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朝历代的藏宝与掘宝
2016-03-23本刊编辑部
中国历朝历代的藏宝与掘宝
古人窖藏财物,埋藏者又不轻易透露消息,若干年后,宅第易人,房子新主人在翻修或重建时,往往可以挖出前人的窖藏。因此,后人遇到拆迁、搬家时,往往都会“掘地三尺”,把家前屋后地下翻一遍。
据媒体报道,英国一拆迁公司工程队的负责人史蒂芬·莫尔顿,近日在拆毁一座位于多塞特郡桑斯伯恩市的旧房子时,发现了多块稀有的维多利亚时期的荷兰代尔夫特瓷砖,总价值竟然高达约49万元人民币,代尔夫特蓝陶是一种产于荷兰南荷兰省代尔夫特的陶器。有道是:乱世藏黄金,盛世兴收藏。历朝历代的中国人亦流行藏宝、掘宝。
古代墓室中的陪葬品
窖藏
窖藏,就是用地窖把金银财物贮存或埋藏在地下。几千年来频繁发生的战乱,让人们想到了这个藏金办法,以为如此一来,既安全方便,又能备不时之需,这本是埋金藏银的主要动机。古代的皇室、权贵和富豪特别喜欢用这种方式藏黄金、白银。
我国以银为货币,萌芽于汉、唐,到宋代才普遍化。由于银两的购买力极大,遂成了一般人家的宝贝,很多人都习惯将白银窖藏起来,难怪涌现出“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俗语,宋人的笔记体小说中多有记载此事。福州余丞相,将白银每百锭为一窖,深埋地下;京师杜生将百余两银子藏在家里的门槛下;某妓女没事就在床底下挖洞。将银子藏在洞内,或埋于屋后山脚下,或厅前的花坛内,种种收藏方法不一而足。也有员外(富豪)在家里挖个大地窖,将所有的银两熔成一个大圆球,叫做“没奈何”,藏在地窖中,即使偷儿发现,也只有干睁眼的份儿——拿不走。员外自己要用时,凿下一小块就行了。
嘉靖时,严嵩及其儿子严世蕃乃大贪官。据周玄啼的《泾林续集》载:“严世蕃纳贿……蕃妻乃掘地深一丈,方五尺,四围及底砌以纹石,运银实其中,三昼夜始满。”又“世蕃于(家乡)分宜藏银亦如京邸式,而深广倍之。复积土高丈许,遍布椿木,市太湖石,累累成山。空处尽栽花木,毫无罅隙可乘,不啻万万而已。”
以贪财著称的万历皇帝,不仅靡费奢汰无所穷尽,据《清圣祖实录》(卷二五五)载,他还“于(皇宫)养心殿后,窖银二百万金”,至明末方才掘出。据《清世祖实录》(卷五九)载,开封周王府内也窖银二三百万,因洪水泛滥沉压于地,清顺治八年(1651年)被人发现。
古人在挖地窖时,通常会采取了反盗宝手法,即将藏宝坑挖得很深,再埋入装满财宝的坛、罐、缸这类器物,用以迷惑盗贼。而且,他们很讲究放置财物的方法,通常采取上下分层放置的方式,先放一层,掩埋后再放一层,再掩埋再放,多者达三四层。在各层之间,往往用石板、砖块叠压,土层之间则用糯米熬成的液汁、蔗糖汁、蛋清、黄泥和石灰,夯实密封,有时其中还会拌上碎石子、瓦片之类,以增加盗挖的难度。即使被盗挖,盗贼往往也只能发现上层。更巧的是,这也符合了古人赚一点钱就贮藏一点、埋下一层的习惯。
此外,窖坑一般选在卧室内、炕(床)底下。也有选在院内,如在院内常会在地面上做出一系列伪装,如建上茅厕、猪圈、便房等。
更有“聪明人”想出了将钱财藏到粪堆、茅厕这些肮脏之地的办法。中国国家博物馆的镇馆之宝商代青铜重器“后母戊”青铜方鼎(曾称“司母戊鼎”),就是被采取窑藏方式处理的,藏匿的地点是吴姓人家的粪坑下面。
还有一个极端的防盗法子,传说有一个发了大财的晋商,觉得将财宝埋到地下、放进墙壁、寄放钱庄都不放心,于是便把成堆的银子熔化成液体,浇灌进家中的地板。这手法太另类、太出人意料,盗贼的确找不到了,但“家贼”难防,其子孙没钱的时候便会悄悄敲下点银子。
