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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的更替与缠足的流行:历代缠足延续缘由考析

2016-03-28祖晔

巢湖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习俗

祖晔

(安徽大学,安徽 合肥 230000)

政权的更替与缠足的流行:历代缠足延续缘由考析

祖晔

(安徽大学,安徽 合肥 230000)

缠足习俗起源于北宋,没落于民国。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对缠足习俗产生影响的主要因素也大不相同。宋代时以小脚为美的审美观念,驱使缠足从理想走向实践;元代是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汉人的民族认同感和自豪感是缠足习俗发展的最重要动力;明代时缠足习俗才真正与伦理道德联系起来;清代统治者屡禁缠足而不止,不仅有汉人的抵抗和缠足习俗早已深入人心等观念上的原因,还有禁令不彻底,措施不合理等制度上的原因。近代西方文明的传入,社会的大变革,终结了中国缠足的时代。

缠足;审美;民族认同;伦理道德

缠足是汉民族独有的,极为复杂的一种风俗。其复杂性不仅仅表现在缠足方法的繁琐上,还体现在缠足现象起源与发展过程的错综复杂上。如今,不论从政治史、民俗史、文化史,还是从美学、心理学,甚至医学等各个领域对缠足进行研究,都能给我们带来新的问题和收获。缠足习俗早已被我们丢弃在一个世纪前,但对缠足文化的研究却从来没停止过。

对于缠足原因,学界给予了一定的关注,但大都将缠足原因笼统地归结为封建礼教对女性的束缚。我们觉得缠足习俗的发展历程从宋朝开始算起,历经了宋、元、明、清至民国五个不同的朝代。其中元代与清代还是在少数民族政权统治之下,社会背景极为复杂。在这种情况下,缠足之风愈演愈烈直至最后盛极而衰,其原因一定是不断变化的。

1 高贵时尚的象征:宋代的女性缠足

古今中外关于缠足习俗起源的论断总是莫衷一是,至今没有定论。但若将缠足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来研究,它的起源应为宋代。张邦基《墨庄漫录》提到:“妇人缠足,始于近世,前世书传,皆无所出。”[1]据考证,张邦基是两宋之交人,其书成于南宋绍兴十八年(1148年)以后,因此,“近世”最有可能指北宋时期。

此外,一批宋代文人也以精妙的语句证明了缠足习俗始于宋代。北宋苏东坡词:“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趺难;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秦少游词:“脚上鞋儿四寸罗”等。南宋车若水在《脚气集》中发问:“妇女缠足,不知起于何时?小儿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来不知何用?”如此发问,恰恰证明缠足习俗在南宋时已经比较流行了。由此,缠足习俗宋代起源说的观点是有迹可循,更为可信的。

缠足习俗选择在宋代诞生与发展,无疑是因为宋代时期有合适的土壤来孕育它。传统印象中的宋朝,新儒学大放异彩,二程、朱熹等儒学大家开始强化先秦思想中的阴阳学说,倡导男尊女卑,将传统礼教作为束缚女性天性的武器。女性社会地位从此开始走下坡路,境遇逐渐恶化。但是不能忽视,女性处境变坏的前提是她们的社会地位曾经达到一个峰值,影响了男权社会的秩序,才致使儒学家们如此紧张地弱化女性权利。女性地位的巅峰,就是唐代至北宋时期。唐代是佛教完全融入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时期,众生平等,“消除男女界限”等思想深入人心,深刻影响着唐宋时期的女性地位。因此宋朝这片孕育缠足习俗的沃土,实在是无关乎礼教,只关乎时尚。

女性对“美”的敏感是一种生理反应。一切被认为“美”的东西,总是被极快地传播、效仿,这就是时尚的产生。古人对小脚的崇尚,由来已久。白居易著名的《上阳白发人》有“小头鞵履窄衣裳,青黛点眉细细长。外人不见见应笑,天宝末年时世妆”这样的诗句,杜牧《咏袜》也有诗句“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从这些赞美小脚的诗句中,不难看出古人的审美倾向。而女性对文人用诗文表达的赞美很是认同,并感到骄傲。

