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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习惯领域视角下的创新性养成教育

2016-03-25李璇

中小学德育 2016年3期
关键词:榜样主体大脑

李璇

摘 要:习惯领域理论从本质上揭示了习惯形成的机理,并对如何改变习惯提供了理论依据。主体的习惯领域对于养成教育的实施有着正负双重影响。结合养成教育现今之习惯领域表征,创新性养成教育的实施,应立足生活,扩展习惯领域;树立榜样,效仿习惯领域;体悟实践,刺激大脑回路;形成信念,迈向理想习惯领域。

关 键 词:习惯领域;养成教育;行为习惯;创新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编码:A

文章编号:2095-1183(2016)03-0013-03

一、习惯领域理论概述

美国学者游伯龙(po-Lung.yu)在20世纪80年代初提出的习惯领域(Habitual Domains)理论认为,每个人大脑所编码储存的概念、方法、思想、技巧、经验以及各种信息等,经过相当时间后,如果没有重大事件的刺激,这个编码和存储的总体,将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这种稳定状态一旦形成,主体对所有信息的反应,包括认识、判断、理解、做法等,就有了一种习惯性,也就是说有了比较固定的行为模式。这种习惯性的看法、做法和行为,就是习惯领域(Habitual Domains,简称HD)的具体表现。[1]该定义的内涵,其一是指认识问题、处理问题的潜在能力,其二是指认识问题、处理问题的习惯性——实际表现[2]。也就是说,习惯领域随主体的行为学习过程而形成,主体在过程中趋于稳定状态,并逐渐形成解决问题的能力,但当出现新事物时,主体会习惯于用过去的经验和思维方式来解释新的信息和事物。习惯领域一旦稳定,就很难将其扩展——除非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

可见,存在于大脑的习惯领域对主体的发展具有双重影响:一方面,由于对事物具有一定认知,并积累了相关经验,就大大提高了主体在处理类似问题时的效率;但另一方面,这种习惯领域将人的思维限于固定的框架内,使其对外界变化的感知程度减弱,从而不利于新知识、新事物的接受,更不利于主体自身的思维创新。

二、主体习惯领域对习惯养成的正负效应

习惯对人一生的影响极大,对于人格塑造以及思维方式的养成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叶圣陶老先生曾说过,“教育是什么,往简单方面说,只需一句话,就是要养成良好的习惯”。此后,习惯养成教育一说便广为盛行,更有甚者认为,养成教育就是一种习惯教育,强调习惯养成是潜藏在教育背后的真实目的。但静下来深思,习惯真有那么重要吗?教育真的需要习惯吗?

从习惯领域的正面效应来看,其理论揭示了习惯形成的机理:主体对某一问题的习惯领域越大,随之大脑中编码的信息范围就越广,数量就越多,就越有系统性,信息间的冲突性就越少,与环境和目标的要求就越匹配,主体解决问题的能力就越强,看问题也更全面、更正确,获得成功的可能性更大。换言之,习惯是主体在长期生活中通过后天习得而自动化了的行为,稳定的反应和知识结构意味着个体具有较强的能力,可以从容应对各种事务,这既能大大提高效率,也有利于加速个体的社会化进程。好的习惯如乌申斯基所言,“是人在神经系统中存放的资本,这个资本会不断地增长,一个人毕生就可以享用它的利息”[3]。但从负面效应来看,习惯领域的稳定结构阻碍了新信息的进入和接收,导致个体容易产生守旧思想,不能与时俱进。因为一旦学生固守某种特定的习惯思维或价值取向,就会以经验中熟悉的标准去判断是否接受新事物,从而成为其发展的阻碍。须指出的是,虽说习惯领域在过程中逐渐趋于稳定,具有固定性,但它又兼具可变性。当有重大刺激(压力)出现时,主体会相应作出变化,扩展其习惯领域。在当代文化多元社会中,变化与刺激应接不暇,如此,个体已存在的稳定结构就会持续变化,进而促进主体发展[4]。因此,我们要应对的问题并不是是否需要习惯,而是如何去面对它、运用它。“穷则变,变则通,通则达”,养成教育需要习惯,但更需要改变习惯。而创新是走出习惯领域束缚的关键一步,让创新成为一种养成性习惯,学校教育责无旁贷。

三、当前我国养成教育的现状分析

就学生个体而言,创新性养成意味着不断扩展其原有的习惯领域,最终迈向理想的习惯领域;而就养成教育整体来说,创新本身就是一个养成过程,只有走出现存的惯域限制,打破传统观念束缚,才能实现全方位的创新。

现今中小学施行的养成教育,却并未真正理解养成教育的内涵,口里喊着“新口号”,走的却是“老路子”。其表征如下:

第一,重智轻德。我国当前开展的养成教育实质上是一种应试教育。在传统知识观的支配下,基础教育围着高考指挥棒转,分数成为了唯一的评价标准,学生德性的培养以及品格的养成在有意无意中被忽略了。第二,知行分离。在当前学校盛行两种传统养成观[5],其一是知识性养成观,强调从“规范”到“规范”,教育被限制在认知范围内,德性塑造仅仅停留在道德知识宣讲和伦理谈话上,导致学生成了“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其二是行为性养成观,导致教育为“行为”而“行为”,忽视了道德认同、道德情感及意志的强化。第三,重教轻导。“我讲你听”“我说你服”“我说你做”的灌输式德育方法,忽视了学生的主体性。在中小学养成教育实施中,学校管理者多集中精力于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的教育,层层分解,通过校、年级、班级责任到人,一管到底,从“读德”—“解德”—“考德”,将行为规范强植入学生脑中。由于脱离生活,漠视引导,其结果必然是,养成教育“看上去很美”,虽热火朝天,效果却总不尽人意。

