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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铸坐镇指挥的广州农村四清运动

2016-03-18广东周艳红

广东党史与文献研究 2016年2期
关键词:陶铸广州

(广东)周艳红

陶铸坐镇指挥的广州农村四清运动

(广东)周艳红

【摘 要】在广州农村四清运动中,陶铸亲自坐镇指挥,选择试点公社,组建四清工作队伍,带队在花县蹲点,并且在广州农村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推行超产奖励的田间管理责任制。最终广州农村的四清运动给广州农村生活带来的影响不大,且农业经济也有一定的发展。

【关键词】陶铸;广州;农村四清运动

自1963年开始,中央在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也称为四清运动。按照部署,广州农村的四清分步骤分批进行,中南局第一书记、广东省委第一书记陶铸亲自坐镇广州,选择试点公社,组建四清工作队伍,带队在花县蹲点,并且在广州农村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推行超产奖励的田间管理责任制。在陶铸的坐镇指挥下,广州农村的四清运动给广州农村生活带来的影响并不大,且农业经济也有一定的发展。

一、四清的发动及广州的小四清

大跃进与人民公社化运动给国民经济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党中央不得不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经过一段时间实事求是的调查研究和国民经济的调整,全国经济局面出现了全面好转。1962年,广州主要生产项目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1963年,广州农业生产除个别项目外,已经超过1957年的水平。但是,在八届十中全会以后,毛泽东提出“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强调意识形态的斗争。在国际上,中国与苏联的关系日益恶化。为了防止中国出现苏联的修正主义,毛泽东决定在全国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3年5月,毛泽东在杭州召集有部分中央局政治局委员和大区书记参加的小型会议。会上,毛泽东一再强调阶级斗争的严重性、防止修正主义的重要性及社会主义教育的重要意义,制定了《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简称《前十条》),主要的内容是要在农村中依靠贫下中农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组织革命的阶级队伍,在农村中进行四清。此时的四清主要是清帐目、清仓库、清财务、清工分,这也是后来所说的小四清。

根据中央的精神,四清运动在全国展开。1963年7月,陶铸主持召开广东省县委书记会议,着重讨论了四清中组织队伍的问题,会后开始了农村四清。紧接着,广州市委也召开了郊区委、县委书记会议,研究部署农村四清运动。

自广州农村四清运动一开始,陶铸就非常重视,他亲自指定市郊石井公社大环大队、花县炭步公社鸦二大队、从化江浦公社凤院大队三个点为试点,三个点的工作都要求直接向陶铸汇报。陶铸带着工作队亲自坐镇花县炭步公社鸦二大队,工作队员包括他的秘书(前为丁励松、后为张汉青)、中南局宣传部处长陈克等人。郊区石井公社大环大队由广州市委农业书记朱荣领导,从化县江浦公社凤院大队由中南局农委副主任蒋占义负责。

虽然四清运动强调的是阶级斗争,但是运动开展时,陶铸一开始就保持了冷静。他认为社会主义教育“应是正面教育,不搞批斗”,“当前农村出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①郑笑枫、舒玲:《陶铸传》,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年版,第303页。在此精神的指引下,广州农村的小四清运动与全国全省有着不同,主要目标是社队企业。

根据国家经济调整的政策,广州农村可以搞些家庭副业之类的多种经营,可以发展一些社队企业,广州的工厂有一部分可以扩散到郊区,实际上也促进了广州郊区社队企业的发展。其中搞得最好的是郊区石井公社。石井公社和广州的一些工厂保持了良好关系,搞了很多集体经济,办起了养猪场、养鸡场,同时还承接部分加工,也就是广州市的工业在郊区设点加工。

但是,这些工厂被认为是地下工厂,被认为削弱了生产劳动力,增加了农民粮食负担。另外,有人还认为这些工厂的存在助长了违法乱纪和铺张浪费。这些企业,被认为是打着“社会主义的招牌,干资本主义的勾当”。当时有一句顺口溜说公社很乱:“帐是糊涂帐,仓是无底仓,工分一盆浆,公共财产命不长。”另外社队企业的存在被认为破坏了城乡关系。这样社队企业成了广州农村小四清运动的主要对象。

运动的主要方式是外查内诉,但是并没有查出什么问题。农民搞些副业符合当时的经济政策。在运动中,四清干部发现农民的副业主要是收集一些破布到农闲时纳成鞋底、鞋垫然后到市场去卖。公社也没有什么大问题,干部也没有贪污,但是不处理一些不行。为了交差,于是只好处理个别干部,主要是撤职。1963年底,广州市委认为四清运动开展了一段时间,干部这么久不解放不行,群众对干部也没有很大的意见。准备一面扩大贫下中农,一面干部洗手洗澡,解决四不清问题,然后两者会师,重点进行生产建设。