此外,对美好姻缘的向往也强化了女性对自身美的追求。婚姻是女子改变身份,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被许多无形的条条框框限制在家庭中的女性,通过好的婚姻结合,经历由女儿向妻子、母亲等不同身份的转变,可以逐步取得更多权利和权力,能与丈夫举案齐眉或者生下优秀孝顺的儿女是她们对婚姻的美好向往,甚至有的女性在丈夫去世后成为一家之主。唐宋时期科举制度的成熟打破了门阀大族在统治阶层的垄断,寒门出身的精英文人们可以通过努力入朝为官。这种变化对婚姻选择的影响也非常大,家世不再是选择婚姻的唯一标准。男性通过科举走向仕途的做法激励着女性通过自身努力嫁给更好的人家,她们的努力方向无疑就是让自己变得更美。而宋代婢女、妾和妓女市场需求的扩大,也给了更多女性一些危机感。这种对美好姻缘的向往和对婚姻的守护是她们追求美的最大动力。宋朝对女性美的理解,是纤弱、娇小。我们如今无法判定这样不同于唐代的审美倾向到底来自于男性还是女性,但它确实得到了双方的认同。而缠足正是一个让女性看起来更加柔弱的好方式。

然而,不是所有古代女性都有追求美的精力和财力,较高的社会地位是必要条件,缠足也是在宋代的上流社会诞生并流行的。北宋诗人苏轼在《菩萨蛮·咏足》中说道“涂香莫惜连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需从掌上看”。曹元宠在其词中则称小脚为“官样儿”。这些显然能证明缠足始自官僚贵族阶层。在上流社会得到认同后,缠足迅速被仿效。南宋后期,妓女作为与上流社会关系密切的一个群体,也效法良家女子缠足。但普通百姓,特别是下层劳动妇女出于家庭经济的考虑,并没有进行缠足。北宋徐积《咏蔡家妇》云“但知勒四支,不知裹两足”[2]正是力证。这样就使缠足同其他贵族女子繁琐的装束一样,逐步成了社会上层女性的专利,成为高贵身份的象征。

2 民族的认同:元代汉族女性的缠足

“元代缠足之风甚盛,元曲中多有戏咏之者。如贯云石《阳春曲·金莲》,仇州判《阳春曲·和酸斋金莲》,张可久《水仙子·湖上即事》,徐再思《水仙子·佳人钉履》,吕止庵《夜行船·咏金莲套》,无名氏 《端正好·相忆套》,《货郎儿·静悄悄幽庭小院套》,《集贤宾·忆佳人套》,《宋元戏文辑佚》所收张浩驻马听佚曲,不具录。又《荆钗记》戏文卷上丑白:‘下香阶显弓鞋金莲窄窄,这双小脚却刚刚三寸三分。”[3]这一段探讨元曲中戏咏缠足的文字,可以看出在元代缠足习俗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文人是一个时代审美的展现者和风向标,此时文人笔下描写的“一步一金莲,一笑一春风”正是最典型的美态,可见以小脚为美的审美观念已经得到广泛的认同。

而缠足通过两宋的发展,已经成为汉人,特别是中原贵族普遍认同的优秀习俗,因此在少数民族统治下,汉人带着抵抗、自信、甚至炫耀的心态将缠足习俗坚持下来并发扬光大。另一方面,元代统治者也没有意识到统一文化风俗对政权稳定的意义,所以缠足之风毫无阻力的盛行、蔓延,到元朝末年甚至出现了“近年则人相效,以不为者为耻也”[4]的现象。这是缠足习俗第一次与荣辱观念的结合,代表着在民族冲突下,缠足真正变成了对汉族女子身体与心灵的双重束缚。

