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LED产业专利分散形成因素研究
2016-03-23袁晓东
罗 恺 袁晓东
(1.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 2.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我国LED产业专利分散形成因素研究
罗恺1袁晓东2
(1.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 2.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摘要:针对我国LED产业专利集中度下降、“专利分散”的现象,运用偏最小二乘法实证研究了我国LED产业“专利分散”的形成因素。结果表明:标准存量、涉及的IPC数量对于我国LED产业“专利分散”形成有显著的影响;专利权人数、专利合作申请者数量、合作的专利量、发明人数对于“专利分散”有一定的影响。据此提出了应对“专利分散”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专利分散; LED产业专利; 偏最小二乘法
1问题的提出
“专利分散”这个概念最早是由EISENBERG[1]提出的。他发现,由多个所有者持有基因的个别片段的专有权看起来不可避免,如果企业打算开发类似产品,就必须得到多个许可权;KORTUM[2], COHEN等[3], HALL等[4]认为所谓的“专利分散”就是越来越多公司尝试着申请更多专利来避免自己遭到别人的侵权或者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在这个过程中,公司为了寻求申请更多专利,结果导致了“专利偏好”,同时也增加了“防卫性专利”;MEURER[5]认为当发明人在持续的几年内申请类似的专利,专利的申请如“洪水般”迅猛,会引起社会成本的增加。
总结前人的研究,本研究认为“专利分散”是指在特定技术领域内,专利量不断增加,专利集中度下降、专利由众多专利权人分别享有,这些权利人均享有排他权但不享有使用权,从而对于技术或相关产品的发展和制造形成阻碍。“专利分散”状态下的互补性创新将弱化创新,增加交易成本,阻碍竞争,降低社会福利。实证研究表明,美国和欧盟在生物、半导体和通信等复杂技术领域已呈现“专利分散”趋势。
在测量“专利分散”的基础上[6~11],学者对影响“专利分散”的相关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VAN OVERVALLE[6]认为技术标准化会影响通信、生物领域内“专利分散”的程度;CATTANI[8]对1970~1995年间的光纤企业研究后得出结论:企业预先适应能力,企业之间的差异化,企业技术成熟度对于专利权人之间的竞争有较大影响。至于LED领域,SANDERSON等[12]利用美国专利数据,说明了专利迅猛增长导致专利权利人数增多,LED专利被不同的权利人所掌握,专利权“片段化”日益严重,形成了所谓的“专利丛林”;国内学者[13,14]通过实证研究表明,我国LED产业专利不断扩增,产业处于成熟期,但核心技术却掌握在国外专利权人手中。我国LED产业专利得到了一定发展,但还存在一定问题。
虽然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15]将LED产品明确列为“重点领域和优先主题”;科技部《半导体照明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规定,到2015年产业规模要达到5000亿元,来鼓励LED产业的发展。然而,近年来由于LED专利量“爆炸式”的增长,出现了众多的权利人,所产生的“专利分散”问题[16]严重制约了我国LED产业的发展。这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①由于我国LED专利的分散,单个LED企业专利实力不如夏普这些LED技术优势企业,很难形成有效的布置专利,实现专利组合使用。一旦遇到专利纠纷,如我国LED出口企业经常陷入337调查,使我国LED产业遭受损失。②众多专利权人的出现意味着LED技术的日趋复杂,专利的保护范围进一步延伸,企业无偿使用技术的范围缩小,众多权利人的专利组合在一起实施才能转化成供消费者使用的商品,这导致了消费者剩余降低,厂商要支付更多的专利许可费,增加了企业的成本,侵犯专利权的概率加大。为了避免侵权,厂商可能退出市场,间接影响专利许可市场,从而产生了大量的“沉睡型专利”、“垃圾专利”。③为了应对“专利分散”,企业之间纷纷组成专利池或者相互交叉许可。但我国LED入池专利质量不高且存在“搭便车”现象。由于“专利分散”企业之间进行交叉许可,尤其是跟LED技术优势企业,可能由于需求的不对称,导致谈判不成功或者另一方把自己别的专利一起打包进行许可,增加了被许可人的成本。
