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分配理论研究述要
2016-03-23周江霞
周江霞
(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875)
马克思的分配理论研究述要
周江霞
(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875)
[摘要]随着中国收入分配领域中问题的不断出现,对马克思分配理论的研究日益增多。在资料整合基础上对马克思分配理论研究的总体现状进行分析,梳理马克思分配理论的形成过程,归纳马克思分配理论的主要内容,总结马克思分配理论的多元化视角论述,阐述马克思分配理论的当代价值,可以反映当前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现状,为马克思分配理论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马克思;分配理论;研究述要
马克思的分配理论作为其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近些年来,随着收入分配领域中问题的出现,对马克思分配理论的研究日益增多。学者们开始对这一问题进行多角度、全方位探讨。发展梳理、原理探讨、论点辨析、时代价值等多方面论述。与此同时,更多的学者跳出经济学分配领域,从社会、哲学等视角对其进行分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研究的过程是一个总结梳理的过程,同时又是一个发现的过程。比较各种论述会发现其中不乏有发人深省的观点,但同时在根本性与核心性问题上也存在着一定的相似之处。因此,对这一问题的相关研究进行梳理、归纳总结分类,有助于抓住问题研究的重心,加深对马克思分配理论的认识和理解。
一、马克思分配理论的形成过程
理论形成的展现过程,实际上是作者思想发展脉络的再现过程。对马克思分配理论的形成过程进行梳理归纳,有助于加深对理论本身的把握与理解。目前理论界对形成过程梳理的研究相对较少,没有专门的著作,只能从相关的文章中进行总结归纳。朱雷的《马克思的分配理论及其当代价值》从马克思分配理论整体发展的角度把马克思分配理论的形成分为三个阶段:初步形成阶段、走向成熟阶段和深化发展阶段。(1)初步形成阶段:从1842年马克思大学毕业到1848年《共产党宣言》发表。在这一阶段,马克思思想发生转变,开始探索人类社会自由发展的理论基础,初步认识到私有制和剥削制度是分配中的障碍,指出人类社会要在共同所有制的基础上实现按需分配。(2)走向成熟阶段:从《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的完成到1867年《资本论》发表。文章指出在这一阶段中,马克思继续对私有制和雇佣关系造成的分配不公进行批判,提出了分配的总原则,并对分配与生产的关系进行了论述。(3)深化发展阶段:从《资本论》发表到《哥达纲领批判》出版。在这一阶段,马克思继续深入研究,写成了《论土地国有化》和《哥达纲领批判》等著作。深入认识到土地私有化是造成分配不公的原因之一,批判“公平”分配观的错误思想,明确提出了未来社会的分配方式和分配原则。[1]
刘旭友、郭蓓的《马克思分配理论研究述要》同样以时间为节点把马克思分配理论的形成划分为三个阶段,所不同的是在某些时间节点上与朱雷的划分并不一致。如第一阶段划分为从19世纪40年代初开始到1857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完成,第二阶段划分为从1857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完成到1875年《哥达纲领批判》发表前,第三阶段是《哥达纲领批判》的发表。[2]张华东对马克思按劳分配的理论形成进行了梳理,按劳分配理论的形成虽然不同于分配理论的形成,但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他指出,马克思在早期并不认同按劳分配思想,但随着对资本主义研究的深入,逐渐意识到分配与生产的密切联系,通过《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和《资本论》的思想阐述,按劳分配理论基本形成,并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全面确立。
事实上,关于马克思分配理论的形成分析,理论界并没有权威的界定,学者可以有自己的阐述。但是还应看到理论在其形成过程中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这一规律可以从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形成过程中寻找一些借鉴。马克思分配理论作为经济学理论的一部分,其形成过程类似于经济学理论的沿革,在某些节点上甚至会有一定的重合。因此,在梳理过程中,顾海良的著作《马克思经济思想的当代视界》,汤正仁、高林英、刘旭友合著的《马克思主义经济演化分析史》都可以为我们提供很好的借鉴和参考。
二、马克思分配理论的主要内容
马克思分配理论内容丰富科学,逻辑严密,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了论述,但归纳起来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产决定分配