这段时间的小四清还是比较稳当的,后来也被称作低标准四清。1964年春,广州农村铺开第二批四清,郊区、从化、花县都选了一个公社铺开,基本上就是按照第一批的标准来进行。

二、亲自组建广州农村四清工作队伍

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中央对阶级斗争形势做出错误的判断,认为小四清运动的标准太低,甚至是没有标准,对四清运动的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清思想、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被称为大四清。

1964年7月,中共广东省二届二次会议要求四清运动重新进行试点。为了加强对农村四清运动的领导,广东省委成立了四清运动办公室,由李子元任主任。同时,中南局也成立了专门领导四清运动的小组,陶铸亲自挂帅。

8月,刘少奇、王光美夫妇来到广东。12日、13日刘少奇连续两天给中南局处级以上干部、广州驻军大校级以上干部和省、市厅、局长、地委书记及12级干部作报告。接着由王光美介绍在河北抚宁县桃园串连找根子的经验,提出全国基层有三分之一的领导权不在我们手里,要追查“根子”,反对“反革命的两面政权”。

王光美作了报告之后,广州农村的大四清迅速根据新标准重新展开。首先开始组建四清工作队伍,在全市干部队伍中发出号召,要求主动参加四清队伍。

参加四清总团对当时的干部来说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情,不参加四清就没有资格提拔。陶铸规定参加广州农村四清工作干部的条件,基本条件是政治可靠、思想好、作风正派。规定有如下四点不能参加四清队伍:一是摘帽右派人员;二是有“三反”问题的;三是有重大历史问题未下结论的;四是犯有严重错误的,包括有修正主义言论、有严重的个人主义、对党不满的。在集训期间,还对参加四清的干部进行清查,查阶级、查立场、查思想作风,要求进行自我检查和互相批评,集训不合格就退回。这给四清干部造成了很大的思想压力。

为搞好广州的四清运动,陶铸将已去外省参加四清运动的干部调回,包括农业处长吴健民、农委农业处长杨左生回来担任分团团长,另外他要求广州地区的高校也派人参加了广州四清总团,主要是中山大学和华南师范学院的,如中山大学党委副书记黄先、统战部部长曾谷友、华南师范学院书记林名助,主是党群方面的干部,也包括有老师和学生。

9月8日,广州从党校、干校、机关、工厂、学校抽调了80606人,成立广州四清总团,由副市长杨毅担任团长。另外还规定一个公社成立一个分团,一个大队成立一个工作队。陶铸带着另外中南局秘书长薛光军、政策研究室主任李普参加广州四清总团。

按照要求,四清干部先在花县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集训,然后分头搞试点。下乡前陶铸亲自做动员报告,并宣布各分团领导名单。分团长均以县委书记以上干部担任,吴健民到花山、杨左生到神岗、王永新到赤坨、边六群到人和、何明到花县直属机关及新华镇。

在动员报告中,陶铸对四清干部做出非常严格的纪律要求。要求四清干部全部入住农民家中,与农民“三同”,即同工、同吃、同住,严格要求四清干部不准吃猪肉,不准吃鱼肉,不准吃蛋,凡是猪禽鱼蛋都不能吃,也不准在外面买东西吃。广州总团以人和公社方石大队为先行点,由农村部科长覃圤带两个郊区的干部去打前站,住在大队部,在方石小学搭伙食。正逢中秋节,老师每人五角凑钱煮鸡粥,征询先行组意见,有两个干部参加。回团后覃圤汇报后登了简报。陶铸看到后通知总团宣布对两人进行“三开”,即开除四清队队籍、共产党籍以及干部公职。另外陶铸规定四清干部必须交伙食费给农民,一个月三十斤粮票,二十元钱,这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农民觉得拿了干部这么多的钱,又没有吃什么好的,心里很过意不去,于是千方百计地想补偿给四清干部,于是他们偷偷地在饭的下面放一个鸡蛋,或者把肉剁碎放到饭里边。一不小心,四清干部就会“犯错误”,于是有些干部坚决不肯,弄得双方非常尴尬。①杨丰口述、周艳红整理:《回忆与反思——风雨八十年》,广州出版社2008年版,第117页。

陶铸作了动员报告后,10月5日,四清总团进村,大四清运动正式开始。按照桃园经验,工作队入村非常神秘,首先要扎根串联,就是要找一个根子红的三同户。所谓的根子红首先是不能是四类分子,二是不能是四不清干部,三是不能是上中农或有海外关系。

