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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主体视角下福建省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对策

2016-03-18江志国朱朝枝

安徽农业科学 2016年3期
关键词:传统村落保护福建省

江志国, 朱朝枝

(1.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福建福州 350002;2.福建农林大学农村发展研究所,福建福州 350002)



利益主体视角下福建省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对策

江志国1, 朱朝枝2*

(1.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福建福州 350002;2.福建农林大学农村发展研究所,福建福州 350002)

摘要为了探讨福建省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对策,该研究首先从传统村落的数量,居民参与度、观赏点和基础设施等方面了解了福建省传统村落的现状;然后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居民、旅游企业、游客群体4个方面分析了参与保护与利用的利益主体的需求。在此基础上,认为福建省在保护与利用传统村落时,应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当地居民的能动性作用,帮助旅游企业确立“保护为主,开发为辅”的指导方针和协调好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分配,促成协作与融合,进而促进传统村落的开发利用。

关键词传统村落;利益主体;福建省;保护;利用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Countermeasures for Traditional Villages in Fujian Province under the Perspective of Interest Subject

JIANG Zhi-guo1, ZHU Chao-zhi2*(1. Jinshan College, Fujian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University, Fuzhou, Fujian 350002; 2. Rural Development Research Institute, Fujian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University, Fuzhou, Fujian 350002)

Abstract In order to discuss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countermeasures for traditional villages in Fujian Province, the status was studied from aspects of number of traditional villages, residents′ participation, viewing point and infrastructure; the demands of interest subject participating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were analyzed from four aspects of local government and relevant departments, local residents, tourism enterprises, tourist groups. On the basis of this, it was believed that the government should play a leading role in the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of the traditional villages in Fujian Province, and the active role of the local residents, so as to help tourism enterprises to establish the guiding principle of “protected based and supplemented by development” and coordinate interests distribution, and then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of traditional villages.

Key words Traditional village; Interest subject; Fujian Province; Protection; Utilization

国内学者对传统村落的研究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主要以传统村落和传统村落文化内涵为研究对象,传统村落旅游影响及居民感知研究和传统村落旅游的经营管理体制研究起步相对较晚,但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这与我国传统村落的发展阶段进入一个新时期的实践相吻合。随着传统村落旅游的进一步发展,传统村落旅游发展与社区居民之间的关系正在成为研究者关注的一个新的焦点。从实证研究方面来看,传统村落案例的选取多集中于我国东部,尤其是皖南古村落[1-2]和江南古村镇[3-4],对中西部数量众多且保存完好的传统村落较少提及,随着更多的散落在我国民间的传统村落被发现和开发,一些新的案例也逐渐被研究者所关注。综合目前学者对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的研究成果,仍有以下问题值得继续探讨,一是保护与利用二者研究的不平衡,重利用研究,轻保护研究,而且在以经济最大化为目标的导向下,二者显现分离现象,如何实现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已成为传统村落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的重点与难点;二是如何因地制宜地选择产业,实现传统村落的持续发展有待深入。

该研究将利益主体研究作为福建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的一个切入点,在资源优化配置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等理论指导下,采取多角度、多层次的研究思路,对利益主体视角下福建省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问题进行探索。让传统村落在保存原有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的同时,使当地特色产业得以重新振作,物质和经济效益能够得到高速发展。

1福建省传统村落现状分析

1.1村落数量福建省农耕气息浓厚,产生了大量的传统村落,山地丘陵为主的地形及较少的战乱使得这些传统村落较为完好地保存至今。在2013年我国第一批传统村落名录中,福建省就有48个传统村落列入名录,数量位居全国第三,与山西省并列。这48个列入名录的村落主要集中在闽西客家传统村落和闽北传统村落之中。同年,在第二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915个村落中,福建省再次有25个村落上榜。加上首批列入名录的48个传统村落,福建省目前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共有73个。而在2015年福建省展开的第一批省级传统村落申报认定中,已有339个村落被列入第一批省级传统村落名录。即使如此,福建省仍存在大量的传统村落有待发现[5]。

1.2福建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现状

1.2.1居民保护参与度不足。福建传统村落的保护就整体来看,各级政府都相当重视。在新农村建设的浪潮中,各级政府也做好乡村建设规划,力求在建设中保护好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同时积极引导、开发传统村落所蕴涵的经济资源。但是,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开发并非易事,这个过程是长久的,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重视与保护,更需要当地居民自觉参与其中。现在很多村落出现这种尴尬的情况:政府期望能保留住传统村落的原有建筑,而当地居民却因住房空间不够或嫌房子不够新,而将大量的古建筑拆除,盖上砖瓦房,原来的古风古貌荡然无存。大量的无意识破坏使得福建省传统村落精华存留不多,仍保存完好且被众人所熟知的,只有以土楼为特点的闽南传统村落和以培田为主的闽西客家村落。

