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性增长理念下我国农村贫困的缓解
2016-03-31黄可人博士生
黄可人 博士生
内容摘要:我国农村的贫困除了收入贫困外,还表现出其他多维性特征。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显著改善了农村地区的收入贫困局面,然而权利贫困、能力贫困以及生态贫困等维度的贫困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农村地区的扶贫减贫任务依然艰巨,因此需要改变片面强调提高农村居民收入进而解决农村贫困的传统观念,在倡导机会公平、共享增长成果的包容性增长理念指导下,推动农村居民收入、健康、教育、生活环境等共同发展,全面缓解农村贫困程度。
关键词:包容性增长 多维贫困 农村贫困缓解
包容性增长理念的形成及内涵
2007年亚洲开发银行首次提出包容性增长(Inclusive Growth)的概念。尽管亚洲开发银行对包容性增长并未给出正式的定义,但在之后亚洲各国及其发展伙伴在政策制定和实践过程中,广泛采纳了包容性增长的理念,各国的政策声明、有关发展政策的讨论以及学术界和政策研究者的研究和报告中逐步形成普遍共识,认为包容性增长是一种倡导机会平等的增长理念。包容性增长在创造新的经济机会的同时,确保社会每一位成员都能平等参与经济增长进程。包容性增长强调的参与意味着社会成员在遵循公正的竞争规则前提下,享有进入社会相关领域的平等的自由和权利(葛笑如等,2011)。
包容性增长概念的提出,与亚洲各国的经济发展现状密切相关。尽管近年来亚洲经济发展迅速,尤其中国大陆以及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新加坡、韩国等新兴经济体增长迅速,但是相比之下,中亚、西亚各国经济增速依旧缓慢。在亚洲各国经济发展失衡的同时,各国国内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贫富分化加剧,由此引起的社会问题日趋严重,弱势群体和贫困人口的数量已达到较高程度(庄巨忠,2012)。经济增长与贫富差距持续扩大的长期对立,试图调和经济增长和贫困问题的努力将成为未来亚洲国家经济发展所必须面对的长期挑战之一。包容性增长理念的提出,突出强调了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创造更多的能够惠及全体社会成员的经济机会以及确保全体社会成员可以平等共享的权利。包容性增长理念在亚洲各国制定发展战略和经济政策的过程中开始得到重视。2009年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和2010年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上强调和倡导“包容性增长”的理念,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制定深刻反映了包容性增长理念,强调在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收入分配、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有所作为,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印度的经济发展战略采用并突出了促进经济增长和促进经济增长的包容性两个核心目标。越南等国近年来在制定经济发展战略中也强调了经济增长的公平性和包容性。
包容性增长理念的首要原则是发展,立足点仍然是经济增长,但是与传统经济增长理念不同,包容性增长尤其强调了经济增长过程的包容性。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片面追求GDP增长速度,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经济结构不合理、严重的环境污染、资源枯竭以及社会排斥使得普通民众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难以平等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反映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不断增大,不同收入阶层对立加深,给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带来许多不利冲击。践行包容性增长理念,有助于改变片面强调GDP的传统发展观念,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包容性增长理念与科学发展观具有内在的契合性。包容性增长理念的提出与实践,强调社会成员公平参与经济发展过程和平等分享发展成果,每个社会成员都有平等的自由权利进入各种社会领域(葛笑如等,2011),平等获得发展机会,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以及规则公平,消除社会成员参与经济发展过程、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同时要求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充分重视弱势群体和低收入群体的分配状况,在分配过程中适当向这一阶层倾斜,改善其社会福利和收入分配状况,破解社会不平等的发展困境,使得实现经济增长的同时减除社会贫困,强调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坚持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相结合,着力解决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一致性。