四、创新性养成教育的实践建构

养成教育只有扬弃传统道德价值取向,从内容到方法,从观念到具体实施都予以革新,才能焕发其生机和活力。创新性的养成,应让学生从生活、模仿、实践中扩展习惯领域,形成持久的道德信念,促成其品德、人格的养成与健全。

(一)立足生活,扩展习惯领域

脱离生活,一味追求德育形式,将现实理想化,是当今养成教育的一大弊病。生活是一个总体,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日常生活与制度化生活的统一。而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日常生活,又是一种具有自在性的生活,与制度化生活相比,它更富自主性、习惯性和情感性。[6]立足生活,扩展学生的习惯领域,有着三层意涵:其一是生活中充斥着变化,这些变化能刺激学生先前习惯领域的稳定状态,促使其不断扩展。其二,现实生活的真实性告诉我们,生活中不只有“英雄”“榜样”等真善美,也确实存在着“假恶丑”,学生的习惯领域中不能只有“被神圣化”的道德事件与价值取向,直面现实才是使学生形成良好习惯,具有创新性行为习惯的基础。其三,人类对于事物的认同强度,总是从自身及亲近人再向周遭事物呈同心圆式递减,因此,从自身生活出发,从熟悉的周遭环境着手,用学生身处其中的亲身经历或耳濡目染的富有道德意义的生活事件来激起学生的道德情感认同,才能为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打好基础。

(二)树立榜样,效仿习惯领域

榜样示范具有形象性、真实性、感染性等特征,能使抽象的道德规范具体化、人格化,很容易引发情感上的共鸣。学生会认真观察榜样的行为,探究不同情境下榜样的行为表现。遇到类似情境或问题时,脑海中就会建立起习惯领域的大脑回路,把他们的言行融合在自己潜在领域中,如此,榜样的习惯领域也就成为其习惯领域的一部分。让学生模仿榜样时应注意:第一,把握学生特点,从实际出发,适当选择榜样。学生选择榜样时一般会出现“跟风”或“特立独行,标新立异”的现象,教师应该引导学生选择适合其成长特点的榜样,充分考虑榜样与大多数学生之间的关联点;及时引入现实社会生活中的“新鲜”榜样,使学生常学常新。第二,引导学生学习榜样的过程。教师应告知学生榜样的相关事迹,找寻效仿起点,然后通过分析比较,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并见诸行动。第三,教育者以身示范。教育无小节,课堂以及教学生活中,教师的一言一行甚至潜意识下的“口头禅”都可能成为学生效仿的对象。所以,教师更应当言行一致,用美好的思想和行为塑造学生美好的心灵。[7]

(三)体悟实践,刺激大脑回路

习惯领域理论中,我们的思想和观念被大脑里不同的回路所表现。当相应的想法被重复使用或练习多次以后,这些大脑回路就会被加强。因此,练习和实践对于我们扩展大脑回路十分重要。只要负责记忆的大脑回路的神经细胞保持活性,我们就可以在适当的刺激下重新获得信息。换言之,通过一定时间的练习与实践体验,学生的习惯领域会逐渐趋于稳定,表现出某一特定的习惯行为。并且,由于大脑回路加强且保持活性,学生从实践中会获得新的信息,从而去扩展其习惯领域。不同于传统的脱离实际生活灌输式的方式方法,体验式的养成教育,能组织和引导学生通过亲身实践活动,把做人做事的基本道理内化为健康的心理品格,进而转化为良好的行为习惯。

(四)形成信念,迈向理想习惯领域

养成具有持久稳定性的道德行为,是中小学德育的中心工作,因此,德育不仅要使学生通过自己的行为表现出对道德规范的服从,而且要使学生通过道德认知、道德思辨与道德实践将道德规范转化为自己的需要、信念,并借助行为稳定持久地表现出来。[8]信念的形成,不仅能提高德育实效,也有利于创新行为的出现。一旦信念建立,学生就迈向了其理想的习惯领域。理想的习惯领域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图书馆,收藏了世界上所有的书籍和思想,学生随时可以取出所需要的正确信息,其想法和行为便更具创造性与执行力。 因此,开展养成教育,要坚持道德思辨与道德实践的统一,让学生把从教师讲授中获取来的道德认知,通过积极的讨论与思考,强化道德思辨能力,并最终在道德实践中践履、修正及强化,形成道德信念。

养成教育具有未来性,好习惯的养成就是在“为未来完满生活而准备”。因此,只有将创新精神融入养成教育的全过程,形成创新性养成,才能造就具有创造能力的未来新人。

参考文献:

[1][美]游伯龙.习惯领域[M].韩卉,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143.

[2]汤永林,叶美霞,陈劲,等.基于惯域的领导者创新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04(11):43-45.

[3][前苏联]康·德·乌申斯基.人是教育的对象(上)[M]. 郑文樾,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 181.

[4]王彦明.论教学习惯[D].南京师范大学,2012:49.

[5]吴惠强.养成不到位:德育低效的一个重要原因[J].江西教育科研,1998(6):23-25.

[6]郭元祥.生活与教育[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149.

[7]武欣慧.论初中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D].山东师范大学,2005:35-36.

[8]吴惠强.论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的创新[J].教育发展研究,2000(10):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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