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语出版物中夹带使用外文的是非探讨
2016-03-28陈滢璋
陈滢璋
在汉语出版物中夹带使用外文的是非探讨
陈滢璋
在2010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后,出版业界对于汉语中不能随意夹带外国文字的原则有了高度的重视。鉴于此,侧重对汉语中合理夹带外国文字的情况和判断原则进行探讨,以期更好地方便和规范人们对语言的使用。
汉语出版物;外国文字;规范;文字使用
一、引言
2010年12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第三条特别引起大家的关注,原文如下:
“高度重视规范使用外国语言文字。出版媒体和出版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外国语言文字的使用规范化,尊重并遵循汉语言及所使用的外国语言文字的结构规律和词汇、语法规则。在汉语出版物中,禁止出现随意夹带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等外国语言文字;禁止生造非中非外、含义不清的词语;禁止任意增减外文字母、颠倒词序等违反语言规范现象。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做必要的注释。外国语言文字的翻译应当符合翻译的基本原则和惯例。外国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和科学技术术语要按有关规定翻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通知》的出台,对于当时国内各出版物中外文语码剧增的形势起到了规范的作用,对汉语的纯洁性进行了保护,对规范使用外语的做法给出了肯定。
《通知》禁止“随意夹带使用”外文语码,但并非禁止一切“夹带使用”外文语码的行为。该《通知》第四条要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出版物“使用外语规范情况作为出版物质量检查和年度核验的重要内容”,即说明在汉语文出版物中使用外语码存在规范问题,而非完全禁止。
对于如何是“合理夹带”,《通知》中有文字说明:“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做必要的注释”。此文字说明了在汉语中夹带外语的一种合理做法,这是一种最基本的做法,但语言的使用情况纷繁芜杂,有很多具体、特殊情况,非此一句可以说尽。目前国内尚无其他有关细则说明,有关探讨亦少见。在实际编校过程中,时有编校人员为了避免在出版物内容质量检查中被查错,而采取“安全保险”的做法,避免所有外文语码的出现,这就有可能影响作者和读者对于语言的正常、正当使用,并非很得体,与《通知》中提到的要维护“和谐健康的语言文化环境”并不符合。因此,本文对如何合理“夹带使用”外文进行探讨。
二、语言使用的基本原则
笔者认为语言使用有以下3个基本的原则:
①满足交流需要;
②最省力;
③尊重。
维护汉语的纯洁性,可以用上述的原则进行解释。请见下面例句:
这个project(项目)的schedule(进度)有些问题。另外,cost(成本)也偏高。目前我们没法confirm(确认)手上的resource(资源)能不能完全take(用)得了。Anyway(不管怎样)我们还是先pilot(试)一下,再follow up(跟进)最终的output(结果),看能不能run(运营)得比较smoothly(顺利)。
短短几句中文中有12处用了英文,普通人在中文语境中听时要不断地将刚才听到的英文翻译成中文,这是在做费力的无用功,违反了上述第②条原则;明明用汉语可以表达的内容,却将汉语弃之不用,不利于汉语生态的维护,不是尊重汉语文化的行为,违反了上述第③条原则。
下文主要以上述3条原则为依据,分析“合理夹带外文”的几种情况,并对有争议情况进行判断。
三、合理夹带外文的几种情况
(一)装饰性、辅助性文字
这类文字并非正文。例如,在中文标题的附近添加英文翻译,这起到装饰美化的作用,同时也可以说明该条目的英文名称,这些都属于语言使用基本原则第①条的情况,并且没有对其他两条产生任何破坏。