从生产的角度研究分配,认为分配并不是与生产并列而是受生产支配的原则是马克思分配理论的根本,也是马克思分配理论区别于西方分配理论的鲜明特征。在这一点上学者们普遍达成了共识。洪银兴等编著的《〈资本论〉的现代解析》一书在关于分配的论述中指出,分配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产资料分配或生产条件的分配,二是收入分配(收入分配归根到底由生产条件的分配决定)。[3]张宇、孟捷、卢荻合著的《高级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最新发展》一书中指出:“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直接回答的问题就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即生产资料在不同人们之间的分配关系。”“全部过程的基础就是生产资料的特殊分配方式,也就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分离和两者的特殊结合方式”。[4]谷亚光、董全瑞在《马克思的收入分配理论及其当代价值》中指出:“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分配的结构完全取决于生产的结构”,“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5]此外,刘吟宵的《马克思恩格斯的分配理论及其对当代中国的启示》、乔榛的《马克思收入分配理论及现代启示》、赵向文的《马克思的生产与分配理论与我国的分配实践》等文章都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论述。
(二)剩余价值分配是资本主义分配的核心
资本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是剩余价值的生产,由此决定了资本主义的分配围绕剩余价值的分配而进行。王璐的《剩余思想与分配理论——基于马克思经济学研究视角的重新解读》是研究剩余价值分配的代表作。文章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利润是工资和劳动之间的差额,是“由雇佣工人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以上的价值”。造成这一分配不公现象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正是由于资本主义生产的雇佣关系和获取剩余价值的根本目的,决定了在分配中的剥削本质。[6]《〈资本论〉与当代若干经济理论热点问题研究》一书第三章马克思的分配理论与现代分配关系调整中指出,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分配关系的重点是对剩余价值的分割。这种分割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产业资本家通过部门竞争形成平均利润,即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二是借贷资本家、土地所有者凭借所有权获得利息和地租。[7]李佳在《浅析马克思的分配思想》中指出,工人的全部劳动量创造了可供分配的消费资料,资本主义分配的主体是经营资本家直接向工人榨取剩余价值。覃雪梅的《马克思收入分配理论的现实意义》在剩余价值的分配论述中有类似观点。事实上,剩余价值的分配不仅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同时阐明了资本主义经济产生、发展、灭亡的历史。乔榛、徐龙在《马克思收入分配理论及现代启示》中指出揭示剩余价值的剥削秘密是马克思经济学最核心的部分,资本主义生产一方面反映了雇佣剥削关系,一方面反映了资本家与工人的分配关系。这种不合理分配关系导致财富越来越聚集在其中一方,而另一方日益贫困,社会出现两极分化,最终导致资本主义灭亡。[8]
(三)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
马克思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按资分配的同时,提出了未来社会消除这一剥削方式的分配方法: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关于按需分配的研究,《马克思经济思想的当代视界》第九章未来社会的演进与人的全面发展中,对未来社会的物质前提、基本特征、经济关系进行了全面的思考和预测,这一未来社会的经济解释对于理解未来社会的分配有很好的借鉴意义。[9]刘建军的《论共产主义“按需分配”实现的历史必然性》、徐跃华的《论“按需分配”中的几个歧义问题》、贾可卿的《“按需分配”新论》从按需分配的实现条件,批判当前存在的“需要无限论”、“需要动态论”、“生产有限论”等错误分配观点,依据资源丰富程度满足不同需要的角度对按需分配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论述。按劳分配是马克思所论述的未来社会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与当前分配实践密切联系,因此,在马克思分配理论研究中所占比重较大。建国初期,彭建华翻译苏联学者李雅宾的《按劳分配——社会主义的经济法则》一书对按劳分配的性质、制度发展意义、工资的形式及集体农场按劳动日的分配等进行了论述,对按劳分配的研究具有很好的参照价值。改革开放后,按劳分配在实行初期进行过几次大讨论,这些讨论大多收录在按劳分配讨论会会议纪要汇编中,讨论的重点主要是在按劳分配的科学内涵、“四人帮”错误思想对按劳分配的歪曲以及当前应采取何种分配方式等问题上。