尽管国内外学者对一些新兴产业(如纳米、计算机、LED)领域内的“专利分散”情况有所研究,但存在几个问题:①部分文献侧重于研究测量“专利分散”的方法且基于专利引证关系,由于我国不要求专利说明书列出引证文献,国外的测量方法在我国难以采用;②大部分是研究新兴产业内有代表性的企业面临的“专利分散”问题,从微观层面,或单独从某个角度分析其形成因素,不甚全面;③从宏观上来说,部分研究只是基于专利申请数量及权利人数的变化趋势说明某些新兴产业的“专利分散”问题无法避免,单纯的统计数据无法系统阐释影响“专利分散”形成的机理,缺乏有效的实证研究;④虽然相关研究认为我国LED产业有“专利分散”趋势,但“专利分散”的形成因素尚不清楚,是否与国外新兴产业“专利分散”的形成有类似之处或者有其他特殊性,目前国内外尚未有相关研究。如果缺乏对我国LED产业“专利分散”形成因素的研究,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我国LED产业“专利分散”的问题。现有文献归纳比较见表1。
表1 专利分散研究列举比较
因此,本研究试图:①探讨我国LED产业“专利分散”形成因素;②实证研究我国LED产业“专利分散”形成因素的影响程度,并阐释内在的机理;③针对各个影响因素提出应对策略建议。
2研究框架与数据来源
2.1研究假设
“专利分散”突显在一些新兴产业中,生产企业往往需要一条完整的技术链才能最终制造出商品,然后将其商业化,这可能要十几个甚至上千个专利才能实现。但仅在微处理器领域就存在9万多个专利,这些专利分别由1万多个权利人掌握[21],这意味着企业要支付1万多个权利人的专利许可费。随着新兴产业细分技术领域内专利权人数量的增多,技术领域内排他权范围无限延伸,单个权利人的排他权相对缩小,但“整个客体”由于专利权人数的增多,排他权扩大,严重的可能会引发“反公地悲剧”,即多个权利人对各自客体享有财产权,对“整个客体”享有排他权,但不享有使用权,要想使得客体具有商业使用价值,就必须将所有客体集合在一起,客体权利人的增多必将导致“整个客体”商业化不足。随着技术复杂度的提高,出现了大量专利权人,导致对整体技术链使用不足;此外,战略性新兴产业完整的技术链上,衍生出了许多子技术,每个子技术又由多项技术组成,这意味着在这些技术领域内存在着大量专利,进一步增加了技术的复杂性。
反映到LED领域,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LED芯片及材料制作技术的研发取得了多项突破,进一步推动了下游封装技术及产业发展。采用不同封装结构形式与尺寸、不同发光颜色的管芯及其双色或三色组合方式,可生产出多种系列、品种和规格的产品,可分为引脚式、表面贴装式、功率型封装三大类。大量专利可能涉及不同技术领域;在产业链上中下游累积了大量专利,随着LED领域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的不断增加,一个LED产品可能涉及封装结构、封转工艺、材料以及设备等技术领域多项专利。因此,随着技术复杂度的提升,LED技术领域的专利由众多不同专利权人享有。因此提出假设如下:
假设1a我国LED技术专利申请活跃,专利权人越多专利越分散;
假设1b涉及的技术领域越多专利越分散。
专利权的共有不仅直接导致专利量的膨胀,相较于单个发明人申请专利,还会进一步弱化权利人的专利权,因为依据《专利法》第八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 除另有协议的以外,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根据该规定,如各方订有合同,按约定确定专利权属;如果各方没有约定的, 由共同完成单位或者个人共有。这表明,如果一项合作专利参与申请的权利人越多,那么每个人所享有的专有权就越弱;当单个主体行使专利权的时候所受到的阻碍也就越大。例如,合作专利对外许可时,《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这表明合作专利的权利人数越多每个人所得利益也就越少,所享有的专利权范围也就越窄,被许可人可能要支付的专利许可费也就越多。因此,合作专利量的增加不仅会导致专利总量的增长,还会导致专利权人数的增加,每个人享有的专利权进一步弱化,尤其是合作的专利权人。因此提出假设如下:
假设2a专利合作者越多,专利“片段化”越严重;
