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五千余项
2016-03-27
蔬菜 2016年9期
从8月在京召开的第二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委员会成立大会上获悉,自2010年以来,农业部组织制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农产品中5 450项残留限量标准,使我国农药残留标准数量比之前的870项增加了4 580项,为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规范标准制定,实现原理、程序、方法与国际接轨。制定了《食品中农药残留风险评估指南》《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指南》和《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制定指南》等技术规范;同时,已颁布实施的3 650项限量标准全部经过WTO/SPS通报评议。二是完善标准体系,增强标准的系统性和配套性。清理整合17部食品中农药残留标准,形成统一的食品中农药残留强制性国家标准;清理修订413部食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基本解决了鲜食农产品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严重不足及检测方法与标准不配套的问题。三是编制工作规划,增强标准制定的前瞻性和计划性。编制了《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2015-2020)》,明确到“十三五”末,形成基本覆盖主要农产品的完善配套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