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居民家庭收入结构影响下的消费行为探讨
2016-03-31原和平
原和平
内容摘要:居民家庭收入及其消费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经济发展的状态与水平。研究我国城市居民家庭收入结构影响下的消费行为对于调整和优化收入结构、促进居民消费、拉动内需、进而推动经济整体向好发展均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城市居民 家庭收入结构 消费行为
研究背景与意义
(一)城市居民家庭收入及其消费的经济背景
消费与经济之间的关系是简单而又复杂的,是因为消费和经济发展之间是一种相互关联和促进的关系:经济发展好消费水平就会提高,消费水平提高了也对推动经济增长产生作用;而复杂是因为消费与收入之间存在直接关联,而收入的多少、收入的结构及收入的地区性差异又都受制于整体经济发展的趋势与水平。因此,要探究我国城市居民收入结构及其影响下的城市居民消费行为,就必须透视当前的宏观经济背景并向纵深探寻经济变迁的轨迹和规律。
居民收入水平是直接影响市场容量大小的重要因素。但影响居民收入水平的因素却不止一个方面,除了收入分配与消费政策的影响,宏观经济状况如何将成为主要制约因素。2012-2014年,从国家层面、以政府倡导为动力所推行的以虚拟经济带动实体经济发展的宏观经济策略使我国金融市场活跃起来,总体经济的明显提升促进了居民家庭收入的增加。但随着原来经济增长发动机(如制造业、房地产业)推力的减弱或熄火,在新的增长动力尚未加足马力发动之前,我国经济整体的下行也再次抑制了城市居民家庭收入增长的愿望和现实。在“十三五”规划开启之时,研究并探寻新的经济增长动力所能带给城市居民收入与消费的变化,便是极具现实意义的一项课题。
(二)城市居民家庭收入及其消费的现实意义
居民家庭收入及其消费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经济发展的状态与水平。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结构及其消费特征能够反映出经济发展的状态,也更具有代表性。由于居民的收入水平直接决定着消费者的购买能力,所以经济发展要看收入,而收入水平则看消费。收入水平偏低不利于拉动有效需求,不利于推动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这是必须避免的经济现象。为此,国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即提出了要“构建扩大内需长效机制,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的指导方针,以保持我国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2015年李克强总理则希望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来启动经济新动能,并利用“双创”而使经济向好发展,从而使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在60%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在这种背景下,研究城市居民家庭收入及其消费的现实意义就在于:以居民家庭收入结构来分析其对消费行为影响的规律;找出城市居民收入结构中较为重要的部分以保持稳定增长;根据研究结果对调整经济结构及转型升级提出建议。
城市居民家庭收入的结构现状与动态分析
(一)城市居民家庭收入的基本构成
根据绝大多数居民家庭的收入来源统计,我国城市居民的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城市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补助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等。城市居民家庭中的经营性收入是指通过经常性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收益,即企业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在这里应准确限制为经营性净收入比较合适。财产性收入则包括家庭拥有的动产和不动产在出让财产使用权时所获得的利息、租金或财产营运时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它在城市居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相对较小。还有就是转移性收入,包括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辞退金、住房公积金等。在这些收入构成中,彼此的来源、多少与特征并不相同,由于我国社会体制的特定性,作为中国城市居民家庭的收入一般都是以工资性收入为主,因而导致转移性收入所占比例也比较多,相应地经营性收入及财产性收入比例就很小。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及经济水平的迅速提高,不仅将有更多人投身经营性生产活动以增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也将进一步增多,且会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这对研究城市居民家庭收入结构的变化及消费行为影响是一种依据。
(二)城市居民家庭收入的动态分析
