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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合法化:公权力对私权利的重大让渡

2016-04-02魏雅华

21世纪 2016年9期
关键词:黑车合法化班车

文/魏雅华

网约车合法化:公权力对私权利的重大让渡

文/魏雅华

2016年7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正式发布消息,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颁布。网约车的合法地位正式获批,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每一项改革新政的发布,都会召来一场舆论风暴,当这项改革新政所涉及公众利益的面越大,这场舆论风暴就会越加强烈。

《中国舆论场》对“网约车合法化”这一事件作出了如下的统计数据:

截至29日7时,相关网络新闻6086篇,报刊150篇,论坛512篇,博客180篇,微博463条,微信2443篇,APP新闻351条。仅凭这些数据,我们很容易作出判断,它已经登上了《中国舆论场》热度榜的榜首。

奇怪的是,舆论几乎是一边倒,可以用“好评如潮”来形容。 这一次网约车的合法化,尽管还只是《指导意见》和《暂行办法》,对大多数人来说,它已是铁板钉钉了。

舆论之所以会选择一边倒,是因为出租车新政获益的几乎是全体民众,受损的只是一个早就应该与经济利益相剥离的政府部门。而政府部门利用手中的权力赚钱,这在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是被立法严格禁止的。

所有的政府部门都是靠纳税人的钱养活的。它不可以一手吃国家财政,一手利用自己对市场的掌控地位来获取暴利。这条通道一定要切断,因为这只会成为政府腐败的源头。

在“黑车”合法化之后,出租车管理处还会存在,但它只能行使行政管理权和行业监督权,它不再是一个靠线路经营权、出租车司机的份子钱所供养的政府部门了。

打击“黑车”的法律依据

有数据显示,仅2016年1月12日,沈阳市打击“黑车”行动,便查处了527辆,刑事拘留15人,行政处罚511人。

对“黑车”进行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是谁给予他们这样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权可以权重如此吗?笔者查到的打击非法营运相关依据来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通知规定:“各地要把打击各类车辆非法运营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充分发挥建设、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对非法运营的摩托车、客货两用车、残疾人专用车、伪造运营证照的小客车、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社会车辆等进行彻底清理。”这项通知规定的相当含糊,其中查不到该如何打击、如何处罚、如何认定、如何申诉的规定,缺少可操作性。

对于“黑车”的处罚一度十分严苛,“黑车”甚至被销毁。这是法律所赋予政府部门的权力么?对“黑车”的处罚,行政机关可以拥有立法、司法、执法于一身的权力吗?从这种意义上讲,此为公权力恶性膨胀的结果。

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要处理好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政府的公权力,必须对每个公民的私权利保持足够的敬畏,遏制公权力恶性膨胀,才能保障合法私权利。

黑白之战:战火熄灭

新政的颁布,人们惊喜地发现,在中国的出租车市场,从此再没有“黑车”一说了。

据有关媒体提供的数据来看,在西安市,有15000辆出租车,却有超过了50多万辆的网约车,“黑车”与“白车”的数量差距非常大,中国的各大城市情况基本上都是如此。

就在今年的5月底,西安市爆发了一场出租车司机的大罢工,数百辆出租车停在钟楼附近,将西安市的四条主要交通干线全线阻断,他们大罢工是抗议网约车威胁了他们的生存环境。

这场出租车司机大罢工,只持续了几十分钟,便以失败而告终。因为出租车司机们要营运,他们得上缴份子钱,一天不营业,至少赔进去200多元。这个成本对他们来说有点高。

“黑车”洗白,出租车行业的垄断局面被打破。由于网约车合法化,相关政府部门损失了多少亿?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出租车公司拥有67000辆出租车,由双班车和单班车组成。其中单班车每月的份儿钱为5175元,双班车为8280元。按照单、双班车6∶4的比例,全市出租车每月上缴的份子钱超过了4亿元,一年将近50亿元。

当出租车行业刚刚出现的时候,出租车司机几乎处在高收入阶层。北京目前的这种承包经营体制,每一辆出租车每月上缴的份子钱,达到了七八千元,改革开放30多年来,出租车司机的收入实际上是在大幅度下降,可以说现在仅能糊口。

而对于出租车公司来说,一旦拿到牌照,便可以坐地收钱了。出租车公司最大的收益来自“线路经营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出租车运营车牌。在许多城市,一个出租车车牌10年的线路经营权,超过了20万元,这一笔钱过了100亿元。还有要收取的出租车运营抵押金,又是好几亿元。

正因为有着如此丰厚的收入和利润,出租车公司成为反对出租车行业改革的最大利益集团。网约车合法化,是一次公权力对私权利的重大让渡,在这次利益的让渡中,政府支付了沉重的代价。各城市的出租车管理处将从此成为“清水衙门”,不再是一个肥得流油的享有官方权力的官办公司了。

网约车最大的好处就是“共享经济”,大数据统计的结果显示,私家车的使用率只有4%(以上路的时间计算),为什么我们不能适当地提高这个使用率呢?哪怕只要提高一个百分点,就能给社会增加数十亿元的财富。

网约车洗白,我们花了很多年的时间来争论。说到底,其实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们的改革总是陷入“与虎谋皮”的困境。中国所有的改革新政,其最大的阻力不在民间,而在政府的相关利益部门。

网约车的合法化,说明了一个事实,就是“互联网+”正在全面地改变中国,它所改变的不仅仅是中国经济的结构,它甚至还在推动着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进程。

我们甚至可以期待,中国改革道路上多年来啃不动的那批“硬骨头”,在“网约车合法化” 的示范下,将带来多米诺效应,彻底得到解决。

(作者系陕西电视台经济频道资深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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