类似的具体情况,笔者收集一些如下:
(1)在“目录”的附近标出“Foreword”“Preface”“Prologue”等表示“目录”的英文,纯粹是装饰性文字。
(2)对第一级标题以“Part”来称呼。这种做法多出现在介绍西方事物的书籍文章中,目的是使版面得到美化;同时,“Part”是一种辅助性文字,在很多书籍文章中,其各级标题并不使用“章”“节”等编号,而是直接通过版式进行区分,可见,即使不出现“Part”字样,照样不影响读者的阅读,那么,这里“Part”的出现,自然不会影响汉语的纯洁性。
(3)对文章中出现的小说明以“Tips”取名。英文“Tips”是提示的意思,中文也常翻译成“小贴士”,这类提示性文字都出现在一个特殊的版式中,经常就是做成贴纸的样子,所以,即使没有“Tips”字眼,读者也明白这是在正文主线之外加入的一个提示性内容,因此,“Tips”是一种装饰性、辅助性的用文,其出现不会影响汉语的纯洁性。
综上所述,装饰性、辅助性文字有以下特点:
①并非正文的“必要”组成部分。
②文字版式(字体、颜色、位置等)与正文常有所不同,以形成区别,并形成美化效果。
(二)具有国际语性质
1.中国人有使用国际语交流的需要。
很早以前人类就想打破“巴别塔传说”中的困境,实现全世界、跨国、跨民族的自由交流,如1629年法国哲学家笛卡尔就提出创造国际语的设想。世界上出现过的国际语方案有沃拉普克语(Volapuk)、世界语(Esperanto)、伊多语(Ido)、西方语(Occidental)、诺维亚语(Novial)、拉丁国际语/英特林瓜语(Interlingua)、格罗沙语(Glosa)、大同语(Mondlinguo)等。这些都是人造语言,其中发展得较好的是世界语(Esperanto),1887年由波兰人柴门霍夫创造。
中国在近代的民族解放运动中开始对世界语有接触和发展,蔡元培、陈独秀等均对此表示过支持。1931年12月中共领导下的一些世界语者在上海成立了“中国普罗世界语联盟”;1938年5月6日延安的世界语者在中国共产党的直接领导下成立了延安世界语者协会,后于1939年创办了国际宣传刊《延安世界语者》,并举办了世界语展览会,毛泽东、张闻天等中央领导同志还亲笔题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对世界语的发展仍然很重视。如:1963年8月13日教育部发出公函,通知全国高等院校凡有条件者可在外文系开设世界语第二外语课;1982年12月教育部又下发《关于重申将世界语作为第二外语的通知》;北京分别于1986年和2004年举办了两届国际世界语大会。
以上的种种都说明,中国人和世界上任何国家、地区的人一样,都具有使用跨国际语言的需要。那么,在汉语语境的交流中,出现国际语的使用,也是可以想象,可能是合理、正当的,尤其是在国际化信息交流越来越频繁的现在。
但在当前,各种人造国际语言的普及还非常有限;而生产、生活中,则有很多非汉语的语码,客观承担了国际语的功能,此时,有必要根据语言使用基本原则之一的“满足交流需要”,允许在汉语中夹带这些非汉语语码。
2.汉语语境中合理使用非汉语语码的情况。
(1)基本词素。很多非汉语的词素在汉语中出现,已经是没有异议的事情,举例如下:
①数字。主要是阿拉伯数字,个别情况也使用罗马数字表示序号,如“中国地震烈度表”中对地震烈度的表示。
②单位符合。大多以英文字母表示,如分钟表示为“min”,在科技论文中这是规范的做法;此外也有“°”等特殊符号。
③特殊名词。例如表示酸碱度的pH值”,使用了英文字母;“X光”“B超”已形成使用的共识,如果要把英文字母去掉,反而大家不知道怎么称呼;“互联网+”现在受到大众认识,而没有人使用“互联网加”这一表达法。
这些非汉语基本词素的使用,体现人们有进行国际交流的需要,同时又遵循了语言使用的“最省力”原则。
(2)计算机语言。如果视计算机为另一种智能生命,则人不但有进行国际交流的需要,还有进行跨“物种”交流的需要。而计算机编程语言,目前普遍采用英文字母。因此,在计算机书籍中对编程方法进行介绍时使用英文字母,也是没有异议的事情。
对很多计算机程序的称呼,使用英文会让人感到方便,如“Basic语言”“Java语言”“Photoshop”,如果把它们翻译成中文,反而人们不知所云,感到很不方便。这一是因为这些程序最原始的名称就是英文;还因为计算机软件本身并没有实体,而可以认为是由编程语言组成,而编程语言又是基于英语形成,所以直接使用英文原名称呼它们,会让人更有把握感。
