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农业科技中介体系的发展问题与对策
——基于科技创新角度

2016-03-19唐明霞宋居易程玉静袁春新

安徽农业科学 2016年15期
关键词:科技创新体系农业

陈 惠,唐明霞,宋居易,程玉静,袁春新*

(1.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江苏如皋 226541;2.南通市农副产品加工技术协会,江苏南通 226001)



农业科技中介体系的发展问题与对策
——基于科技创新角度

陈 惠1,2,唐明霞1,2,宋居易1,程玉静1,袁春新1,2*

(1.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江苏如皋 226541;2.南通市农副产品加工技术协会,江苏南通 226001)

摘要重点探析目前农业科技中介体系的不足,并从信息化建设、机构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以及政策与法规4个方面提出建议,旨在提升农业各主体的创新能力,加强我国农业科技中介体系建设,以及推动科技与经济相结合,为促进农业各主体的创新能力提供参考。

关键词科技创新;农业;中介;体系

当前,我国农业面临着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而竞争的关键集中在科技创新上,只有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才能确保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占有一席之地。科技创新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和力量,对保障社会和谐发展至关重要。农业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农发[2006]1号)中指出:要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因此,提升各农业主体的创新能力对促进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我国农业科技成果应用主体主要有农业科研单位、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民,由于各主体性质的不同,其创新行为及能力也有很大的差异。目前,针对各主体创新能力提升的报道较多,主要采取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法制建设、增加基础设施以及人员培养等多个方面措施[1-3]。然而,农业各主体间的资源优势互补、科研衔接、信息传递等协同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研究相对较少。20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打破部门、学科、区域界限,整合科技资源,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4]。因此,该文从农业主体间技术的信息共享,资源、能力优势互补等方面,提出建立、健全我国的农业科技中介体系的建议,以期发挥各主体之间的的核心优势,为提升其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与经济结合,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提供参考。

1我国农业科技中介体系现状

科技中介机构作为创新系统的主要创新主体之一,与创新系统中的其他主体间有着密切的关系[5],同时,科技中介机构也会对政府的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它能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功能,建立专业性或综合性的要素市场,并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从而促进地方政府激活当地创新资源,增强区域自主创新活力[6]。目前,美国的科技中介机构体系非常发达,种类繁多,专业化程度高,注重法律法规的建设和社会力量的参与程度,注重宣传和传播,提倡公众的参与程度,制定利于其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持;日本通过实施“科学技术创造立国”战略,建立了相对完备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使其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经济科技强国[7-8]。我国在2003年《关于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意见》中,明确将推动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发展。在“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战略专家座谈会”中提出:重点加强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政策、法规的体系建设、区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型中介机构、农业产业化创新服务型中介机构、推进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型中介机构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中介机构建设等工作[9],使我国的农业科技中介体系得到了蓬勃发展,但是跟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2我国农业科技中介体系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2.1运行机制单一,运作方式缺少灵活性我国的农业科技中介机构数量较少,主要由政府来监管和运作,事业单位性质科技中介机构的比例偏大,运行方式上遗留着行政机关的烙印。如技术市场往往是当地科技主管部门,科技咨询是一些农技推广部门等。机制缺少灵活性,基本上是“等客上门”,缺少以市场为导向的运行机制,与农业各主体间不能相互配合、相互促进,难以起到信息反馈作用,从而影响创新主体的发展和满足市场对高新技术的需求。

2.2业务服务能力的范围较小,专业化服务程度不高、服务质量不高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为农业科技进步作出了贡献,成为农户与科教单位、以及市场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技术供需双方得益于一些科技交易市场的建立。但是,科技咨询、风险预测和评估、与创新主体间的信息主动交流等服务的缺失,导致农业新技术、新成果得不到较好的宣传和应用,直接影响市场化动作。同时,各主体急需的技术信息不能及时反馈,导致各主体的创新动力不足。一些农业机构缺乏明确的业务定位,专业化水平不高,只是开展信息咨询服务,无法满足客户的综合要求,也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多数农业科技中介机构没有创立自己的品牌和信誉,也没有形成专业化分工。

