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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论《屈原列传》疑案(下)——《屈原列传》研究论争述论

2016-04-03刘凤泉孙爱玲

刘凤泉, 孙爱玲

(韩山师范学院 中文系, 广东 潮州 521041)



也论《屈原列传》疑案(下)
——《屈原列传》研究论争述论

刘凤泉, 孙爱玲

(韩山师范学院 中文系, 广东 潮州521041)

摘要:伪作说剥夺司马迁的著作权,实为屈原否定说的旧调乱弹。而在维护说基础上提出的误字说,从根本上解决了《屈原列传》矛盾,彻底澄清了《屈原列传》之疑案。

关键词:《屈原列传》;伪作说;误字说

七、伪作说旧调乱弹

认定《屈原列传》是后人伪作,剥夺司马迁的著作权,这种论调始发于屈原否定论。胡适始曰:“《史记》本来很不可靠,而《屈原贾生列传》尤其不可靠。”[1]33何天行继曰:“《史记·屈原列传》决不是太史公作品”,“即使不是刘向伪作,说不定就是刘歆的手笔。”[2]18,25屈原否定论者的这些观点,理所当然遭到学术界的批评,当今主张屈原否定论,已经没有了多少市场。

然而,经过近百年的学术辨析,《屈原列传》公案仍然云遮雾罩。只要《屈原列传》矛盾一天没有彻底消除,怀疑论的基础就依然存在,产生奇谈怪论便不算意外。近年,《文学遗产》推出汪春泓先生《读〈史记·屈原贾生列传〉》献疑》一文,重提《屈原列传》作者不是司马迁,而是刘向的老调。针对汪氏的观点,已有多篇文章据理反驳。比之于何天行,汪氏究竟提出哪些证据,当需认真加以辨析。

汪氏亦以对《屈贾列传》文献的质疑作为立论的基础。他的质疑有以下几点:

一是屈、贾合传不符合《史记》的基本体例。他说:《太史公自序》“仅指屈原,却没有解释为何屈、贾同传。而且,屈原,属战国人物,而贾生则是当代人,古今人物合传,明显不符合《史记》的基本体例。”[3]26这个理由并不能成立,刘国民等先生指出:古今人物合传,合传只言及一人,不解释合传的原因,这些在《史记》并非孤例。如《鲁仲连邹阳列传》、《扁鹊苍公列传》、《魏其武安列传》均其例也[4]116。

二是《楚世家》记屈原谏王曰:“何不诛张仪”十分突兀,而《自序》“将《屈贾列传》中‘怀王客死,兰咎屈原’的内容置于《楚世家》”。这一切均是为了增加《屈原列传》可信度而作的有意篡改[3]26。这条理由也牵强附会。刘国民以为,《屈原列传》与《楚世家》叙述屈原谏王事基本相同,只是文字略有差异,并不存在突兀的问题。至于“怀王客死,兰咎屈原”,《楚世家》、《屈原列传》叙述之不同,乃是《史记》常用的“互见法”[4]117。王培峰更举证反驳,他说:“《太史公自序》序《韩世家》谓:‘疑非不信,秦人袭之。’而《韩世家》仅载:‘王安五年,秦攻韩,韩急,使非使秦,秦留非,因杀之。’并未涉及‘疑非不信’之事。‘疑非不信’,其实出自《老子韩非列传》。若论突兀,此处较前者似有过之而无不及,难道也可以据以断定《老子韩非列传》非司马迁所作吗?”[5]98

三是《屈贾列传》末尾:“及孝文崩,孝武皇帝立,举贾生之孙二人至郡守,而贾嘉最好学,世其家,与余通书。至孝昭时,列为九卿。”“与余通书”之“余”并非司马迁,此人是揭开《屈贾列传》著作权之谜的关节点[3]26。王培峰举清人王鸣盛说,以司马迁卒于汉昭帝末年,“‘孝昭’二字,则是后人追改,其元本当是‘今上’耳”[5]。他认为:“由于文献无征,二说之是非,尚难遽断,《献疑》却贸然认定”余“并非司马迁自指,并据此剥夺了司马迁的著作权,实在是疑古过勇而证据不足。”[5]98

四是《屈贾列传》基调是由“怨”转“忠”,而司马迁所体认的屈原之“怨”,属较单纯的“怨愤”,与“忠君”无涉。今本《屈贾列传》存在背离司马迁初衷的大窜改[3]27。这种看法似是而非。笔者以为,首先应该明白,司马迁《屈原列传》是在书写历史,而不是作言志抒怀文章;作者的初衷尽可以揣度,却不可违背了传主的事迹。即便说《屈贾列传》基调由“怨”转“忠”,那也当由屈原的生平事迹所决定的,而不由司马迁的主观愿望所决定的;即便说司马迁体认屈原之“怨”是单纯的“怨愤”,那《屈原列传》难道就能够回避屈原的“忠君”事实吗?其实,司马迁体认的也决非所谓单纯的“怨愤”,其云:“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那本是欲忠而不得的怨愤,岂可说它与“忠君”无涉?