经济快速增长背景下农村贫困的多维审视
从1978年到2012年,我国经济增速平均达到9.92%,GDP总量已跃居至世界第2位。经济的快速发展显著提升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实际增速分别达到8%和7.5%,2012年人均GDP达到5680美元,进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经济的快速发展所积累的巨大的社会财富和政府财政收入,为国内的减贫事业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众多,因此贫困的减缓,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解决广大农村地区的贫困问题。改革开放后,我国政府先后制定并实施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等扶贫减贫规划,使农村扶贫减贫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资料显示,1978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达到2.5亿,到2012年,如果按照农村扶贫标准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计算)进行核算,这一数据下降到9899万人。
确切定义贫困以及精准衡量贫困水平一直是困扰各国的难题。在对贫困的界定方面,贫困既是一种物质缺乏的状态,又更多表现为一种获取最低生活保障能力的缺乏以及对贫困者的社会排斥。过去对贫困的测度仅仅局限在收入贫困的单一维度,采用维持基本生计所必需的最低收入或支出水平的高低作为标准识别贫困程度。这一方法既不能全面反映贫困的真实状况,也会忽视社会个体的脆弱性和贫困的长期性(邹薇等,2012),从收入的一维视角进行贫困评估,忽略了能够影响社会个体贫困的健康、教育、生态环境以及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等其他影响因素。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提出了多维贫困(Multidimensional Poverty)的理论,改变了從收入水平定义和测度贫困的传统,认为除了较低的收入水平所呈现的收入贫困之外,还存在其他影响因素导致个人的可行能力被剥夺,森因此提出“能力贫困”概念,认为贫困的根源在于“能力贫困”,贫困是对人的基本能力的剥夺,社会成员贫困的根本原因在于获取收入的技能和能力的欠缺。森提出的能力贫困拓展了人们对贫困的认识。受到能力贫困的启发,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1997年提出人文贫困( Human Poverty)概念,用来反映更广泛、多方面的贫困和发展问题。
考察我国农村的贫困问题,往往根据农村居民最低收入和支出来界定贫困水平和贫困人口。我国农村贫困的收入贫困维度,通常采用贫困线作为衡量标准。改革开放后,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根据农村居民维持生计的最低收入和支出水平制定的贫困标准(贫困线)不断提升,如表1所示,以绝对贫困线来看,农村贫困线从1978年的100元提高到2010年的1274元,由于贫困线是根据经济增长水平调整的,不同年份的贫困人口数量有一定的波动,但是从整体趋势来看,30多年来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在总体规模上大幅减少,但是由于我国贫困线划分标准远低于世界银行划分的贫困线标准,我国实际贫困人口比官方公布实际数据大得多,以2009年为例,当年的贫困线由785元上调至1196元后,贫困人口由2008年1479万增至4300多万,如果按照联合国人均1.25美元的贫困标准计算,这个数字将上升至1.5亿人。从收入维度来看,除了低估农村的真实贫困程度以外,还存在部分低收入农村居民由于贫困线划定较低而被排斥在各种财政扶贫政策之外,我国农村的贫困减困任务仍然艰巨。
我国农村的贫困除了收入水平低下的直观表象之外,还存在多方面、多维度的贫困表现形式。在农村地区,缺乏诸如识字水平、足够营养、预防疾病、健康长寿以及获取、交流并创造知识和信息的基本人类能力的人力贫困表现得非常突出,尽管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农村教育资源的投入,九年制义务教育在农村广泛普及,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教育资源匮乏、教育水平落后,儿童辍学率较高等一系列要素的存在,农村贫困还表现为农村居民的知识贫困和人力资本贫困。知识贫困和人力资本贫困导致农村居民难以从现代教育以及信息扩散和知识外溢过程中获益,提高自身人力资本含量和知识与技能水平,充实自身的经济能力;知识贫困和人力资本贫困使得农村居民难以参与到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在经济政策决策、应对不确定性和风险、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等方面“无能为力”。
