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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探索

2016-03-24闫飞龙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深圳518055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利益相关者高等职业教育

闫飞龙(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深圳518055)



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探索

闫飞龙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深圳518055)

摘要:从历史的视角考察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模式及其制度特点,探讨了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需求,构建了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的四元三维权力结构体系,对今后进一步研究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利益相关者

制度的核心在于权力,“权力是人际关系特定的影响力,是根据自己的目的去影响他人行为的能力。在社会生活中,凡是依靠一定力量使他人行为符合自己的现象,都是权力现象。”高等职业教育制度是多元主体权力交错重叠而构成的一种体制,往往因为主体的目的不同而有着不同的运动方向和价值取向,权力在高等职业教育利益相关者之间如何科学、合理地分配,是高等职业教育制度研究的关键,也是这种制度进一步完善与发展的重要课题。

一、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基础

目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不高,缺少活力,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深度不够,“校企合作”没能达到真正融合的程度,主要原因在于体制机制创新不足。混合所有制能够进一步深化校企关系,平衡利益相关者的权力和利益,是“产教融合”高等职业教育模式形成的前提和基础。

混合所有制原本是经济领域的一项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之间的交叉持股和实行员工持股,是《决定》中所提出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所特有的内涵。”把混合所有制从经济领域引入职业教育领域,创新职业教育体制,有其相应的理论依据和基础。

1.冲突理论是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产生的根源

许多社会学家认为一切新制度的产生都是通过激烈的社会冲突来实现的,社会冲突是社会制度产生与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冲突理论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持冲突理论的学者试图用这一理论来诠释社会变迁和新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如美国社会学家刘易斯·A·科塞从结构功能视角出发,提出:“冲突是一切从结构上产生出来的规范与期望、制度和群体的对立关系。”德国社会学家达伦多夫指出:“主体之间目标存在不相容的一切关系都是社会冲突关系。”从科学管理学视角出发认为:冲突是“个人或群体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受到挫折时的社会心理现象。”无论对冲突本身认识如何,我们必须承认事物的发展都离不开冲突,只有克服、解决冲突事物才能发展。

高等职业教育是社会大系统中的子系统,其制度也是在社会冲突中产生与发展的。从冲突理论角度出发,我们可以认为,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是高等职业教育在其发展过程中社会冲突的产物,也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做出的必然选择。当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其相关利益群体,为了解决他们之间的社会冲突,相互妥协而产生一种新的制度。这种社会冲突在催生新高等职业教育制度的同时,也产生了新的社会规范,从而支配着高等职业教育各利益群体的行为,推动着高等职业教育发展。

2.公共产品理论是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创新的基础

一般认为,公共产品理论正式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萨缪尔森在他的《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中对公共产品进行了经典定义。萨缪尔森认为“公共产品是指每个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都不会导致其他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1]说明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两个基本特征,这两个基本特征也是公共产品理论中判断产品属性的主要依据。根据公共产品理论可将社会产品分为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等三类。事实上,现实生活中的许多产品是介于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的准公共产品。高等职业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具有准公共产品的基本属性。

“义务教育是公共产品,非义务教育是准公共产品,义务教育应由政府提供,非义务教育应由政府与市场共同提供。”[2]高等职业教育作为准公共产品,一方面高等职业教育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条件下具有竞争性,如招生、就业、投入等,另一方面,高等职业教育利益相关者较多,如政府、企业、学校、受教育者等,具有非排他性。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越高,利益相关者就越多,其所得利益就越多,他们对高等职业教育本身的关注程度也越来越高,当发展到一定程度时,这种产品需要利益相关者共同提供、共同经营,因此,公共产品理论不但是高等职业教育作为准公共产品的判断基础,也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进行混合所有制制度创新的理论基础。

3.成本分担理论是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实施的依据

职业教育是为了谁而存在的呢?回答这个问题必将涉及到治理与投资问题。1986年,美国著名教育经济学家约翰斯通在《高等教育成本分担金融与政策》论文中首次提出了高等教育的成本分担理论,认为高等教育成本应当由“纳税人”、“家长”、“学生”及“社会人”共同分担。成本分担理论是基于高等教育的准公共产品属性,认为其成本投资既不能像私人产品那样完全由市场决定,也不能完全由政府公共支付,应该向受益者分担的多元化方向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如此,其成本应该由高等职业教育利益相关者承担。

