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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涉警舆情危机的成因及对策

2016-03-19房欣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公安机关舆情舆论

房欣(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网络涉警舆情危机的成因及对策

房欣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由涉警事件引起的网络涉警舆情危机影响着警察形象和警察权威的建立。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多发,警察执法环境并不乐观。警察自身又存在职能不清、违规执法及内部失检等问题,因而成为网络舆情的引爆点。网络的发展和公众的参与又加深了网络舆情的传播和壮大,一旦出现涉警舆情,极易演化成为危机状态,影响警察权威的树立和巩固,波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警察应对网络涉警舆情也应从自身、媒体、公众等方面着手,重塑警察权威。

网络;涉警舆情危机;原因;对策

一、网络涉警舆情危机的涵义

舆情一词是适应于中国情境的概念,早在中国古代便已出现。而现代舆情概念的提出是适应社会转型期民意表达日益高涨的现实需要,因此,舆情是一个中国情境的特有概念,王来华将舆情定义为“舆情是指一定的社会空间内,围绕中介性社会事项的发生、发展和变化,作为主体的民众对作为客体的国家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1]

笔者认为,网络涉警舆情危机是指社会各阶层民众对涉及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的社会事件发生、发展和变化过程所持有的态度、情绪和意见在网络上形成、扩散和整合后形成不利于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负面社会反映,且此种负面社会反映占领网络舆论主阵地,从而使公安机关处于困难关头、亟需应对的现状。

二、网络涉警舆情危机的原因分析

(一)转型期外部环境分析

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社会转型对社会秩序产生深刻的影响,由于社会转型带来了社会控制机制的变动,原有的控制机制不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新的控制机制又未完全建立,新旧社会控制机制交替的空隙就会导致社会失序现象。由此产生的各种社会矛盾复杂突出,社会越轨行为增多,社会失序现象明显,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

社会转型期多发多样的社会矛盾,以及经济政治体制变革带来的社会失序现象,给公安机关带来巨大压力,公安机关的执法环境并不乐观。公众对公安机关期望过高,并将社会治安状况不良、社会安全感缺失的责任完全归咎于公安机关,同时公安机关和人员与公众有最直接的接触,其职责常常直接影响到公众利益,容易造成摩擦或误会。所以,警察面临层出不穷的问题和状况,作为问题处理第一线的警察,一旦处理失当,便会立即招致社会质责,引发公众不满,极易升级为舆情事件。

(二)警察自身原因分析

网络涉警舆情危机,通常是由某一涉警案件引发,关系某一群体的利益,引起群众的关注,在网络上进行意见整合,最终形成负面效应,需要警察进行处理的情况。所以,网络舆情危机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警察自身。

1.部分警察执法存在问题。警察作为国家执法机关,享有法律赋予的重要权力,而警察所享有的权力因其具有的强制性更加需要法律法规的严格规范,以保证警察执法规范,不致权力滥用。执法不规范主要是指警察的执法行为超越法律规定框架,没能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的行为。由警察自身执法不规范引发的涉警事件,往往是涉警舆情危机出现的源头。

近些年来,网络频频掀起由于警察执法不规范引起的舆论风潮,例如“躲猫猫”事件、“欺实马”事件、“俯卧撑”等,通过这些涉警事件的频频曝光,暴露了部分警察存在执法不规范的问题,造成警民关系紧张,警察队伍整体形象受到损害。

2.警察内部存在失检问题。腐败一直是公众关注和热议的话题,而作为执法机关的公安机关的腐败行为,则更容易引起群众不满和斥责。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关,却暴露出权钱交易、权官交易、权色交易等腐败现象,换言之,即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组织却出现了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的行为和现象,公众对公安机关人员腐败行为的容忍度要远远低于其他行政机关人员的腐败行为,从而使社会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职能和作用产生质疑,引发社会愤怒,使社会言论倒向一方,将舆论矛头对准公安机关。

