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农业迎政策蜜月期
2016-03-25李波
李波
互联网农业迎政策蜜月期
李波
农业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农业部将于2016年在北京、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宁夏等10省(区、市)开展农业电子商务试点。
方案提出,北京、河北、吉林、湖南、广东、重庆、宁夏等7省(区、市)重点在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方面开展试点,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等4省重点在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方面开展试点,北京、海南在休闲农业电子商务方面开展试点。初步形成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全程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和农资质量安全追溯及监管体系、休闲观光农业旅游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基地+城市社区”鲜活农产品直配模式、农资线上销售模式等一系列运营模式和制度规范,为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做法和经验。
“十三五”规划建议中农业部分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作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电商将继续迎来政策暖风。
随着互联网浪潮席卷农村消费市场,以及物流、宽带、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快速完善,农村电商迎来爆发式发展,成为农业现代化的助推器,而互联网农业也成为农业板块中最为活跃的品种。中央连续12年发布的“一号文件”均以“三农”为主题,因此农业板块也成为岁末年初资本市场的热门主题。
随着国内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以及鼓励农村电子商务业务的政策持续加码,农村电商市场进入门槛极大降低。一方面,国家大力完善农村网络、公路等基础设施,2015年年底行政村宽带通达率达95%,建制村乡村公路硬化率超过92%,从而降低了电商下沉的信息及物流成本;另一方面,供销社拥有分布全国的农村物资购销体系和网点资源,中国邮政拥有分布于底线城市和农村的物流配送网络,龙头农资企业已构建完善的农资分销体系和物流网点。与此同时,由于实体商业供给无法深度覆盖,且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提升,因此随着移动电商的普及,农村居民消费存在较大提升空间。2014年国内农村网购市场规模约1800亿元,预计2016年将提升至4600亿元。
作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电商面临广阔的发展空间。在传统农村渠道体系下,不论是工业品下乡还是农产品进城都存在诸多痛点。电商的介入可以重塑农村供应链体系,缩短流通环节,打通信息壁垒,为农村、城镇消费者提供更好的购物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