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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思想的主要内容及其理论价值※

2016-03-20胡映雪

党政干部论坛 2016年11期
关键词:依宪治国党的领导

○胡映雪

习近平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思想的主要内容及其理论价值※

○胡映雪

2012年12月以来,习近平多次作了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回顾了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指出了宪法的地位和重要作用,并且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习近平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具有重要意义。

一、习近平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论述了宪法与人民利益具有一致性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宪法为何至上?因为宪法与党和人民共同意志具有一致性,是人民利益的根本体现。习近平指出:“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宪法与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在于其来源的一致性,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利益至上,而宪法构建了国家及政府运行基本规则,国家各项基本制度设计都旨在保障、服务人民利益,是人民利益的集中体现。习近平的论述从法理基础上阐明了宪法与党和人民的关系,明确指出了宪法与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体现了社会主义宪法的优越性和基本特征,也阐明了我国宪法与资本主义宪法的本质区别。

(二)明确了党与宪法的精神实质具有统一性

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核心思想、主体内容、基本要求,都在宪法中得到了确认和体现,其精神实质是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社会主义事业和各项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而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宪法集中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宪法和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法律实施也是党领导人民进行的,党自身也必须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宪法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人民权利,党的根本政治主张也在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因此,党与宪法的精神实质是高度统一的。此外,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布局与总任务,要完成十八大的目标,也离不开宪法对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保驾护航。这充分说明,党与宪法具有统一性,坚持落实宪法基本精神就意味着坚持党的领导。

(三)强调宪法实施是保障宪法权威的重要手段

习近平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把宪法实施的重要性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同时提出了完善宪法实施的四项重要内容。

一是宪法实施的首要前提——“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推动我国各项改革和发展的前提,只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为改革和发展创造稳定的政治环境,各项工作才能顺利进行。

二是宪法实施的根本任务——“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的法律条款具有原则性和高度概括性的特征,宪法条款必须转化为具体的法律才能发挥出根本法的作用。因此,宪法实施必须抓住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这一主线,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完善宪法实施的主要抓手,把宪法落实到具体的法律中,使人民在每一项法律规则和具体判决中都能体会宪法的权威。

三是宪法实施的核心内容——“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保障公民的权利是宪法的内容,也是宪法的价值取向,这是现代宪法的的共同特征。要实施宪法,其最根本的出发点就应当是保障公民的各项自由和权利。人民权利

得到完善的保障,才会发自内心认可宪法,服从宪法,使全社会树立宪法至上的舆论氛围。

四是宪法实施的根本保障——“坚持党的领导”。党是我国各项事业坚定的领导核心,党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水平对我国的现代化进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党兴则国兴”。要使宪法得到良好实施,离不开党的领导作用,因此党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和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设立的基本准则。如果宪法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其他法律条文制定再多也是无用功;如果违宪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任何法律都可能流于形式。树立宪法权威,必须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健全维护、运用宪法的制度,不能把宪法当成用得上就用、用不上就束之高阁的工具。

二、习近平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思想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新贡献

(一)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思想充实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

习近平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思想有力回应了西方宪政理论。西方民主政治理论主张三权分立、政党轮替、军队国家化等,以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和利益为价值取向。而习近平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论中的“宪”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它以根本法的形式规定了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和权力运行的基本原则,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习近平关于依宪治国的论述,表明了我们党的新一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了全新认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

习近平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思想回答了党与宪法的关系问题。习近平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思想的内容,表现了党对宪法的绝对服从和敬畏,从根本上解决了“人治”与“法治”的争论,消除了权力与法律孰高孰低的疑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上的一次新突破。依宪治国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而依宪执政自然就是党执政的方式,宪法是党治国、执政的最高守则。习近平对于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论述标志着我们党新一代领导人对现代民主和法治规律的认知和深刻把握,是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型的根本方式。

(二)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思想完善了党的建设理论

党的领导与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本质是一致的,在新时期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出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对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而言,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本身就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不动摇,这是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原则。党的执政地位决定,只有党才能发挥总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才能凝聚各方力量支持法治建设。执政环境的变化和基本任务的变化决定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方式和依据也要发生变化。要将党和人民的意志贯穿始终,保障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必须以宪法作为根本依据。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要求将社会秩序纳入宪法秩序,把宪法作为连结党的领导与社会治理的桥梁,从而推动各项社会活动有序进行。

