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高中生志愿服务不少于60学时
2016-03-30
湖北教育·综合资讯 2016年3期
日前,上海出台了《关于加强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据了解,该《意见》是上海实施高考(精品课)综合改革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配套上海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重要规范性文件之一。《意见》要求,普通高中生参加志愿服务(公益劳动)不得少于60学时,一般在每学年的2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课程中完成,不足部分在寒暑假、双休日或放学后完成。纳入课程计划的高中生志愿服务主要以学校集体组织形式开展。学校是高中生志愿服务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实施高中生志愿服务的情况将纳入学校办学考核评价体系。集体组织的志愿服务内容将记录在“上海市学生社会实践信息记录电子平台上”,作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重要指标,成为高校招生录取参考。
(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