对高等职业教育来说,还不仅仅是成本分担问题,在人才培养方面,面对实践性教育需求不断提高,学校的专业设置、课程建设等,都希望学校教育与企业现场的实践教育从合作走向融合。随着市场化不断深入,职业教育一元化财政问题越来越突出,高等职业院校发展面临着外部市场化和内部市场化双重压力,从投资到治理,都需要一个合理的体制机制来化解学校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和压力,混合所有制的“登场”为解决这些问题找到了较为有效的方法,成本分担理论为探讨实施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现实需要

质量是高等职业教育的生命线,提高质量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核心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是进一步提升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解决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深层次问题的关键。所以,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的提出有其现实的需要。

1.混合所有制是学校深化实践性教学、培养适用性人才的现实需要

我国职业教育体系尚不完善,高等职业教育起步较晚,一些高等职业院校是由中专、成人高校等整合或合并而成,缺乏高等教育经验,办学经费不足,在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构建、教学方法、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存在着一定问题,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性和职业性无法较好体现。一些院校校内的实践基地建设仅仅围绕着教学,而与企业现场差距较大,其实践性教学仍存在着较严重问题。实践性教育是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如何更好地实施实践性教育、培养社会适用性人才是目前我国职业院校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从教育的外部关系规律来看,职业教育发展要与社会经济发展相互适应。目前,我国正处在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高等职业院校需要与企业深度合作、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混合所有制为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高度融合提供了制度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理念和市场规律基础上,高等职业院校能够充分整合企业现场的教育资源,发挥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有效解决实践性教育问题,为社会培养实践性强、技术过硬的高素质职业性人才。所以,混合所有制是高等职业院校深化实践性教学、培养适用性人才的现实需要。

2.混合所有制是企业进一步发展科技、打造人力资本平台的现实需要

社会经济发展离不开企业,企业最了解社会需求,对市场反应最为灵敏,企业发展需要技术创新,更需要创新人才。学校既是培养企业所需人才的主要场所,也是推动科技进步的重要基地,可是,“多年来,大学和科研机构大批的研究成果难以转移到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不到20%,产业化不到5%。产学研用的状况与产业转型对自主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迫切需求存在很大反差。”[3]说明学校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撑作用并不明显,企业需要与学校展开深度合作,并形成一种长期、稳定的制度。

高等职业教育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应该由高等职业教育利益相关者共同提供,特别是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时期,企业为了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需要与学校进行合作创新技术和培养适用人才。根据成本分担理论,企业要想获得更大利益,就需要进一步分担高等职业教育成本,包括投资、提供实践教育资源和实务家型教师等。混合所有制能够为企业融入职业教育提高制度上的保障,有效发挥并扩大企业在职业教育领域的作用,也是企业进一步发展科技、打造人力资本平台的现实需要。

3.混合所有制是学校明确办学定位、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的现实需要

高等职业教育是在职业教育理念基础上,以传授技术技能为主要教育内容,培养职业类应用性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一种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注重实践性教学,强调学生的直接经验,需要学校明确办学定位,选择科学的培养方式。事实上,一些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定位未必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未必准确,课程设置未必科学,培养方式未必合适。这些问题都需要在高等职业教育市场上最有发言权的企业来参与解决,因为高等职业教育需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社会经济发展的主体是企业,企业最了解社会经济发展对技术和人才的需求,所以,企业有权利和义务参与高等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及人才培养活动。

办学定位对于一所学校来说非常重要,它是学校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直接决定着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等社会职能的有效发挥。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实行混合所有制,激活高等职业教育的各个要素,并发挥各自优势,有利于职业院校明确办学定位。学校教育的首要任务是培养人才,就业是检验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就业质量不但影响着一所高校的社会声誉,也是学校办学质量的集中体现。实行混合所有制,让企业融入学校人才培养,能够提高学校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和就业质量。所以,混合所有制是学校明确办学定位、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的现实需要。