对《屈原列传》文献的质疑既不够扎实可信,而建立其上的推论自然也不能令人信服。褚斌杰早已指出:“司马迁写《史记》所见文献多,而且距屈原时代近,特别是他在写屈传前还到旧楚屈原活动之地做过调查,因此任何轻疑司马迁所书,都是无道理的,而且会导致对屈原其人的许多荒唐的结论。”[6]7不过,对于汪氏的推论,还是要作一些辨析。

先从“君臣观”看太史公与屈原、贾谊的分歧。汪氏认为,秦亡之后,反秦思想形成迥异的两派,一派倾向于回复到六国时代,另一派则认同秦、汉的统一;两派的君臣观截然不同。推崇道家的司马迁属于前者,而作为皇室宗亲的刘向属于后者。司马迁秉持战国士人“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与屈原、贾谊思想存在严重分歧。“屈原依恋楚国,司马迁并无共鸣”,太史公本着“三谏不从,则辞去”的战国观念,完全没有为国守节的观念。贾生“明申、商”,而司马迁尊黄、老,他们的政治哲学迥异,贾谊固为太史公所不喜。在汪氏看来,屈、贾合传,表现忠君爱国思想,这与司马迁思想不相吻合。所以,“将贾谊与屈原同传,在司马氏父子那里亦缺乏逻辑性和说服力,退一步而言,至少司马氏父子并非今本《屈贾列传》的最后写定者”。而且,很难设想“刀锯之余”的司马迁,还会在《屈贾列传》中表现出对朝政的热情[3]28-31。

笔者以为,汪氏推论的实质是否定司马迁作为史家的职业操守。历来,司马迁被作为“良史”,《史记》被赞为“实录”,都肯定作者的史家操守。作为史家的司马迁,他不会依据个人的观念而抹杀和歪曲传主的思想。即便司马迁与传主存在思想分歧,并不成为否定司马迁著作权的理由。再则,《屈贾列传》主旨也并非汪氏所言的忠君爱国,而是表现屈原“忠而被谤”、贾谊“怀才不遇”的悲剧命运,这实足引发司马迁的心灵共鸣。无视司马迁的史家操守,将之视为偏执的复仇者,恐怕并不符合历史事实。

再从宣帝时思潮背景考索《屈贾列传》之作者。汪氏认为,在宣帝朝,刘德获入麒麟阁,刘向备受宠信,他们顺应宣帝中兴需要,以屈原舍身殉国,贾谊忧心国事,来激发士人的政治热情。刘向将贾谊赋作列入“屈原赋之属”,暗示贾谊是屈原精神之嫡传。《新序》“节士”宣扬为君守节之士,意在强化臣之责任意识。又楚元王一系属宗正世家,宗正与楚国三闾大夫职责基本相同。楚元王后人的刘德、刘向,便具有强烈的社稷责任感。故“唯有刘德、刘安(笔者按:似应为‘刘向’?)以宗亲的特殊身份,与汉朝一体同功,才会对朝政焕发出屈原般的关切”,于是,他们为了政治目的,伪作了《屈贾列传》,将屈原对楚国王与贾谊对汉文帝两种存在差异的感情,泛化到普遍的臣对君的效忠性。刘氏以《新序·节士》“屈原章”为基础伪作《屈原列传》,而证据是加入“郑袖顿成陷害屈原的主角”,并以此来影射现实政治中后戚一系[3]31-34。

笔者以为,汪氏推论实属大胆假设,而缺乏小心求证。主张《屈贾列传》属楚元王后人的刘德、刘向所撰,并没有充分的依据。

一是以刘氏为宗正世家,有忠君防戚之思,便有伪作《屈贾列传》动机,又将动机视同于行为,这样推想不能说想入非非,也不符合刘向一贯学风。刘向整理古籍以严谨著称,他要表达政治见解尽可以在《新序》、《说苑》中表达,何必要假托司马迁去伪作《屈贾列传》?