此外,很多计算机软件由国外开发,而开发者的目的是进行世界性的传播,因此它们的原名实际上是提供给全世界使用的,如“Windows系统”“Linux系统”,这里的英文实质是在全世界的环境中诞生的,试想,如果现在有一种应用很发达的人造国际语,那么这些软件开发者应该就会用这种国际语来给它们命名了。
(3)表达需求。有时候,人们需要使用非汉语码表达特殊的意思。举例如下:
①“Beyond乐队”。这是诞生于香港的一支很有名的乐队,主唱说,他们在取名时曾经想了很多名字,最后还是英文的这个名字适合。“Beyond”是超越之意,国内有用“别安”来翻译称呼的,但显然不能表达“超越现有之境”的意思。笔者认为这属于“师出有名”的英文使用需要,与随意夹带英文的情况不同。
②“iPhone”“iPad”。可以使用“苹果手机”“苹果平板电脑”来称呼它们,但中国人显然更喜欢用英文名来称呼,这是因为这些英文特有的简洁组合无法用汉语等效翻译,而这些英语名也是在全世界的环境下产生,供全世界人使用。同样的情况还有“illy咖啡”等。
③“Hold住”。这个网络热词是2011年由谢依霖在台湾综艺节目《大学生了没》中创造,原话是“整个场面要Hold住”。最接近的汉语是“把持住”,但如果改用它,则发音更为复杂,而且,英文“Hold”的语义与汉语“把持”确有所不同,用在此处更传神,并显出幽默,因此,不适合对“Hold住”进行禁止。
(4)借英语客观具有的世界语性质进行的表达。因为英语客观具有一定的世界语性质——例如在中国,英语是义务教育阶段广泛采用的外语学习语种——因此,借教育基础进行表达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举例如下:
①Hello Kitty。这是由日本人创造的卡通形象,是猫外形,住在英国伦敦地区的女生。因为创造者的本意是传递英伦风,使用的又是极其通用简单的英语词汇,因此,在汉语境中使用此名,和在日语中使用此名一样,是适宜的。(但如果是一个法文的名字,或者日文的名字,就不适合了,因为民众没有掌握这些语言的基础)
②NBA。NBA是美国职业篮球联赛的简称,观众在电视直播中随处可见这样的简写,因此,笔者认为汉语境中不必把“NBA”强行翻译成“美职篮”,因为使用“NBA”更直接,读者都能懂;而如果把“中职篮”称呼为“CBA”,则可能让人不懂,且影响了汉语的纯洁性。
(三)有回避需要时
有些内容,人们在交流时有一定的回避、避讳、隐私需求,这时候,使用非汉语是可以理解的。例如用“make love”“cancer”“money”,则在交流时又可有所保留。
(四)简洁表达
因为单个英文字母比单个汉字信息量小,因此使用英文字母表示的简称比用汉字表示的更简单,更“省力”,此时,应当与语言使用的其他原则进行综合考虑后,判断这些简称在汉语境中适用与否。
例如:用“P36”表示页码,比用“第36页”或者“页36”简单,也受广泛认可。此外还有用“IT”表示“信息技术”,“UFO”表示“不明飞行物”等,这些表达都比用汉语来得简单,也受到广泛认可。因此,以上的表达都是合理的。
值得注意的是,简洁表达可能和表达原则中的其他两条产生矛盾,这时候,就需要综合进行考虑。
例如:“CBA”比“中职篮”简单,但用它来称呼中国原生事物,影响了汉语的纯洁性,读者也不容易看懂,因此不宜采用。“B2B”是“企业对企业”的意思,意思比较复杂或专业,如果读者是对此一无所知的大众,则有必要在首次出现时进行解释,或使用中文称法;而如果读者是金融、企业界人士,则这个简称具有无法取代的简化作用,适宜使用。
(五)带有特殊意义的简洁表达
有些英文的简洁表达因其诞生或使用的历史,还具有特别的含义,无法用汉语简单替代。这样的含义有技术性的,也有人文性的。
1.具有技术性含义的非汉语简洁表达。
举例如下:
①“3G”“4G”。在手机行业用来表示手机通讯的3代、4代网络。试想如果将“4G手机”改称“4代手机”,人们可能理解为手机本身型号是第4代的,形成误读;说“4G技术”,人们可以理解,但如果说“4代技术”,则理解的人就没有了。
②“WIFI”。是“wireless fidelity”的缩写,直译是“无线保真”。“WIFI网络”如果要用中文简洁地表达,比较恰当的应该是“数据网络”,但电子科技很复杂,现在人们普遍用“数据网络”称呼运营商在全社会范围提供的那种网络,所以“WIFI”一词也有其不可取代性。