现阶段,关于按劳分配的讨论仍在进行。这些讨论主要集中在两方面:(1)当前的按劳分配是否是真正意义上的按劳分配;(2)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关系。关于第一点,张燕喜在《对马克思分配理论的几点再思考》中指出,马克思所设想的按劳分配需要诸多实现条件:生产资料全社会公有,商品交换消失,劳动中的各种对抗消除,劳动者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当前的按劳分配与马克思所提出的按劳分配在性质上是相同的,只是在劳动的“个人”性或“社会”性以及劳动量上存在差别,这一差别使现阶段的按劳分配不会是直接性的而是具有间接性的特点。[10]邹升平的《正确理解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及其实现途径》、王元章的《马克思的按劳分配预言与社会主义现实分配原则》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关于第二点,杨瑞龙主编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一书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一章中指出,多种收入分配方式并存是由我国现阶段生产条件的分配决定的,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在分配过程中,各种生产要素和资产都有了自己的价格,在这种情况下,要素所有者和资产所有者以要素价格形式参与收入分配,从而导致收入分配的多样化。[11]此外,周为民的《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从马克思的逻辑来看》、许桂娟的《从马克思的价值分配理论看我国的分配制度》都持相同的观点,认为按劳分配需要一定的逻辑前提,如果不具备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按劳分配在贯彻过程中就会失去其本来意义。当前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中的任何要素都是稀缺的,都是商品,要有偿使用”,“要素所有者得到合理收入,才能使稀缺的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促进资源利用。
(四)对错误分配思想的批判
马克思分配理论在形成过程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它必须与各种错误思潮进行不懈的斗争,在斗争中明确思路、检验理论、彰显价值。萨伊“三位一体”的分配理论、拉萨尔的分配决定论是其主要批判对象。吴易风在其著作《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比较研究》中指出马克思批判萨伊虽然继承了古典学派对于利息和企业主收入的正确划分,但却抛弃了古典学派对剩余价值的认识,只是抽象地谈论财富的生产、分配、消费而忽略对生产关系的探讨。利润和地租是资本家和地主凭借资本和土地分取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萨伊否认了这一点,否认了资本主义分配中的剥削现象。[12]王广的《正义之后——马克思恩格斯正义观研究》中指出拉萨尔的分配决定论割裂了经济运行过程的整体联系,这一理论是庸俗社会主义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效仿,因此,马克思对其进行了激烈的批判。[13]李爱华的《论〈哥达纲领批判〉中的公平思想及现实启示》一文以马克思的视角从生产方式、生产关系、总产品扣除、实现条件等方面对拉萨尔的“公平分配观”进行了辩驳,指出“公平分配”从来就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一定时期生产方式的体现,“它作为一种权利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只有到了共产主义阶段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分配”。[14]
从整体上看马克思的分配理论主要包括上述四个方面的常规性内容,除此之外,一些学者还从社会总产品分配与个人消费品分配的角度对马克思的分配理论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逄锦聚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继承与发展》一书中指出,马克思分配理论包括两个层次:一是宏观层次“即关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总产品、总价值的分配”,二是微观层次“即个人消费品的分配”。社会再生产的分配是指在各项必要扣除后的分配,而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多从生产关系的角度论述,包括生产决定分配,个人消费品分配量的分析等。[15]屈炳祥在《马克思的收入分配理论及其当代价值》中指出,社会总产品的分配是对是价值形式(C+V+M)的分配,这种分配通过市场一系列运作机制完成,而分配的重点是剩余价值的分配。社会总产品分配的一个方面是个人消费品分配,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分配对象是社会生产的劳动总产品,个人消费品分配受“生产条件分配”的限制,与此同时受社会历史道德因素的影响。[16]