根据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所提出的收入理论,可将我国城市居民家庭的各种不同收入划分为持久性收入和暂时性收入。显然,消费者的消费支出将由其持久性收入决定,这不仅是消费者的理性心理使然,也更为符合中国人的消费态度和消费文化,这对于下文进一步研究城市居民收入结构对消费行为的影响是有意义的。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对于我国城市居民家庭收入结构需要进行动态性分析与认识,这与我国经济体制的深入改革及经济水平的迅猛发展是分不开的,如此,对于未来收入结构的进一步演变才能够给出合理预知。以2014年我国城镇居民收入来源构成的统计分析为例,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构成依然是以稳定的工资性收入为主,经营性收入增长也比较平稳,财产性收入则表现出快速增长趋势,政府对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大也在发展之中。这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幅度较大,仍然是城市居民家庭收入结构的最重要构成部分。然而在面对这样一个结论的同时,更应该看到阶段性发展的变化与规律,特别是2008年世界性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国经济通过复苏与调整而进入到一个快速发展阶段,证券市场的复苏加快了投资结构的多元化发展,使城市居民的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进入迅速增长阶段,加上国家政策对居民转移性收入的促进,城市居民在收入结构上便进入到较大调整期。尽管2015年的股市行情经历了大起与大落,但民间金融理财产品却又遍地开花,在经营性产业有所萎缩的情况下,城市居民家庭收入的确发生了新的结构性变化,从而影响到其消费行为。
城市居民消费行为的机理方式以及所受影响
(一)对有关消费理论内涵的理解
目前,学术界针对城市居民消费需求存在一些共同之处,即任何消费理论都无法避免经济收入对消费行为产生的影响。这就是说,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决定了居民家庭的收入水平,而居民家庭的收入状况又决定了他的消费能力,尽管影响消费行为的因素有很多,包括收入水平在内的物价水平、利率波动、消费习惯、消费年龄、消费心理、消费文化、家庭特殊需要等,但在这诸多因素之中,家庭收入所决定的经济现状无疑还是占据了最重要位置。因此,收入与消费的内在逻辑关系是毋容置疑的。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的持久收入理论认为,个人收入只有比较稳固而持久,才能产生将这部分收入进行某种消费的动机;而暂时性收入因并不固定也不持久而不能作为消费预期。也就是说,人们的消费不会随短期收入的波动而经常变动。这种消费理论对于中国城市居民来说尤为容易理解,比如城市居民依靠比较固定的工资性收入才可能进行贷款购房,而收入朝不保夕者则很难做出这一计划。人们的消费一般是较为理性的,理想的消费者为了实现消费效应的最大化,就必须以其持久性收入为依据而做出计划决策,现期收入则不足为凭,否则就有可能使家庭经济收支陷入危机。在西方消费理论中,还有摩迪利安尼的生命周期理论和费雪的跨期预算约束理论,其观点认为消费者的消费水平主要取决于他们将来的收入,取决于他们一生的预期收入,这和弗里德曼的持久收入理论在更多内涵上是一致的。
(二)城市居民消费行为的内在机理
根据弗里德曼的持久收入理论,先来考查我国城市居民家庭收入中有哪些属于持久性收入,哪些是暂时性收入,这对研究城市居民的消费行为的内在机理是必要的。依照弗里德曼的解释,所谓持久收入是指消费者能够预期的或者现有的收入,而且这些收入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第一,这项收入的长期性,即预期收入必须能维持在较长时期之内,一般应在三年以上;第二,这项收入的稳定性,即可以维持较为稳定的收入流量。长期与稳定尚有不同,长期指的是时间的长短,稳定指的是过程的平稳与牢固,或者是稳中有升;第三,这项收入的可靠性,即预期收入能够作为某项消费的依据和依靠,除了需要时间保障和稳定性要求,在收入水平上也要达到某种标准的要求。其实,这就又回到了收入水平的问题上来了。因此也可以说,收入的长期、稳定和“达标”是决定消费者进行某种消费决策的最基本条件。中国城市居民的房产消费和汽车消费最符合这一消费机理,如果他们拥有一份长期、稳定而相对客观的现期收入或预期收入,他们的买房计划或购车计划就会付诸实施;基本不会依靠某些暂时性收入如奖金、出售物品所得、加班费等进行长期性消费规划,这是符合绝大多数实际情况的。当然,持久性收入和消费倾向仅是一种物理上的逻辑关系,一旦将之置放在一个更为具体与复杂的现实环节之中,对于消费机理的理解也必须更加细致。在中国,国民的储蓄意识都很强,家庭雄厚的资金储备对于消费计划影响也会非常大;另外由于偶然性收入(如炒股、摸彩、遗产继承等)现象的存在,即便没有持久性收入,消费理念也会改变;还有,社会保障机制的发展也会让消费心理开放起来;而在新计划生育政策的促动下,处于育龄阶段的家庭也可能会相应调整自己的消费计划。总之,城市居民消费行为的内在机理既和消费条件有关,也和消费需求有关,是一种在“前引”和“后推”共同作用下的支出行为。
(三)不同收入类型对消费行为的影响
根据上文论述,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已是我国城市居民的主要收入构成,其中工资性收入始终是居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并在GDP的带动下一直处于绝对增长状态。居于其次的是转移性收入。尽管如此,但这两者所占比例却在总体上相对下降,而经营性收入却增长明显,这主要归因于城市居民收入的多元化发展,很多个人或居民家庭在工资性收入之外,在积累了一定财富的基础上,开始进行新型投资以获取新型收入。财产性收入也略有增加,但不及前者。但是,经营性收入及财产性收入存在不确定性,属于暂时性收入的一部分,具有不稳定、不能持久的特点,尤其在数量上更是难以预期。因此,城市居民家庭收入一方面因来源的变化而出现较大起伏;另一方面又因结构的不稳而提高了暂时性收入的比例,这就会对其消费行为产生明显影响,并表现出新的趋向:第一,由于工资性收入的长期稳定增长,城市居民已经有了充裕的资金与储蓄,也就更加注重在提高生活水平的同时去追求生活的高质量。高质量的生活是指消费的安全、绿色、健康、特色与个性化,比如饮食消费注重营养与健康,衣着消费追求时尚与个性,家居追求舒适与自然,出行追求自由与安全等。第二,由于工资性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城市居民消费在注重质量品质的同时,范围也大为拓展,除了衣食等基本消费,家庭设施、生活服务、交通通讯、教育进行、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均呈快速增长趋势,表现出消费领域的转移与增长。第三,工资性收入加上经营性收入,还使很多城市居民和家庭财富剧增,其消费方式更加趋向于档次升级,消费内容也向高级、名牌、豪华方向发展,并基本完成了从追求物质消费向追求精神消费和服务消费的转变过程,标示着我国城镇居民消费结构正在发生着的巨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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