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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状况的调研

2016-03-27新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胡娥

河南农业 2016年12期
关键词:新县农场农产品

新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胡娥

新县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状况的调研

新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胡娥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新县坚持政策引导,科学发展,龙头带动,重点培育了中药材、山野菜、山茶油和茶叶加工等优势农业产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扶持、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积极引导培育种植大户、养殖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生产、加工业初步呈现集中、聚集发展态势。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截至目前,全县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25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5家,市级龙头企业20家。

(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快速发展

截至2015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发展到449家。其中,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家,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32家。种植业类101家,养殖业类108家,林业类135家,其他类示范社105家。入社社员2万多人,注册资金12.7亿元。

(三)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健康发展

目前,家庭农场已经发展到111家,其中,种植业类43家,畜牧业类23家,林业类10家,其他类35家。从业人员473人,注册资金1.4亿元。有2家被认定为市级家庭农场,1家被认定为省级家庭农场。全县承包经营土地面积3.33hm2以上的种粮大户共有54户,畜牧业养殖大户67户,农村经纪人发展到2 200余人。

二、存在问题

(一)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存在盲目发展现象

近年来,国家的惠农政策吸引了很多人投资和发展农业,加上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注册门槛较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迅速发展。但是很多经营主体只看到农业的发展前景,对自身经营农业的能力和投资农业的风险估计不足,缺乏农业生产技术和从事农业经营的经验,有的未经前期充分论证,跨行业发展,仓促选择投资项目,盲目跟风流转土地,发展特色种养业等,结果或因经营不善,或因缺少科技支撑而效益不佳,半途而废。

(二)规模小,合作少,辐射带动能力不强

新县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普遍规模较小,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大多是各自为战,相互之间合作经营的少,产业发展规模有限,生产中技术应用水平低,而且是在生产领域的居多,在农产品的加工、深加工、精加工和营销等能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领域很少,经营上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对农民生产的辐射带动能力不强。

(三)内部管理不够规范,运行质量不高

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形式、制度建设、运行机制、利益分配等方面还不符合规范化要求,一些合作社虽然制定了章程,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但内部分工不明,运作管理随意性大,管理不规范,有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甚至出现“空壳”现象。

(四)融资难

受信息不对称的制约,金融机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识信息来源比较单一,难以全面掌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产销、成本、市场、盈利及风险等全面信息,无法对贷款对象的信用和风险状况进行全程跟踪。而多数合作社管理松散,没有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没有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和现代管理体制。有的仅办理了工商登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法人登记等必要手续,经营证件不齐,限制了金融支持。

(五)人才、信息匮乏

目前的合作社组织者和家庭农场主们,大多是在生产中有一技之长的技术型人才,但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营销知识、财务管理、市场信息等知识相对了解少,缺乏有实践经验、有合作理念、有市场知识的管理型人才。

三、建议

(一)加大政策扶持,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税收、用地、用电、运输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二是积极探索农业保险的应用范围,扩大农作物保险种类,在应对农业灾害风险和市场风险上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三是要对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资金扶持,将农业经营主体列为各类支农项目及资金的重点扶持对象,地方财政要加大投入,金融部门要积极的给予信贷支持,帮助解决农村经营主体发展资金不足问题。

(二)理顺内部管理,找准发展方向

一是要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切实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内部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二是要明确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农户的权责关系,把双方各种利害关系以契约合同形式固定下来,切实保护好各方利益。三是要理清思路,找准发展方向,充分发挥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及会员的职能和作用,形成合力,共同发展。

(三)加强职业培训,提升经营水平

一是发挥各行业部门技术力量优势,加强培训力量的交流与合作。围绕特色农业、中药材种植、养殖、特色农产品加工等产业的用工需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二是建立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基地。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科技型龙头企业,建立若干个农业技术示范和农民技术培训基地,在基地内加大对农产品种植技术的研究与推广。

(四)加强科技合作,提高带动能力

一是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开展合作,针对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等进行技术集成,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二是要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种植和养殖产品的深加工,增加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带动更多的农户增产、增收。三是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拓市场,运用新手段加强产品营销,扩大市场,引领生产,拉长链条,提升品质,增强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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