假设2b合作专利数量的提高,会分散各个共同拥有专利的合作者的专利权。
专利与技术标准存在着密切联系,当今的技术标准不可避免的蕴含着专利。RYSMAN等[22]认为,因为技术复杂度日益加大、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技术标准与技术专利逐渐融合,技术标准的制定越来越离不开专利;BLIND[23]指出,正式的行业标准能促进专利的传播;ALLEN等[24]认为,技术标准不仅可以直接促进专利创新,还可以通过增加国际竞争力,间接促进专利创新;国内学者张米尔等[25]以通信行业为样本,通过协整和误差修正模型分析长周期时间序列数据。研究结果表明:技术专利与技术标准存在长期稳定的动态均衡关系;在此基础上,运用格兰杰因果检验的分析表明,技术专利与技术标准存在显著的因果关系,技术专利存量关于技术标准存量的长期弹性为0.399,技术标准的数量每增加1%,技术专利的数量将相应增加0.399%。高新技术产业标准的增多很可能伴随着专利的增加,由于技术的发展面较广,专利逐渐渗透到相关的每个IPC(国际技术分类号)中,一旦形成标准,其所需专利会相当多,如果这些专利被不同权利人所掌握,对于下游厂商会产生巨额的生产、许可成本。因此提出假设如下:
假设3技术标准的增加会导致“专利分散”。
据有关数据显示,LED产业是一个专业跨度大、技术和应用更新快的产业,人才需求量巨大。“ 十二五”期间,我国LED产业人力资源需求总量将新增超过 200万人。其中,复合型高端产业领军人才的需求约 5千人,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约 5 万人,专业技术和研发人才约 20 万人。到2015年,我国LED产业的从业人员超过 400万人。这些人才分散在不同的LED机构中,如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势必有力推动技术创新的步伐,使得专利的产出进一步提高。因此提出假设如下:
假设4 LED研发人员的增多会对“专利分散”有显著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研究提出“专利分散”形成的概念模型(见图1)。
图1 影响LED“专利分散”形成的概念模型
2.2研究方法
为了验证上述因素对于“专利分散”的影响程度,本研究采用偏最小二乘法来检验。偏最小二乘法是一种新型的多元统计数据分析方法。它采用对变量X和Y都进行分解的方法,从变量X和Y中同时提取成分(通常称为“因子”),再将因子按照它们之间的相关性从大到小排列。它的优点在于能很好地解决模型多重共线性问题以及因子尽可能多地包含自变量和因变量的信息。本研究用SIMCA-P软件进行偏最小二乘法分析。上述研究假设所涉及的变量测量方法如下。
2.2.1因变量的测量
由于我国专利文献不要求引文,因此无法适用国外测量“专利分散”的方法。依据“专利分散”的定义,本研究利用赫尔分指数(HHI)构造“专利分散”指数来作为“专利分散”测量指标。相关研究表明,随着大量的LED专利权人在我国涌现,单个权利人专利虽然较少,但集合起来大大超过了技术优势企业,相对来讲稀释了这些企业的专利垄断,整个产业专利集中度下降。“专利分散”指数F能很好地衡量产业专利集中分散的程度,
(1)
式中,xi表示在产业中拥有专利量最多的前几位专利权人,即样本n中某一个专利权人的专利;x表示产业中所有专利权人的专利量累计总和。分数值表示产业中拥有专利量最多的前几位专利权人中某一个专利权人的专利平方占所有专利权人的专利量累计总和平方的比例,样本n一般取在产业中拥有专利最多的前50个专利权人。其公式的含义表示产业中拥有专利量最多的前几位专利权人各自专利量的平方之和比上该产业所有的专利权人的专利量总和的平方的剩余比例。产业中该值越大说明产业内专利越分散,当只有一个专利权人的时候,该指数为0,表示产业中专利集中在某个专利权人手中;当产业中有许多个专利权人,专利分别掌握在这些权利人手中,n趋近于∞,该指数达到最大值1。一般该指数值在[0,1]之间变化,假设某个产业有无数多个专利权人,专利掌握在不同的权利人手中,那么,该指数趋近于1,这表示“专利分散”的程度很大。本研究以LED产业为例,用“专利分散”指数作为“专利分散”衡量指标,样本n以1993~2011年间拥有LED发明授权专利最多的前50个专利权人为主;xi表示LED产业中拥有专利量最多的前50位专利权人中某一个专利权人的专利量;x表示在该区间内所有拥有LED发明授权专利权利人的专利量的总和。
2.2.2自变量的测量
