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的胜利,原创的胜利 琼瑶维权打官司,赢了!
2016-03-23东昇
文 | 东昇
琼瑶的胜利,原创的胜利 琼瑶维权打官司,赢了!
文 | 东昇
依法维权、将侵权者告上法庭,拿到赔偿金后投入公益事业,琼瑶委实“干得漂亮”
在国内各个创作领域,抄袭早已屡见不鲜。小说创作中,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被指抄袭庄羽的《圈里圈外》;影视编剧中,《活色生香》编剧李亚玲被疑抄袭《香水》和《不能动》;而近些年的春晚结束后,亦总会有作品摆脱不了“抄袭”的嫌疑。
梳理近年来影响较大的侵权事件就能发现,虽然有一些抄袭事件得到了追究,可最终不了了之的更多,这不断加剧了文化领域的乱象和道德滑坡,让某些人产生了抄袭很正常、法不责众的畸形心态。
抄袭者对于自己明显抄袭行为的不承认与不反省,直接导致了原作者在想要讨回公道时往往需要采取法律手段。
琼瑶胜诉
2014年4月,由于正编剧的古装剧《宫锁连城》热播,反响热烈。当月15日,琼瑶在微博发布公开信,称《宫锁连城》的主线及主要情节发展涉嫌抄袭自己的作品《梅花烙》。之后,于正在微博做出回应,称剧本本身没有问题,“抄袭”一事“绝对只是一次巧合和误伤”。
2014年5月28日,琼瑶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诉讼,称于正未经她的许可,擅自采用《梅花烙》的核心独创情节,改编创作电视剧本,并联合其他四方,共同摄制、播出了电视连续剧《宫锁连城》。
琼瑶认为,于正严重侵犯了她的改编权、摄制权,给她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请求判令于正在内的五方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
一审判决之前,包括赵东苓、刘和平、薛晓璐、史航等在内的139位编剧发表联署声明,支持琼瑶依法维权的主张,“我看了看这个名单,如此之壮观,所以那个时候我觉得原来有这么多人在支持我,原来有这么多人都在反侵权。”
2014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琼瑶是《梅花烙》剧本的作者及著作权人,判定被告于正侵权成立,要求其致歉,并与其他4名被告连带赔偿原告500万元,同时出品单位应立即停止发行传播《宫锁连城》。
一审宣判后,于正等五被告不服判决,随后向法院提起上诉。直至2015年12月16日,琼瑶《梅花烙》著作权维权案终审落幕,被告于正被判公开道歉,琼瑶获赔500万元。历时19个月的诉讼终于尘埃落定。
得到律师发来的结果,琼瑶第一时间上网致谢,称“正义终于发出了声音”“谢谢内地的法律,让我对人生恢复了信心!此时此刻,激动不已,这个案子已经不是我和于正的个人争议,而是‘是’与‘非’之争,是‘正义’与‘非正义’之争!泪在眼眶,我只想大声喊一句,知识产权胜利了!”
三度落泪
2015年12月21日,琼瑶通过电视剧《花非花雾非雾》官微发表长微博,细数从发现于正抄袭,再到向湖南卫视举报无果后决定上诉,最终二审获胜的心路历程。她称自己不仅受到来自于正的伤害,还受到亲人湖南台的伤害,透露曾为此案三度落泪。
在长微博中,琼瑶回忆刚得知于正涉嫌抄袭时,她曾向湖南卫视抗议、向广电总局求助。在《宫锁连城》尚未播出时,琼瑶曾与湖南卫视沟通,但对方表示该剧会准时播出,并回应道“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湖南卫视知道于正抄袭?”琼瑶称当时自己“立刻蒙了”,掉下了眼泪,“被敌人伤害不稀奇,被亲人伤害才痛心”。
琼瑶坦承湖南台此次给了自己很多伤痛,而让她痛苦了快两年的官司终于结束了。琼瑶表示自己做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希望起到一个带头作用,不要再有抄袭事件发生。
可以说,琼瑶坚决维权确是带了个好头,她的胜诉更是有一定的示范作用,这让越来越多的人站出来维权,令那些曾经试图或肆无忌惮抄袭的“剽客们”受到震动。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2015年1月19日,作家周浩晖也曾跟随琼瑶的脚步,起诉于正《美人制造》涉嫌抄袭他的小说《邪恶催眠师》。琼瑶胜诉所能带来的最直接利益,就是让内地频繁被侵权的编剧,能拥有一个可当护身牌使用的直观案例。
于正拒不道歉
案件的终审判决令整个影视界为之振奋,拍案叫好。可是,终审判决至今,琼瑶仍未收到于正的道歉,而于正的工作和生活似乎并没有受到败诉影响。
输了官司又输人、愿意赔钱就是不道歉的,于正不是第一个。
郭敬明抄袭庄羽的《圈里圈外》败诉后,回应称:“我会执行法院判决的赔偿和停止销售,那是出于我对法律的尊重。但我不会道歉!金钱、名声,这些东西,真不是那么重要,我都可以给予,惟独道歉,哪怕只是简简单单一句话,也决不会迫于压力而放弃了自己的原则,放弃了曾经创作时的辛苦,放弃了所有依然喜欢着我的文字的人的希望。”
愿意赔偿,不愿意道歉,于正是重走郭敬明的旧路吗?如果于正拒不道歉,难道琼瑶没辙?琼瑶说,“对我而言,比道歉更重要的事情是这笔赔偿金的用途。”
2016年1月27日,琼瑶将所获赔偿金500万悉数捐出,设立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琼瑶文化基金,与教育部门联手推动青年文化的成长,用于对青年学生的诚信教育以及鼓励原创。
依法维权、将侵权者告上法庭,拿到赔偿金后投入公益事业,琼瑶委实“干得漂亮”;而反观于正,如果说此前的抄袭是藐视他人的著作权,那么败诉后至今仍不道歉,则是对法院判决的藐视。同样是影视圈中的“知名人士”,差距为何就这么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