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村级招待费管理的认识与思考》有感
2016-04-02万仲德陈勋爵
□ 万仲德 陈勋爵
读《村级招待费管理的认识与思考》有感
□ 万仲德 陈勋爵
读了《农村财务会计》2015年第12期《村级招待费管理的认识与思考》一文,引起了笔者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置村级招待费的思考。
一、多措并举解决村级招待费弄虚作假的问题
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中几个主要问题和对策措施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0]15号)中指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实行财务公开。村级一律不开支招待费,杜绝铺张浪费和大吃大喝。”该项制度的执行,深受经济薄弱村村干部的拥护和支持。前几年,本市有一些身为村干部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提出要求上级出台“关于规范村级招待费开支管理政策意见”的建议。对此,我市结合农村财务专项审计,对村级各项费用开支作了认真调查。结果表明,我市组级没有招待费支出;村级组织“零招待制度”大多数执行到位,只有极少数村存在一些弄虚作假的行为。但通过农村财务专项审计、通报,下发整改通知,年终农民负担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验收,特别是通过反“四风”,“三严三实”思想教育以及纪检、监察的严格督查考核,村级开支招待费弄虚作假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纠正,故认为没有必要出台规范村级招待费的政策性意见。
二、允许村级开支招待费弊端较多
一是有违中央“三严三实”要求。在中央下大力气纠“四风”,践行“三严三实”,党风廉政建设趋好的大环境下,取消零招待制度,允许村级开支招待费,是严重违反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的。事实上,现在各地各部门基本无人敢接受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招待。二是加重村级经济负担。如果“接受上级检查”允许村级组织开支招待费,势必造成一些经济薄弱村“打肿脸充胖子”,村里没有钱借钱也招待,这样,势必增加村级费用开支,增加村级负债。三是导致社会风气败坏。村级组织“接受上级检查”给予招待,一方面虽然赢得检查通过,但有可能不能真实反映检查结果;另一方面,村里招待检查人员,酒、菜吃在干部嘴里,但群众看在眼里,恨在心里。四是滋生腐败行为。通过请吃喝、送礼品获得上级有关部门资金资助,这种“争取资金”的方法,虽然联络了村与相关单位的感情,但容易滋生腐败行为。
三、精准处置村级相关费用
一是准确区分会议费用与接待费用。如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全体党员会议购买的矿泉水、茶叶等费用以及发放参会人员的误工补贴是会务费用,应列入村“管理费用”科目支出,而不应作为接待费用列入“其他支出”科目支出。二是严格按规定处置“招商引资”费用。事实上,村集体经济组织除招商引资落实项目外,用不着开支招待费,如“争取资金”,资金是集体单位的,用不着村集体招待出资单位的负责人和相关经办人员,在反“四风”的大环境下,出资单位不可能有人敢接受村的招待;如果资金是私营企业或村内能人捐助的,也不会有人接受由自己捐款村的招待。所以,笔者认为:对少数村在招商引资等过程中确实发生一些必要的接待费用,可由镇财政给予统一报支,如果一定要由村级组织报支的,应当经乡镇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农经等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在不使用农民的筹资筹劳款、不增加村级债务前提下,可按镇党委、政府作出的统一规定进行处置。
作者单位:(江苏省海门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