3.非警务活动易将矛盾转嫁至警察。非警务活动就是公安机关超越法律规定的职权,代替其他行政机关行使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行政管理活动。[2]非警务活动主要包括两种:一是协助其他行政部门参与政务。其他行政部门面对不愿解决或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希望凭借公安机关的强制手段处理问题,为他们的工作扫清障碍。公安机关以强制手段出面解决问题,往往造成群众与其他行政部门的矛盾转嫁到公安机关身上,造成公安机关与群众的对立,社会矛盾长期积压的不满便以公安机关为对象进行宣泄。非警务活动第二种主要是公安机关职能泛化。公安机关的宗旨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不意味着警察的职能可以无限泛化扩大至要将所有与群众有关的需求都纳入自己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职责内。警察从事取钥匙开锁、修下水道等超越职权范围的非警务活动,实则是误导人民群众对警察角色和职能的认识,使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有过高期望,甚至希望公安机关有求必应,一旦履行不了,人民群众便会认为是警察未履行职责,造成不利于警察形象的言论。

4.在对网络舆情的处置上存在问题。首先,警察应对出现的负面网络舆情的心态存在问题。涉警舆情对警察会产生极大的心理压力,所以部分公安机关产生了对信息传播的恐惧心理以及逃脱社会问责的侥幸心理,此两种心理表现在行为上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捂着不说。公安机关对涉警事件不做任何回应,希望通过保持沉默来掩盖事件。二是拖延晚说。公安机关迟迟不给出明确的信息发布,不敢明确表态和承担责任。三是模糊虚说。迫于社会舆论压力,公安机关进行信息发布,但为逃避和减轻责任,所发布的信息模糊不清、意义不明、存在歧义,甚至发布虚假信息。

其次,公安机关在网络舆情应对机制的建设上存在问题。第一,网络舆情信息汇集机制不完善。公安机关内部并没有专门从事舆情收集、分析和预判工作的人才队伍,也缺少总体工作部署和领导体系,技术设备上也未形成成熟的舆情监控系统,舆情监测和信息收集效果不理想,无法发现群众思想情绪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社会性的舆情信息,预警工作无从下手。第二,网络舆情信息发布机制不完善,何时说,怎样说,说什么的问题没有妥善解决。新闻发言人制度存在漏洞,同时,公安机关的门户网站以及例如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由于关注度较低往往流于形式。警媒关系较为紧张,公安机关所面临的媒体环境较为严峻。第三,网络舆情引导机制不完善。公安机关的新闻发言人,门户网站以及网络论坛、聊天室、博客、微博等新媒体运作并不成熟,未发挥出舆论引导作用,造成公安机关话语权缺失。且公安机关官方信息的发布由于职业术语及公文式的表达,使群众对其可信度产生怀疑,更倾向于相信网络媒体的观点,使公安机关难以扭转和引导舆论。

(三)网络传播原因分析

涉警舆情更易在网络上形成危机形态是由网络传播的特性决定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网络传播的匿名性。人在匿名状态下容易摆脱原有社会角色的束缚,不受社会控制,从而产生与现实角色不相符合的社会行为。网络匿名被部分网民扭曲理解为可以对自己的言论不负责任,使之将网络当成负面情绪的宣泄场所,甚至有部分网民肆意编造诋毁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谎言,扭曲夸大事实,形成不利于公安机关的网络氛围。

2.网络传播的草根性。网络传播的平民参与性,即草根性。网络参与的门槛极低,民众可以自由平等地通过网络表达意见,网络成为民意的集散地。人员参与的众多性和素质差别性,造成信息海量和良莠不齐的现象。民众由于个人能力的局限性,极容易受到负面信息和虚假信息的煽动。

3.网络传播的即时性。网络传播的即时性,也称时效性。事件一旦发生,信息会立即被发布在网络上并快速传播,网络舆论从初始阶段到高潮阶段往往只有一两天时间,警方一旦反应迟缓,错失处理舆论的时机,便容易使舆论朝着无法控制的地步发展,最终造成舆情危机。