我国农村贫困还存在权利贫困的维度。在社会转型发展过程中,与社会其他阶层相比,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居民作为一个人口庞大的政治群体,不能平等地享受各类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广大农村居民缺乏与其所占总人口比例相称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的影响,不仅制约了农村居民的迁徙和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还造成农村居民长期以来难以获得与城市居民平等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权利。农村居民被排斥在经济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发展红利之外。尽管国家近年来加大了农村的财政支农投入和扶贫支出,处于绝对贫困线下的农村贫困人群普遍获得了农村医疗保障和低收入生活保障,但是由于绝对贫困线制定的过低,仍然存在大量低收入农村居民被排斥在国家的财政扶持优惠政策之外。农村收入贫困也导致农村居民的公平享受教育的权利受到影响。农村贫困所表现出的权利贫困维度,制约了农村收入水平的提升以及贫困减缓的速度。
对我国农村贫困的全方位考察,不能忽视生态贫困的维度。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西北黄土高原地区、西南大石山区、秦岭大巴山贫困山区以及青藏高原高寒区等自然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地区。造成我国农村贫困地区生态贫困的原因既有自然因素,又存在人为因素。相比之下,人为因素所带来的后果更为严重。在农村贫困地区,经济上的贫困以及资源的短缺、环保知识的缺乏加剧了农村居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由于乱砍滥伐所造成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给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正常生产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对农村居民食粮供给和生活水平改善造成不利影响,生态环境的恶化又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的贫困程度,而且与贫困的其他维度相比,生态贫困的持续性更强。
包容性增长理论框架下我国农村贫困缓解路径
农村贫困的多维度特征决定了扶贫和减贫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改革开放后持续30多年的快速经济增长,以及国家出台的各项扶贫和减贫政策和措施,对我国农村贫困的缓解发挥了显著的作用。然而应该看到,依靠经济增长能够有效改善农村的收入贫困程度,但是在减贫过程中若忽视农村贫困的其他维度—知识和人力资本贫困、权利贫困、生态贫困等三个重要方面,仅仅依靠经济增长速度的提高,难以获得理想的全面减贫效果。
亚洲开发银行提倡的包容性增长理念,在强调经济增长的同时,亦同时强调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经济增长进程的重要性,倡导权利平等和机会公平,我国政府提倡包容性增长理念时,赋予其更多的内涵,融合了可持续性发展理念以及统筹发展的思想,因此,在包容性增长的理论框架下,可以制定出有利于减缓我国农村真实贫困的可行路径,如图1所示。
从包容性增长理论要义的分析中,可以概括出包容性增长理论融合了三个主要方面,分别为:倡导机会公平、促进经济增长、可持续和统筹发展。在包容性增长理论体系中,机会公平、经济增长与可持续和统筹发展并不是相互独立的,他们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促进经济增长仍然是包容性增长的基本立足点,这一点与传统经济增长理论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包容性增长的主要目的还是经济保持平稳较快的增长速度;倡导机会公平是包容性增长的本质内涵,机会公平强调社会个体在参与经济发展过程中能够得到平等待遇、享有进入社会相关领域的平等的自由和权利,不会遭受社会排斥;可持续和统筹发展是包容性增长的深刻体现,强调了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在包容性增长理论框架下,对我国农村贫困的多维度特征进行审视和评估,在通行的收入水平或消费水平评估基础上,全面考虑并建立一套能够反映知识和人力资本贫困、权利贫困以及生态贫困等贫困维度的可测度指标,制定适宜的减贫和扶贫政策,减缓我国农村的贫困问题。
在我国农村的减贫进程中,立足于我国农村的发展现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减缓我国农村的贫困:
第一,在包容性增长框架下依托经济的平穩快速发展,减缓农村居民的收入贫困。农村居民的收入贫困在以往的经济增长过程中得到了较大程度的缓解,在改革开放后,尽管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国家制定的贫困线相应不断提高,从总体上看贫困的发生率不断下降,但是贫困线制定标准仍然较低,这意味着农村的扶贫减贫工作将会是一个长期性的过程。包容性增长理念突出强调了在机会公平基础上进一步实现经济的平稳增长,有助于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进而提升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缓解农村居民的收入贫困程度。