缠足习俗的发展,使“金莲”等词有了新的含义。《道山新闻》中出现的“后主作金莲,高六尺”的记述,其中“金莲”指的是李后主特筑的一个舞台,而元代的“金莲”则指女性的小脚,与后代的“三寸金莲”意义相同。但元代的“金莲”与明清时期“三寸金莲”的形态还是有很大差别。此时的缠足仍延续了宋代的方式,仅将前掌和脚趾的宽度缩小,而不对脚的长度作要求。这一特点在元墓、元代窖藏中可得到明证。河北隆化鸽子洞窖藏发现中有两双精美的女鞋,形状皆窄而长,一双白绫绣花尖翘头女鞋,长21cm,最宽处4.7cm,另一双茶绿绢绣花尖翘头女鞋,长21.5cm,最宽处5.5cm。其他元墓,如山东邹县李裕庵墓女鞋,底长20cm,苏州张士诚母曹氏墓女鞋,底长25cm等[5]。这都是元曲中提到的“金莲”。元代女鞋的另一个称谓为 “弓鞋”,“风淅淅,雨霏霏,露湿了弓鞋底。”(杜仁杰《集贤宾·七夕》)。弓鞋的特点在于“弓”上,但这种鞋尖上翘的女鞋样式远不足以证明元代缠足女子的小脚是弓的。元代妇女缠足的人群范围较宋代也有所扩大,不仅仅限于贵族阶层,只要是富贵人家,大都缠足。至于蒙古妇女,由于元政府并没有采取任何汉化措施,因此她们所受影响非常小,几乎没有缠足的。

3 社会身份的标志:明代的女性缠足

明朝时期,缠足已成为社会普遍认同的习俗,甚至作为一种社会规范而存在。此时审美观念所起的作用已经微乎其微了,政治、伦理道德等因素则越来越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妇女虽然是缠足习俗的承受者,但男性和属于男性的政治因素在缠足习俗发展的中后期扮演了更重要的角色。明代统治者就将缠足上升到政治层面。据明代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记载,“明时浙东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许缠足,子项配偶,不与良民通婚姻”[6]。浙东丐户原为张士诚的旧部,后因张士诚兵败被杀,他的旧部皆被编为丐户。通过这段记载,可以看出在明代,政府以政令的形式确定了缠足为区分社会等级的标志。这自然更加促进整个社会对缠足狂热的推崇。

古代礼教对于女性从来都是不公平的。有关妇女礼制的规定从周代的《礼记》就有记载了。《礼记》要求妇女完全顺从、遵守妇德和保持贞节,这构成了后来妇女道德规范的基本框架。汉代董仲舒提出的“三纲五常”将妇女应该遵守的道德规范正式纳入国家伦理体系。宋代理学的兴起,使妇女思想和行为受到更大的禁锢。到了明代,理学进一步发展,对于女性的礼教要求也达到了近乎扭曲的程度。静处深闺、足不出户被认为是女子贤良淑德的具体表现,女子好动则被认为不守规矩,不好管束,甚至与女性贞节联系起来。这样的伦理道德规范恰好能够与缠足完美地结合起来。经过缠足,女子行动不便,只能静守深闺,这样也更加容易管束,使中国古代片面的贞节观念得以更好地实现。

政治和伦理道德推动妇女缠足在明代走向极盛,而缠足的形式也在这一时期完善和固定下来。缠足在宋元两代是女子高贵优雅的象征,而到了明代则真正变成了绝大部分女性必须经历的苦难。这样说不仅是因为缠足与礼教结合起来而使更多女性非自愿的缠裹双足,更是由于使足部“弓弯”的改造手术给女性造成的巨大痛苦。随着人们对“纤小”缠足的要求越来越高,缠裹方法不断改变,最后成功探索出造就“三寸金莲”的方式,就是将脚背中央隆起成为弓形,缩小脚跟到脚尖的距离,除此之外还要将四趾向内弯折,使之压迫在脚底。我们将“弓足”的产生时间限定于16世纪之后的晚明时期,是因为直到那时,形容缠足“弓弯纤小”[7]的词句才真正出现。在此之前出现的“弓”字大都形容鞋尖上翘的女鞋样式,并非人体足部。另外,考古发现也能证明在明初,新式的缠足方式并未被发明出来,例如在江苏境内的一座明初永乐年间(1403—1424)的女墓中出土了一双精美的象牙色女鞋、两双袜子和一副裹脚布,墓主人的脚显然是经过传统方式缠裹的,鞋身很窄,但鞋长达21.75cm。而明朝万历皇帝孝靖皇后(1565—1611)的墓室中,陪葬有一双浅红色花锻制成的高跟女鞋,长仅12cm;另有四双12.9cm长的平底“凤头鞋”和两双仅10.5cm长的“云头鞋”。这些都是16世纪新型缠裹方法产生的重要物证。此后的三个多世纪中,使四趾内折,脚背弓曲的女性脚部整形手术成为缠足的最主要方式,女性小脚的微型化程度达到了顶峰。

