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的“差别对待”
2016-03-28
2016年1月13日凌晨,在德州学院男生宿舍10号楼1018号房间,学生吕某睡觉时被苗某砍成重伤。同期,山东技师学院年仅15岁的杨某被同寝室室友殴打入院。近几年来,中国校园暴力的案件频发。对校园欺凌现象,中国学界的研究很少,官方与民间的重视也不够,几本还停留在“孩子们打打闹闹算什么”的境地。
而2015年3月在美国罗兰岗发生一起中国小留学生凌辱案,涉案三名未成年人近期却被判获刑6至13年不等,刑满后将被驱逐出境。针对校园暴力的“差别对待”,本刊记者做了调查。
“这是传言,根本没有这个事情”
2016年1月17日,是德州学院正式放寒假的日子。而学生吕某却不能回乡,依然缠绵病榻。19日,本刊记者来到德州学院事发地点10号楼,冷清的校园大门紧闭,空无一人。吕某所在的1018宿舍,门前依然歪歪斜斜挂着“好莱居”的门牌。
据留校学生介绍,13日凌晨确实发生了砍人事件,但具体什么原因,大家也都不是很清楚,有人说俩人好像是因为打游戏而发生的矛盾。据门卫介绍,学校每晚都有老师和教务处的工作人员值班,每个宿舍楼都有宿舍管理员,晚上十点半全校都会处于封闭状态,学校治安一向都很好。
案件发生在1月13日凌晨三点多,吕某在宿舍熟睡时被苗某砍成重伤。吕某的面部、颈部和两侧腿部均被砍伤,左小拇指也被砍掉。有学生当晚两三点曾听见“救命”的叫喊声。早晨的时候就看见宿舍楼下停了好几辆警车。”吕某和苗某都是该校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的大四学生,且是同宿舍的室友,案发时宿舍只有他们两个人。
案发后吕某被送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医院,一位目击者说,孩子被砍的实在是太惨了,看得他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吕某的父亲曾一度心疼的吃不下饭去,儿子刚出事的时候也不敢告诉家中的妻子。19日,吕某刚从重症监控室转到骨科病房。护士介绍,“吕某现在身体非常虚弱,目前还处于半昏迷状态,需要住院观察调养一段时间”。本刊记者随后见到了吕某的父亲和家人,他们表示心情比较沉重,不愿意谈这件事。
本刊记者在该校的综合楼询问一位值班老师时,老师矢口否认案件的发生。“这是传言,根本没有这个事情。”说完转身就走了。
事发当日凌晨,苗某于案发后逃逸。德城公安分局专案组于1月15日,在菏泽市鄄城县将其抓获。截至发稿前,警方仍未公布苗某的作案动机。“不要把家长搅进来”
另一起发生在济南的校园欺凌事件同样令人不忿。
1月10日深夜,家住泰安肥城的杨同银接到了来自济南的女儿的电话,女儿的声音带有哭腔,杨父询问原因,女儿却支支吾吾的不肯道明,电话却被突然掐断,杨父当晚没有能够再次联系到女儿,更加的惴惴不安。
杨父介绍,去年9月份,15岁的女儿杨某进入山东技师学院学习,渐渐由活泼变得沉默寡言。“后来女儿告诉我们同寝室的同学经常欺负她”,因为这个,老杨特意联系了学校为女儿更换了宿舍。但女儿每次回家依旧显得心事重重。
次日一早(1月11日),杨同银与妻子刘梅雁一同坐早班车到济南,几经周折,才见到了女儿。这才得知,昨晚女儿遭到了五名曾经住在同一个寝室的室友“骚扰”,当天晚上女儿的手机中断就是因为这五个同学的“抢夺”。当天上午老杨就领着女儿找到了其班主任,得到了班主任会妥善处理的答复后,杨某回到寝室整理内务。当杨同银夫妇准备离开学校与孩子告别的时候,他们发现女儿的手机再次“关机”。
实在放心不下的刘梅雁进入到寝室楼寻找女儿,她走到女儿寝室楼层时却遭到了一名女生的“盘问”,在得知刘梅雁身份后“过了好一会放行”,等刘梅雁在寝室见到女儿后发现女儿神志已经不清醒,浑身多处伤痕,床上的衣物、被子也被扯坏,褥子上被泼满了水。刘梅雁赶紧与丈夫一同把孩子送进了医院。
日前,记者在济南千佛山医院见到了杨某,由于医院床位紧张,杨某暂时被安排在走廊上。杨某告诉记者,她与这五名“舍友”的积怨早在刚入学军训时就已经结下。
由于杨某来自农村,平时在寝室生活较为朴素,而同寝室的舍友则大都来自于城市。“她们穿几百块钱的衣服,而且用苹果手机。”起先这些女生只是嘲讽杨某某用“山寨手机”、“睡觉早”,后来她们便开始向杨某索要饭卡买饭,每天寝室熄灯之后都要唱歌放音乐,对此杨某也只能忍受,把被子蒙上头强迫自己入睡。“她们平时也不怎么学习,经常化妆,学校放假她们会去校外“通宵”,杨某这样评价她的“舍友”。
开始杨某并不愿意与她们产生过多的交集,可到了后来每当杨某晚上蒙上被子的时候,她的“舍友”见此状便要拉扯杨某的被子,只要杨某不从,便扯她的头发,扇她的耳光,当记者问到她有没有想到反抗时,杨某告诉记者“没有人愿意得罪她们而帮我”。
于是,随着杨某的不断“忍让”,事情进一步的恶化,在杨某要求更换宿舍之后,班主任曾经找她谈话,班主任告诉她此事要侧面找那几个女生谈话,并且建议她不要总是把家长“搅进来”,这样“于事无补”。
在此之后,杨某虽然离开了原先的寝室,但心理上却并没有减轻对“她们”的恐惧。每次放假回家,她甚至不愿意再回到学校,终于1月10日晚上,在“舍管”查完房之后,杨某的一个“新舍友”将之前殴打过她的“老舍友”领入杨某所在的寝室,开始对杨某“没有理由的”殴打、谩骂,杨某不敢下床,只能拨通自己家中的电话,而其中一名带头的女生警告杨某挂断电话,杨某没有照做,结果手机就被抢走。而11日下午的这次被打,杨某则说是因为自己与家长“告状”而得来的。
