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治理中产学研合作的思考
2016-03-18乔桂娟
宋 莹,乔桂娟
(东北石油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黑龙江 大庆 163318)
关于大学治理中产学研合作的思考
宋 莹,乔桂娟
(东北石油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黑龙江 大庆 163318)
产学研合作的目的旨在通过整合各方优势、共享资源,使教育与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这三个基本方面构成了产学研合作的主体,有着各自的任务、目标、活动过程及运行规律。政府在产学研合作中扮演着重要的“润滑剂”角色。政策的支持是激发产学研合作活力的有效手段。产学研合作要正常运行必须建立有效的机制。
产学研;合作教育;大学治理
产学研合作的目的旨在通过整合各方优势、共享资源,使教育与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这三个基本方面构成了产学研合作的主体,有着各自的任务、目标、活动过程及运行规律。政府在产学研合作中扮演着重要的“润滑剂”角色。政策的支持是激发产学研合作活力的有效手段。产学研合作要正常运行必须建立有效的机制。产学研合作有利于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各个方面的发展。
一、产学研合作教育的研究背景
大学是输出人力资源的社会组织,人力资源又是最重要的社会资源,将人力资源配置实现市场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然而,我国大学原有的管理模式与市场经济体制在对接过程中存在的脱节问题,正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而越发明显。首先,传统大学功能的简单化并不能满足需求多元化的市场经济,因此,治理理论要求大学教育要以多中心为主体,采取多维度的办学模式,以满足多样化的社会需求。其次,大学培养的人才数量难以满足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大学对于人才的培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经济的发展。传统大学注重英才教育的模式,人才输出不仅规格相似而且数量较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今天,这种培养模式必然难以满足企业对高级人才的需求。最后,传统大学竞争意识的缺乏难以满足市场经济的多元竞争[1]。因此,治理理论认为要提高大学的竞争意识,不仅要考虑办学的收益以及培养人才对经济的适应性,还应重视挖掘大学的核心竞争力。在上述情况下,随着大学治理进程的不断深入以及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科研机构和大学在发展中需要考虑社会以及市场的因素,开发和研究能够应用于市场的技术成果,培养创新型人才以满足企业的发展诉求。同时,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化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基于科研技术在生产率提高方面所做出的贡献,企业理应成为投入和开发技术的主体。
因此,在合理借鉴合作教育的某些形式及基本理念的基础上,我国大学治理提出了产学研合作教育的概念,并通过不断的探索形成了多元的产学研合作教育机制,即利用大学的教育资源将其融入到企业的教育环境中,将大学课堂中传授理论和科学技术的教育与企业现场培养实践和生产实际的教育相结合,在人才培养中发挥大学和企业各自的优势,借此为企业提供其所需要的应用型人才,满足各个创新主体的内在需求。目前,技术创新能力的应用在我国的一些中小型企业中的表现还差强人意,企业面临着市场竞争压力并日益激烈,仅凭其自身能力很难达成发展的需求,技术问题的解决还须仰仗大学以及科研机构的力量。因此,借助大学与科研机构的技术,合作解决发展中出现的相应问题,已成为企业进步的最优途径。
此外,大学和企业联合办学可以使双方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相互促进。企业为大学提供奖学金、助学金、贷款,有助于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企业为学生提供实训环境,使学生接触到最新的技术和装备,有助于学生拓宽眼界、提高能力、获得实践经验,从而增加了就业机会。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得到了大学的技术支持,在获取了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提高了雇员的素质。如东北石油大学油气田开发工程专业和油气储运工程专业的学生在大庆油田企业实习期间,除需要特殊执照的岗位,其他工作均可在企业人员的指导下直接参与一线的实践操作,接触最新的采油设备,训练专业技术。目前,东北石油大学许多专业的毕业生已在多个实训基地参与采油生产,这种教育模式在接受了市场检验后得到了进一步的有力佐证。在此过程中,事实证明毕业生能够快速地融入岗位,使得社会、企业、学校、学生多方都受益。
二、产学研合作体制的构成基础
(一)产学研合作的构成主体
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这三个产学研合作的基本方面构成了产学研合作的主体。这三个方面分别有着各自的任务、目标、活动过程及运行规律,受不同的部门管辖,但在本质上仍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即三者衔接着知识运行的各个阶段,并因此承担着不同的责任与义务。企业的主要任务是应用知识,生产出满足社会需要的各种产品,是将通过创新研究形成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要力量,反映了市场需求并实现科研技术产业化、商品化、市场化。产学研合作的效果直接受到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科技水平、效率及创新能力的影响,因此,大学和科研机构聚集了当今中国大部分的科技创新人才,企业中的大部分实用发明和科学技术都来自大学和科研机构,是科技创新的中间力量。但二者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大学最主要、最根本的任务是知识的传承,而科研机构的主要任务是知识的创新。产学研合作围绕着知识的传承、创新和实践共生共荣、互为依存,其作用效果影响和决定着一个区域甚至一个国家的科技创新速度和技术进步能力。
