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展医疗救助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2016-03-19
当代工人(B版) 2016年6期
国家开展医疗救助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问:山东威海市杨晓红
听说国家开展医疗救助制度,请问具体标准是什么?
答:
文件规定:“合理确定救助标准。综合考虑患病家庭负担能力、个人自负费用、当地筹资情况等因素,分类分段设置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和最高救助限额。原则上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比例高于低收入救助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高于其他救助对象;同一类救助对象,个人自负费用数额越大,救助比例越高。对重点救助对象应当全面取消救助门槛;对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可设置起付线,对起付线以上的自负费用给予救助。”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0号)
Tips
辽宁本溪市邹丽丽注意:
国家保护三期(孕期、生育期、哺乳期)内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即便是劳务派遣工用人单位也不能单方解除其合同。
辽宁沈阳市赵安国注意:
根据市社保局通知,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实际缴费年限由5年逐步调整为15年,从2016年起,采取每年递增1年的方式。
辽宁沈阳市刘玉婷注意:
根据《沈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但在业主大会成立前,专项维修资金由市房产主管部门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