扑满
对于零星的贮藏,古代流行的手段竟然与今儿童储钱用“储钱罐”是一个原理:用钱罐收藏,聚少成多,最后满时或是需要时,将钱罐打破取出。这种钱罐,在古代叫“扑满”。它还有许多别称,如:悭囊、闷葫芦。
扑满一般有两种。一种即是用陶土烧成的,造型却丰富,或小猪,或小虎,或小牛,憨态可掬,让人爱不释手,走街串巷的货郎担上就有大大小小的扑满卖,这种扑满里面存不了多少钱,一摔即碎,取钱比较方便;另一种是用毛竹筒做的,裁取一节竹筒(保留其两端关节),在某端近节处锯或凿一个塞钱的小缝即成,这种扑满的容量比泥制的大,但取钱比泥制的麻烦,需用刀将竹筒劈开。从有关资料看来,扑满的历史比较悠久。最早关于扑满的记载文字,见于司马迁所写的《史记》中。汉代刘歆著的《西京杂记》(卷五)记载了公孙弘用扑满存钱的故事:汉武帝时的丞相公孙弘,年少时家贫,放过猪,当过狱吏,但刻苦向学,孜孜不倦,在汉武帝元光五年(前130年),近70岁时他方入九卿之列,74岁升为丞相,官居极品。6年之后,病死于任上。刚入官道时,他的老乡邹长倩送他一个扑满,提醒公孙弘:人要懂得施散,而非聚敛。公孙弘在以后的岁月里,一直保持勤俭的本色,盖布被,吃粗粮。所余的钱,用来在相府设东阁客馆,招纳贤才,以推荐给皇帝选用。所以,他不因聚敛钱财招至的大祸,平平安安度过了他的一生。
猪肥了要杀,扑满储足了就要砸碎,愈是拼命苦恋财富,愈会招来祸害。中国人就在这件小小的杂物中,寓下了深长的哲思。
掘宝
在兵荒马乱之中,主人把数代积蓄深藏于地下,由于时代久远,地貌变迁,藏窖的主人和嫡亲后人相继辞世,巨大的财富就深藏于地下成为无主之物。古人窖藏财物,埋藏者又不轻易透露消息,若干年后,宅第易人,房子新主人在翻修或重建时,往往可以挖出前人的窖藏。因此,后人遇到拆迁、搬家时,往往都会“掘地三尺”,把家前屋后地下翻一遍。从古人房产买卖史料上,确实可以找到“掘钱”的记录。
据说,苏东坡年轻时,在杭州金山寺借住读书,三餐不继,穷极无聊下在床下乱挖,果然挖到一大瓮白银。但他不贪,封好后再埋回去。后来,他中了进士,才叫家人挖出来供做修寺费用。
沈括的《梦溪笔谈》(卷二十一)中便记录了一则买房遭索“掘钱”的事。当时洛阳很多财主家都有掘地藏金的习惯,其后人在卖房时便会想到这一点,有意向买主索要“掘钱”。宋仁宗时的大官张观买房时,卖家一而再、再而三地索要“掘钱”,张观之父张居业喜洛阳风物,故张观必为父亲买宅于此,最后张观多付钱1000多缗,卖主才交付房子。时人都认为张观付这笔钱太吃亏,谁想张观买下后,竟然真的挖出一大笔财宝,挖出的一只石匣子里装有数百两黄金,正好是张观买房的全部费用,等于白白地赚了一套大宅子。张大人观察匣上的题款文字,都不是近古之世所有。
山西平阳府城(今山西临汾市)亢家原籍山东,明万历年间(1573—1620年)逃荒来到东关,在一家破落大户的两间破败的场房里落脚,靠卖豆腐谋生。后生一子,取名亢宝万(即亢嗣鼎),其父在东关买了块荒弃地基,动工搭建房屋,破土动工中不意挖出几瓮银子,遂成巨富。于是建府邸,修花园,砌鱼池,成了当地首户。亢嗣鼎成年后,全力经商,买下半个东关,扩建宅院。清初顺治年间,李闯王败走时,因为手里的金银财宝携带不便,便将这些宝贝都埋在亢家院子里。亢嗣鼎后来发现了这批宝藏,凭空获得了价值800万两白银的财富,亢嗣鼎得以创设票号、成为巨商。
(《文史天地》2015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