(1)技术复杂度技术复杂度的衡量指标之一——LED专利权人数量。专利权人数的变化国内外研究普遍都认为是产生“专利分散”的重要原因,而技术复杂的程度往往体现在领域中专利权人的增多,这些权利人的专利往往又涉及到许多不同种类的技术,将技术保护范围进一步延伸了。本研究以历年所有LED专利权人的数量作为衡量技术复杂度指标;
技术复杂度的衡量指标之二——LED细分技术领域数量。LED产业主要技术链包括了外延、芯片、封装和应用等领域,在进一步细分又可以涉及很多技术,这些技术领域里充斥着大量的专利。因此,本研究以IPC来划定LED涉及的技术领域,从专利角度出发,把这些技术领域进行分类并用涉及LED专利的IPC数量衡量LED技术领域的多寡,以此来作为技术复杂度的衡量指标。
(2)专利合作专利权人之间共同申请专利,不仅稀释了单个专利权人所享有的权利,进一步使得专利量扩增以及专利权人数的增加,使得专利权的“片段化”进一步恶化。因此本研究基于合作专利权人数量以及合作专利数量两个维度来衡量专利合作情况。
(3)技术标准标准过多不仅是其他产业中存在的问题,也是LED产业专利存在的问题,我国从国家到地方分别制定了许多个LED标准,加剧了专利标准数量的进一步增大。因此,本研究以历年累计的LED标准存量作为衡量LED标准的指标。
(4)研发人员由于LED研发人员的情况国家并无相关统计数据,而研发人员的情况直接影响LED专利的产出。因此,本研究以我国LED专利历年发明人数作为衡量研发人员情况的替代指标。
2.3模型构建及数据来源
(1)模型构建根据偏最小二乘法原理,及上述影响我国LED产业“专利分散”因素的研究假设,构建回归模型:
(2)
式中,y表示LED“专利分散”程度;V1表示我国LED产业发明授权专利权人数;V2表示LED产业涉及的技术领域;V3、V4表示专利合作情况;V5表示我国LED产业技术标准;V6表示我国LED产业专利涉及的发明人数。各影响因素的衡量指标及描述见表2。
表2 影响专利分散的因素变量及指标设计
本研究的专利研究类型主要以发明专利为主,涉及的专利权人数、IPC分类号、发明人数、专利合作者数量、合作专利数量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的“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
(2)数据来源笔者阅读了涉及到LED专利技术的上千份专利文献资料后,从中总结出了LED专利所涉及的关键词,由于LED的大类是属于电子信息产业中的半导体分立器件,因此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的“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界面上点击“电子信息产业”,进入后在行业分类导航中选择“半导体分立器件”。在检索专利时采取布尔表达式,输入关键词“LED or 发光二极管 or 光 or 照明”,在IPC分类号一栏输入“H01L”。考虑到发明授权专利价值较大且说服力较大,本研究主要以发明授权专利量进行数据分析。在所有统计的LED专利中,按设定的研究对象,剔除与LED无关的专利后,1993~2013年,我国共受理了55 637件LED相关专利申请,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45 241件,实用新型申请量10 396件。截止到2013年为止,我国LED发明授权的专利量累计达到了20 053件。由于我国专利审查周期一般3年左右,有时候可能更长,为了保证数据的有效性和全面性,本研究的时间跨度在1993~2011年之间,样本容量为该期间历年授权的发明专利数量、权利人数、IPC数量、合作专利、发明人数。至于累计标准存量数据,由于目前我国LED技术标准所需的必要专利并未公开,制定我国LED技术标准的机构过多、涉及面大,为了实证研究,忽略掉地方的一些标准,主要以国家标准为主,以累计的标准存量来计算。1993~2011年之间涉及LED的国家标准存量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数据库、《广东省LED照明产业标准体系规划研究报告》[26]。综上所述,可以得出衡量影响我国LED“专利分散”的解释变量,根据从上述数据来源获取的研究相关数据,分别手工计算统计出“专利分散”指数值、专利权人数量、IPC数量、专利合作者数量、合作的发明授权专利数量、标准存量、专利发明人数量。数据统计见表3。
表3 相关研究数据统计
