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要在农村集体经济上发力
2016-04-02本刊评论员
本刊评论员
精准扶贫要在农村集体经济上发力
本刊评论员
作为今年“两会”上的热词,精准扶贫受到了广泛关注。各方代表畅谈了对于精准扶贫的建议和意见,一致认为,既需要多层次的“组合拳”,也需要切中要害的“精准拳”。其中有代表提出:“精准扶贫”要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上发力。
脱贫攻坚,主战场在农村,难点焦点也在农村。从现实情况看,低收入人群多数集中在地处偏远、交通闭塞、产业发展薄弱的贫困村。村集体没有钱,要想给群众办事,只能靠各级各部门的支持和帮扶,难以治本;村集体经济没有发展路子,要带动农民群众增收致富,也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大力培育富民产业,不失为一条精准扶贫的好路子,也是实现全面小康的有效机制。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要把转变思想认识放在首位。伴随着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有些人认为农村集体经济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过时论”、“无用论”等观点不时出现。一些村干部在发展集体经济上“等靠要”思想严重,自我发展意识不强,认为与其自我发展,不如国家扶持来得快。针对这种情况,应加强宣传,凝聚共识,推动全社会深入认识村集体经济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关键在于培植“造血”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从政策扶持、人才支撑、考核激励等方面加强引导,激发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结合贫困地区的气候、生态、区位和资源优势,帮助村级组织精选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整合项目资源,将党建帮扶、产业发展、水、电、路等方面的项目资金与集体经济项目捆绑实施,助推脱贫解困。在土地使用、融资担保、税收减免、手续审批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制定优惠政策,优化贫困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外部环境。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必须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开源、节流,两手都要硬。要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健全和完善现金管理、开支审批、任期审计、离任审计等制度,坚持村务公开,强化民主监督,为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