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农业企业的家族式管理研究
——基于河南省开封市的案例调研
2016-04-02胡方萌
胡方萌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北京 100193)
中小型农业企业的家族式管理研究
——基于河南省开封市的案例调研
胡方萌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北京100193)
农业企业是农业产业发展的核心,我国农业企业规模多为中小型,在管理模式上多采用家族式管理。以往对家族企业及家族式管理的相关研究较多,但鲜与农业企业管理结合。我国中小型农业企业家族式管理模式形成既受中国“家”文化影响,也是我国中小型民营企业控制成本的选择。家族式管理存在一定弊端,不仅表现在以往研究强调的权力不明晰、制度不完善等方面,也表现出对“家”文化传承和融入的偏颇,导致“农民职工”管理困难。乡村是当前传统文化的最后堡垒,由于农业企业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其管理模式可在现有家族式管理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家”文化思维,使农民实现从乡村向企业的场域过渡,适应企业管理与发展需要。
农业企业;企业管理;家族式管理;“家”文化
发达国家经验表明,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是相互推进的有机整体,工业与农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是工业化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张永丽,2005)。在农业产业发展过程中,企业被当作重要组织元素。农业企业化是使农业微观经营主体逐步按企业特点与要求生产经营的过程,是市场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农业生产方式调整及提高农业微观主体经营效率和效益的客观要求(郭振宗,2005)。农业企业可使农民从传统农业生产者向具有市场意识、风险意识、投资意识、科技意识的农业企业家方向转变,解决当前我国农业生产过度分散化和非组织化问题(李苏,2003)。
从古典微观经济学角度看,企业是一个由投入获得产出过程的“黑匣子”,20世纪中期后,现代管理学和以科斯等为代表的制度经济学兴起,理论界开始详细研究。这是由于当时资本主义发展状况下,企业作为工业社会最主要的经济组织,其组织功能、劳动分工、内部结构等趋于复杂化、多样化,因此企业管理和经济分析对企业生存和发展起重要作用。在市场经济激烈竞争条件下,企业内外部环境均不断变化,企业科学管理格外重要。以往对农业企业管理的研究多集中于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供应管理等具体技术层面,本文从管理模式出发,分析中小型农业企业管理的特殊性,关注其家族式管理的必然性。
一、家族式管理模式的发现
本文采用社会学中参与式观察方法,以河南省开封市为调研点,选取开封市、兰考县、古营乡三级行政区划的三家农业企业为例。以实习参与方式开展调研,以社会学视角分析企业管理问题。开封市BG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食用油生产企业,成立于2003年9月,企业目前净资产8 000多万元。公司油类产品主要有BG压榨一级花生油食用调和油、一级大豆油、葵花籽调和油、玉米油及各种食用油制品。BG是开封市重点龙头企业,是200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企业,但目前国家参股部分较少,公司大部分股份在总经理李某夫妇名下。有1名总经理、5名副总经理,共6名主要管理人员,其中李某夫妇分别为公司总经理和财务部副总经理,行政后勤部副总经理曾是李总战友,生产部李经理是李总堂弟,销售部宋经理不是家族成员,公司专门负责公关工作的是李总妹妹。从管理角色分工看,其最明显特征是家族成员控制公司核心管理环节。
兰考县TM种业有限公司是集科研、繁育、开发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繁育小麦、玉米种子,并具有良好市场口碑。TM最初由沈TM创业起家,现由沈TM担任公司董事长,但沈TM已不再负责公司具体事务,由其儿子继承,担任总经理一职,公司三个副总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均为沈家亲属,如公司负责销售的副总为沈TM弟弟,公司财务总监为沈TM外甥,出纳员是沈TM女儿,公司两套精选设备总负责人为沈TM妹夫。与BG相比,TM家族性更明显,公司内几乎充满沈氏家族成员,甚至公司门卫都是沈TM亲戚。
