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亟须从重数量到重质量转变
——陕西泾阳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思考
2016-04-02高军强
高军强
合作社亟须从重数量到重质量转变
——陕西泾阳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思考
高军强
近年来,陕西省泾阳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较快。至2016年6月,全县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各类农民合作社727家,社员覆盖全县215个行政村,有50多家合作社已经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产品质量认证5个、无公害基地或产品认证10多个。全县多数合作社依托主导产业,积极促进和壮大产业发展,有力促进了泾阳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主要做法
积极发展规范合作社。泾阳县积极利用省市培训会,组织合作社加强培训学习。桥底键维粮食合作社、三渠欣悦蔬菜合作社等10个市级示范社有章程、有制度、有操作规范,多数有财务账目,成员均在100人(户)以上。2015年示范社年营销、经营增长在15%以上,带动社员家庭人均增收3500元以上。
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扶持资金。
近年来在农业部门引导和帮助下,40多家合作经济组织已经争取到国家财政扶持资金、项目资金上千万元。国家扶持项目的实施,加速了合作社持续规范发展。
引导农民围绕主导产业创建合作社。从泾阳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状况看,都是与粮畜菜果主导产业紧密结合建立起来的。如:云阳镇华瑞蔬菜合作社,发展几年来,蔬菜基地不断扩大,产业成倍增长。2015年,种菜户人均收入3万元,群众80%的收入都来源于蔬菜。兴隆镇许庄村奶牛合作社通过养殖奶牛,全村农民收入逐年增加。目前,全村奶牛存栏达到2300头,2015年该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0000元,其中来自奶业的收入占到70%以上。
存在的问题
合作社存在多头管理问题。
在泾阳县,多家部门参与合作社的管理,部门职责模糊,容易形成管理空档。合作社的成立、发展缺乏应有的审核、备案和监管程序。如有的合作社成立多年了,甚至有的合作社已经被相关部门认定为示范社、先进社了,在成功申报承担国家各类项目中,不要说管理、监督和指导,甚至在农业主管部门连备案信息也没有。
合作社数量大质量差。合作社存在数量大质量差、同质化现象较突出的问题,家庭作坊式合作社、“皮包公司”式合作社、以村集体名义注册的“趴窝”的合作社或私营企业成立的实无群众合作的合作社占一定比例,目前全县正常运营的合作社不足300家。应按程序对一些名存实亡、不符合合作社规定和一些自愿撤销的合作社予以注销;对一些符合合作社规定,又愿意积极发展的合作社重新登记备案,通报全县。
合作社整体合力不强。多数合作社管理上比较松散,部分成员不关心组织发展,参与度低,无法形成共同发展的合力。有的没有制定成员的“公积积累、股金分红、盈余分配”,没有落实“国家扶持项目量化折股到社员”等利益分配制度,在服务上仅限于组织开展生产技术培训、组织农民与外来商贩签订订单、协调销售环节等事务,很少形成生产、销售、加工一条龙的服务体系。
(作者单位: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农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