑造良好的创新制度环境,通过人才引进、科技政策等改变地方的创新资源禀赋非常重要。李忠尚教授指出,要解决快速城镇化进程中所产生的问题,首先要回归根本,认识城镇化以“缩小直至消灭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和脑劳差别”的根本目的;其次,要坚持以人为本;第三,要坚持城市反腐;第四,要健全城市法律法规。

张小劲教授指出,大数据对城市治理创新具有重要作用,如公务服务、社会治理、市场治理、数据治理、内部治理、治理评估都展现出了新的层面。但是过分依靠单纯的技术和行政解决重大问题将会受到限制。面对大数据,政府的指导原则应该是回应民情,而非强调“管控”。王浦劬教授提出,政府的创新目标包括了透明政府、信息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等,要在城市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实现政府创新的上述目标,需要以问题为导向,实现精准化治理;需要完善城市治理的法制体系;需要平衡城市政府间的权力结构关系,实现政府的权、能、责的分配合理化。肖滨教授提出了村民自治的“五权”结构平衡理论模式,认为导致村民自治陷入困境的原因实际上为领导权、自治权、行政权、参与权、经济权的失衡。其以广东的地方实践为分析样本,提出这些地方实践的实质是要把村民自治有机整合于党政结构的治理体系中,以实现“三元统一”:即将政党执政的权威性、国家治理的有效性、村民自治的参与性有机统一于中国共产党在乡村执政的合法性当中。

在接下来为期一天的论坛中,与会的专家、学者们围绕着城市安全问题与治理、城市治理与廉洁政治、城市建设与环境治理、城市发展与社会治理4个单元展开了深入的讨论。

(一)城市安全问题与治理

华南理工大学地方风险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王郅强教授作了题为“城市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中的‘空转’问题:现实考量与破解机制”的发言,提出城市应急管理制度体系存在“空转”现象,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陈潭教授作了题为“迈向大数据时代的大都市生命线管理”的发言,提出大都市生命线系统是大都市应急管理的核心和关键。华南理工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杨沐教授作了题为“新加坡的安全治理实践与经验”的发言,其详细介绍了新加坡的工会制度和住房分配制度。

深圳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副院长陈文副教授作了题为“城市公共安全事件‘复发现象’的成因逻辑与消解路径”的发言,其提出,应从规范城市系统性权力运行的角度,改革和完善城市治理体制,压缩和整合城市治理层级,明确城市治理的主管责任与属地责任的关系,完善社会多元主体的参与机制,提升治理现代城市的能力和水平。

(二)城市治理与廉洁政治

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杨宏山教授作了题为“双重联盟与城市治理变革”的发言,其提出在市场化改革中,城市治理形成了双重联盟,即增长联盟和社群联盟。城市善治要发挥增长联盟的作用,同时倾听社群联盟的声音,即建设回应导向的城市制度。浙江大学中国地方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任陈国权教授作了题为“公有制基础上的经济增长管理与政府治理逻辑”的发言,其提出我国30多年高速的经济发展与政府有效的经济增长管理密不可分,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基于公有制的市场经济,其本质并没有脱离计划经济,只是从生产计划经济转向了增长计划经济。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毛寿龙教授作了题为“城市治理的秩序维度”的发言,其提出治理是一种秩序,进而提出了“秩序模型”,此模型关注长期不变的因素,包括了国家秩序、市场秩序、原始秩序等维度,这些维度的变化可以解释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也可以解释目前城市治理,尤其是小区治理结构和形势发展变化中出现的很多现象。新华社政治研究中心主任张庆源研究员作了题为“省部长视野中的区域发展与地方治理”的发言,其指出,在“全盘区域经济布局”下,地方政府不甘政策落后,为了稳定自身经济和政治地位,不断求发展,开展了一系列诸如区域规划、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自贸区的试点。但是很多地区存在只发展不改革,或者发展得多,改革得很少的问题。深圳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劳婕博士作了题为“大数据中的城市治理”的发言。

(三)城市建设与环境治理

中国社科院城市信息集成与动态模拟实验室主任刘治彦教授作了题为“以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发言。其提出,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要依靠城市治理体制机制现代化,更要靠城市治理技术的现代化,而智慧城市建设是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暨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蔡立辉教授作了题为“城市安全面临的问题及其治理”的发言,其指出我国的城市公共安全治理严重不足,主要体现在缺乏安全意识、安全管理的手段和方法落后、安全管理体系尚未完善、社会参与度不足等方面。

(四)城市发展与社会治理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郭圣莉教授作了题为“业主集体行动视角下的社区强人治理:过程博弈和行动框架”的发言。深圳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唐娟副教授作了题为“深圳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研究”的发言。深圳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张定淮教授作了题为“香港政治治理问题”的发言,其提出应全面准确地把握“一国两制”的含义,一国两制不是分权,也不是香港的完全自治,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来源于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务管理权,其自治权的限度在于中央授权的限度,香港并不存在自治的“剩余权力”。

各个研讨单元结束后,深圳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院长黄卫平教授对本次论坛作了总结发言,他表示研究院在未来将通过自己有份量的研究成果,打造出一个受人尊敬的研究机构。

【责任编辑:张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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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0-260X(2016)06-0159-02

2016-11-0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社区治理转型研究”(12CZZ049);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智慧城市建设中的环境治理的制度创新研究”(16YJC820008)

郭少青,法学博士,深圳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助理教授,主要从事城市环境治理、环境政策与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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