DX食品加工厂是一家小型企业,以其老板名字李DX命名,以生产“辣条”一类小食品为主。近年来当地政府将招商引资作为重点工作,2011年DX食品厂以招商引资方式引入兰考。DX食品厂规模较小,是小型食品加工企业,无明确部门和机构划分。企业内员工称李DX及其妻子为老板和老板娘,此类型企业本质上是一种扩大的“夫妻店”。作为食品企业,食品配方技术为关键环节,这部分由李DX的十余名亲戚负责。负责公司财务人员是其侄女,负责接发货物人员是其外甥。食品厂共两个生产车间,车间有流动工人200余名,两车间各一名主管,为本地村民。两位主管主要任务是记录工人出勤及施行奖罚。厂内实际管理者只有老板娘一人,厂房内均安有摄像头,老板娘在办公室可看到厂内各个角落,有问题则用对讲机警示两位主管。
由上可见,市县乡三级案例企业规模逐渐减小,管理权利逐渐从家族收缩至个人,但与农民关系越来越近。BG与农民关系主要为粮食收购买卖关系;TM与农民关系为繁育种子“公司+农户”契约关系;DX由于其车间主要工人为附近村民,表现出明显雇佣关系。同时,从企业家出身角度看,三个公司老总均为农民出身,其家族成员也以农民出身为主。可见农业企业不仅在产业上依托农业,更在经营管理上依托农民,对于以农民为主体的经济组织,其管理模式应更多遵循农民行为习惯和心理特征。根据调研情况,其管理模式表现为家族式管理。
二、中小型农业企业家族式管理的必然性
在开封地区除这三家企业外,有很多农业企业采用家族式管理办法,此现象并非偶然。此时家族式管理并非作为一种与现代管理模式相对应的落后管理模式存在,而是遵循中小型农业企业发展客观规律。
(一)家族企业与家族式管理的内涵
杰斯·H·查等在分析总结250多篇关于家族企业的研究文献基础上,将家族企业定义为,家族企业是由一个或几个家族监控或管理的企业,目的在于通过强势主脑塑造和追求家族的愿景,并潜意识希望企业能稳定地代代相传(Chua等,1999)。其将家族企业管理权和所有权问题明确化,由此得出家族式管理定义,即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一种管理模式。美国学者克林·盖克尔西认为,判断某一企业是否为家族企业,不看企业是否以家庭命名,或是否有亲属在企业最高领导机构里,而看是否有家庭拥有所有权。王志银(2004)在对以往文献分析基础上将家族企业定义为,家族企业是以传统文化为核心,注重人际关系网络,由具有血缘或姻缘关系的人在企业中掌握所有权及控制权,采取一定治理结构经营企业,按一定标准优先提拔成员担任管理人员,并向下一代家族成员传递所有权和控制权的一种家族利益与企业利益兼顾的特定组织形态。台湾学者叶银华认为家族企业不是一个固定模式,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即可认定为家族企业:(1)家族持股比率大于临界持股比率;(2)家族成员或具二等亲以内亲属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3)家族成员或具三等亲以内亲属担任公司董事席位超过公司董事席位一半以上(张莉,2009)。
家族企业和家族式管理定义各不相同但大意相似,目前在学术界无统一概念。本文理解是,首先家族不仅包括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成员,还包括无直接血缘关系的人际关系网络中亲密成员。中国是人情社会,如费孝通在《乡土中国》提到,每个人均会以自己为中心形成一个圈子①《乡土中国》:我们每个人都有这么一个以亲属关系布出去的网,但是没有一个网所罩住的人是相同的。在一个社会里的人可以用同一个体系来记认他们的亲属,所同的只是这体系罢了。体系是抽象的格局,或是范畴性的有关概念。当我们用这体系来认取具体的亲亲戚戚时,各人所认的就不同了。。其次关于家族企业和家族式管理的关系:二者是相关关系,但未必有必然联系。即大多数家族企业采用家族管理方式,但不是所有家族企业均采取家族式管理,家族式管理也不是仅针对家族企业。应从所有权和管理权角度划分,当所有权被家族成员掌控时,即为家族企业;当管理权在家族成员手中时即为家族式管理。
家族企业是最普遍的企业组织形态,有数据表明在世界财富500强企业中,家族企业控股达175家,占比40%(邵春宇,2012)。家族企业分为传统家族式和现代家族式企业,传统家族式企业即家族式管理企业,企业所有权与管理权不分割,均由家族成员掌握。而现代家族企业,企业所有权与管理权逐渐分离,家族成员仅掌握所有权,经营管理权交给非家族成员(郑海航,2003;王春和,2006)。还有一种企业,主要是小微企业,由于规模小,多保持“夫妻店”形式,即企业所有权只属于一个家庭,管理人员是家族成员,但家族成员只领取固定薪水,不占有企业股份。这是我国最常见的家族式管理形式。
(二)中国式“家”文化的深入影响
“家”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家”是中国社会最重要的社会结构。在我国古代社会,家族荣辱兴衰是头等大事,在世的人要供奉先人,家族成员的行为举止要以对得起祖宗为基准,“出人头地”除实现个人价值,更意味“光宗耀祖”。家族中除族谱,还有家规、家训。对于传家,古人总结道:道德传家,十代以上;耕读传家,次之;诗书传家,又次之;富贵传家,不过三代。这方面我国与西方存在很大差别,李新春(2008)认为西方个人主义文化只追求个人价值实现,而中国传统家族文化则是为绵延千古家业而奋斗,家族所有权持续性导致控制权强化。家族成员间“亲亲礼让”关系确立于周孔礼教的伦理道德。自然经济时期,家庭作为生产单位存在,中西方无异。工业革命初期,西方工厂和作坊均以家庭式为主,这种作坊出现伊始是为满足社会交换和市场发展,同一时期的中国,受传统“重农抑商”思想影响,家庭生产仍是为满足家族自给自足(徐扬杰,1995)。