三、马克思分配理论的多元化论述
研究视角总是广泛的,学者们致力于对马克思分配理论进行整体把握,但不乏大量学者从其它研究视角另辟蹊径。正义分配、公平分配、分配中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目前研究马克思分配理论的热点。关于马克思分配正义的研究,布坎南在《马克思与正义》一书马克思与罗尔斯的对比中指出,罗尔斯的正义论仅仅是或首要是关注狭义意义的分配,即收入分配。在这个问题上罗尔斯使用了征税和转让方案,他假定那些密切涉及个人生产活动的问题可以通过狭义意义的纯粹再分配而得到解决。但是马克思主张生产决定分配,“在马克思之后,再也难以有一种严肃的分配正义理论能忽略分配和生产的相互依赖性,再也难以有一种只关注再分配的改革就能够避开肤浅的指责”。[17]胡萨米认为马克思在其成熟的著作中发展了他的财富分配理论,正义是衡量实际分配的道德标准,但是这种正义并不是口头批判,而是物质摧毁。此外,姜涌的《马克思的分配正义思想》、熊建生、张振华的《马克思的分配正义观及其现实启示》、魏新强的《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实践》均指出分配正义更多地应从经济上进行理解,实现分配正义需要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
关于公平的分配,李杰在《解析马克思的公平分配观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当代价值》中指出,马克思的公平分配是一个历史的、具体的范畴,判断不同历史阶段分配的公平与否主要看其是否与生产方式及生产关系相适应。仅限于在分配环节研究分配公平难以得出科学的结论,必须要将研究领域拓展到经济运行的全过程,“生产关系的正义是分配正义的基本前提”。[18]林致远在《马克思的公平分配观》中认为马克思所讲的分配过程是生产过程的一个方面,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私有制是导致资本主义社会分配不公的根源。彭剑君、陈珏宇在《马克思主义公平分配观与和谐社会建设》中指出,马克思认为的公平分配受生产力条件的约束,未来社会的公平分配取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公平分配并不是固定的,而是随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在初次分配中要完善生产要素分配的公平,再分配中更加注重公平。
从效率与公平的角度分析分配,表面上看起来与公平分配、正义分配有一定的区别,但实际上其讨论仍跳不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范畴。李松龄在《有公平就有效率——马克思的公平、效率和分配观》中指出,马克思的公平观有两种含义:一是指生产资料占有的公平,二是指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的公平。公平效率观反映的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生产力反映的是效率,而生产关系反映的是公平,两者是对立统一的。[19]王辉、曾亚雄的《马克思恩格斯的效率与公平思想》文章所表达的观点与李松龄类似,认为效率代表生产力,公平代表生产关系。资本主义社会效率和公平是存在矛盾的,而社会革命是矛盾最终解决的途径。王岩的《公平、效率、平等观及启示性探讨——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为基础》指出,劳动凝结商品价值体现着马克思的公平交换劳动观,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确定体现着效率观,资本主义制度使公平与效率割裂,效率和公平若要实现统一,需要实行按需分配。归纳总结多角度分析的马克思分配理论就会发现,无论是从公平角度、公正角度还是效率与公平角度的分析和论证,其最终落脚点都回归到了生产资料所有制和生产问题上。分配中公正、公平的探讨看似是一个哲学、社会学问题,但它们都与经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都逃避不开经济的制约作用。
四、马克思分配理论的当代价值