4.网络传播的跨地域性。网络监管是按照属地原则来进行的,但是网络传播具有跨地域的特点,在此地发生的事件可以在异地的网络传播中发布出来。即使通过各种强制手段控制了本地区的舆论,但是其他地区的人会对事件进行反应,言论监管在网络上的效果并不明显。

5.网络媒体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不足及职业道德缺失。在现代社会,媒体运用群众舆论力量来纠正偏离正常轨道的政治行为,已经构成现代民主政治中权力制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3]但是近年来,公安机关和网络媒体之间的互不信任、互相抵触的对立情绪不断加重。媒体倾向于报道极具新闻价值和卖点的负面消息,对涉警网络舆情危机具有推波助澜的作用。首先在网络媒体中,由于部分从业人员专业知识的缺乏,对法定程序不了解,对警方话语和行为产生歧义,不加深入了解便会造成扭曲报道甚至虚假报道。其次,许多网络媒体“利润至上”的商业原则取代“公共利益至上”原则,为谋求经济利益,对涉警事件进行扭曲夸张报道。

(四)公众方面原因分析

1.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意识增强。我国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阶层不断分化,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公众为了自身利益的需要,越来越关注社会公共事务,参与社会管理的自主性意识不断增强。警察作为执法机关,与公众的权利密切相关,警察的一举一动都备受关注和监督,公众对于警察的要求极高,对警察失范行为的容忍度极低,所以一旦警察出现任何失范行为,社会舆论便开始了对警察的批判。

2.公众对警察角色定位错误。长期以来,公众都将警察放置在“包管一切,全能至善”的角色定位上。公安机关自身职责划定不清,加之宣传工作过分强调其服务职能,极力塑造高大全的有求必应的警察形象,将警察形象神化,从而使公众对警察产生了错误定位。在现实生活中,实际的警察形象与理想化的警察形象出现偏差,对公众造成极大心理落差。网络负面言论又使公众对警察产生了一种固有成见,一提起警察便是蛮横嚣张的服务态度,或者软弱无能的保护功能。

3.“沉默的螺旋”催化网络涉警舆情危机出现。诺依曼在《沉默的螺旋:舆论——我们社会的皮肤》一书中提到:当人们感觉到自己的意见属于“多数”或处于“优势”时,便倾向于积极大胆地发表这种意见,当发觉自己的意见属于“少数”或处于“劣势”时,可能为防止孤立而保持“沉默”。意见一方的沉默造成另一方意见的增势,如此循环往复,便形成一种一方越来越强大,另一方越来越沉默下去的螺旋发展过程。[4]囿于对警察的固有成见和网络媒体的报道偏差,涉警事件多引发负面舆论,形成对警察不利的主流意见和舆论环境。持不同意见的公众为了寻求自身安全感,免于被孤立,所以多选择沉默,这样一来,负面的网络涉警舆情进一步扩大,最终导致舆情危机的出现。

三、网络涉警舆情应对策略

从公安机关及警察角度出发,为化解网络涉警舆情危机,引导社会舆论,缓和警民关系,形成有利于公安机关的执法环境,公安机关可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应对。

(一)加强警察自身建设

首先,警察应规范执法,树立服务精神。公安机关应加强业务培训,扭转心态,提升服务精神和法律素养,并强化执法监督,对不规范执法行为进行处理。规范执法,是树立警察形象、提高警察公信力和警察权威、引导公众舆论的基本前提。其次,警察应明确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公安机关制定并公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具体职权和责任,减少并避免非警务活动,使社会形成对警察的正确角色定位,减少误解,用有限的警力提高警务工作实效。