(二)政府助力产学研合作
国内外产学研的成功经验表明,政府在产学研合作中扮演着重要的“润滑剂”角色。因此,虽然政府并不是构成产学研合作的要素之一,却因其特殊的作用而成为产学研合作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隶属于不同的行业或部门,其资金来源渠道、内部管理方式、运行机制、所有制结构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倘若没有政府这个角色从中调节、指导,仅仅依赖各方面本身的力量就很难进行有效的合作。因此,政府需要从宏观层面上对产学研合作发展的方向进行指导,在微观层面上进行有效的调节和促进,充分发挥其自身的政策优势和组织协调能力。总之,产学研合作的正常运行需要依靠政府的权力来增强各方面的积极性,同时整合社会资源,进而促使各方面实现有效的配合,借此激发科研技术转化成为科研成果,达到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此外,作为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介机构则发挥着“黏合剂”的作用,在产学研合作中,通过中介组织的职能发挥可以有效地传播多方面的信息和技术,形成各方信息和技术交换的平台,是确保产学研合作有效运行的必不可少的社会力量。
(三)产学研合作的政策法规
政策的支持是激发产学研合作活力的有效手段。合理的政策体系应该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首先是对产学研合作联合体或专门组织机构的保护和扶持政策,以确保产学研合作的有序展开;其次是对产学研合作各方面投入的激励政策,以确保产学研合作中充沛的资源获取;再次是促进产学研合作的金融和财税支持政策,以确保产学研合作中资金的有效利用;最后是人力资源开发政策,鼓励人才进入产学研合作,达到人尽其用的目的,以确保产学研合作中科研技术的实践应用。此外,还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为产学研合作保驾护航,目前我国已制定了包括保障产学研合作关系和保护产学研合作成果这两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2]。
三、产学研合作运行的有效机制
(一)激励机制
产学研合作的动力主要来源于内在激励和外在激励两个方面。其中内在激励是产学研合作各方面对潜在效率和目标的内在追求。具体体现在,一方面大学和科研机构通过使科研技术向科研成果的转化,展现其在科研和应用方面的长处,从而展现其为社会培养人才、提升能力所做出的贡献和实现的价值,形成以研究促进研究发展、以企业维护研究发展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大学和科研机构的技术创新成果正是企业所迫切需要的,企业想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可以通过引进创新的科研技术并使其科研成果产业化,从而实现企业发展的转型,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正是由于这种互助氛围的形成,才激发了产学研各方面有意识地主动形成合作的利益关系,并使其有效运行成为了可能。外在激励主要是指由政府提供动力系统,这就意味着若要推进产学研合作的发展,政府须制定和执行相应的扶持政策来激发产学研各方面的合作意愿,例如金融和财政方面的政策、物质或精神上的奖励等,以达到增强资源共享、优化配置、科技教育、创新能力等目的。
实践证明,激励机制的有效类型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首先是股权激励。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发挥各自的优势,把科研创新融入到企业组织内部进行,将资金、科研、技术等加以整合进行合作,以产权为纽带建立股份制企业。在这个过程中,合作的各方面要明确自身的权力和义务,遵守各方面共同商定的法规,使得产学研各方面共享其作用发挥后所产出的如专利、科研成果、创新技术和现实收益等,并妥当地进行再分配,如让拥有科研技能和创新技术的人员持有适当的股份,就会因此激励他们为创新产学研合作付出更多的努力。
其次是人才激励。不同层次的人员有着不同层次的需求,在产学研合作过程中要面向全体管理者和科研人员,对于各个层次的科研人员应该施行相应的激励制度,不能千篇一律或只对优秀拔尖人才施行激励制度。大学和科研机构可以通过观察了解各种类型创新人才的动力、能力、水平,为其设计可以通过努力实现的目标并对其施行激励制度,以充分挖掘其科研的潜在能力。
最后是政策激励。政府的政策激励行为较市场激励的作用更为广泛,政府可以通过发挥其下属的一些行政部门的职能,如发展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工业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教育委员会、地方财政局等,通过信誉表彰、专项扶持、融资保障、税收优惠、平台支撑等多类政策扶持[3],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形成优良的支持政策环境,以促进产学研合作的运行,从而使大学和科研机构从中产生更强的科研创新的愿景,实现技术的提升和新产品的产出,使企业获得技术上的优势并将其转变成市场竞争中的动力,进而也实现各方面能力的有效提升。
(二)约束机制
约束机制应用于产学研合作中,是指为符合合作各方面的应得利益及预期目标,对各方面的经济行为制定标准并形成约束,从而在激发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参与产学研合作的自发性和积极性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约束机制,避免合作各方面出现为寻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选择损害其他合作成员利益的不良行为,导致合作最终以无序甚至是失败告终。