大四清分为几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清经济,第二阶段是清思想、清政治,第三阶段是清组织,即重组阶级队伍,第四阶段是生产建设。广州农村大四清主要有十二项内容:召开有贫下中农参加的公社三级干部会议,使有问题的干部洗手洗澡;在群众中宣读讲解双十条;访贫问苦,扎根串联贫下中农群众;充分发动群众,在做好干部思想工作基础上进行四清,处理赔退;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国际主义教育;清理阶级成份,建立阶级档案;向群众进行阶级教育,对四类分子进行全面评审;成立贫下中农协会;整顿各种组织、党员重新登记;调整改选生产队大队干部;健全干部参加劳动制度;建立生产制度,改善经营管理。同时还制定了运动好坏的六条标准:把贫下中农真正发动起来,敢于揭露干部,管制敌人;搞清干部四不清,赔退;认真解决干部劳动,补贴工分不得超过2%;建立领导核心;发动群众,对地富破坏敢于斗争;搞好生产。

按照部署,大四清工作分为四段。第一段:访贫问苦,找三同户建立立足点,以三同户为中心,初步了解一些情况,开了一些会;第二段:以第一次代表会为转折点,物色积极分子回忆对比,查、算、比、挖,培养根子,结合搞好小整队,照顾困难户;第三段:以宣读《双十条》为转折点,个别发动和集体发动结合,干部集训;第四段:以小行动为主,开始小四清,再考虑培养积极分子,通过三摆三查,摆过去的工作、经验、问题,查立场、思想、作风。

在运动开始之时,四清工作队把群众发动起来组成一支小队伍,初步形成一个小核心,成立了贫下中农筹备小组。大四清指导思想和工作方法是很“左”的。要求一定要找出很多问题。对社员说的“公社明吃,大队暗吃,小队偷吃,群众乞吃”等深信不疑,认为许多干部利用各种手段从集体经济内部进行剥削,其中合法的手段是多占工分,还认为两极分化非常严重。有群众检举说:干部站、坐、睡都给工分;霸占土地、池塘、果园,种烟卖高价;占种苗;占建筑器材;白吃白喝;游山玩山;私养三鸟;挪用公款,借生产队钱买单车、搞自由运输;私分票据,私报人口;双重补助;出租单车;无偿劳动,另外还有非法的方式,包括有明抢暗偷、贪污公款、侵吞罚款、勒索敲诈、炒买炒卖、倒卖死猪、私卖生猪、地下运输、非法协作。对此,工作队深信不疑。工作队还认为一些干部还在政治上压迫贫下中农,对贫下中农进行刁难、侮辱、有的还捆绑贫下中农,对贫下中农进行毒打、搜查、强奸、罚款、栽赃,有的甚至逼死人,对贫下中农进行逼债、占房子、喂牛屎、抓鸡抓鸭、剥衣服等多种非法手段,但是对地富、富裕户照顾,如优先退赔房子,帮助地主建房等。

因为错误地估计了干部队伍的状况,四清工作队做出规定:侵吞罚款的全部要退;不参加劳动而凭地分肥的,要退;挪用公款的要退;投机炒买炒卖的全部要退;多吃多占的要退。过去没退的现在也要退。按照当时的牌价加20%赔退。多占票证的,退20%,多占大队农副产品的如拿回去白吃的退20%,没给钱的多给20%,多占建筑器材的全部搬出来;请客送礼的,要开清单全部追回来,接受礼物的要退出来。

总的来说,广州农村大四清的期间,采取“左”的做法,过分夸大了四不清形势,竟然说存在了“一个新恶霸集团,吸吮着贫下中农的血汗”。在运动中,错误地处理了一些干部,个别干部因多次批斗和审查感觉到没有出路,竟走了自尽的道路,这造成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震动。

三、在广州花县农村四清蹲点

根据中央的要求,领导干部都必须亲自蹲点指导四清。文件规定,蹲点,必须真正蹲下去。要从头到尾地把一个点上的工作做完,从组织和训练工作队,进村扎根串连、发动群众、组织阶级队伍,直到搞好四清,搞好阶级斗争、整顿好组织,建立和健全了各种制度,蹲点才能算完成。在这些规定下,广东省委领导人分头下乡,陶铸去花县、区梦觉去高要、张云去澄迈、张根生去揭阳。

