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6-03-27新乡县古固寨镇人民政府高海山
新乡县古固寨镇人民政府 高海山
新乡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新乡县古固寨镇人民政府 高海山
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按期实现中央提出的脱贫目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济逐步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型互助合作经济组织,随着新乡县“三农”工作的扎实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几年得到了较快发展,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发展现状
截至2015年,新乡县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48家,其中:从事养殖业58家,从事种植业175家,从事农业服务业77家,从事其他专业38家。全县国家级示范社4家,省级示范社8家,市级示范社37家,4家农机专业合作社被评为省级农机示范社。全县合作社注册会员1 820人,其中农民成员占总成员的88.6%,带动全县农户16 100多户,有力地促进全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了全县农民脱贫的步伐。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组织,健全制度
1.成立发展农民合作社领导小组。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按照上级有关精神,新乡县专门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为新乡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2.健全制度,实行目标考核机制。新乡县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列入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工作目标,作为工作奖惩和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之一;根据全县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制定专业合作社考核办法,要求各合作社严格按照章程和示范标准要求,积极规范完善,推进合作社发展规范化;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资料档案信息库,凡是经县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要及时地向主管部门报送有关资料。通过建章立制,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快速发展,摸清了全县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理清了发展思路,找准了工作差距,明确了发展目标。
(二)加强宣传,搞好培训
1.加强宣传。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全县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和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要求及好做法、好经验等。
2.搞好培训。为更好地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实施筹备,组织了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观摩和培训,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项目扶持,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
1. 项目扶持。近年来,新乡县始终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将现代农业生态园区建设、动植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大型农田水利工程、农机奖补资金等项目优先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倾斜,有效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2. 政策支持。财政方面: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争取省、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资金;各级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税收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社员生产和初加工的农产品视同农户自产自销,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税;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
业务,经营家禽、畜牧、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项目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等。工商登记方面:县工商局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对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简化登记程序,免收登记、年检费用。信贷方面: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信贷的重点,解决其生产性、季节性和临时性的资金需要,对用于种植业、养殖业等生产领域的贷款利率可适当给予少浮或下浮。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自有资产抵押或成员联保等形式办理贷款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合作社规模小,带动能力弱
近年来,新乡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数量增长较快,但规模普遍较小,带动能力偏弱。据统计,2015年新乡县已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成员50人以下的占合作社总量的90%。部分合作社由于缺乏资金、技术和人才,在运营中无法发挥实际作用,合作社虽未注销,但名存实亡。大部分合作社的服务和业务还停留在技术信息、生产资料的采购等服务上,而对延伸农产品两端的附加值,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作用更大的合作内容较少。
(二)内部管理不规范,组织凝聚力差
部分合作社组织机构不健全,规章制度不完善,财务收入不公开。表现在:
1.没有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社员大会或虽名义上设立,但缺乏相应的管理规范、职责要求,往往是牵头人一人说了算,入社成员实际上没有参与管理和决策,理事会、监事会、社员大会形同虚设。
2.缺乏利益联结机制。多数合作社只是简单地采用按交易量、出资额等进行利益分配,没有相对分配机制,比如制定对不同成员的激励措施等,以维护股东和入社农户的合法权益。
3.没有完整的财务制度,部分合作社会计设置不健全,账目不清晰,甚至未建账薄,财务开支不能定期公开,缺乏透明度,严重影响了农户对合作社的信任度。
(三)资金筹措困难,制约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市场拓展、品牌建设、租用土地以及购置农机设备、加工贮藏等都需要先期投入资金,仅靠入社成员出资无疑是杯水车薪。虽然近年来财政、金融部门支持不断加大,但仍存在“三缺”现象。
1.金融机构缺乏积极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周期长、投资大、收效慢,加之受气候、市场等不确定因素较多,导致金融机构对合作社谨慎惜贷。
2.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松散的经营主体,资金主体不鲜明,缺乏实物抵押、流转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缺乏物权认证,银行不能办理抵押贷款。
3.缺乏有资质的涉农信贷担保机构,造成合作社信贷融资比较困难等。
四、今后的发展方向和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实施人才兴社战略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目前,全县个别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没有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放在重要位置来抓,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思路不清、发展规划不明、发展措施不力,相关部门支持农民合作社措施不配套,缺乏整体合力。要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县、乡、村要切实加深和统一对合作社的认识,切实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脱贫攻坚的切入点来抓。
2.大力实施人才兴社战略。依托“雨露计划”和“农户技能培训”等培训项目为载体,加大职业农民认证培训力度,推进传统农民向职业农民的转变。选择一批素质较高的农村“能人”,通过培训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领头人。建议财政出资建立优秀农业人才奖励基金,用于对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相关人员的奖励。探索建立吸引留住人才的机制,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投资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参与经营管理。对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农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等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和政策扶持上予以倾斜等。
(二)发挥优势,提升合作层次
1.促进特色产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充分支持蔬菜、食用菌、花卉苗木、养殖等特色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合作社与大型连锁超市、肉联企业等的合作,促进区域品牌的形成与发展。
2.大力发展科技主导型合作社。科学技术是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效益的支撑。充分发挥中国农科院新乡县试验基地和水稻远缘杂交育种中心、小麦蔬菜综合育种中心、矮败小麦创新育种工程中心、棉花转基因育种工程中心等新品种试验中心的技术优势和辐射作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这些科研院所在新品种繁育、技术信息、品牌创建等方面开展合作与联营,不断提高粮食、蔬菜、棉花、果木等品种的研发能力。
3.积极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形式。认真总结、积极推广新乡市合胜蔬菜联合社的经验与做法,组建跨层次、跨行业、跨地域、跨所有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解决部分合作社规模小、资金少、技术落后、生产销售渠道单一、抗风险差的问题,切实提高合作社生产效率,实现合作社资金收益的最大化,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脱贫目标。
(三)整合资源,拓宽融资渠道
1.财政支持。县财政要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并确保专项扶持资金落实到位。对照省、市示范性合作社建设要求,通过考核评审,有选择性地扶持那些办得好、有发展前景的合作社,实行以奖代补的形式,表彰奖励一批先进合作社,不断壮大其发展实力。
2.信贷支持。金融部门要从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出发,把扶持合作社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适当放宽小额贷款额度。
3.探索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探索推行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模式,坚持“限于成员内部,用于合作社发展,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的原则,促进和引导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有序开展,为合作社发展壮大提供资金支持。建立农民合作社信用等级评价体系,积极推进银社共同体融资模式。按照“先评级,后授信,再贷款”的要求,根据合作社不同的信用等级由金融机构给予不同额度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