产学研合作的内在约束机制包括各类合同、合作条例、公司章程等,是合作各方面在建立和运行产学研合作的实际过程中所协商出来的规章和准则,主要表现为诚信机制和风险约束机制。诚信机制是产学研合作的基础部分,也是内在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产学研合作中,大学和科研机构主要从事技术研究领域的相关工作,企业则肩负着研究成果产业化及市场开发的工作,由于工作领域上存在的差异,大学和科研机构可能会将科研技术上存在的风险转移到企业,企业也可能将市场风险转移给大学和科研机构,这种合作间诚信的匮乏带来的只能是失败的结果以及各方面利益的损失。因此,考察合作各方面的诚信问题在合作中就显得尤为重要。合作各方面如果缺乏彼此间的信任,就不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科研技术的创新探索中,会在监督对方行为上浪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就违背了产学研合作的目的。选择具有诚信精神的伙伴进行合作看来显得非常重要,而对可能出现的不良诚信行为,在发生之初就需要通过实施诚信机制及时控制,避免失信行为的继续及扩张[4]。因此,在合作开始前各方面就要有一定的规范和约束,对失信行为的产生应给予必要的惩处。此时政府作为指导方和第三方,应该考虑到产学研合作主体失信行为发生的各种可能,并设计相应的政策予以制衡。风险约束机制是产学研合作的另一个重要的内在约束机制。产学研合作的宗旨是转化并推广科技成果,这使得高风险和高收益在转化的过程中同时存在。既然风险客观存在,就需要通过建立产学研合作的风险预警及风险与利益共担机制,以便在第一时间觉察到风险的出现并积极采取防控措施加以应对,为可能出现的风险种类、严重程度制定防范的方法及控制方案,实现对风险责任不同阶段、不同层次的分解及承担。为确保产学研合作的顺利开展,还须建立风险责任制度,约束人为风险,规范各方面共担风险的责任,因此,针对或许会出现风险的阶段,合作各方面尤其要遵循谨慎和科学的原则对待决策。技术原创阶段的风险主要由大学和科研机构承担,即技术供给方负责;科研技术转化为科研成果过程中的相关风险应由双方共同承担,但要根据实际情况有差别地负责;产品销售、管理中的风险则主要由企业承担,即技术吸纳方负责。产学研合作的外部约束机制主要应遵守国家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是产学研合作必备的强制约束机制。
(三)协调机制
产学研合作中的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属于不同的社会分工系统,将各方面的资源与优势进行整合与协调,是科研创新各主体在不同层次上的衔接与综合,目的在于有效地促进科研创新中各合作主体的有机融合[5]。由于产学研各方面在合作领域中所处的层次不同,其运行的方式方法具有多样化的特征,这意味着无论哪一个层面的停留都有可能导致合作以失败告终,因此有必要制定协调机制维护产学研合作的顺利运行。
内部协调机制主要表现为产学研各方面在合作过程中通过信息沟通、相互协商及时调整各自的责任,以应对发生变化的情况出现;外部协调机制表现为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指导合作行为的方式来发挥其协调职能,还包括在合作中起到帮助各方面沟通作用的各种中介组织。
四、产学研合作教育的现实意义
随着治理理论在大学改革进程中的不断深入,培养出适应社会需求和经济发展的人才已被看作是大学任务的重中之重。现实中,大学和科研机构拥有发达先进的科研技术,但在资金、设施等方面相对匮乏,因此迫切需要与企业展开合作。治理理论认为,只有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三方面有效合作,才能够培养出满足地方经济建设及企业所需要的创新型人才,并通过对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产生科研成果以满足市场需求。合作的开展既有利于大学和科研机构在教育质量和研究水平上的提升,也通过科研技术的服务和科研成果转让获取了相应的利益,从而改善了办学条件以及科研环境,最终形成产学研各方面共同发展、协调互动的良好氛围。通过产学研合作式教育,可以增强大学与社会间的交流互动,使大学教育能够快速地适应社会实践,在社会服务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大学对校外资源的充分利用,使得大学经费来源更加广泛,能在提高教育质量的基础上降低教育支出。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开展还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及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1]赵智敏.产学研合作教育:启动培养创新型人才之匙[J].系统科学学报,2010,(10):63-65.
[2]陈六一.产学研合作教育的现状及其动力机制的建构[J].中国高教研究,2011,(03):77-79.
[3]李庆丰.高校人才培养定位与产学研合作教育的模式选择[J].中国高教研究,2007,(02):70-72.
[4]邰枫.工程教育背景下的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研究[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3,(10):175-177.
[5]吴平.我国高校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探析[J].高校教育管理,2008,(05):64-67.
〔责任编辑:卫宇坤〕
G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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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2341(2016)05-0143-04
2016-06-22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大学治理中的政府与社会作用关系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YJSCX2016-036NEPU
宋莹(1991-),女,辽宁丹东人,研究生,主要从事教育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