明代时期,我国出现资本主义萌芽,民间商业发展起来。以家族式生产单位衍生出的家族式企业进入历史舞台,晋商、徽商在明清时代繁荣几百年,到了近代,湖广、江浙一带的商人远涉重洋、开拓市场,带来东南亚华人家族企业兴旺时期(于孝水,2007)。同时家族企业和工商业的发展是相互磨合的过程,随资本作用逐渐增大,商人们相应将家族概念从家庭关系拓展到亲缘、地缘、学缘等方面。这也是当前家族企业中的家族成分,如BG食品李总聘用其战友作为管理人员。随西方经济和企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管理更注重明确经营权和所有权关系,而中国企业仍处在家族式关系中。由于自古以来中国社会对家族的重视,家族自身逻辑和规范一直无法被现代化企业管理教条完全代替,因此家族式管理在我国体现出独特优势。
当前家族企业和家族式管理在我国企业中占很大比例,这是历史传统的延续。对当前中小型农业企业来说,选择家族式管理是顺理成章的表现。新中国成立后,工业化和城市化推进使社会分工加剧,为人们提供更多工作岗位,家族成员不再以一个具有共同认知的团体存在。久经战乱的中国,传统文化一度被破坏,“家”文化重视度大不如前。在此背景下,农村被认为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最后“堡垒”。家族观念虽不及古代受重视,但家族成员间仍具备大于外人间的信任。无论生产活动还是经营活动,家族抱团依旧能发挥很大作用。
(三)民营中小企业控制成本的选择
建国初期受计划经济和国营经济影响,中国民营发展受限。直至改革开放后,随国企改制和中国市场经济推行,我国民间资本展现出蓬勃活力。进入21世纪后,尽管民营企业数量激增,但无论是开始“二次创业”的早期民营企业,还是刚刚进入市场的民营企业,均面临越来越多的困难和挑战。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民营企业已不再具备八九十年代的市场和信息优势。
在此背景下,中小企业普遍创业难、融资难、发展难,需控制成本和保证效益,而我国农业企业大部分是中小型企业,且小微型居多。在法律和规章不健全的环境下,家族式管理再度发挥重要作用。家族是一种有效的治理结构,能有效规避信任风险、减少信息成本、节省资源,具有较小的代理成本。对企业来说,信任由于具有有限性和专用性特点,是一种有价值的无形资产。萨维奇认为,怀疑和不信任是公司真正成本之源(查尔斯·M·萨维奇,1998)。李庚寅用Chami模型考查企业主与雇佣经理人间的信任模式,认为企业家与经理人间信任度越高,经理人工作越努力(李庚寅,2004)。家族制管理优势在于家族成员间高度信任,在此基础上家族成员工作更努力。李新春研究表明,中国式家族间信任是一种特殊的私人信任,对外人有一种排斥心理。在中国目前环境下,家族制信任最具合作效率,能尽可能控制机会主义中代理成本(李新春,2002)。
关于信任,格兰诺维在社会学领域引入嵌入性理论,认为经济行动主要受制于经济行动者嵌入的正式和非正式网络质量和结构特质,信任反映嵌入性关系质量。企业在经济行动过程中,相互间会产生各种情感连带,并以此为基础组建网络,形成阶层化,这会影响经济交易信任关系和经济交易规范,此信任关系可降低企业经济行动的信息成本(Mark Granovetter,1985)。毫无疑问,中国社会由家族成员构成的组织内信任程度更高。在工业化社会,社会专业化生产增加,高度分工和高频交易形成的经济组织,无论组织内外,均会产生信息不对称问题。较之企业间市场活动,企业内部用于执行控制手段的种类更多、更有效(奥利弗·E.威廉姆森,2010)。对于组织内信息控制,家族式管理更适应当前转型期的中国社会环境。
农业企业以中小型居多,由于农业未形成产业化,农业企业无产业链条的依托优势,更多以独立元素存在于市场中。因此尽可能压缩成本是每个企业的管理任务,农业企业采取家族制管理具有某种必然性。农业企业无过多技术含量,只有少数职位需技术人员,如DX配料师和TM种业研发人员。这些只属于生产的一个环节,公司整体管理不需高素质专业人才,因此管理人员由家族成员担当即可,只要有责任心,就能做好管理工作。
三、中小型农业企业家族式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家族式管理的普遍性问题