根据杨父提供的诊断报告显示,杨某入院时被诊断为全身软骨轻伤,脸部浮肿以及患有轻微的脑震荡,医生建议留院观察,杨某的哥哥说:“医生说,比外伤更难治的是孩子的心理伤痕”,目前杨某的医药费总计花费一万五千块,这对于像杨同银这样的农村家庭而言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发稿前,杨某已经出院,而杨同银告诉记者,打伤自己孩子的五名学生家长至今仍未露面,自己甚至连他们的联系方式也没有得到。据杨某称,对方家长仍拒绝支付相关费用,目前等待法律程序解决。
记者还联系了杨同银提供的校方负责处理此次事件的管理人员,该管理人员短信回复记者:对于这次事件学校正在与公安部门协调处理,校方垫付了孩子的医药费,并且“奉劝”记者出于媒体的职业操守和孩子的发展不要再针对此次事件“炒作”下去。
美国式“解决方案”
中国,校园暴力往往得不到有效处置,这甚至是司空见惯的。但是在美国,“校园暴力”的处罚可能是锒铛入狱甚至牢底坐穿。
2015年1月5日,涉嫌凌虐和绑架同学的三名中国留学生翟云瑶、杨雨涵和章鑫磊和检方达成认罪减刑协议,三人将分别获刑13年、10年和6年。2月17日正式宣判。法官强调,三犯服刑期满后将被驱逐出美国,此案的两名受害者已经对案发时在场的所有施暴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2015年3月,翟云瑶等人因琐事将两名女同学绑架至当地一处公园,12个小留学生凌辱两个同学达5个小时,拳打脚踢,剪头发,逼迫她吃沙子和头发,还用香烟头烫她的乳房。当晚报警后,逮捕了6名涉案学生,另外6名在逃。三位未满18岁不公开审理。已过18岁的就上了刑事法庭公开审理,他们逮捕的罪名是绑架罪、攻击罪、人身伤害罪、折磨罪等都属于重罪,保释金高达300万美元。在法庭上,翟云瑶在法庭曾经不屑一顾地插话,遭法官当场训斥:“你再继续,我将现在就作出让你终身后悔的判决”,据说她们的罪已经构成终身监禁的资格。其中一个参与凌辱案同学的父母试图用钱和对方和解案子,被法庭另案以行贿罪起诉。中国是“正常”的举动,在美国就是犯罪。因为钱是不能修复人类犯罪的。
受害同学已经被严密保护起来,第一次出庭是警察护送而来,法官当庭宣布,不准记者采访,不准拍照,不准写真实名字。在美国受害者是得到极大的保护的,她可以在美国继续念书,平安生活,那些凌辱过她的人,再也不敢来报复伤害她。因为犯罪代价太大。她的律师已经开始民事经济赔偿的起诉。
庭审当日法官确定翟云瑶等人的身份后,问道:“你们知道认罪协议签署后是不可以再上诉的吗?”翟云瑶等人最终都签署了那份粉红色的协议书。签字的那一刻,有没有想过,这13年不是一个短暂的时光啊?可是如果不签字,进入陪审团程序,那项“折磨罪”就不能取消,那将承担终身监禁的风险。
2月17日举行了最后的法庭判决。他们也从候审监狱迁至服刑监狱。他们的父母以后几年飞来美国不是旅行,而是探监,她们美国学业泡汤。这就是他们暴力同学的后果。和国内的私了、遮盖以及无人过问形成鲜明的对比。
翟云瑶在案发之后,还天真地威胁对方:“不要去报警,我们局子里有人的。”她能纠集到12个同学一起凌辱同学,勇气和自信也不是一天养成的。而这种中国式“自信”在美国碰得头破血流。
那么翟云瑶等人的行为在中国会受到怎样的惩罚呢?本刊记者采访了山东浩尚律师事务所董成乐律师,董律师坦言他本人几乎没有接触过校园暴力的案件,因为“此类案件往往走不到诉讼程序就被私下解决了。”
董律师告诉记者,就翟云瑶等人的行为,在中国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还可能被判三年到十年的监禁。
上述比较还仅仅是针对故意伤害罪而言,没有包括翟云瑶涉嫌的绑架、侮辱、非法拘禁等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
以侮辱罪为例,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构成犯罪的,最高可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如果猥亵侮辱的是女性,我国刑法还专门规定了一个罪名,叫做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构成此罪,最高可被处以五年有期徒刑。
由此看来,在中国翟云瑶等人的行为也构成了犯罪。
据董律师介绍,校园暴力事件发生之后,可根据受害人的受伤程度主要应当受到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其相应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赔偿相应的医疗费用、精神损失、拘留,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应当承当相应的刑事责任。“并没有专门针对校园暴力而制定的相关条例,所以相关案件发生之后它的界定是很模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