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勒县水利工作及农村饮水工程编制
2016-03-28图尔荪江·阿卜杜喀迪尔
策勒县水利工作及农村饮水工程编制
水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必备条件之一,饮水安全影响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农村的生活生产条件较差,饮水安全更应引起高度重视。饮水不安全主要表现为水质达不到饮用标准,水质差,水量不足,不能充分保证日常生活用水,取水时间上不方便,有时候有水,有时候没水,保证率低。早在2005年,国家就启动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程,要在两年内解决2 12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2013年水利部等五部委联合出台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对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各单位的职责分工、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筹措以及审批和管理做了详细的规定。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策勒县水利局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结合对口扶贫,积极开展农村水利事业,取得了丰硕成果。
1 策勒县水利工作概况
策勒县水利局进一步完善水管体制改革,严格执行“配水到户、量水到户、建账到户、收费到户”四到户管理机制,实行定额配水为主的“三级台账”定额管理办法,积极发挥用水协会作用,组建农民用水协会99个,征收水费940万元,年总灌溉面积可达36.3万亩;各河流、水库和机电井引用水总量24 865.4万m3,全系统提放水24 865.4 万m3,抗旱面积36.3万亩,保证了灌区抢播抢种。
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把农村饮水工程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民生工程来抓,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全县目前有13座水厂、12座高位水池、8座沉沙池。年供水量可达452万m3,征收水费245.78万元。同时狠抓各水厂供水水质抽验工作,必须符合国家饮用水的标准,并加强了各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已完成3座水厂水源地保护区建设。实行集中征收水费,微机电脑开关控制,改变过去到农户家里收现金的做法,提高了收费率,还节省了人力、物力和财力。
2 农村饮水工程编制
2.1工程概况。策勒县平原区三乡一镇农村饮水改扩建工程位于策勒县平原灌区,解决策勒镇、策勒乡、固拉哈玛乡和达玛沟乡16座已建水厂的水源问题。扩建策勒县总水厂位于东方红渠首下游,对外交通方便。本工程主要通过扩建水源地(引地表水),采取集中供水的方式彻底解决已建水厂饮水水质不达标的问题。水源采用引取地表水,输水型式采用重力供水。据统计确定本次解决的人口为41 671人,管网覆盖农村人口83 992人,城镇人口14 469人。水厂设计日供水量9 629.55m3,新配套管网总长度118.499 km,净水设备1套,水厂设清水池。本工程建设期限为1年。
2.2投资主要指标。工程总投资1 980.1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14.17万元,设备购置费1 247.95万元,独立费用143.34万元,水土保持费74.68万元。其中农村供水部分总投资为1 760.14万元,县城供水部分总投资为220.00万元。施工计划在一年内完成。年物价上涨指数据计投资[1999]1340号文,本工程不计物价上涨指数及价差预备费。
2.3估算编制原则和依据。本工程投资估算依据《新疆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初步设计编制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要求,按新水建管[2005]第108号文《新疆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预算编制规定》,以下简称(108)号文进行编制。
2.3.1工预算单价。按(108)号文标准计算。
2.3.2预算价格。工程主要材料预算价格,原价按2007年第三季度价格水平计算。工程所需水泥由洛浦县水泥厂购买,运距94 km;钢材、木材、油料、其他零星材料由策勒县市购买,运距40 km;混凝土骨料由附近料场购买,运距50 km。材料预算单价由材料购买价加至工地运杂费及采购保管费构成。运费按《纲要》要求,统一按0.31元/t·km计算。
2.3.3施工用电、用水。施工用电采用自备电,电价2.72元/kW·h。施工用水由附近河道抽取,水价1.22元/m3。
2.3.4建安工程定额、指标采用依据。①建筑工程执行(2002)《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估算采用概算定额计算单价时,单价扩大10%。估算采用预算定额计算单价时,单价扩大13%。②安装工程执行《新疆水利水电工程补充预算定额》,估算采用预算定额计算单价时,单价扩大13%。塑管安装费按《纲要》要求,不分规格,统一按2 500元/km计算。其他设备安装费按《纲要》要求,按设备费的10%计算。③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采用水利部颁发的[2002]《水利水电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进行计算。
2.3.5费用计算标准及依据。费用计算依据《纲要》要求,建筑工程按直接费的18%计算,安装工程按安装人工费的8 096计算。并对工程直接费做丁调整,建筑工程的调整系数为0.9,安装
工程的调整系数为0.85。临时工程及独立费用按《纲要》要求计取。
2.3.6预备费。本工程的工期为1年,按《纲要》规定,不记取预备费。
2.4资金来源。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本工程建设资金由国家和地方按比例分摊,本项目饮水不安全人口41 671人,农村供水部分投资为1 760.14万元,则单人投资为422.39元/人,国家配套资金可达到430元/人。鉴于策勒地处南疆偏远贫困地区,农民收入低,县财政力量薄弱,建议农村部分投资1 760.14万元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国家配套资金解决。此外,县城供水部分投资为220.00万元,由于本项目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农村供水为主,国家配套资金不承担县城供水部分投资,因此,这部分资金全部由策勒县政府承担。为此,策勒县自筹资金总数为220.00万元。
3 工作目标
保证全县123个行政村开展灌溉管理工作,确保10.08万亩小麦、0.06万亩春麦、11.2万亩林果园、2.4万亩防护林、12.62万亩其它经济作物的供水工作,保证全县36.3万亩的灌溉和2 5132户“供水到户”工作。时刻掌握各座水库的蓄水量及水位,监督各座水库的安全蓄水、下游供水、出现隐患等问题时及时解决。认真贯彻落实《策勒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策勒县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在洪水期及时掌握记录策勒县各河流的来水量,有关部门及时上报洪情及洪灾情况,在高峰洪水期间采取果断措施,有效调度洪水水量,安全输送到下游有效利用,确保人民生命及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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