1993~2011年我国LED授权发明专利为20043件。从表3中可以看出我国LED产业“专利分散”指数整体呈上升趋势。除了1993年、1994年以外,该指数值基本上接近于1。“专利分散”指数是根据HHI改进而来。HHI指数原本是一种测量产业集中度的综合指数,它是指一个行业中各市场竞争主体所占行业总收入或总资产百分比的平方和,用来计量市场份额的变化,即市场中厂商规模的离散度。因此,“专利分散”指数可用来衡量产业中专利权人的专利份额集中或者分散程度。该值越接近于1,表示该产业中专利权人众多,每个专利权人专利量较为均衡,稀释了专利量优势权利人专利集中程度,产业专利趋于分散。如表3所示,2001年以后,“专利分散”指数趋近于1,在[0.99,1]之间变动,这表示我国LED产业长期存在着“专利分散”问题且十分显著。由于专利审查周期3年左右,有可能时间更久,因此越到后来各相关数据存在一定滞后性。变量数据统计描述见表4。
表4 数据描述(N=19)
3验证分析
3.1假设检验
为了检验变量是否存在多重共线性,利用SPSS17.0来检验自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多重共线性,检验结果见表5。
表5 方差膨胀因子计算结果
从表5中可以看出,除了V5以外其余的变量方差膨胀因子均大于10,这表明自变量之间存在着多重共线性问题,因此不能用普通的最小二乘法进行回归检验,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本研究采用偏最小二乘法来进行计算。
根据偏最小二乘法原理,利用SIMCA-P软件,用交叉有效系数Q2来确定主成分,结果见表6。
表6 偏最小二乘法主成分数及交叉系数检验
依据表6的计算结果,Q2>0.097 5,只有一个主成分解释了自变量90%的信息,因此模型最终选择一个主成分。根据偏最小二乘法原理得到标准化的自变量的回归系数(见图2)。
图2 回归系数
偏最小二乘法根据变量投影重要性指标VIP来检验自变量对因变量是否有显著影响,当VIP> 1 时,可认为第i个自变量对因变量有显著影响。根据SIMCA-P的计算结果,可得LED“专利分散”各影响因素的VIP值(见图3)。
图3 自变量VIP值
图2和图3的结果可以检验上述提出的研究假设,表7是各假设的检验情况汇总。
表7 假设的检验情况汇总
3.2结果分析
由图3可见,6个变量的VIP都达到了0.8以上,虽然V1专利权人数的VIP值未达到1,但是接近1,这表示专利权人数的变化与“专利分散”的形成还是有很大的关联,随着每年LED专利权人数的增多,这些权利人或多或少掌握专利,无论这些专利是多是少,将来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创新的传播、影响LED产业发展,因此假设1a得以验证;V2的VIP值为1.166 8且标准系数是正数,这说明IPC数量与LED“专利分散”呈正相关, IPC数量越多表示技术越复杂,不同的技术领域涌现出大量的LED专利,该因素与“专利分散”有显著相关性,说明它是影响LED“专利分散”形成的主要因素之一,验证了假设1b;V3、V4所代表的专利合作虽然对于“专利分散”的影响显著性不如其他变量,但还是有一定的影响力,例如,合作专利的增长会促进LED专利的增长,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合作专利权人数的增加,权利人享有的专利权进一步弱化,由此导致产学研过程中专利归属问题以及利益分配的问题,因此假设2a、假设2b得以验证;V5技术标准值的VIP值达到了1.180 8,是6个变量中VIP值最大的一个,且回归系数为正,这说明技术标准与“专利分散”程度显著正相关,是影响“专利分散”形成的最主要因素,假设3得到验证。目前,我国LED领域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涉及的技术标准很多且制定这些标准的部门很杂乱。随着LED产业的发展技术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而且专利有“分散”的趋势,专利上游多被国外LED权利人所掌控,LED照明已不是单纯的照明,它里面蕴含着荧光粉的涂覆技术和提高发光率、散热度等一系列新技术的应用。LED已广泛应用于手机、汽车、显示器等产品中,所关联的IPC数量也越来越多,这些专利又被不同的权利人所掌握,LED标准的制定不可避免地要落入到这些专利的保护范围之中,一旦这些专利形成了技术标准,对LED企业生产照明产品将造成不利影响。从图3中可以看出,V6发明人数也对“专利分散”有一定促进作用,假设4成立。虽然我国保护发明人合法权益,促进技术创新,推动我国LED产业发展的初衷是好的,但是过多授予专利必将导致“专利分散”现象的出现,专利质量也会进一步下降,最终影响到公共领域的利益,甚至会出现“反公地悲剧”。
4结论及建议
4.1结论
