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笔下的清真食物与梨园行
2016-03-18杨秀明
杨秀明
谈及“京味”,汪曾祺是不能绕过的作家。北京的清真食物在汪曾祺的很多作品里时常出现。比如在小说《讲用》中,主人公郝有才在舞台工作队干杂活,是个极其普通的人,就是过日子仔细一点,干了件不大露脸的事:在回民食堂挑了五个羊蹄,趁着人多,售货员没注意,就没给钱。又如另外一篇小说《捡烂纸的老头》,开篇第一句是“烤肉刘早就不卖烤肉了,不过虎坊桥一带的人都还叫他烤肉刘”(汪曾祺:《汪曾祺全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接着作者描写这家平民化的回民馆子,东西实惠,卖大锅菜:炒辣豆腐,炒豆角,炒蒜苗,炒洋白菜;也卖小勺炒菜:大葱炮羊肉,干炸丸子,它似蜜,比较贵一点的是黄焖羊肉,不过“也就是块儿来钱一小碗,在后面做得了,用脸盆端出来,倒在几个深深的铁罐里,下面用微火煨着,倒总是温和的”(同上)。汪曾祺热心描写北京的清真食物,尽管自己是南方人,并不限于人们对于饮食的地域偏好。汪曾祺对清真食物的精心刻画除了被羊肉的鲜美吸引,最重要的应该是对“野”味的爱好。回族的饮食带有少数民族的独特风情,这在食物较为精致化、程式化的古都北京更显得另类,与传统汉族的食物相比形成另一道风景。汪曾祺还曾将北京的清真饮食同梨园行的艺人联系起来。汪曾祺认为,梨园行是北京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梨园行就没有北京,也没有京味”(同上)。他在《当代野人系列》中塑造的靳元戎这一回民京剧演员形象具有极强的个性,在时代的风云变幻中宠辱不惊、坚持自我,这与清真饮食通达乐观却又保持教门原则的特点“野”味相投,因此这种人物描写并不是偶然。
最能表现清真食物“野”味的莫过于烤肉,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某种发明或本源性的权威地位。汪曾祺在《贴秋膘》一文中对烤肉的发源做了考证。他认为烤肉大概源于少数民族的吃法,日本人称烤肉为“成吉思汗料理”,似乎是蒙古人的东西。《元朝秘史》记载成吉思汗一顿可以吃一整只羔羊,但似乎是白煮,即使是烤,也是整只烤,与北京的烤肉不同,因此对北京烤肉是蒙古料理的说法存疑。随后,作者写道:“北京卖烤肉的,都是回民馆子。”(同上)齐白石为“烤肉宛”题写“清真烤肉宛”,并在后面加注脚:“诸书无烤字,应人所请自我作古。”汪曾祺经过询问语言文字学家朱德熙,得知古代字书上确实没有“烤”字,这个字是近代人造出来的。可见“烤”肉从文字表层上已具有了十足的“野”味。同时,虽然汪曾祺指出“北京烤肉有名的三家:烤肉季,烤肉宛,烤肉刘”,这三家都是回民馆子,但是并未企图树立清真饮食在烤肉上的正统地位。他去过回民集中的西北,如兰州、乌鲁木齐、伊犁和吐鲁番,也并未发现如北京烤肉一样的烤肉,羊肉串当然是另外一种。因此,北京的烤肉起源于何时,是哪个民族发明的都已不可考,但正是这种无所归属、无史可依的“野”味让烤肉更加吸引被囚于文明都市中的人们。
汪曾祺对北京烤肉有详细的描写。首先,北京烤肉是在“炙子”上烤的。“炙子”是一根一根铁条钉成的圆板,下面烧着大块的松木或果木。“炙子”的铁条之间有小缝,下面的柴烟火气可以从缝隙中透上来,不但整个“炙子”受火均匀,而且使烤着的肉带柴木清香;上面的汤卤肉屑又可填入缝中,增加了烤炙的焦香。其次,北京烤肉并非如同其他菜肴经由厨师烹饪后装盘上桌,而是店伙计将拌好作料的薄羊肉片、牛肉片交给顾客,用长筷子平摊在炙子上烤。“过去吃烤肉都是自己烤。因为炙子颇高,只能站着烤,或一只脚踩在长凳上。大火烤着,外面的衣裳穿不住,大都脱得只穿一件衬衫。足蹬长凳,解衣磅礴,一边大口地吃肉,一边喝白酒,很有点剽悍豪霸之气。”(同上)这段精彩的讲解,可以看出汪曾祺对烤肉行为的津津乐道并不亚于对美味的单纯食欲。
