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资产改革“有模有样”
2016-04-02苏日贺王崇香
苏日贺 王崇香
集体资产改革“有模有样”
苏日贺 王崇香
在新的形势下,如何通过股份制改革建立集体“三资”管理新模式,已成为各级探索解决的新课题。山东省莒县城阳街道立足村情实际,推行“三种模式”,严格“四个步骤”,扎实稳妥地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实现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及村民收益分配的股权化。
三种模式
一是三年一调整的资产股份制改革。莒县城阳街道是县城驻地,辖49个城中村、26个城郊村。大多数城中村集体经济基础较好,有较多经营性资产,群众非常关注集体“三资”的经营管理动态。针对这一情况,该县在充分调研论证、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于2013年10月在西大街村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在全市率先成立了第一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合作社。经过清资评估和公示确认,将集体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净资产3470.33万元全额量化,设置集体股和个人股,其中集体股占19.5%、个人股占80.5%,每股100元,全村1140位股民每人分配245股,并对股权三年一调整,每年年底按股分红,2014年每位股民分红1500元。目前,城阳街道东关一街、后营街等12个村街进行了这一模式的股份制改革。
二是一改到底的资产股份制改革。在总结西大街村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该县坚持因村制宜,按照“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的原则,在前西关街、马庄街探索推行了一改到底的资产股份制改革,股权长期不变,股种设置分人口股和农龄股两种。人口股以截至股改基准日健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基准计算;农龄股以第一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起(1984年6月1日)到股份制改革决议形成日止年满18周岁、户口在本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为股民,成员年限计算到月,不足一月的按整月计。人口股不低于50%的比例,由各村自行确定两种股份的比重。如前西关街净资产2583.7万元,人口股占80%、农龄股占20%,每位股民分配人口股5053股,农龄股每人每月分配6股,年底根据收益按股分红,股份不能提现,可在本社内部继承、转让。
三是入股分红的土地股份制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后,村集体牵头注册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引导村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将土地经营权折股量化,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年底实行保底分红。如大辛庄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有入股农户296户,农户入股土地456亩,每股0.6亩,每股每年保底分红900元。
四个步骤
第一步,清产核资。清产核资是股份制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对村集体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区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别登记造册。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村民代表及党员大会审核确认、表决通过。随后,利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清产核资结果,接受群众质询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正,最终结果经户代表签字确认,确保真实可信、公开透明。
第二步,股东界定。对村内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逐一分析摸清符合条件的人口底数。具体推进中,采取“三榜定案”的方法:第一榜公布初步结果,逐户进行核实,有异议的提出证据并经确认后予以修正;第二榜公布核实结果,再次逐户确认;第三榜公布最终核实结果,作为股东资格和股权量化分配的依据。
第三步,股权分配。在清产核资和摸清人口底数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征求和听取股民的意见建议,结合股民意见和村庄实际,制定股权量化分配方案,逐户征求意见和签字确认。根据方案,对承包土地之外的集体资源资产和经营性净资产全额量化,设置人口股和农龄股,年底从经营性净资产中先提取20%公积公益金用于公益事业、老年人福利保障等,其他按股分红。量化到个人的股权,由股份合作社出具街道统一印制的集体资产股权证书,作为享受收益分配的凭证。
第四步,资产管理。完成股权设置和资产量化后,制定股份合作社章程和相关议事计划,召开股份合作社成立大会,表决通过合作社章程,选举产生股东代表。接着召开第一次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股份合作社董事会和监事会,每届任期3年,具体负责股份合作社的资产经营和监督管理。
(作者单位:山东省日照市农业局经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