本研究利用偏最小二乘法对于影响LED“专利分散”的因素进行分析,发现标准化、IPC数量等因素对我国LED“专利分散”形成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1)LED产业中专利权人的增多,出现了越来越多不同的细分技术,使得产业的技术链更加零散,专利权人对“专利分散”有一定影响;同时,随着产业中更多细分技术领域的出现,完整的技术链被分割成不同的子技术,这些技术专利又掌握在不同的权利人手中,因此,技术领域的增多对“专利分散”有很大影响。
(2)合作专利数量及合作专利涉及的共同权利人数量,间接地反映了在某个产业中,实施产品技术的细化程度和衡量专利权人的“分散”情况。因此,合作专利对“专利分散”有一定影响。
(3)我国关于LED标准的数量太多,标准的背后催生了大量专利及专利权人的出现,这是直接导致LED“专利分散”形成的因素且影响最大。
(4)研发人员数量的增加也体现了不同技术背景的人才及专利创造者的出现,对“专利分散”有一定影响。
4.2政策建议
高科技产业中的“专利分散”问题已经成为一个较为热点的研究主题。之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专利分散”理论研究非常零散,没有系统解释“专利分散”含义;利用专利引文测量企业“专利分散”而忽略了引文数据不完整、滞后性问题,测量方法不适合我国专利制度;研究“专利分散”形成原因从企业微观层面入手忽略了产业宏观层面及样本容量有限;尚未有文献结合我国LED产业的实际情况研究“专利分散”问题。本研究的主要贡献及创新点在于:系统的阐释了“专利分散”的含义;在不基于专利引文的情况下,利用我国1993~2011年的LED发明授权专利数据构建“专利分散”指数验证了我国LED产业存在“专利分散”;在测量“专利分散”的基础上,实证研究了我国LED产业“专利分散”形成的因素,研究结果发现:LED产业的技术复杂度、专利合作、技术标准、研发人员因素对我国LED产业“专利分散”形成有影响,其中技术标准过多是形成我国LED产业“专利分散”最主要因素。此外,针对我国LED产业“专利分散”各个形成因素,本研究对产业政策制定者提出如下建议作为应对我国LED产业“专利分散”措施的参考。
(1)建立相关的技术联盟我国LED产业涉及的技术领域较多且出现了大量的专利权人,长此以往会使得技术的“片段化”日益严重,很容易引发“自锁效应”。所谓“自锁效应”是指研发资源长期分散在不同的技术领域,各个专利权人“各自为政”难以形成合力,产业发展自身的优势技术非常困难。例如,我国LED产业专利在各个技术领域较为分散,长此以往难以在自身优势的技术领域内集中研发资源,发展技术。因此无法通过专利的交叉许可来解决面临来自国外LED专利优势企业的高额专利许可费及“专利敲竹杠”等问题。所以我国应该效法美国、日本、欧盟建立相应的产学研机构,重点扶持优势企业,建立相关的技术联盟进行技术互补,集中研发资源发展优势技术,弥补LED技术的空白点已达到与国外LED企业交叉许可的目的。
(2)建立专门的LED标准通过实证研究表明我国LED标准过多,不同标准下催生了大量的专利,一旦这些专利成为标准的必要专利,掌握这些专利的权利人有可能对其他LED企业索要巨额的许可费或发起专利诉讼。因此,为了避免标准的过多导致“专利分散”现象,有效促进产业发展,政府必须利用自己的权力和资源引导产业进行商业化。例如,我国企业可以积极参与LED标准的制定甚至是LED的国际标准,政府应减少标准制定的机构,使LED标准存量有效的覆盖到产业链的上中下游;此外,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建立专门的LED标准和涉及相关标准的专利数据库,使得人们可以检索查找出标准所需的必要专利,建立有效的防范监督机制。
(3)运用专利集中战略“专利集中战略”是指选择一个特定的并具有竞争优势的细分技术领域,尽可能地将该技术领域的专利集中经营以获得收益的一种市场行为。针对我国LED产业专利权人、发明人、合作专利及合作申请专利者日益增多,导致了专利权的弱化,进一步地对企业进行专利商业化造成困难等问题,建议我国实施LED专利组合策略,企业应该在LED技术链的不同领域积极申请专利,将自身的专利布局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我国应该引导企业、高校、研究院所等机构建立起技术共享的相关机制;运用专利集中战略构建涵盖LED芯片、外延、封装、应用各产业链所涉及专利的专利池,有效地整合专利资源应对竞争。