4 汉族的自豪:清代女性的缠足

清朝又是一个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虽然满族在明朝末年受到了一些汉文化的影响,但是其民族风俗仍然与汉族大不相同。冯尔康先生在《清代社会史概论》中曾提出:“清朝是少数民族统治的社会,不同民族生活习俗的冲突是在这种特定条件下发生的,它比汉人统治的朝代中所起的作用要大。”[8]这种冲突最直观的表现就是清代统治者打压甚至妄图毁灭汉族习俗,而汉族人民则进行了无畏抗争。

在清朝统治者采取的统一文化习俗的措施中,废止缠足这条禁令并没有产生预期的效果。这的确是汉族人民积极抵抗的成果,但还有其他导致失败的原因,需要我们从这条禁令的内容、实施方式等方面来寻找。

首先,清朝统治者认识到文化习俗对一个朝代存亡、发展的重要性,这是元亡的教训。汉人对汉文化的信仰和坚守,他们见证过,也十分了解其中的巨大力量。为了巩固自身的统治,清朝统治者采取强制推行本民族文化习俗,废除汉族习俗的一系列措施。缠足作为汉民族特有的习俗,自然也遭到了废止。顺治二年(1645),即清军入关的第二年,多尔衮下令“剃发易服”,其规定中包括禁止汉人缠足。到康熙三年(1664)重申禁令,规定康熙元年以后所生女子禁止缠足,如有违反,其家长将受到杖责、流徙等刑罚处置。禁令固然严厉,但无法与“留头不留发”的残酷规定相提并论。且统治阶层很快发现,缠足禁令非常难以执行。汉族女性深受儒家伦理道德观念的禁锢,视裸露足部为一种侮辱,缠足禁令只能靠互相检举揭发来实施。这给了不少有仇隙的奸诈之徒报复他人的机会,一时间架诬成风,社会各种不安定因素凸显出来。缠足禁令的颁布,无疑是为了统一文化习俗,巩固政权、维持秩序,但其实施效果却与统治者本意背道而驰。终于在康熙六年(1667),统治者松弛这项禁令[9]。皇帝的妥协给了汉人莫大的安慰和信心,甚至将女子继续缠足视为不向清朝屈服的象征,出现了“男降女不降”的说法。缠足之风继续盛行,达到了狂热程度。

缠足难禁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民情使然。汉人缠足经历了宋、元、明的发展,可谓历史悠久,根深蒂固;而满洲人在接触了中原文化后,也出现了大批接纳、赞赏缠足的人。太宗皇太极崇德三年(1638)谕旨“有效他国衣冠、束发裹足者,治重罪”[10]。“他国”即指明朝,可见在清军尚未入关之时,就有满洲妇女缠足了。入关后,统治者虽屡屡发布禁令,但满族女子缠足的现象却从未绝迹,甚至她们对这条禁令产生了不满情绪。“通常所有时代和种族的妇女都会为追求时髦而乐于承受这些痛苦。1664年,当满族妇女被禁止仿效汉族妇女缠足时,她们竟愤愤不平。”[11]

清朝的缠足禁令到最后也没有被执行。统治者渐渐意识到汉族女子缠足对自身统治无害,反而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也就没有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反而听之任之。废止缠足的任务推延到清末民初时期。

5 民族自卑的隐喻:清末民初缠足习俗的终结

近代反缠足呼声是由男性发起的。随着中国大门被迫打开,天朝的优越感在近代武器的打击下首先崩塌了,而西方文明的传入和中国改革的不断失败使国族主义者对传统文化产生了怀疑。缠足作为长期被国际目光讥笑并负载浓厚传统的习俗,成为改革者们抨击的对象。