③“PM2.5”。指的是大气中直径在2.5微米以下的颗粒,如果用“微尘2.5”来称呼,实际可以为大众理解,但“PM”的说法伴随公众对这一事物的认识而流传开来,已经被普遍认识,也比中文来得简单一些,因此在中文语境使用,也算恰当。
2.具有人文性含义的非汉语简洁表达。
举例如下:
①“OK”。这是“好”“可以”的意思,而“OK”比前面这两个中文词更能显“明朗、干脆”的意思。
②“Q”。“Q”是根据英文“cute”的发音形成的简写,是“可爱”的意思。而“很Q”的可爱特指的是像“Q版”漫画人物形象那样的大眼睛、萌萌的可爱,与“谁是最可爱的人”中的“可爱”不同;现在也有“Q弹”一词,“Q”表达一种有劲道、线条简单的可爱感,也非汉语可以简单替代。
③“in”。“很in”表达的是“在潮流中”“很对感觉”的意思,这种表达很简洁,而使用汉语无法同样简洁地表达。
(六)专门表达
专门表达指某些用语在小众领域内流通,表达面向的是专门人群而非广泛社会大众。这种情况又可分以下两种情况:
①专家领域。因为有国际交流的需要,很多文献来自国外,外文专业词汇较多,新词汇也不断出现,有时候中文原创内容也需要形成国际共识,因此,如果统统把外文专业词汇都翻译成中文,则既费力,传意的效率又低。
②知名度低的个别事物名称。如一个小地方的名称、一个小牌子的名称,如果进行翻译,则没有现成的社会共识可用,而读者使用共识度低的中文翻译反而难以搜索到对应的信息。
四、不合理夹带外文的情况浅析
这里简单分析一些人们可能习惯用外文表达,而使用汉语表达更为合理的情况。
①“WTO”。这是“世界贸易组织”的缩写,在汉语境中使用中文简称“世贸组织”或“世贸”更合理,因为“WTO”是一个国际性组织,非英语社会原生事物,而中文“世贸组织”或“世贸”的表达亦很简单,也更容易让人看懂。
②“app”。这是英文“application”的简称,意思是“应用程序”,实际上主要指移动应用程序,在汉语境中使用“移动应用”或者“应用”,则语义明确,表达简单,更好地保持了汉语语境的单纯。
③“CBA”。这个例子前面举过,“CBA”虽然比“中职篮”显得简洁一些,但“CBA”是在中国诞生的事物,宜使用中文简称,才可保持汉语的纯洁。
五、应用时的注意事项
本文第1点中提到的语言使用3个基本原则有时候会存在矛盾,此时,根据语言使用的场合来判断夹带外文情况的合理性,很有必要。
例如:“B2B”,这个表达曾经在中央电视台新闻中被读成“B er B”,笔者认为,这个表达适合于专业领域,对于不熟悉这些领域的最广泛大众,应该用“企业对企业”这样的称法。“GDP”,表示国民生产总值,英文简称比中文名称简单很多,在社会中也有广泛、经常的使用,因此,使用“GDP”可视为合理。“NBA”,在面向儿童的读物中第一次出现时,应该在后面用中文进行备注,而以后再出现时,就简单地使用这个简称,可视为合情理。同样情况还有“NASA”等。
以上情况说明,区分辨明表达对象的人群,是正确判断夹带外文情况合理性的一个依据。
六、结语
以词语“粉丝”为例,这个词原意是一种食品,现在是英文“Fans”的意思,而中文并没有合适对应的原生词,最合适的恐怕是单字词“迷”,但单字的表达不适合现代汉语的表达习惯。“粉丝”也是随着现代传播媒介的出现而出现的词汇,如一个修鞋匠如果手艺高超,通过社交媒体也可以拥有自己的“粉丝”,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事。
以上事例说明,语言是随着时代发展的,汉语在国际化的环境中,不可能孤单地生活,“粉丝”一词来自“Fans”,试想,如果一开始禁止在汉语境中使用“Fans”这一表达,则现在也不会有“粉丝”这个词语;另一方面,在“粉丝”一词被大众广泛认识后,就不再适合在汉语境中使用“Fans”,这样就属于随意夹带了。
因此,对于汉语中夹带外文语码的情况,应该综合考虑多种情况,以发展的眼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针进行判断,再加以适时、合理的引导,最终才能更好地维护汉语的纯洁性,让人民群众有鲜活、自由、得体的表达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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