(三)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思想深化了法治建设理论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离不开党的领导,执政党必须带头遵守宪法。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必须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包括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几个方面。关于法治建设,习近平提出了新十六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十六字方针概括了立法、司法、执法机关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及全社会应当达到遵纪守法的一种理想状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则是总结了党与法治的关系,即党依据宪法领导法治建设。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实际上是依法治国的总纲,是依法治国战略的顶层设计,完善了法治建设的理论依据。因此,建设社会主法治国家,就要把宪法放在一切法律法规之上,真正使宪法成为党和政府行动的根本依据,使宪法成为国家长治久安的有力保障。只有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才能确保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稳步前进。

三、习近平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思想为加强宪法权威提供了路径

(一)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创造宪法至上的舆论氛围

习近平强调:“要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成为当前的迫切要求。要树立宪法权威,必须要在全社会制造宪法至上的舆论氛围,要制造这样的舆论氛围,必须要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使尊重宪法、敬畏宪法的观念深入人心。

开展宪法宣传教育,首先应当紧密结合中国近现代历史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并最终取得革命胜利的光辉历程,使社会公众深刻认识到我国宪法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和历史必然性。党领导人民取得革命胜利、带领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过程也是宪法形成和完善并成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保障的过程。通过对这段历史的宣传,使社会公众意识到党与宪法的统一性,增加社会公众对宪法权威的认同感。

其次,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应当重点宣传我国宪法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现实意义。应当结合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的伟大成就,积极宣传我国宪法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现实意义。通过宣传教育,使社会公众认识到宪法对国家稳定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了解宪法与国家繁荣稳定的密切联系——宪法受到尊重则国家繁荣昌盛,宪法受到破坏则国家动荡不安。

此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还应结合依法治国战略实施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实践成果,使人民感受到法治为社会带来的公平正义,使全社会树立起尊重宪法精神的文化氛围和自觉履行宪法原则的使命感。

(二)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应当从政府是实施宪法主体的角度出发,提高公职人员的宪法观念,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宪法监督机制,通过完备的法律法规和完善的监督机制推动和加强宪法实施。

一要加强公职人员宪法至上的观念。宪法是限制政府权力、保障人民权利的根本大法,实施宪法最为重要的主体是国家公职人员,公职人员树立了宪法至上的观念,宪法才能得到尊重,反之,如果公职人员视宪法为无物,随意践踏宪法,宪法则威信全无。因此,要保障宪法的权威,必须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公职人员的宪法教育,提高公职人员尊重宪法、敬畏宪法的意识。

二要从实现宪法的目的和价值出发,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完善而有效的法律法规推动宪法实施、保障宪法目的的实现。宪法是根本法,其规定具有原则性,必须依靠具体的法律落实宪法原则,才能使宪法发挥出作用。因此,健全宪法实施,关键是要不断完善整个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宪法精神具体化为实实在在、可操作的法律,才能充分发挥保宪法的功能和作用。

三要健全宪法监督制度,使宪法实施得到切实保障。保障宪法的权威必须依靠完善的宪法监督制度,及时纠正各种不符合宪法规定的行为。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如果只是口头上承认宪法具有最高权威而没有保障其权威的具体制度,宪法将成为一纸空文。当前,我国还未建立完善的违宪审查机制,各地立法还时常出现违反宪法精神的条文,行政机关违宪行为还得不到有效追究。宪法条文的最高的法律效力需要得到执行,就需要建立健全宪法解释机制和违宪审查制度,及时纠正各种违宪行为,如此才能使宪法权威落到实处,使宪法真正成为根本大法。

(三)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我们党形成了自己的特有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十二大党章明确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十三大报告首次提出“党政分开”,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并对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作了阐述。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深化了对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认识,提出依法执政是新时期党执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在新形势下,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就是要提高依宪执政的能力,就是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既是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根本要求,同时也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原则。当前,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党所处的地位和环境、党的自身状况和面临的历史任务,都发生了重大变化。部分以往惯用且有效的方式已不适应当前的形势,这就要求必须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以适应执政环境的变化,要求党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以及维护社会稳定。

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就要以宪法为一切执政活动的总依据。首先要坚持依据党章从严治党。党章的地位类似于党内各项制度的“宪法”,党制定各项制度必须严格依照党章精神,不能与党章相违背;党在领导社会主义建设时,也必须确保党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其次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权力运行的全过程都应当受到监督,权力运用不当就应当承当相应的责任。只有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确保我国各项事业朝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作者单位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责任编辑 田莺歌)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2016年青年课题(项目编号:16QN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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