1965年夏天,陶铸化名王科长,到花县花山公社新华大队蹲点,吃住都在向东生产队一个贫农家里。他不计较农村生活的艰苦,和农民一样,一天只能吃到一餐干饭,剩下两顿是稀粥。在花山公社的一个多月,陶铸瘦了十多斤,见到四清干部开玩笑说:“这下可减肥了。”他还养了一头牛,当地农民都认为他是县委书记,见经常有人来看他汇报工作,猜可能是比县委书记要大点的官。在蹲点期间,陶铸以身作则,集训时都是和四清干部围在一起蹲在地上吃饭,一餐一毛钱。陶铸有天来到郊区方石大队指导工作,四清大队就想该给陶铸吃什么呢?当时的标准就是上面的干部一餐是五毛钱,下面的干部是一毛钱一餐。于是按五毛钱的标准给陶铸安排。一拿上来,陶铸大发脾气:“为什么要搞特殊,你们都在下面吃,我就不可以在下面吃?我不吃。”他没有吃给他准备的饭菜,和工作队一起在地上蹲着吃那一毛钱一餐的饭菜。有一次开会从化县委书记边六群去迟了一点,到的时候食堂没有饭了。食堂工作人员问边六群可不可以吃碗肉丝面,三毛钱,边六群心想,没有饭了,总不能空着肚子吧,就吃了肉丝面。不巧的是陶铸那天正好来视察,见到马上就说:“你还吃肉丝面!”于是边六群受了一顿批评。

当时四清总团的权力非常之大,可以说是党、政、财、文等权全部集中在四清总团手中,甚至于食堂吃什么东西、一天工作的时间等等都由四清总团来定,地方各级政府等于是瘫痪了,没有一点权,县委书记也被抽出来参加四清运动。而广州因为是陶铸亲自抓的点,又显得更加特殊。在花县集训,一天赵紫阳打电话给团长杨毅,说:“花县是陶铸同志亲自抓的点,陶铸叫你们干什么,你们就按他的意见办,可以和省委的部署不一致。”赵紫阳这样交待了杨毅,同时市委也说,一切由四清总团的干部决定,几个处分甚至于抓人都集中到四清总团,市委也没有权。

搞大四清时,在政治上有两个问题是很严重的,一个是四类分子,一个是四不清干部。陶铸规定要查干部在信用社、银行的存款,四不清干部的要冻结,取钱要通过贫协筹备小组和工作队,干部的单车、手表、收音机等贵重财物要进行登记。当时的不管是花县乃至全国都很穷,就算是有陶铸亲自坐镇,四清工作队在花县查不出什么大的问题。

1965年底,广州农村四清总团的事情差不多都是陶铸决定,总团团长杨毅只是个空牌子。每次会议都是陶铸讲完了,然后说杨毅是主持,让杨毅说话。杨毅就说你们按陶铸同志的指示办吧。每次开完会很紧张的,当天开完会,就要出纪要。工作人员把陶铸的讲话记下来,由李普口述,找一个秘书记,还有中南局秘书长薛光军要参加,当天晚上就要把纪要搞出来,由薛光军定稿。广州市的《四清简报》虽然是一个市的四清简报,但是全省乃至全中南局都要看主要是要看陶铸有什么指示,因为那个简报上有四清总团的会议纪要,“某年某月某日在花县开了一个总团委员会议,陶铸同志参加了会议并作了重要指示”,这两句话最重要,有这两句话,广州四清简报等于中南局的简报。

在花县蹲点期间,陶铸提出四清的成果之一是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把花县建成全国的模范县,并且提出了八条标准,其中有一条是“水稻亩产千斤,每人分配百元。”他还提出要建设卫生村。陶铸接受市防疫站站长、公共卫生专家陈安良博士提出的建议,以江村公社小塘大队作试点进行“三改”:一是改变农村厕所,用直通水冲厕,建化粪池,综合发展沼气;二是改水,公用水井,用公用桶打水,并派人定期消毒;三是改炉灶,让炉灶都有烟囱,既节约燃料,又可以避免烟熏造成红眼病。陶铸又把雍文涛、陈安良叫到花县,要求广州市委从财政中补贴每个村10万元进行“三改”。陶铸还对农民的医疗非常重视,陶铸当时在花县蹲点住的三同户家的老太太眼睛有白内障,几乎失明,他还了解到花东公社有很多人有眼疾,于是请中山医学院的邝公道、毛文书等专家率领一个医疗组到花县替农民看病。

