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设施蔬菜追溯系统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以绥中县设施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溯源技术为例
2016-03-28田丽梅
田丽梅
(绥中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辽宁葫芦岛125200)
建立设施蔬菜追溯系统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以绥中县设施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溯源技术为例
田丽梅
(绥中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辽宁葫芦岛125200)
绥中县地处辽西走廊西端,称作“关外第一县”。全县蔬菜面积已达33万亩,其中设施蔬菜面积21.6万亩,蔬菜产量126万吨。设施蔬菜生产品种丰富,四季栽培,常年供应。绥中县是日光温室蔬菜生产大县,因此大力推进设施蔬菜可持续发展,对于绥中县现代农业建设及农民收入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设施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溯源;示范推广
在农产品数量增长的同时,国家及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效显著,先后获得“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和“省级标准化示范县”称号。该县已开发建立了绥中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服务平台,包括农业投入品监管、检测数据管理、农产品质量监控追溯等3个系统。该项技术的应用有力地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地规范了农产品生产者的生产行为,大大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效能。
1 主要技术内容
1.1 建立设施蔬菜安全生产示范区
在全县选择设施蔬菜优势产区,建立设施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区3个,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的推广及追溯体系的建设和应用,不断提高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扩大示范区的辐射能力与带动作用,从而全面提高设施蔬菜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及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
1.2 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技术体系的示范与推广
投入品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因素,特别是农药的不当使用,更是造成农产品不合格的最主要原因,因此要在示范区内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体系。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高毒农药经营单位实行经营承诺制、进货备案制、贮存专区制、销售专柜制、购买实名制、流向记录制;二是实行农资产品备案制度。以农药产品为重点,进入示范区内的农资产品进行备案登记,建立备案样品库,鼓励示范区内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产品备案管理,实现农资产品从进货到销售的全程可追溯。
1.3 设施蔬菜安全生产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针对示范区的主要示范品种,在省、市级农业地方标准的技术基础上,结合地区农业生产实际和特点,将标准制成可操作性强的技术规程,转化成明白纸、模式图等形式,在示范区内进行推广和应用,规程要清晰、详细,包括栽培流程、方法、气候条件。生物防治技术,主要病虫害的用药品种、时间、方法、用药及量、用药次数、安全间隔期,用肥种类、时间、方法、用量,产品的收获、贮藏、包装等,重点推广使用先进的生物防治技术,高效、低毒、低残留和无残留毒性的生物农药、无公害农药、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和可降解地膜等生产资料以及新型农业机械等。生产基地推行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以及自主进行农产品快速检测,培养科学合理的使用农业投入品,依法进行农产品生产的良好意识。
1.4 “三品一标”生产技术及产业模式的推广和应用
在示范区内大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技术及产业发展模式,引导企业和生产者按照“三品一标”的要求进行生产和管理,从而提高产品的质量。通过开展“三品一标”的生产和认证,大力培育产地品牌,增加农产品生产企业辐射和带动农户的能力,提高示范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水平、产品附加值及市场知名度。
1.5 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的推广和应用
在示范区内推广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服务平台中的子系统),该系统以二维码为载体,通过在生产基地应用便携式农事信息采集系统,实现生产履历及产品检测信息的快速采集与实时上传,并通过在生产基地、企业应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实现农产品生产的产前提示、产中预警和产后检测。通过将各生产企业数据汇集到管理部门,构建追溯平台数据库,管理者和消费者均可利用上网、二维码扫描、短信等方式对农产品进行追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应用,将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入搭建工作基础及平台,待农产品市场准入开展时,与其进行有效对接。
2 实施地点及规模
实施核心示范区4个,分别为绥中县塔山镇许家兴达蔬菜专业合作社示范面积 10000亩,其中生姜 2000亩,马铃薯8000亩;绥中县高台镇牛彦国兴蔬菜专业合作社示范面积1000亩,年产黄瓜 20000吨;绥中县万家镇宝顺棚菜专业合作社示范面积 500亩,年产生菜 3150吨;绥中县西平乡忠民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示范面积 8500亩,其中辣椒 6000亩,黄瓜2500亩。
3 项目预期目标及效益
3.1 经济效益
使示范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特别是通过推广生产“三品一标”产品,来提高示范地区的农产品经济价值,最终实现企业增效、农民增收。
3.2 社会效益
主要体现在可以向社会提供更多安全、优质的农产品,保证广大消费者消费安全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认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此外,提升政府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执法效力,提高农产品及农资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从业道德规范,推动责任从被动监管走向行业自律,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供根本保障。
3.3 生态效益
通过推广农产品质量源头控制技术体系及设施蔬菜安全生产技术,杜绝高毒农药的使用、降低化学投入品的使用量,能够更好地保护生产环境,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地下水污染,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S126
A
10.14025/j.cnki.jlny.2016.21.007
田丽梅,本科学历,绥中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高级农艺师,研究方向:无公害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