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加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
2016-04-02
农村经营管理 2016年1期
河北加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
日前,河北省农业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加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适应当前农村改革和发展需要,完善和强化农村经营管理职责、机构和人员设置,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意见》规定了乡镇政府七项农经职责,要求乡镇要明确相应机构承担农经工作职责,并实行乡镇管理、业务由上级主管部门指导的体制;强调要根据本省实际,在现有编制限额内,每个乡镇公开招聘2-3名农经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