二是所谓郑袖的证据,《屈原章》表述是:“(秦)使张仪之楚,货楚贵臣上官大夫、靳尚之属,上及令尹子兰、司马子椒,内赂夫人郑袖,共谮屈原,屈原遂放于外,乃作《离骚》。”[7]213-214而《屈原列传》表述有:“(张仪)设诡辩于怀王之宠姬郑袖。怀王竟听郑袖,复释去张仪。是时屈平既疏,不复在位,使于齐,顾反,谏怀王曰:‘何不杀张仪?’怀王悔,追张仪不及”;“怀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疏屈平而信上官大夫、令尹子兰”[8]2484。其中尽管屈原与郑袖的观点不同,但绝没有郑袖谮害屈原的内容。两者比较,不仅得不出后者以前者为基础的结论,倒可得出前者以后者为基础的结论。诚如刘国民所说:“《屈原列传》中,并未说郑袖陷害屈原,与刘向的《屈原章》不同,则刘向据《屈原章》而扩写《屈原列传》且以郑袖‘暗喻刘德、刘向所交锋的后戚一系’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4]123

三是《屈原章》与《屈原列传》存在诸多矛盾,实不能支持刘向以《屈原章》伪作《屈原列传》的结论。《屈原章》言屈原被放作《离骚》,那原因是“张仪之楚,货楚贵臣上官大夫、靳尚之属,上及令尹子兰、司马子椒,内赂夫人郑袖,共谮屈原”而导致的。而《屈原列传》言屈原被疏作《离骚》,那原因是“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怀王使屈原造为宪令,屈平属草稿未定。上官大夫见而欲夺之,屈平不与,因谗之”而导致的[8]2481。在屈原生平最重要的问题上,二者所表述的,在时间上既不相同,在起因上又不一样,这怎么能说刘向依《屈原章》伪作了《屈原列传》?而且,细读也很容易发现,两篇文章风格大相径庭,绝不可能出自一人之手。难道刘向为了伪作《屈原列传》,又刻意模仿了太史公的笔法?

四是汪氏所论刘向伪作《屈原列传》处心积虑,为了增加《屈原列传》可信度竟刻意篡改了《自序》、《楚世家》,却又百密一疏,将刘德之贾嘉“与余通书”的忆述保留下来,从而为后人(笔者按:如汪氏)探讨本传的真实作者留下了线索[20]35。刘向能够精心伪作《屈原列传》,甚至连相关的文献也刻意篡改了,却偏偏疏忽到连他爹与他自己都分不清楚,这岂是一句“百密一疏”就能搪塞过去的?“与余通书”分明是执笔者的口吻,说它是忆述?是口头忆述,还是文字忆述?口头忆述似不宜留下这样的字句,而文字忆述就是撰作。究竟是刘德在撰作,还是刘向在撰作,还是合作撰作?他们费尽心思作伪,“余”成为父子合体,而竟浑然不觉,这实在有些令人匪夷所思!

再从社会身份、经济处境分析汉代屈原论。汪氏认为,两汉的屈原论或《离骚》论,基本上不出政治的语境[3]37。一曰,刘安称“推此志,虽与日月争光可也”,“暗指自己可与日月争光,此实在是大不敬之语,饱含着挑衅君权权威、且与之分庭抗礼的意味”;称“以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悱而不乱”,显见刘安在朝廷削藩,剑之所指下之“怨悱”[3]35。二曰,司马迁惨遭宫刑,改变了太史公之追求,他不再以官修史书自视,更升华到史学的高度,无所依傍,以善善恶恶。“谗人间之,可谓穷矣”,在司马迁看来,何至于“穷矣”之叹,离去可矣![20]35三曰,结合刘德、刘向身世,实为他们的亲身感受[3]35。四曰,“前汉后期,扬雄、班固等人的屈原论,均不赞赏屈原自沉,此乃逐渐壮大的儒学及士人精神道统,抗衡王权政统的必然反映。”[3]37

笔者以为,这些推论有信口开河之嫌。刘安受汉武帝诏作《离骚传》,竟胆敢在文中又是挑衅君权,又是表达怨悱?真不知他长有几颗脑袋!司马迁遭受宫刑改变了追求,不以官修史书自视尚可理解;而升华到了所谓史学的高度,竟可以无所依傍地善善恶恶,这恐怕很难以让人理解了。这种无所依傍而善善恶恶的史学高度,显然并不符合《史记》的实际。而对“谗人间之”,何至于“穷矣”之叹,离去可矣!显然也不符合司马迁的实际。司马迁遭受宫刑之后,在武帝身边一直工作到老,好像并没有“离去可矣”似的潇洒!刘德、刘向纵有那样的亲身感受,又何必一定借助屈原作《离骚》的事迹,来抒发自己的政治诉求呢?至于“前汉后期,扬雄、班固等人的屈原论,均不赞赏屈原自沉”,(笔者按:班固并不处于前汉后期。)刘向比扬雄只年长二十几岁,无疑处于同一政治语境之下,而他们的看法竟有如此天渊之别,显而易见也不存在所谓士人精神道统抗衡王权政统的必然现象。