一些农业科技中介的主要业务就是推销相关的技术、成果及产品,因此不论该技术成果效果如何、是否适合用户、是否还有更好的同类技术,不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推销,甚至存在贬低竞争对手以推销自身的行为,结合科技中介所担负的社会责任来看,该行为是有违职业道德的,导致了社会大众“轻视中介、怀疑中介,甚至嫌弃中介”的现象。农业科技中介缺乏行业的自律能力、无序竞争、公正性和科学性等,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已成为我国农业创新能力提升的一大障碍。

2.3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信息基础资源比较薄弱 信息、资金是保障农业科技中介体系发展的基础资源要素,公共信息平台是其获取信息的重要保障。我国的信息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信息网络还没有完全形成,一些网络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开放程度尚处于初级段,有些公共信息资源还不能共享,导致不能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从而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

2.4科技中介机构主体的发展动力不足,难以实现运行机制的高端化我国农业科技中介机构的科技中介整体水平还有待提高,农业科技咨询、风险预测和评估、金融等领域的高端科技人才严重缺乏,大多数从业人员缺乏专门良好的服务知识和技能,很难把大项目、大成果及时转化为生产力;科技中介机构本身对培训的重视程度不够,从业人员缺乏严格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由于缺少资金来源,农业科技中介人员的待遇相对较低,影响了高级技术人才的引进,严重地制约和阻碍了农业科技中介的运行机制向高端化提升。

2.5缺乏规范、支持农业科技中介体系发展的政策及法规导致农业科技中介体系发展存在问题的最关键原因在于缺乏相应的政策法规体系。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科技中介机构的法律地位、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作出明文规定,缺乏对农业科技中介的市场准入、交易规则、中介服务、利益分配、纠纷处理、破产管理办法等制定的法律法规,农业科技中介的运作无法律约束及保障,导致市场存在无序竞争或恶性竞争。

另处,一些法规也存在不足之处,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对各类成果所有权的归属不够明确,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市场的关系等都不够清晰,现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等也难以满足农业各主体的技术创新要求。

3我国农业科技中介体系的完善对策

3.1完善农业科技中介信息体系的建设 完善的农业科技信息平台是科技中介体系发展的重要保障。农业科技中介要提高服务质量,就必需充分运用信息网络科技建立共享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的高效整合与对接,以取代过去采用较多部门分散建设的方式,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和信息资源的浪费,建立农业科技中介体系与农业各创新主体的信息共享机制。因此,首先要进一步建立区域性公共信息网络,加强公共科技信息平台和数据库等基础建设;其次,要建立具有不同功能的信息服务部门,如技术信息咨询服中心、科技咨询评估中心、农业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知识产权评估中心等,为各创新主体提供及时、准确、系统的专业服务信息,最终提高农业科技中介体系的信息化水平及科技创新主体的效率。

3.2加强农业科技中介体系的能力建设农业科技中介体系的发展要围绕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为增长点、扶持企业大众技术创新、促进农业科技与金融结合,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服务。

3.2.1进一步发展农业科技中介机构。组织和动员专业技术力量,推动政府、科研机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联合兴办农业科技中介机构。提高农业科技情报信息机构的信息采集、分析和综合加工能力,与技术交易机构共同发挥区域技术转移中心的作用。

3.2.2完善农业科技中介服务种类。推动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服务手段和组织形式,将服务业务向技术集成、产品设计、工艺配套以及指导企业建立治理结构、完善经营机制等领域拓展,满足日益多样化、系统化、高层次的服务需求[10]。

3.2.3推动科技中介服务经营创新。政府要引导农业科技中介机构,效仿、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和其他行业的经验,并组成综合性农业科技中介联盟,优势互补,共谋发展;通过建立区域科技中介联盟,延伸农业科技中介服务范围,从科研机构的技术创新成果商业化,到直接参与到大学、科研机构的技术创新活动当中;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各个阶段的参与方协调行动,打破不同地域、不同类型的科技中介机构界限,实现各机构之间资源共享,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提升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竞争能力[11]。