如前所述,家族式管理对中小型农业企业具有优越性,其广泛运用具有必然性,但家族式管理存在很多弊端。企业度过初创期后会面临规模扩大和发展转型等问题,这时家族式管理暴露出诸多问题,如权力不明晰,制度不完善,奖惩不合理等。在学术界一直有一种“阻力论”,认为中国家庭模式是一种阻力。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家族式管理的管理人员会因家族角色和辈分关系影响内部升迁、奖惩等问题的决策;其二,企业内部信任和对外信任形成强烈反差,导致我国民间经济过分依赖关系网络,易引起社会腐败问题;其三,以家族为组织的企业倾向于保持较小规模和资本不足,受规模限制(Whyte,1996)。以TM种业有限公司为例,其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沈TM至近亲属,家族身份决定其在公司地位的不可动摇性。公司创业初期,家族式管理有很多优越性,但公司发展至今,此模式开始暴露弊端。首先,在威信上,沈玉龙无沈TM“大家长”地位,面对公司中叔叔、姑父等长辈属下,必然会在管理上产生低效。其次,公司内大部分是沈家亲戚,且具有牢固地位,奖惩不明晰,其他员工即使工作再出色也不会被提拔,家族成员即使工作能力不符合管理职位要求,也不会被罢免。此情况导致双方工作懈怠,不利于公司进一步发展。公司内家族成员和非家族成员间的矛盾,对家族式管理而言,即管理层和工人间矛盾。矛盾主要由非家族成员心理不平衡引起,TM种业普通员工常说一句话:“公司是沈家的,他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公司作为一个组织,应具有整体性,但这种成员区分将其结构化。同样是结构的产生,此模式显然不如韦伯的科层制有效。科层制强调下级要接受上级指挥,强调等级制权利矩阵关系,但韦伯认为实现对特定人群的“统治”应以合理性为基础,可形成自愿服从的个人信念。合理性从主观上来源于情感和价值的正当性,而由家族式管理产生的企业结构中,最缺乏的是正当性。非家族成员对家族成员很难形成情感上的认同,在企业中只会将自己当成打工族,不会过多关心企业兴衰且难以产生归属感。
(二)农民职工管理困难
家族式管理模式受传统文化影响。目前随“家”文化的淡化和个人主义、物质主义泛滥,企业中家族规范作用已越来越弱。企业中家族效应仅限于管理层间的相互信任,而公司整体很难显示出家族亲密感和统一感。在农业企业中,这种矛盾影响大于其他工商业企业。农业企业尤其是生产型和加工型企业,企业大多设在乡村,工人大多为附近村庄村民。按德鲁克说法,企业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类“社区”。村民在村庄和企业,同样作为社区中个体,却处在截然不同氛围中。当雇主与雇员间缺乏基本情感交流时,双方对彼此失去信任,企业从内部分割为两部分,不是一个有机整体,不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企业中农民职工不好管理,正是由于情感交流缺失。对乡村而言,熟人网络和亲情关系很重要,在利益面前村民仍保持感性。只是部分企业家管理方式完全背离农民情感需求,单纯为盈利雇佣其劳动,农民工作只为赚钱,这种纯利益关系必然使双方行为趋于极端利己性。
以DX食品有限公司为例,几百名工人全是村庄中留守妇女。管理层与工人素质均有限,管理人员没有科学的管理办法,厂内无可遵循的规章制度。公司以往采用利益奖惩约束工人行为,即犯错误便罚钱。此方式尽管有效却使企业缺乏人情味,形成完全由金钱关系维系的管理系统,常引起矛盾,许多工人不服管理。尤其对于某车间主管周某,因年纪小,很多工人在村里是其亲人长辈,工作有难度。但企业并非村庄,在这个以利益为主的企业中,为保障个人利益,周某不得不得罪一些人。农民不在乎质量问题对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这种现象常见于一些计件制的食品加工企业。即使企业建在乡村社区内,工人也都是村民,厂房内已无乡村淳朴乡风,既影响原有村民关系,又加重企业管理负担。
四、“家”式企业文化与家族式管理模式的融合
家族式管理作为管理学名词出现,学术界对其研究较早,且长期受国际广泛关注。对我国中小型农业企业而言,家族式管理不再是与现代管理模式相对应的一种科学性欠缺模式,而是一种最适应状态。既符合农民企业家出身与家庭关系状况,又适应财务管理成本需求。尽管如此,中小型农业企业仍存在管理难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核心是处理好作为家族而存在的管理层与作为农民的工人间关系。以往研究通常将这种问题归咎于家族式管理的“先天性”弊端,即前文提到的家族式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或将问题归于工人学历低、素质差、老龄化及流动性等原因。然而中小型农业企业规模和实际发展情况决定其并不具备实现现代化科学管理条件,也不会通过单纯控制招工质量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因为农业企业经营活动决定工人以农民为主,而对于农产品生产及加工,农民最有经验,难管理是由于在转换角色后,工人职业要求与原有农民职业性质产生冲突,导致其抗拒的行为和情感的冷漠。