总之,汪氏的质疑本不可信,而推论又主观周纳,所谓“《屈贾列传》的主要作者是刘向”的观点[3]35,可以断言完全不能成立。

八、误字说化解矛盾

《屈原列传》研究论争充分说明,只有彻底解决《屈原列传》矛盾,才能从根本上澄清《屈原列传》疑案。《屈原列传》矛盾不是司马迁的草率疏忽所造成的,而是作品于流传过程中出现错误和读者于解读过程中出现误解所造成的。文本错误与读者误解相互纠结起来,形成难以索解的疙瘩,从而造成《屈原列传》复杂矛盾的问题。

对于《屈原列传》的矛盾,前人罗列有很多。这些矛盾并不是平列的,而存在着主次的区别。只有解决了主要矛盾,次要矛盾才能迎刃而解。《屈原列传》的主要矛盾是“放流”问题,其他次要矛盾亦多与之关联。

仔细揣摩《屈原列传》文意,不要以辞害志,会感觉到此处“放流”似不宜有“放逐”的意思。因此,郭沫若释之为“放浪”[9]18,张叶芦释之为“放游”[10]156。而这样解释有违于“放流”本义,自然都是不正确的。

在古籍流传过程中,误字是远比错简、窜入更常见的一种文本致误现象。“流”字与“疏”字,字形非常相似,笔画些微差别,或者刻印不清,或者抄写潦草,或者笔迹剥落,均可导致字形的错讹。加之“放流”一词,典籍且多运用;一旦产生错讹,反易以误为正,而致难以更改。“流”字与“疏”字,典籍亦有误用的例证。如王逸《离骚经章句序》云:“(怀)王乃疏屈原,屈原……乃作《离骚经》。”文选本《离骚经序》,唐写本陆善经引《序》,“疏”字皆作“流”[11]2。这虽然表现了不同的理解,而其中亦含有对误字的怀疑。所以,认为“放流”为“放疏”之误,决不是毫无根据的信口开河。

“放疏”者,“方疏”也。“放”通“方”,用作副词,意为“正当”。如《管子》云:“桓公放春,三月观于野。”郭沫若集校云:“洪颐煊云:‘放’字,古通作‘方’;尹桐阳云:‘放’,方也,当也。”[12]147它如《史记·历书》云:“民神杂扰,不可放物”[8]1257;而《国语·楚语下》云:“民神杂糅,不可方物。”[13]275《汉书·沟洫志》云:“蛟龙骋兮放远游”[14]1682;而《史记·河渠书》“放”作“方”[8]1413。这些均为“放”、“方”通借之例。可见,“放疏”即为“方疏”,当无疑义;“虽放疏”,即为“虽当被疏远”之义,亦通达无碍。

这样一来,所谓屈原作《离骚》是在被疏之后,还是在被放之后的争论,从此可以休矣!至于《抽思》“有鸟自南兮,来集汉北”,由于失去“放流”的支撑,屈原被流放于汉北一事便纯属于子虚乌有。而所谓屈原被流放一次,还是两次的争论,从此也可以休矣!解决了“放流”问题,《屈原列传》主要矛盾终于焕然冰释了。

参考文献:

[1]胡适.读《楚辞》[M]//褚斌杰.屈原研究.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

[2]何天行.楚辞作于汉代考[M].上海:中华书局,1948.

[3]汪春泓.读《史记·屈原贾生列传》献疑[J].文学遗产,2011(4).

[4]刘国民.《史记·屈原贾生列传》的作者、主旨及存在的问题[J].学术界,2012(7).

[5]王培峰,赵望秦.《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作者祛疑[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13(3).

[6]褚斌杰.《史记·屈原列传》讲疏[M]//褚斌杰.楚辞要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7]刘向.新序详注[M].赵仲邑,注.北京:中华书局,1997.

[8]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9]郭沫若.沫若文集(12)[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

[10] 张叶芦.屈赋辨惑稿[M].北京:学苑出版社,2005.

[11] 楚辞章句补注、楚辞集注[M].(汉)王逸章句,(宋)洪兴祖补注,(宋)朱熹集注.长沙:岳麓书社,2013.

[12] 郭沫若.管子集校[M]//郭沫若全集(7)/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13] 左丘明.国语[M].鲍思陶,点校.济南:齐鲁书社,2005.

[14] 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4.

[责任编辑:刘自兵]

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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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日

中图分类号:I 2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219(2016)02-0001-04

作者简介:刘凤泉,男,韩山师范学院中文系教授。孙爱玲,女,韩山师范学院中文系教授,文学博士。

基金项目:韩山师范学院教授启动项目(QD20141126)。

收稿日期:2015-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