本文实证研究了影响我国LED产业“专利分散”形成的因素,但局限性在于我国专利有18个月的公告期,专利授权审查周期平均3年左右,有些专利从申请到授权可能周期会更长。因此,本研究的专利数据不是很完整,研究技术标准对LED“专利分散“形成的影响,应选取LED标准涉及的必要专利为指标,但由于我国这方面的数据尚未公开,因此以LED标准存量来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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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继宁)
The Research about Formed Factors of Chinese LED Industry Patent Fragment
LUO Kai1YUAN Xiaodong2
(1.Wuhan Textile University, Wuhan,China;2.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Wuhan, China)
Abstract:In some 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es,it exists the issue of “patent fragment” which means the number of patents continue increasing, the patent concentration degree decreases,patents are shared by many holders,and they enjoy exclusive rights but not rights of using all patents. This issue will hinder innovation,increase transaction costs,limit competition and reduce social welfare and so on. According to literature,Chinese LED industry patent concentration degree started decreasing, and the trend of “patent fragment” is existing in Chinese LED industry, the reason is unknown. And such, this empirical study aims to reveal the reason about Chinese LED industry “patent fragment” shaped by PLS. The result showed the number of standard and the number of IPC have most significant to the forming of Chinese LED industry patents;the number of patentees, the number of cooperated patentees, the number of cooperated patentand the number of inventors impact on “patent fragment”. Some suggestions about solving the issue of “patent fragment” are given.
Key words:patent fragment; LED industry patent; PLS
通讯作者:袁晓东(1973~),男,湖北襄阳人。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市430074)管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管理。E-mail:yuanxd@mail.hust.edu.cn
中图法分类号:C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884X(2016)02-0258-09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71373088);湖北省科技支撑计划资助软科学项目(2015BDF065);武汉纺织大学科技创新计划资助项目(153062)
收稿日期:2015-10-21
DOI编码: 10.3969/j.issn.1672-884x.2016.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