梁启超在《论女学》中表示,国家积弱的根源是:“女子二万万,全属分利,而无一生利者。”[12]梁将女性比作社会寄生虫的论断得到当时大部分男性的认可。在否定女性的社会价值后,改革者对女性的生存状态表达了极度不满,他们认为正是缠足束缚女性劳动力,使女性变得无知且无力。这样,缠足被迅速上升到攸关国族生死的高度,废止缠足成为国家自强与平等的必要条件。

一幅题为《女子自强》的年画,以最直观的形态将缠足使女子弱,女子使国族弱的观念传散到家户中。这幅年画中,丈夫坐在在方桌一侧,一位纤弱的妻子和一双儿女在另一侧向他招手。旁白写道:“中国有家眷的男子,大半受累的多,诸位知道这毛病在哪里吗?并不是男子不能赚钱,一男子养着好几口,女子裹了两只小脚,诸事不能用力,坐吃坐穿皆靠男子,男子怎会不受累呢?”画上另有题字总结:“中国不强,大病在此。”虽然此种看法颇为狭隘,但它却直接地表现了大众对缠足的厌恶。

而且,在与西方国家的不断交往中,中国人对西方平等观念的传播可谓大旱云霓。既然人生而平等,自然就要接受男女平等。20世纪初成立的一些天足会也经常从男女平等的角度去诠释和批判缠足。天足会成员雷秉仪提出破除压迫妇女之风,实现男女平等的举措是:“一定要女性与男性尽平等的义务;能够尽平等义务,就要求女性一定要身体强键,精神充足;而要身体强健,精神充足,一定不可缠足!”[13]

此外,不分等级贵贱的思想更使缠足没有存在的意义。近代思想家宋恕在劝导女性不缠足时,为了呼吁缠足无关于贵贱,拿满清皇太后、皇后、皇妃、公主及八旗人家的贵妇作例子,认为前者都是大清第一等高贵人家,她们都不缠足,难道种田、做买卖人家缠足的姑娘反而更高贵吗[14]?但在后期反缠足的主张和运动中,娼妓是被排除在外的,甚至一些反缠足组织不准娼妓等“身家不良”者参加[15]。从此处可以看出,受中国传统思想影响极深的近代人还并没有从一种等级秩序局限中走出来。

反缠足运动还有改善国际形象的考虑。康有为在呈光绪帝的《请禁妇女缠足折》中认为缠足贻笑国际,是一种野蛮风俗,并预言禁止缠足之后,“外人野蛮之讥,可以销释”[16]。改变民族形象,提高国际地位的愿望,促使他主张禁止缠足。而正是康有为的奏折,使政府进入了支持禁止缠足的队伍之中。不论是晚清政权、北洋政府,还是后来的民国政府,都下达废止缠足的禁令,甚至采取强制措施。

在反缠足过程中,话语权主要集中在男性精英群体中,女性几乎处于一种“失语”状态[17]。但缠足的主体毕竟是女性,因此保存下来的女性言论虽少,但都是弥足珍贵的。在反缠足运动开展的过程中,女性的配合程度并不高。除少数接受近代教育的女性,大部分传统女性对废止缠足的活动表示出的是不解与抗拒。首先是由于“不缠足就不能嫁人”的旧观念深入人心[18],其次因为放足的痛苦。已经缠足的妇女再放足不仅要忍受生理上的痛苦,还有当时各种思潮的不同目光,以及脚恢复不了原来样貌仍旧遭受的嘲笑,还有对放足后装扮的疑虑,因为一开始根本没有与大脚相配的服饰[19]。总之,废止缠足对男性来说是一项先进运动,而对女性来说则是一场身体和心理的双重斗争。不过在天足已成时代潮流的时候,女性还是完成了这场反缠足革命。

