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县扩大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
2016-03-28张巧丽
渔业致富指南 2016年17期
○张巧丽
宁夏贺兰县扩大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
○张巧丽
今年以来,宁夏贺兰县立足2015年在西北地区率先开展淡水渔业保险试点并取得成功的基础,创新渔业保险机制,通过“财政补贴+农户自筹”进一步推广渔业政策性保险,扩大渔业保险覆盖面,提高渔业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推动渔业健康发展。
2016年贺兰县渔业保险范围包括鲤鱼、草鱼、鲫鱼和斑点叉尾鮰,保险金额分别为鲤、草、鲫3000元/亩、5000元/亩、鮰鱼10000元/亩,淡水鱼养殖保险的费率为10%,保费分别对应为鲤、草、鲫300元/亩、500元/亩两档,鮰鱼1000元/亩,保费由财政承担80%,农户自缴20%,保险责任期限为10个月。截至目前,全县参保31户,保险38单,参保总面积2047亩,较去年增加1902亩,其中斑点叉尾鮰172亩,鲤、草、鲫1875亩。保费总额为109.55万元,农户自缴21.91万元,政府补贴87.64万元。
截至目前渔业保险共出险30起,全部立案赔付,合计应赔付60万元,已结案21起,赔付金额为30.84万元,最高赔付13.6万元。
渔业和农业中其他产业相比风险更高,灾害更大。渔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是贺兰县创新财政支农方式的一项特色工作,有效规避了养殖风险,降低了养殖户的损失,增强了养殖信心,在保障渔业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贺兰县渔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养殖户稳步增收筑起了一道安全屏障。
(通联:750200,宁夏贺兰县农牧渔业局 电话:15296908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