第二,包容性增长理论框架下倡导机会公平,有助于改善农村居民的权利贫困和能力贫困。农村贫困居民贫困的根源在于其能力和权利的贫困(蔡荣鑫,2009)。包容性增长理论对机会公平的强调和重视,在突破传统发展理论的基础上着力改善贫困居民的权利贫困和能力贫困。包容性增长理念中的机会公平强调了人人平等享有医疗和公共卫生资源、教育资源以及其他公共资源;机会公平还需要取缔不合理的制约贫困弱势社会成员获取平等权利的制度性约束,满足和保障合理的权利诉求,改变农村贫困居民权利的长期缺失状况。倡导机会公平,有助于弥补经济增长进程中在公共资源供给上城市与农村之间不断拉大的差距,消除对农村贫困居民的社会排斥,保障农村贫困群体能够平等获得或消费公共产品以及公共服务等资源。平等获得医疗和公共卫生资源、教育资源,有利于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身体素质,促进知识和人力资本的积累,从根本上改变农村贫困居民的能力贫困状况。从当前农村贫困来看,尽管农民收入贫困得到显著改善,但是城乡之间在健康、教育等方面依旧存在较大差距。包容性增长理念倡导的机会平等,在经济增长同时保障了农村贫困居民免受社会排斥,强调机会平等和结果平等,强调物质产品的增加的同时也强调公共产品及服务的供给,有助于最终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共享发展成果。
第三,包容性增长理论框架下包含的可持续和统筹发展理念,有助于改善农村的生态贫困。包容性增长所包含的可持续和统筹发展理念的实施有助于协调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指导农村经济发展与自然生态平衡。过去实施的针对农村的开发性扶贫政策集中于经济领域,显著改善了我国农村贫困地区的生产条件,促进农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但是由于对农村生态环境缺乏足够重视,牺牲农村地区生态环境片面追求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目标,农村居民收入状况改善的同时生态平衡破坏严重,由此引发自然灾害频发,影响了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扶贫减贫政策的成效。包容性增长内含的可持续和统筹发展理念强调了农村经济增长和良好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交融。对我国农村尤其是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西部贫困农村地区,秉持可持续和统筹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中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关系,在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改善过程中促进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和生活水平的改善,全面缓解我国农村的生态贫困状态。
结论与启示
本文对包容性增长理念的形成过程进行了分析,指出包容性增长内涵的机会公平、经济增长以及可持续和统筹发展在缓解我国农村贫困地区的多维贫困方面能够发挥显著作用。强调了农村贫困除了收入贫困维度之外,还存在能力贫困维度、权利贫困维度以及生态贫困维度。在缓解农村贫困进程中,包容性增长理念在促进经济增长目标的同时强调了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经济增长过程,倡导在经济发展中经济增长与生态平衡的和谐发展,对农村贫困的全面缓解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我国农村贫困的多维度决定了农村减贫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从经济发展经验来看,依托经济增长依然是缓解农村贫困的主要途径。但是经济增长中需要改变以往片面强调经济增长速度的传统观念,在维持经济平稳增长的同时,不断维持和协调经济发展进程中人与社会、自然生态环境之间的平衡发展,也即是在包容性增长理念下,全面协调、综合平稳发展经济,最终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切实有效地缓解我国农村贫困。
参考文献:
1.Ali,I.and H.H.Son.Defining and Measuring Inclusive Growth:Application to the Philippines.ERD Working Paper Series No.98,Economics and Research Department,Asian Development Bank,Maila,2007
2.葛笑如,孙亚忠.“包容性增长”的正义镜像与中国实践[J].社会主义研究,2011(1)
3.庄巨忠主编.亚洲的贫困、收入差距与包容性增长—度量、政策问题与国别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2
4.邹薇,方迎风.怎样测度贫困:從单维到多维[J].国外社会科学,2012(2)
5.Sen,A.K. Development as freedo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Oxford,1999
6.蔡荣鑫.“包容性增长”理念的形成及其政策内含[J].经济学家,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