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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发展规划下实现中小企业的“应变”与“创新”

2016-03-24李春霖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3期
关键词:发展规划十三五中小企业

摘要:国家政策对于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对于中小企业的支持政策就很好的给予其发展方向与提升空间。本文针对中小企业的问题现状进行分析,并根据“十三五”发展规划各项政策支持给予相应的解决方案,已完成国家对中小企业的“应变”与“创新”要求。

关键词:“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小企业;应变与创新

中图分类号:F123.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3-0000-02

我国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传统的产业模式急需过度与转型,以适应社会的全新发展。现阶段,新生中小企业正是在大时代的潮流背景下运营而生的,以高新产业为核心的全新企业模式,给予我国经济模式转变提供有力的实践数据。“十三五”发展规划为我国实现全面的经济改革提供完善的经济环境与政策支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小企业问题现状

1.中小企业无法发挥科技成果

现阶段,中小企业在诸多方面都具有显著的优势,以期望通过新技术打开市场的中小企业,往往会更重视全新科技成果的研发与运用,其成果与运用方式更符合新时代的潮流,受到广大消费群体的青睐。但如今却很少有中小企业依靠科技成果使自身壮大,造成这现象的原因有三方面:我国虽然存在知识产权保护法,但是实施时间并不长,缺少实践基础,导致中小企业的科技成果很容易被其他大型企业所模仿,而消费群体更信任拥有长久历史的品牌,导致中小企业难以发展;大型企业可通过多种途径对中小企业进行商业层次的打击,最后可通过低廉的价格收购中小企业,得到全新的产业模式与科研技术;市场总体来说缺乏良好的合作气氛,大型企业更倾向于攻击乃至收购中小企业,而不是与之开展多方面的合作,打击我国整体的创业热情[1]。

2.销售模式落后

大型企业的产业通常涉及多个领域[2],拥有完善的产业链,可以保障内部商品的研发、制作、运输与销售等一系列程序顺利实行。而中小企业的产业链单一,难以延伸与扩展到其他领域,缺乏发展途径。外国的中小企业更倾向于将自身的科研成果进行开放,已获得知识的专利费用,这种开放模式更有利于中小企业的长期发展,防止遭受大型企业的打击与模仿。我国中小企业现阶段无法达到开放模式的基本要求,仍需国家政策的支持,才能继续高速发展下去[3]。

3.初期创业艰难

国外,一直有关于中小企业经全新科研成果研发出的商品收购政策,这样,即可以保障中小企业度过发展前期的困境,也可给予创业者更好的创业信心,促使更多的创业者参与到科研创业的行业中,促进整个国家的经济模式转型[4]。而我国的政府支持方面,通常会设置有多方面条款,中小企业很少能够达到相关标准,不利于其前期发展[5]。导致许多中小企业花费大量人力物力研究出的科研成果,无法度过前期商品拓展期,最终,致使中小企业产生负债乃至破产的状况发生。

4.缺乏人才

中小企业的以高新技术为核心的特点导致其分布的位置主要集中于大型城市之中,这些城市具备良好的创业环境、人才储备量与高度信息化[6],有利于中小企业招收全新的高层次人次,提升自身企业的整体素质[7]。虽然我国大学招生数量逐年上升,但是优秀的高端人才依旧短缺,致使招收人才的成本直线上升。同时人才流失也是当今中小企业的主要难题所在,国企人才流失率已经超过1层,而中小企业的人才流失率甚至超过3层。

5.融资困难

如今,中型企业已经具备一定的产业基础,可以通过向银行抵押自身产业,进行融资体系,维持企业发展。而小型企业并没有相应的基础,无法通过抵押自身达到融资的效果,也很难找到愿意进行合作与投资的大型企业,造成小型企业无法持续发展的难题。国家需要对创新企业制定更加完善的政策支持,一方面依靠政策的实施,以创业投资基金的形式对小型企业进行帮助;另一方面以构建企业信用体系为主,以科研成果或知识专利充当贷款的抵押物,建立完善的科技金融保障体系。

6.缺乏公共服务体系保障

大型企业通常拥有完善的科技研究实验区与检验区,而中小企业虽拥有研究的能力,但并不具备相应的实验与检验能力,这部分更依赖公共服务体系。但如今我国十分缺乏相应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虽建有大量用于实践研究的场所与区域,但其功能主要集中于单纯的检测上,无法达到促进高新技术的发展与提升,许多国外的国家已经拥有专门的研究所与实践区域。中小企业的科研成果研究与高校的公共科研机构有着紧密联系,但是大多知名的高校都已经与大型企业签订合作,剩余高校并不具备相应的研究与服务体系,使得中小企业缺乏相应的合作对象。

二、实现中小企业的“应变”与“创新”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仍存在创新发展的支持、企业发展的障碍与相关政策扶持上的缺陷,在“十三五”期间,利用其中新提出的针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规划,依靠其中政策完善中小企业相关项目的改变,保障中小企业的发展进程符合国家要求的“应变”与“创新”。

1.改善中小企业的划分

我国对中型企业的规划十分模糊,对其根据不同类型的划分也不具备合理性,导致国家针对大中小型企业的相关政策并不贴合实际。现阶段,我国绝大多数企业都集中于中型企业中,必须改变当前结构模式,使国家的政策更具备针对性与高效性。降低中型企业的最高标准,针对不同行业的问题,进行符合当前实际情况的最高标准的降低,保障中小企业的利益。

