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主体贷款遭遇“潜规则”——银行同意放贷之后的故事
2016-04-02
本刊记者 周 嵘
经营主体贷款遭遇“潜规则”——银行同意放贷之后的故事
本刊记者周嵘
2014年,山东省某县一家奶牛养殖合作社通过将130亩土地经营权和配套厂房进行抵押,成功从农村信用社贷出了2年期,共440万元的款项。今年还本付息后,合作社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融资,抵押物仍然是130亩土地经营权和厂房,但这一次,理事长王强(化名)却没有以合作社名义贷款,他无奈地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一、面签时银行突然抛出高息
从2006年进入奶牛养殖行业开始,王强就一直与银行打交道。“银行的算盘打得很精,我们养牛的利润率大概在多少他们很清楚,贷款利率正好卡在那个点上,付息心疼,不要又不行。”
“440万元贷款确实解决了大难题,合作社可以成套地购置奶牛卧床,经营规模一下子上去了。可是这笔贷款拿着也不轻松,各种成本加起来高得很,不同意就不签贷款合同。”王强坦言,“土地经营权抵押获贷200万,厂房抵押获贷240万,年利率为8.15%,两年的利润全部用来还本付息了。”
该县经管局局长介绍说,经市里与中国银行、农商行等多家银行协商,该县新型经营主体贷款采用了土地经营权纯抵押,不设担保的形式。由于没有担保,银行在面签时普遍向贷款人开出了9%左右的高息,最高有基准利率上浮70%的。
局长说:“银行在审查和审贷阶段都不谈利息,等到获贷合作社和农户兴高采烈地去银行面签时,银行才突然抛出高息条件,面对期盼已久的银行贷款,所有合作社和农户都只能咬着牙签了贷款协议。政府协调银行接受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做出了很大努力,市财政出资进行财政贴息。对于银行的这种纯市场行为,政府也没法过多行政干预,只能劝解银行做出让步,但目前来看效果不大。”
除了利息高,贷款期限短也是大问题。王强说,银行最多只给两年期贷款,合作社还本付息压力非常大。全部社员放弃了年底分红,把所有盈余都用来还债。如果是刚起步的经营主体,即便取得了贷款,也很难在1-2年后还本付息,不得不放弃贷款。银行用这种“无形”方式把申请贷款的新型经营主体圈定在一个很小、相对优质的范围里。
当记者问起今年融资为何不再申请续贷时,王强解释说,一方面是付息压力大,另一方面也有银行的人私下接触他,劝说他采用个人贷款形式,“合作社以土地经营权和厂房作为担保,加上社员联保,我以个人名义申请循环贷款,再将资金注入合作社。个人循环贷额度内可以随时提取,随时归还,每年集中用上1-2个月,只要付1-2个月利息,这样算下来比固定期限贷款利息低不少。”
利息低了,那不是银行吃亏了吗?当记者咨询这个问题时,当地一家银行的负责人道破了“天机”:合作社主体贷的借款方为合作社,一旦违约,银行只能向合作社追偿,而采用个人贷款,王强的个人资产也有清偿义务,对银行来说,降低了坏账风险。另一方面,个人循环贷年化利率高达18%,比固定期限贷款利率高多了,而且贷款回收期短。同时由于个人循环贷只是给一个用款额度,资金还是沉淀在银行内部,有利于降低银行存贷比。最后一方面,贷款形式上还是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仍然可以享受国家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和当地财政设立的风险基金担保。
二、银行提出贷款搭售条件
张春梅(化名)在某县经营一家家庭农场,2014年,由省农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她用流转来的320亩土地经营权作为反担保,获得了农信社一年期80万元的抵押贷款。可是当她去县里面签时,却被农信社告知,要想取得贷款,必须将贷款全额存放,不得提现,由银行代为转账支付,否则就不放款。“明知道被人家占便宜了,但还是得忍气吞声。”张春梅向记者苦笑:这年头连贷款都会被“潜规则”。
一位银行人士告诉记者,张春梅签下的“贷款转存”条款属于银行内部“贷款搭售”的方式之一。银行这么做主要是出于存贷比的考虑,现在各家银行都按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存贷比监控。例如银行有3000万元存款,1000万元贷款,根据存贷比的计算公式,把贷款余额除以存款余额,存贷比为0.33。若新增500万元贷款,存贷比上升为0.5。但“贷款转存”后,存贷比为0.43。“不要小看这0.07,对银行而言,意味着数千万的新增贷款额度。”
上述银行人士说,国务院办公厅曾发文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不得以贷转存、不得存贷挂钩、不得以贷收费、不得浮利分费、不得借贷搭售等。在银行惜贷的情况下,这种行为又开始大行其道,从一些中间业务中找些产品让贷款对象“消化”,已成为银行业内部公开的秘密。“可能放款100万元,要求你购买20万元的理财产品。”由于很多是员工私下的伎俩,因此监管难度加强,此外,接受附加条件越多越容易放款,如果不接受相关“搭售”,会被要求上浮贷款利率,有时候甚至会借口额度不足拒绝放款。
该县另一家家庭农场获得了260万元的抵押担保贷款,贷款条件之一就是购买40万元的银行理财产品。“一开始我没同意,过了几天银行说是没额度了,不批贷款,又被介绍到另一家银行。这家银行也说我条件不够,然后就有工作人员私下让我买一点理财产品‘意思意思’。”农场主刘磊(化名)对记者无奈地说,“现在的情况下,如果能在银行申请到,肯定还是在银行贷款,外面月息起码2分,就算是银行附加一些条件也只能接受了。”
面对银行业的种种“潜规则”,当地农业部门也很无奈。某市一位农业局负责人在一次新型经营主体与银行对接会上说,涉农贷款不同于工业企业贷款,农业是活的生命的生产,一天停产都做不到。希望银行业能解放思想,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转变对农思路,加快涉农信贷产品设计,合理设定贷款条件和利率,“不要再从农业、农民身上吸血” 。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