烤肉的乐趣尽在于“野”味。火是人类走向文明的象征,同时它带来的光和热也具有原始社会的激情、诗意与自由。继承了京派作家周作人、废名和沈从文的一脉,追求闲适与自然的汪曾祺写道:“从前北京人有到野地里吃烤肉的风气,玉渊潭就是个吃烤肉的地方。一边看看野景,一边吃着烤肉,别是一番滋味。听玉渊潭附近的老住户说,过去一到秋天,老远就闻到烤肉香味。”(同上)与“从前”形成强烈对比的是:“北京现在还能吃到烤肉,但都改成由服务员代烤了端上来,那就没劲了。我没有去过。”(同上)汪曾祺关于清真食物的散文不仅局限在对昔日烤肉“野”味的怀念,也通过独特的人物形象寄托文化理想中的“野”味,比如《当代野人系列》中的靳元戎。
必须指出的是,汪曾祺在《当代野人系列》里描绘的“野人”有着双重意味。第一种,即绝大多数“野人”,是“文化大革命”中尽显人的兽性与荒诞的京剧演员。比如:庹世荣为了阻止乙派把走资派拉走,那样的话自己所在的甲派就没有批斗对象了,竟然躺在汽车前面威胁司机,这一“壮举”使得全团对他刮目相看。耿四喜本来因为熟读《三国演义》和《东周列国志》(京剧界合称为“三列国”)被送了个外号“耿三列”,然而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熟读马列主义经典著作,每晚给黑帮轮流讲马列主义,他的外号变成了“三列马”。以前在剧团打锣,“文化大革命”时期担任造反派头头的郝大锣,为了挖反革命绞尽脑汁编造莫须有的罪名,指控编剧笔下的“大尾巴猫”是毛主席。造反派夏构丕是个流浪孤儿,虽然不识字却还仔仔细细地翻看“我”写的剧本,搜查反革命罪证,还闹出了“去年属马”的笑话。唱丑角的叶德麟是个汗包,动动就出汗,台上没戏,但很有组织行政才能,担任演员队队长,逢年过节演员们多想走叶德麟的门子。“文化大革命”时期“四人帮”的亲信掌管剧团,把原来党委的老班底全部踢开,只留队长叶德麟。他本以为自己深受领导赏识,却发现去澳大利亚出国的事没有他,领导压根儿没把他当作自己人,他差一点当场晕死过去。以上这几位“野人”,在政治运动里暴露出人性中阴暗和兽性的一面,“盲从、自私、残忍、野蛮”(同上),作者由此呼吁我们的民族文明起来。
如果说这次“野人”群像的绘制全在于揭露民族心理的扭曲也是不准确的,因为汪曾祺也在“系列”中塑造了健康的“野人”,即第二种“野人”形象靳元戎。与此前对“野”的负面意义的展示不同,靳元戎身上的“野”是随遇而安,与人为善,对待人生沉浮的单纯淡然,带有一种积极意义。这种“野”是朴拙无华的人性本真。作为“系列”中最后出场的一个人物,他给作品带来了唯一的光亮色彩,寄托了作者的文化理想与希望。他是众多“野人”中唯一得到善终者。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出了大风头的庹世荣血压高得异乎寻常,抽的一管血里有半管是油,最终没有入成党,遗体比平常瘦小了好多,“他抽抽了”(汪曾祺:《汪曾祺文集》,广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耿四喜死于大面积心肌梗死,追悼会上,“火葬场把蒙着他的白布单盖横了,露出他的两只像某种兽物的蹄子的脚,颜色发黄”(同上)。郝大锣没有当上局长,得了小脑萎缩,对过去的事什么也想不起来了。叶德麟也死于大面积心肌梗死急性发作,参加追悼会的人稀稀落落,大家都对他没感情,因为他对谁也没有感情。《当代野人系列》的最后一句是“他现在还活着,但已是满头白发,老矣”。这个“他”便是靳元戎。