环境和目的转变改变农民行为和心理,环境改变主要受文化氛围影响,表现在乡土社会人情关系与农业企业中利益关系相矛盾。农村作为熟人社会,农民行为及互动受道德规范约束,带有强烈感情色彩,这正是企业所缺乏的。对企业文化,营造企业“家”文化是近几年热门话题,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实践中均引起广泛关注。一般认为企业“家”文化是指建立一种非血亲家庭关系,让企业成为一个和谐的大家庭,将企业主和工人间关系由领导者与员工转变为家长与家庭成员,让工人感受到家庭温暖。中小型农业企业有其特殊性,对于“家”的构建,指由家族式管理形成的管理层成员间家族关系与乡土社会宗族伦理的一种结合,即实现管理层内部信任下延至整个企业,建立一种企业内部“熟人社会”。这样以人伦之道作为动力及约束,提高农民转变为工人后对企业的归属感,引导农民适应企业生活。
对中小型农业企业而言,制约企业管理效率原因在于农民身份转换所体现的不适。可通过构建企业“家”文化,使“家”文化与管理学中家族式管理模式相结合,使管理层中家族信任向下延伸,构建和谐“家”式企业文化,才能使农业企业管理更有效。这种管理超越传统意义上管理学所指的家族式管理内涵,针对来源于农民的工人群体,融入与乡村社会相匹配的“家”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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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Family Management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Agricultural Enterprise——Based on the Case of Kaifeng City in Henan Province
HU Fangmeng
(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Development Studies,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Beijing 100193,China)
Agricultural enterprise is the key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agricultural industry,most agricultural enterprises in China are the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These enterprises adopt the pattern of family-rum management.Under the influence of"family"culture,this kind of management pattern can be formed,and as a choice for small and medium-sized private enterprises to control cost in China.It also has certain drawbacks,not only unclear expression in"power","imperfection system"and so on,also showed the bias of cultural inheritance and integrated into the"family",which leading the management of"peasant workers"became a difficult thing.Rural was the last bastion of traditional culture,at the same time,agricultural enterprises and farmers'interests were closely related.Agricultural enterprises,therefore,the family management mode could be such a pattern:strengthen the"family"culture communication based on the existing family mangement so that farmers can adapt to the enterpise environment.The management of the enterprise is effective.
agricultural enterprise;family management;family-run management;"family"culture
F276.5
A
1674-9189(2016)04-0088-07
胡方萌(1989-),女,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村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