1.2.2观赏点单一,游客停留时间短。虽然有很多传统村落已经在开发利用,但由于乡村旅游存在规划不完善、不合理的情况,经常导致旅游内容的单一化,无法满足游客对现在旅游的多种需求。传统村落吸引游客的一大特色是特殊的建筑风格,但仅靠单一特色无法让游客停下脚步,且游客观赏时间大多都在3 h左右。这么短的时间很难让游客除门票外有其他消费,传统村落的开发也得不到足够的经济回报。

1.2.3基础设施落后。福建省很多传统村落都位于山区,虽然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但是山区的交通、住宿、饮食却是阻碍外界游客的重要因素。此外,传统村落建筑群内由于有当地居民居住,杂乱的物品及家禽的养殖大大影响了传统村落的旅游形象[6]。

2福建省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的相关利益主体分析

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所产生的利益虽大,但也是有限的,因此平衡利益获得者,即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和协作十分重要。在处理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前,首先要清楚有哪些利益主体,以及各自的利益需求。

2.1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福建省内的很多传统村落都处于经济较为落后的状况,为改变这种状况,使居民脱贫致富是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保存并努力挖掘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让外界的人们认识和了解当地风情,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发展旅游业便是最方便、最便捷的方式。旅游业的开展能够带动当地居民就业,让更多的农民摆脱单一的工作方式,获得更高的经济利益。

随着旅游业的开展,当地政府也会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如在环境方面,随着游客的增多,必然会出现相对应的经营秩序、餐饮住宿收费、景点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基础设施的完善也是每个村落的管理者和当地政府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2.2当地居民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开发并不能给当地居民带来普惠的利益,或者居民所得的利益并非完全相等。因此不同的居民对传统村落保护和开发的态度是不相同的,有些大力支持,而有些却表示无所谓,还有一些认为这是无用的甚至是有害的。不同想法的具体来源就是各自的需求不同。

在经济需求方面,当地居民不仅会关注经济收入的绝对值,还会在意村民之间的分配是否公平。以务农为主的村民与进行游客餐饮、住宿商业活动的村民相比,会发现二者所获得的经济利益相差甚远。这将使以务农为业的村民感到差距,迫切渴望自身能参与村落旅游开发经营,增加自身的利益分成。

在政治需求方面,当地居民都希望能够参与村落的保护和利用的决策之中,提出自己的意见,表达出自己的利益需求,而不是只能听从政府或旅游企业领导的决策。

在文化、社会关系、环境需求方面,当地居民在大量游客涌入的情况下,都渴望村落的建筑、环境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保证先祖遗留的宝贵遗产能够始终存留。他们更多地希望游客都是有礼貌、注意自身行为、素质高的群体。

2.3旅游企业 企业经营的核心是经济利益,因此企业的关注点也更多集中在经济需求上。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所涉及的企业不仅要关注自身的经济需求,还需关注与居民、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协调三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制度,消除矛盾。在企业内部,还需要规划人力资源的分配,以减少开支,从人力资源成本上减轻企业的负担。在外部,还需与当地各行业保持紧密联系,努力带动其他行业的发展,在可以援助的范围内,给予资金和设施方面的支持。通过众多企业、行业的合力,共同将传统村落的旅游产业做大做强。

旅游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方面的关系,最主要的便是传统村落的知名度和企业与当地居民、政府之间的关系。一个村落的知名度直接影响着企业发展的前景,村落知名度的提高也能使当地居民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得到提升。因此,企业都希望能提高自己所在村落的知名度。关于企业和居民之间的关系,由于经济利益的分配问题,二者间不免存在矛盾,企业希望能获得当地政府的帮助,在解决矛盾的同时,三者能够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2.4游客群体 游客的观光旅游既是传统村落保护资金的主要来源,也是传统村落开发的主要目的。游客在为当地居民、政府、旅游企业获得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希望当地的文化和环境能满足自身的需求。①在文化需求方面,游客多是被当地保存较为完好的古民居、建筑以及一些特有的民俗文化所吸引而来,所以游客希望可以在游玩的过程中欣赏到当地居民的民俗类文化表演、古老仪式,并希望自身也能够参与其中,充分体验那种神圣感和表演乐趣。对于当地的建筑、纪念品之类,游客渴望获得的是视觉上的享受,精品的特产,而不是一些已经损坏、劣质的事物。②在环境需求方面,游客的出游是一种对身心的放松,对美好事物的追求,因此游客都希望在游玩的村落里能够得到安全的餐饮、整洁的村落环境、优质的住宿条件。并且,他们希望能够有清楚的景点观赏路线,最好是有专门的车辆往返接送。③在社会关系和经济方面的需求,游客希望遇到的村民以及其他游客都是态度友好的,素质高的,这样能避免游玩兴趣因人际关系而遭破坏。在门票、纪念品、伙食等经济消费品上,游客希望当地政府能确定统一合理的价格[7]。