研究马克思分配理论,分析其中的科学内涵,最为重要的一点是以此来对照经济现实,从理论分析中找到解决现实分配问题的方法和途径,这是理论研究的最终落脚点和归宿。屈炳祥指出:(1)“生产条件的分配”是一切分配的前提条件;(2)解决一切分配问题必须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为基础,加强对社会生产、流通等环节的监督;(3)调整政策,提高劳动者收入V在C+V中的比例,使分配真正体现对知识、人才、劳动与创造的尊重;(4)鼓励竞争,打破垄断,促进平均利润的形成,尽快缩小部门和行业间的收入差距;(5)处理好积累和消费的关系,坚持“先吃饭,后建设”的原则,着力解决好民生问题。乔榛指出,经济生活中分配的依据并不是生产要素在生产中的贡献,而是生产要素在生产中的地位。在马克思之后,人类社会经历现代产业革命后正向新技术革命迈进,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作用不断发生改变,劳动者的地位也相应发生变化,对劳动者的要求并不再是数量的要求而是质量的要求。国家的干预对收入差距缩小的影响较大,发达国家干预较大,而发展中国家干预较小。谷亚光、董全瑞指出:(1)承认劳资矛盾是马克思主义的态度;(2)劳动力价值对目前工资的确定具有实践意义;(3)关注收入分化对工人阶级产生的不利影响;(4)尽快扭转收入差距的趋势;(5)培育个人生产力,提高低收入者劳动价值。在马克思分配理论的研究中,大部分学者都把理论研究的落脚点放在了理论的指导意义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上,这些理论指导和方法途径可以为当前分配问题的解决提供良好的参考和借鉴。
五、关于马克思分配理论研究的思考
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指出:“经济学研究的是一个社会如何利用稀缺的资源生产有价值的商品,并将它们在不同的个体之间进行分配”。可见,分配在人类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分配,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决定着社会财富流向的人群和阶层,决定着财富流向的数量和规模,关系到每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对社会再生产和经济增长产生重要影响。中国经济自改革开放以来迅猛发展,但是社会生活中的收入分配问题却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中国已经把经济这块“蛋糕”越做越大,但却没有把这块“蛋糕”切好,日益积累的社会财富无法惠及到社会全体成员。2014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居民基尼系数结果显示当年的基尼系数为0.469,虽然这一数值并未上升,已经达到近十年中的最低值,但仍超过国际警戒线,成为影响中国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不良因素。
面对这一问题,许多学者和专家从多个角度对其进行分析,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古典学派、新古典学派、福利经济学派的思想不断被引入分析,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应看到,在这些理论借鉴中,马克思分配理论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收入分配制度来源于马克思的分配理论,在改革与发展的同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与此同时,遇到了一定的挑战。收入分配领域中的改革需要不断推进,应借鉴西方先进理论,但更应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从马克思分配理论中寻找突破口。在对马克思分配理论进行梳理的过程中会发现,虽然对马克思分配理论的研究在近几年逐渐增加,但是到目前为止仍有许多问题并不明晰。如劳动价值论是否是分配理论的基础、当前的按劳分配是否是马克思意义上的按劳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否存在剥削、收入分配改革应如何推进等问题。事实上,理论探讨的缺乏往往容易造成人们对马克思分配理论的质疑、甚至否定。
马克思分配理论是一个完整科学的体系,它不仅对资本主义剥削的分配关系进行了批判,与此同时揭示了人类社会收入分配的一般规律、未来社会发展阶段科学的分配方式。除此之外,马克思分配理论还是一个整体的理论架构,指出研究分配关系并不能仅仅从分配出发,而要看到分配关系与其他经济关系的密切联系,避免出现在分配领域兜圈子的错误行为,这对于当前的收入分配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理论没有突破,实践就很难向前推进。只有正确认识理论、结合实际发展理论,才能打消对马克思分配理论的质疑和否定,推动收入分配改革,从根本上解决当前的收入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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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周江霞(1987-),女,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经济问题。
[中图分类号]B017
[文献标识码]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