3.3加强科技中介体系的人才队伍建设及管理机制 农业科技中介体系功能完善的关键是人才队队伍的建设。例如,英国技术集团(BTG)多半是科学家、专利代理、会计师等高等级人才;兰德公司(RAND)中硕士、博士比例超过 80%。所以我国农业科技中介体系人才队伍建设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吸引优秀的人才进入科技中介服务业,二是要完善人才准入、竞争、利益分配、培训、考评等管理机制。有针对性地引进高级人才,加强农业科技中介体系的运作能力;同时,强化从业人员竞争意识,利用人对物质、精神利益的追求心理,将工作内容和利益挂钩,变物质和精神的动机为各项工作的动力[12];减少“论资排辈制”“能进不能出”等现象,实现引进、培养、使用、留住一流农业科技中介人才的目标。

3.4完善科技中介体系发展的政策、法律

3.4.1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国家政策是农业科技中介体系发展的重要因素,良好的政策支持有利于营造科技中介服务体系较好的外部环境,对科技中介机构起到激励作用,增加其业务能力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3.4.2完善科技中介体系的法律法规。 法律是公平的象征,具有最高的权威性,以及强制性、普适性、正式性、客观性、惩罚性,已经成为所有科技创新主体依赖的因素。建立、健全、完善科技中介体系的法律法规,有利于规范科技中介体系的具体行为,保障科技创新主体的各方利益,避免矛盾冲突,同时也为科技中介机构作用的各方利益群体以及自身利益提供保障性依据。

4结语

农业科技中介体系是国家农业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创新系统的重要基础,对完善和优化我国农业创新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具有重大意义。农业科技中介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涉及诸多专业技术性的问题,必须根据国家的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遵循社会化、规范化发展的方向,推进我国农业科技中介体系健康有序地发展。

参考文献

[1] 陆建中.农业科研机构自主创新能力研究[D].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1.

[2] 樊军亮.开发农民创新能力的必要性分析:以乡土技术开发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13,41(19):8372-8373.

[3] 胡冉迪.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12(11):44-48

[4]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A/OL].(2012-02-02)[2016-04-03].http://www.china.com.cn/policy/txt/2012-02/02/content_24528 271_2.htm.

[5] 顾建光. 发挥科技中介在我国创新体系中的作用[J].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34-39.

[6] 陈蕾.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的必要性研究:基于区域创新体系[J]. 现代商业,2010(11):58-60 .

[7] 朱桂龙,彭有福.发达国家构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经验及启示[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3(2):94-98.

[8] 杜菁.国外科技中介服务的立法及对我国的启示[J].经济与法,2008(8):261-262.

[9] 潘文华.黑龙江省农业科技中介组织体系研究[D].哈尔滨:东北农业大学,2009.

[10] 黄慰萍.论科技中介机构的培育发展与政府管理[D].厦门:厦门大学,2006.

[11] 张敬忠,刘建萍.浅析科技中介机构组织与经营创新[R/OL].[2016-04-01].http://www.cbtm.com.cn/tcy/luntan.

[12] 霍福广,陈建新.中美创新机制比较研究:兼论粤港奥地区完善创新机制的对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164-172.

基金项目南通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AR2015011)。

作者简介陈惠(1975- ),男,江苏海门人,副研究员,从事食品加工研究。*通迅作者,研究员,从事农产品加工技术和宏观农业研究。

收稿日期2016-04-09

中图分类号S-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17-6611(2016)15-247-03

Development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termediary System—Based on the Angl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CHEN Hui1,2, TANG Ming-xia1,2, SONG Ju-yi1, YUAN Chun-xin1,2*et al

(1. Jiangsu Agriculture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e in Areas along Yangtze River, Rugao, Jiangsu 226541; 2. Nantong Agricultural Byproducts Processing Technology Association, Nantong, Jiangsu 226001)

AbstractWe mainly discussed the disadvantages in intermediate system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t present. Suggestions were put forward from four aspects of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institutional capacity building, talent team construction, policy and regulation. Thus, the innovation ability of agriculture subject was enhanced, and the intermediate system construction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was strengthened,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combination and technology and economy, and to provid references for the innovation ability of agricultural subject.

Key words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Agriculture; Intermediary; System

猜你喜欢

科技创新体系农业
国内农业
国内农业
国内农业
擦亮“国”字招牌 发挥农业领跑作用
构建体系,举一反三
山东科技创新与农业国际化战略发展研究
“三位一体”德育教育体系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