3利益主体视角下福建省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对策

3.1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为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创造良好的条件要实现一个传统村落的保护和长久的利益效应,必然离不开政府发挥其主导作用,保护建设资金的大力投入,有效管理机制的建立,以及引导企业和当地居民对传统村落特有的文化、自然资源展开一系列科学合理的保护与利用,协调好当地居民与外来企业的关系,协调好利益分配方式,且各个部门都主动配合传统村落旅游活动,保证传统村落的发展始终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为游客提供一个放心游玩的舒适环境。除此之外,政府还需充分挖掘传统村落的文化特色,加强传统村落周边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传统村落的旅游形象[8]。

3.2发挥当地居民的能动作用,制定正确的保护开发策略传统村落适合采用建立新村,保护古村的策略。因传统村落多为密集的古建筑群体,房屋经受过多年风雨,居民居住其中,不仅存在安全问题,而且也不方便对其进行整修维护。新村的建立有利于降低传统村落的建筑密度和人口密度,减少新房建设对古建筑的损坏;有利于传统村落功能的置换,由基础的住宿功能转换为经济文化的载体,为村落注入新的生命与价值。因此,当地居民可以在村落相邻的地方建立自己新的家园,这样在为传统村落的整治提供基础的情况下,也方便后期旅游开发时参与相关经济活动。

3.3旅游企业确立“保护为主,开发为辅”的指导方针旅游企业是为数不多的纯粹从旅游开发经济方面进行考虑的利益主体,常表现出功利性的旅游开发行为,因此为了能够更好地开拓传统村落旅游市场和旅游环境,必须确立“保护为主,开发为辅”的指导方针。首先帮助传统村落原居民建设好村落环境,做好保护工作;其次控制好对传统村落旅游资源的开发程度,挖掘多个旅游亮点,消除游客停留时间短的情况;最后,控制好游客的数量,协调好景点之间的空间密度,尤其是控制好人为景观的数量,避免降低传统村落自然景观对游客的吸引力。

3.4各利益主体应协作与融合传统村落各利益主体所处的地位、发挥的效用和具备的职能不完全一样,但却有着共同的利益需求,有着共同的基础和目标。他们都希望能够保护这些世界遗产,让传统村落特有的文化活动、习俗能够存留下去,促进当地旅游产业的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的经济收益。然而,要实现利益主体间的协作和利益融合,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利益主体激励机制和一个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这使得各利益主体都得拥有充分参与发展决策的途径和能力,而制度是解决这些问题最直接、最彻底的途径。

4结语

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是一项复杂长久的工程。笔者以利益主体理论视角为切入点,对福建省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问题进行研究,通过探索利益主体视角下福建省古村落保护与利用的典型模式,探寻有效实现农民、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利益主体对不同维度价值追求的路径。希望该研究对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的方式能为两者的平衡提供一些借鉴或引发相应的讨论,对利益主体的认识能为我国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提供相应的参考。

参考文献

[1] 胡道生.古村落旅游开发的初步研究:以安徽黟县古村落为例[J].人文地理,2002(4):47-50.

[2] 李凡,金忠民.旅游对皖南古村落影响的比较研究:以西递、宏村和南屏为例[J].人文地理,2002(5):17-20.

[3] 黄洁.目的地居民对旅游影响的认知态度研究:以浙江省南溪市诸葛、长乐村为例[J].旅游学刊,2003(6):84-89.

[4] 王敏,吴攀升.古村落旅游开发策略探讨:以浙江金华古村落为例[J].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1):61-64.

[5] 戴志坚.福建古传统村落保护现状与思考[EB/OL].[2015-11-20].http:www.kjr.net.cn/1621.html.

[6] 赵航.培田村乡村旅游探析[J].台湾农业探索,2008(3):58-61.

[7] 王莉,陆林,王咏,等.古村落旅游地利益主体关系及影响研究:世界文化遗产地西递、宏村实证分析[J].资源开发与市场,2006(3):276-279.

[8] 吴泓,周章.基于利益主体理论的旅游利益主体融合探讨[J].学海,2006(5):150-154.

收稿日期2015-12-28

作者简介江志国(1995-),男,福建清流人,本科生,专业:农村区域发展。*通讯作者,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农村发展规划研究。

基金项目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201514046004)。

中图分类号S 18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17-6611(2016)03-2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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