美国学者高彦颐曾说:“当缠足不再被赋予文化上的尊荣与体面,它其实就已经死亡了”[20]。反缠足运动是一场先进文明与落后习俗间的斗争,其中的参与者不仅包括中国改革者,还有大量外国人特别是传教士的积极活动。虽然过程艰辛,但在新时代下,缠足最终成为过去式。

缠足习俗从其产生开始就不是孤立存在的,在它不断发展直到衰亡的过程中,受到了各个朝代各种因素的影响。朝代的更迭,社会的风起云涌,甚至在华夏大地上发生的每一丝变化,都是造就缠足盛世,造成缠足终结的推手。而缠足也从来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习俗,它包含着中国古代女性的愿望和辛酸泪水,更见证了中国近千年的沧桑历史。其中的丰富内容,值得我们进一步探索。

[1]张邦基.墨庄漫录[M]//钦定四库全书.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07:8.5a-b.

[2]贾伸.中华妇女缠足考[M].北平香山慈幼院,1925年,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微缩复制中心,2001:13.

[3]方龄贵.元曲中有关元代市井行业及社会风俗史料初探[C]//纪念李埏教授从事学术活动五十周年史学论文集.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3.

[4]陶宗仪.南村辍耕录[M].北京:中华书局,2004:126.

[5]黄时鉴.元代缠足问题新探[J].东方博物,2006,(1):10.

[6]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十四:风俗·丐户[M].北京:中华书局,1959:628.

[7]余怀.板桥杂记[M]//香艳丛书:十三集,上海:国学扶轮社,1914:3665.

[8]冯尔康.清代社会史纲论[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9]吴振棫.养吉斋丛录[M].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3:327.

[10]赵尔巽,主编.清史稿:太宗本纪二[M].北京:中华书局,1977:67.

[11]马红丽.清朝初年缠足禁令难以推行的原因分析[J].安康师专学报,2006,(3):3.

[12]梁启超.论女学[M]//近代中国女权运动史料.台北:传记文学社出版社,1975:549.

[13]雷秉仪.关系一家的兴衰,关系一国的强弱[C]//昆明市天足会汇刊,1923:21-23.

[14]宋恕.遵旨婉切劝谕解放妇女脚缠白话(1902)[M]//胡珠生,编.宋恕集.北京:中华书局,1993:333.

[15]杨兴梅.贵贱有别——晚清反缠足运动的内在紧张[J].社会科学战线,2013,(2):98.

[16]康有为.请禁妇女缠足折[M]//李又宁,张玉法.近代中国女权运动史料.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75:510.

[17]罗志田.新旧之间:近代中国的多个世界及“失语”群体[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6).

[18]杨兴梅.小脚美丑与男权女权[J].读书,1999,(10):16.

[19]杨兴梅.被“忽视”的历史——近代缠足女性对于放足服饰的困惑与选择[J].社会科学研究,2005,(2):130.

[20]高彦颐.缠足——“金莲崇拜”盛极而衰的演变[M].苗延威,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10.

THE REPLACEMENT OF REGIME AND THE POPULARITY OF FOOT-BINDING:AN ANALYSIS OF THE REASONS OF THE FOOT-BINDING LASTING THROUGH DYNASTIES

ZU Ye
(Anhui University,Hefei Anhui 230000)

The custom of foot-binding was originated in the Northern Song Dynasty and disappeared in the period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At different stages of development,the main factors that have an impact on the custom of foot binding were also different.In the Song Dynasty,small feet was considered as one of the aesthetic concepts,which drove the ideal to the practice; During the Yuan Dynasty,established by minority people,the Han Chinese's ethnic identity and pride were the most important driving forc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ustom of foot-binding;In the Ming Dynasty,foot-binding and ethics were truly connected;Qing rulers repeatedly banned foot-binding but it didn't work,not only because the resistance of Han Chinese and the custom was deep to people's heart,but also because there was no complete ban,with measures unreasonable.Due to the incoming of modern western civilization and the big social change,the era of Chinese foot-binding was ended.

Foot-binding;aesthetic;national identity;ethics

K207

A

1672-2868(2016)05-0094-05

2016-07-15

祖晔(1993-),女,安徽巢湖人。安徽大学历史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古代史。

责任编辑:李 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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