(二)加强舆情制度建设

首先,要完善网络舆情信息汇集分析机制。要从健全领导体系,强化专业人员建设,提升专业技术等方面来构建和完善网络舆情收集分析体系,并进行相关信息分析和研判,发现潜在性的、苗头性的、倾向性的舆情信息。其次,要完善网络舆情快速反应机制。涉警事件一旦发生,要充分利用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公安机关媒体及网络平台第一时间公布信息,从“捂盖子”变为“掀盖子”,还原事件本来面目,把握舆论主动权,不给流言存续空间。再次,要完善网络舆情引导机制。公安机关要培养意见领袖,充分利用好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以理性思考对公众进行引导、说服和调整。完善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会制度,以权威信息引导舆论。

(三)加强警媒关系建设

媒体与警察之间密切相关,却又存在对立。对公安机关而言,警务公开、警情发布、宣传政策、树立形象、引导舆论等都离不开媒体的力量。对媒体而言,公安机关所参与涉及的案件侦破、突发事件处理等都是能够成为卖点的新闻素材。但同时,媒体与警察之间由于价值立场、利益目标不同存在着冲突,警察以秩序和稳定作为价值追求,期望媒体能够起到树立警察良好形象、营造稳定社会氛围的作用,而媒体一方则在承担公共利益的基础上,追求商业利益。由此在报道内容、报道手段、报道效果等方面,警媒有不同追求。

公安机关与媒体可以达成一种合作与博弈并存的双赢关系。公安机关要和媒体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倾听媒体意见,主动向媒体提供信息,既满足媒体获取信息的需求,有利于公众获取真实信息和事件的及早解决。而拒绝采访和公开,更会招致媒体的不实报道和社会舆论的猜测和质疑。所以公安机关要加强与媒体交流的技术和能力,做到互利共赢。同时公安机关要利用好自身的媒体,做好宣传和信息发布,掌握警察话语权。

做好网络涉警舆情危机的处理工作是公安机关必须面对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公安工作的顺利展开,警察形象的树立,以及警察权威的巩固。公安机关通过警察自身建设、舆情引导机制建设以及警媒关系建设,在网络上营造健康有利的执法环境,改变公众对警察的刻板印象和固有成见,对于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1]王来华.舆情研究概念理论、方法和现实热点[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17.

[2]龚海燕.非警务活动现状梳理与探究[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4):27.

[3]刘华蓉.大众传媒与政治[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151.

[4]陈力丹.舆论学——舆论导向研究[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5:215.

On the Cause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Network Public Opinion Crisis Involving Police

Fang Xin
(School of Public Security,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Beijing,100038)

The incidents of network public opinion crisis involving police have affected the image of the police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authority of the police.China is experiencing a transitional period in which various social contradictions can hardly make a quite optimistic law enforcement environment for the police.Problems such as indefinite distribution of function,violations of law enforcement and internal loss of inspection make police become the tipping point of the network public opinion.Network development and public participation enhance the network public opinion propagation and growth.Once the police are involved in public opinion,the incident will easily evolve into a crisis concerning the establishment and consolidation of police authority and endangering the social stability.Thus,in order to reshape the police authority,we are supposed to settle down the network public opinion crisis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the police themselves,the media,the public and so on.

network,network public opinion crisis involving police,cause,contermeasure

D631.43,G210.7

A

1671-5101(2016)01-0080-04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发展的同时出现各种社会失序现象。警察作为国家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对社会失序现象进行控制的主要力量,并与广大公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因而受到公众的广泛关注。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网络媒体因其时效性、交互性、平等参与性等特点具有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号召力和说服力,对社会公共事务和热点问题的处理产生重大影响作用。而涉警问题从传统媒体延伸至网络媒体,并由于网络媒体的特性更易在网络媒体上掀起舆论高潮,引发社会讨论,对相关涉警事件的处理造成重大影响,对相关警方产生重大压力。纵观近些年网络涉警舆情,很明显的特点是负面舆情占主导,致使警察形象出现危机,警察权威大打折扣,对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在此种情况下,对网络涉警舆情危机的重视和研究就尤为必要。

(责任编辑:王泓)

2015-11-20

房欣(1992-),女,河北邢台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4级公安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治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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