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村集体收支情况统计分析
2016-04-02信婷婷张伟民金文成
信婷婷 张伟民 金文成
“十二五”时期村集体收支情况统计分析
信婷婷 张伟民 金文成
“十二五”时期,由于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村集体自营收入保持增长,村级组织财务收支总体上保持良好态势,呈现出如下特点:
一、村集体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十二五”时期,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度总收入由2010年的3046.7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4099.5亿元,年均增长6.1%,比“十一五”时期年均增速高1.5个百分点;村均当年收益由15.7万元提高到24.4万元,年均增长9.2%,比“十一五”时期年均增速高1.9个百分点。从收入构成看,经营收入占比居首位,补助收入增幅最大。经营收入占比由41.6%降到34.8%,但仍居各项收入之首;补助收入占比由14.4%升至21.1%,增幅最大;发包及上交收入占比由20%下降到18.2%;投资收益占比由2.6%上升至3.0%;其他收入占比由21.4%升至22.9%。从收入增量看,财政补助收入贡献最大。村均财政补助收入由7.4万元增加到15万元,年均增幅15.1%,对收入增长贡献为39.4%。村均经营性收入扭转了“十一五”时期在波动中减少的态势,由21.4万元增加到24.6万元,年均增幅2.9%,对收入增长贡献为16.6%。村均发包及上交收入由10.3万元增加到12.9万元,年均增幅4.6%,对收入增长贡献为13.5%。村均投资收益突破两万元,2015年达到2.1万元,年均增幅9.5%,对收入增长贡献为4.1%。从区域发展看,西部地区收入增速较快,但与东中部差距仍较大。受国家扩大对西部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影响,“十二五”期间,西部地区总收入年均增长9.8%,比东部的5.7%高出4.1个百分点,比中部的5.5%高出4.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村均补助收入年增长率达17.4%,比东部14.1%高出3.3个百分点,比中部15.3%高出2.1个百分点。但从村均经营收入看,地区差异仍然较大。2015年,东、中、西部村均经营收入分别为47.9万元、11.5万元、6.1万元,收入比为7.9∶1.9∶1。
二、村集体支出增速低于收入增幅
从2010年到2015年,村集体总支出由2114.4亿元增加到2682.8亿元,年均增长4.9%,比“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高出1.4个百分点,但比同期总收入年均增长仍低1.2个百分点。村均集体总支出由35.7万元增加到46.3万元,年均增长5.4%,比“十一五”时期高1.9个百分点。从支出去向看,公益性支出增幅较大。村均管理费用由9.5万元增加到13.9万元,年均增幅7.9%,其中,村均干部报酬由3.4万元增长到5.6万元,年均增幅10.5%。村均其他支出由11.3万元增加到18.2万元,年均增长10.1%,主要是由于公益性支出较快增长。村均经营性支出由14.9万元下降到14.2万元,年均减幅0.9%。从支出构成看,经营性支出持续下降。村集体经营性活动减少,村均经营支出占比由41.7%降至30.6%,下降了11.1个百分点。管理费用占比小幅上升,由26.7%提高到30.1%,上升了3.4个百分点。其中干部报酬占管理费用比重由35.6%提高到40.1%,增加了4.5个百分点。村均其他支出由31.6%提高到39.3%,增加了7.7个百分点。分地区看,西部地区支出增幅最大。“十二五”期间,西部地区总支出、村均支出年增长率分别达10.1%、10.6%,高于东、中部地区。西部地区的支出中,管理费用增长最多,村均管理费用由“十一五”期末的3.9万元增长到2015年的7.5万元,年均增长13.8%。
三、经营收益高的村数明显增多
2010年至2015年,当年无经营收益和经营收益在5万元以下的村由48.2万减少到44.2万个,占总村数的比重由81.4%下降到76.3%;经营收益在5万-10万元的村由4.7万个增加到5.6万个,增长了19.1%,占总村数的比重由7.9%增加到9.6%;经营收益10万元以上的村由6.4万个增加到8.2万个,增长了28.1%,占总村数的比重由10.8%增加到14.1%。
(作者单位:山东省乐陵市农村经营管理局、农业部经管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