2.改善研究所与实践区域

建立海外合作研究所,形成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以吸取国外先进的科研研究经验,完善我国现阶段科研体系中的缺陷,使其可以更好的实现自身公共科研作用。与此同时,也要加强我国各省市依据自身产业特点与科研成果建立多模式科研体系,为省市内部的中小企业提供有力的保障与支持。研究所与实践区域的建立需要花费大量资金与持续性投入。对此,就需建立全新的合作模式,研究所与实践区域建设资金的三分之一由国家支持,三分之一交由省市政府,剩余的三分之一进行多家企业的分担,以竞标的方式进行多家企业的招募,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政府应当减少对研究所与实践区域的直接干涉,转变为政策的扶植。研究所与实践区域的决策层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进行决定。所以,决策层需要多方领域人才共同担当,包括政府人员、专家人员、企业代表、商界代表等,共同组成决策层,保证决策符合当地实情,具备多方考虑。研究所与实践区域的资金消耗需要进行明确的记录,保证费用的合法性与透明性,建立基于社会与研究所的完善监控体系,保障研究人员可以拥有充足的资金进行课题的研究,同时不会发生费用的随意浪费情况。研究所与实践区域的研究对象不应当以科研体系为主,而是结合当地的产业发展实情进行研究工作。研究成果需要具备实际的社会贡献与转变为商业成果的科研项目。

3.改善公共服务体系

于海外建立基于国际交流的公共服务站,用以吸收外国先进的公共服务经验,改善我国面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体系中暴漏出的问题。“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关于公共服务体系的四项政策:依据现阶段高科技类型的中小企业的实情,建立确实有效的公共服务体系,包括公私合作、科技革新、校企合作、世界科技动态、世界商业动态、公共服务所等,校企合作体系可以充分发挥学院的科研能力与企业的资金设施优势,使双方达到互助互赢的状态,公私合作则是依靠公共服务机构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自身的难题,提升企业合作体系;建立跨省公共服务平台,将我国各地的公共服务体系有机的联合起来,开放各地研究所的设施与试验地,为中小企业最大程度上利用公共服务设施与资源进行自身企业的提升与发展;建立基于科学信息与成果的综合性服务研究所,以收集基于商业的研究成果与相关信息,并进行科研成果的研究,使其可以转为实际产品。同时,双方可以开展合作,使中小企业的研究机构与其相连接,帮助研究能力不足的中小企业提升科研成果的转变能力;鼓励中小企业的工作人员与退休人员参与到社会性的公共服务之中,提升企业自身的整体素质与工作积极性。

4.加强制造业的工艺技术

现阶段,我国制造业的问题主要集中于中小公司更加关注产品的创新与科技成果的转换,而不重视制作工艺的发展与传播。许多先进的制造工艺都依靠花费大量金钱向国外购买,以防止自身工艺落后,但这种方式无法改变工艺落后问题的根本所在。国家应当设立基于制造行业制造工艺的政策与综合性研究所,利用政策鼓励制造业企业自行研发更适宜我国实情的工艺技术,同时,企业也应加强自身的科研人员与工作人员的高素质培训,这样才能使自身企业达到世界先进行列之中。研究所的综合性研究则负责研究与收集各类工艺技术,同时招募已经退休的工艺技术类工作人员,对现有的技术进行改进与创新,为我国中小企业制造业提供更多的选项,最终,全面提高制造行业的生产技术与工程化能力。

5.知识产权保护的保护措施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科研成果转变为实际商业成果具有多方面问题,如需解决相应问题,就要针对问题根本所在进行改变。我国应当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建立基于法律的公共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弥补法律上的缺失,保障其利益与持续发展。传统的利用科研成果进行自主商业发展已经不再适用于当前的大环境,需要学习西方的开放式体系,将研究成果快速转变为知识专利,并开放于市场之中,收取专利费用,有利于成本的回收与下一项科研项目的研究展开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

6.构建完善的企业研发体系

构建完善的企业研发体系,维持研发与创新,这是每一家企业的发展根本所在,是持续企业科研技术与商品能力不断更新的重要措施,国家应加大科技探索力度与途径,使企业自身的研发手段与水平可以不断的提升。只有构建完善的企业研发体系,才能保证中小企业稳定发展,确保对研发项目的支持与维护,使其不会因企业遇到困难时产生的波动而干扰研究进度。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企业的技术革新与战略性技术储备,将其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所在。

三、总结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针对中小企业的政策除了前期经济、科研服务与市场调整以外,还应使其充当我国经济转变的先行者,对其发生的风险与问题进行总结,找出问题所在,给予我国整体变革构建确实有效的经济模型。同时,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应当包含四方面,提升总体政策的执行与鼓励、完成产业链的调整、重视公共服务与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快中小企业的重组与发展,促进科技创业的技术革新,开展全面而完善的政策措施。

参考文献:

[1]中国生产力学会课题组,郑新立,高铁生,翟立功,陈胜昌,常义.“十三五”时期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和战略重点[J].经济研究参考,2015(14):21-42.

[2]江鸿,贺俊.“十三五”期间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思路与措施[J].学习与探索,2015(9):100-106.

[3]朱岩梅,吴霁虹.我国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及对策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9(9):23-31.

[4]卓丽洪,贺俊.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障碍与对策[J].中国经贸导刊,2015(18):64-66.

[5]余斌,平新乔,张占斌,白永秀,李建伟,陈彦斌,王宏淼,米本家,刘刚,王佳宁,罗重谱. “十三五”期间的中国经济增长 改革传媒发行人、编辑总监王佳宁对话九位经济学者[J].改革,2015(1):5-40.

[6]胡鞍钢,周绍杰,鲁钰峰,张新,马英钧. “十三五”:经济结构调整升级与远景目标[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5(2):4-13.

[7]孙柏林.“十三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前瞻——国家“十三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的若干启示[J].电气时代,2014(11):37-42.

作者简介:李春霖(1964-),男,福建莆田人,汉族,本科,副教授,研究方向:企业管理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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