靳元戎的性格特点是“凡事看得开”,“说话很‘个”(同上)。“四人帮”时期,他被精简下来,下放到干校劳动。与其他人满腹牢骚不同,他在干校地里织网逮麻雀,把逮的麻雀撕了皮,酱油、大料腌透,入油炸酥下酒,或是捉蚂蚱,摘去翅膀放在瓦片上烘干,卷烙饼,活得有滋有味,自得其乐。面对干校“领导”一再要求提高生产指标,靳元戎和“领导”逗乐,提出把地掏空了种两层粮食的“建议”。靳元戎在剧团唱丑角,“四人帮”垮台后回到剧团,担任演员队的队长。由于秉公办事和平等待人,他和周围人的关系很好,对谁的称呼都是“爷们儿”。“他好吃,也会做。有时做几个菜,约几个人上家里来一顿。他是回民,做的当然都是清真菜:炸卷果、炮糊(炮羊肉炮至微糊)、它似蜜、烧羊腿、羊尾巴油炒麻豆腐。有一次煎了几铛鸡肉馅的锅贴,是从在鸡场当场长的老朋友那儿提回来的大骟鸡,撕净筋皮,用刀背细剁成茸,加葱汁、盐、黄酒,其余什么都不搁,那叫一个绝!”(同上)除了简单的调料“其余什么都不搁”带来的美食之“绝”,无疑也是一种对单纯、简单和自然“野”味的追求。回族演员靳元戎的语言也颇具特色。他好喝酒,又得过心绞痛,有人劝他少喝一点,他说:“没事,我喝足了,就心绞不疼了。”(同上)“文化大革命”期间,有同行狠斗同是唱丑的马富禄,靳元戎认为太过火,就说:“你就是把马富禄斗死了,你也马富禄不了啊!”(同上)“心绞不疼”和“马富禄不了”都是“欠通至极”的语言,但是出自一位闲淡潇洒、怡然自得的“当代野人”之口,却是十分通顺质朴、合情合理的。
在靳元戎之外,汪曾祺的一篇小说《晚饭后的故事》讲到了京剧演员郭庆春与胡同口卖“炒疙瘩”的许大娘、许招弟的故事。因为郭庆春的家贫和倒仓(年轻的京剧演员变声),与其青梅竹马的许招弟嫁与他人,多年以后成名的郭庆春带着复杂的心情把许招弟的女儿招进了剧团。虽然文本没有言明后者的回族身份,但“炒疙瘩”是北京特有的一种清真小吃,源于北京有名的回民饭馆“穆家寨”,由穆老太太和她的女儿创办。后者则是京剧演员马连贵的夫人、马连良之弟媳。因此这个梨园行的故事原型与回民也有一些关联。
至于北京的清真食物与梨园行的特殊联系,深谙北平美食与民俗的满族作家唐鲁孙认为,“早先梨园行的人好住在南城外,不管哪一工都要注意保护嗓子的。大家都认为吃猪肉最爱生痰,所以不论大教、清真教、梨园行的朋友,都喜欢到教门馆吃牛羊肉。两益轩占了地利的好处,于是就让梨园行给捧起来了”,“马连良在梨园界可算是美食专家,只要是对虾季儿,一到两益轩定先来个烹虾段渗酒,跟着再来一个两个都说不定”。(唐鲁孙:《再谈吃在北平》,载于联副三十年文学大系编辑委员会编《散文卷七·人间壮游》)除了这个客观原因,汪曾祺对北京清真食物与梨园行的书写还有着更深层次的联系。第一,二者都具有突出的平民化特点。与过士行笔下给“他者”带来不小压力的东来顺涮羊肉不同,汪曾祺笔下的清真烤肉并未强调其技艺的高超和烹饪的难度,反而格外强调其平民性,甚至以一句“烤肉刘早就不卖烤肉了”,干脆打破了老字号给平常人带来的权威感和隔膜感。汪曾祺笔下的京剧演员很少大富大贵,童年学戏生活很苦,被称作“蹲了八年大狱”。靳元戎做的清真菜工艺并不复杂,许大娘给郭庆春做的炒疙瘩无非“放了好些牛肉,加了半勺油”(汪曾祺:《晚饭后的故事》,《人民文学》1981年第8期),出现在汪曾祺笔下的清真食物和梨园行都是最普通、亲切和平民化的。第二,清真食物与梨园行之间最重要的连接点在于二者的“野”味相投。这种“野”不是庹世荣、耿四喜、郝大锣、叶德麟之流对社会人性的摒弃和向自私兽性的屈服,而是一种对散淡人生的享受。无论是汪曾祺对清真烤肉乐趣的追求,还是对京剧演员的描摹,他所热衷刻画的都不是精致,而是“野”味。这种“野”味是中国文人的一种诗意理想,它看重“个体生活的自适”及友好和谐的人际关系。清真食物与梨园行在汪曾祺笔下的相遇不是偶然,对“野”的回味是对人与人最初相遇时的真诚和信任的怀念,作品将单薄的食物叙事推向了民族交往情感的更深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