三、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的四元三维权力结构体系

高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不但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而且带来了越来越多的利益相关者。各利益群体的价值取向以及在高等职业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影响力也不同。理论上,高等职业教育利益相关者都有权力参与、经营高等职业教育并使之发展,实际上,由于体制机制的原因影响了不同利益者的参与程度。建立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把不同利益主体整合起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显得格外重要,其前提是必须首先弄清楚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中权力主体及其权力。目前,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直接影响制度建设与创新的权力主体有:政府、学校、企业和学生,这些权力主体以及它们的价值取向、权力来源、权力属性构成了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的四元三维权力结构体系,如表1所示。

1.政府的价值取向与权力

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政府具有多重角色,它既是高等职业教育的主要投资者,也是重要举办者,既是国家利益的代表,也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既是制度中的权力主体,也是各利益主体的协调者。政府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中的多重身份决定了政府的高等职业教育价值取向是综合的,主要表现在:第一,保障高等职业教育准公共产品的基本属性,发挥高等职业教育的公益性作用,追求高等职业教育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第二,增强高等职业教育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服务水平,发挥高等职业教育的经济性作用,追求高等职业教育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第三,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重视高等职业教育在提升整个国民素质中的作用。在制度层面上,政府主要运用行政权力,通过法律、政策、财政等方式来规范和引导高等职业教育发展。

2.学校的价值取向与权力

学校是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主要场所,在个体社会化和社会个体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既是人才培养的场所,也是科学技术研究的重镇,既担负着为社会服务的责任,也承担着文化传承与创新的任务。在学校里,从事高深学问的人,他们忠于自己的学科或专业,服从于知识本身的内在规律性,这种忠诚和服从往往比行政规定或市场规则更具自觉性。所以,学校的价值取向是发展学科专业和培养人才,主要表现在:第一,遵循教育本身的规律性,以高品质的文化知识理性和科学技术经验育人;第二,发展知识,以维护其社会知识共同体地位。在制度层面上,学校不断扩大办学自主权,充分发挥其四大社会职能的作用,提高办学质量。

3.企业的价值取向与权力

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主体,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全球化不断深化,企业面临着激烈竞争,这种竞争主要体现在技术和人才上。企业既是学校科研成果的转换者,又是人才“产品”的使用者;既是学校科技研发的合作伙伴,又是人才培养的协作机构。企业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获得更大发展空间,越来越关注高等职业教育的外在价值同时,反思高等职业教育的内在价值。企业的价值取向主要表现在:第一,追求生产效率和利润最大化,扩大经济效益;第二,重视产品质量和营销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企业最了解市场的需求和自身的需求,迫切希望利用市场机制,凭借自身的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资源融入高等职业教育,从中获取先进技术和优质人才,扩大其经济利益。

表1 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的四元三维权力结构体系

4.学生的价值取向与权力

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高等职业教育在个体社会化和社会个体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学生进入社会职业生活的基础。在现代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学生既是教育的主体,又是教育的客体;既是教育的主要“产品”,又是教育服务的消费者。学生主体地位的确立,改变了传统的教育观念,让学生能动地参与到教育教学和管理中去。学生是学校教育的主要对象,其特点、诉求影响着学校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学生的价值取向主要表现在:第一,养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便适应将来的社会生活;第二,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获取相应的技术和能力,发展自己,实现自身的价值。作为教育的消费者,学生有权力接受教育,并希望享受到对自己成长与发展有价值的教育服务。

把混合所有制引入高等职业教育领域,探讨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需求,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的四元三维权力结构体系,是进一步研究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前提和基础,旨在创新高等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激活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活力、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使高等职业教育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爱学,赵定涛.西方公共产品理论回顾与前瞻[J].江淮论坛,2007,(4):38-43.

[2]王善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教育资源配置[J].教育与经济,1997,(3):1-6.

[3]马德秀.瞄准需求突破障碍大力推进产学研用结合[J].中国高等教育,2010,(12):18-20.

(责任编辑石连海)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of Diversified Ownership Reform in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Yan Feilong

Abstract:From the historical perspective, this article investigated the development patterns and political system of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China, and discussed theoretical basis and practical demand of diversified ownership reform in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constructed quaternary threedimensional authority structure system of diversified ownership of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which poses theoretical value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in further study on diversified ownership reform in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Key words: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diversified ownership; stakeholder.

作者简介:闫飞龙,男,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副研究员,教育学博士,主要从事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价研究。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1YJC880134)

收稿日期:2015-07-20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038(2016)01-006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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