四、推行超产奖励田间管理责任制

一直以来,陶铸认为社会主义教育的最终任务是发展生产,他直言不讳地提出:“如果运动的结果不是增产而是减产,社教的声誉就会一落千丈,这么多的工作搞这么久,搞出个减产,谁还愿意搞社教。”国民经济调整以来,陶铸一直在寻找一种适合当时农村经济的管理制度。1961年,陶铸发现清远洲心公社实行“田间管理到户评比奖励”的生产责任制,由各户承包责任田,评产定量,超产奖励,农民积极性大大提高,促进了农业生产。这种田间管理责任制引起了陶铸的注意。

在广州,也在探索一种适合发展的生产责任制,1962年,陶铸收到广州市农村工作部部长侯采苓给他的信,在信中侯采苓向他反映关于田间管理责任制方面的问题,其中说到:“农活数量与质量的矛盾,是长期来没有解决的一个问题,定额管理、按件计酬,一般来说,消灭了磨洋工的现象,解决了农活的数量问题。但是却带来了社员贪分图快,不顾质量的现象。许多农活,特别是田间管理的工作,十分粗糙,甚至不如单干水平,这是一个十分值得注意的问题。解决农活的质量问题,几年来,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加强思想教育,实行检查验收,发动社员互相监督等。但是,并不能根本解决问题,看来,这是由于没有严格的责任制,没有使个人的操作对生产的最后结果——产量负责的原故。”信中还提到“广州近郊,去年下半年以来,经省委批准,在蔬菜生产方面,试行了‘固定地段、管理到人、超产奖励’的办法,这种办法,是将蔬菜生产的各种工作,宜于集体操作的由集体操作,宜于个人操作的由个人操作,在坚持四个统一即统一计划统一调配劳动力、统一分配生产资料、统一收益分配的前提下,将蔬菜田间管理,包括个人负责,在超产部分中,提出15%左右作为奖励,最高不得超过20%,近郊大概有40%左右的生产队,实行了这个办法,结果凡是干部掌握得好的地方,都收效很好。实行这种办法,大大提高了农活的质量,挖掘了劳动潜力,鼓励了社员学习技术,从而就使生产有所增加。蔬菜生产,细致复杂,技术性强,管理工作对产量能起决定的作用。看来,个人对产量负一定责任的办法,只要坚持四个统一,使集体经营的优越性和个人的积极性正确地结合起来,这不是包产到户,是可以推广的。”因此侯采苓建议在水稻生产方面也采取这种方法,将两头(办田、插秧、收割)的工作集体操作,而田间管理的工作,包给个人负责,并在超计划产量中,提出少量奖励给管理得好的人。①广州市农村工作部1962年第10号,广州市档案馆馆藏档案。

来信引起了陶铸的共鸣。在此情况下,尽管有着四清运动,1963年,广州农村全面开始推行田间管理责任制,广州市郊、花县、从化、佛岗专门召开专业会议,检查和部署田产管理责任制工作。全市10348个生产队中,确定实行超产奖励责任制的有5088个,其中落实到人、到田的有80%。这些制度挖掘了劳动潜力,提高了工作效率,提高了农活质量,做好细收细打,减少了天天排工的事务,贯彻了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制度的实施得到社员的支持,认为这是“吃饱饭的制度”,是“合作化以来最合心水的田间管理责任制度”,“早一点把这一制度落实,增产肯定会更多”。①广州市农村工作部1963年第10号总号第44号,广州市档案馆馆藏档案。

田间管理责任制的效果明显,陶铸想在广州农村甚至广东省进一步推广。1963年底,广州郊县公社党委书记在从化温泉召开,陶铸亲自出席并讲话,总结了一年来广州田间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情况,他还邀请在从化的朱德委员长与与会的公社书记们合影,以获得更多的支持。

大四清运动在阶级斗争为纲的情况下推行,一些适合当前经济发展的管理体制与经营措施都被迫停止。但是在陶铸亲自坐镇指挥的情况下,广州农村的四清运动都把抓好生产作为重要任务,一直在推行这种超产奖励的田间管理责任制。1965年3月,中南局在《广州农村四清总团(委)扩大会议纪要》批语中提出:“当前点上工作应当以生产为中心,结合生产搞运动。”按照运动步署,四清运动中有个清理阶级队伍的阶段,过完这个阶段才可以搞生产,陶铸说:“已经快要春耕,你们是不是倒过来,先搞生产,再来清理阶级队伍。”既然陶铸说了,四清工作队就按陶铸的指示办。四清总团团长杨毅去省里开会,把广州的部署向赵紫阳汇报,但没有说是陶铸的意见。赵紫阳说怎么能这么搞,要先把阶级队伍清理完再搞生产。于是广州农村又按赵紫阳说的办。后来陶铸一看,马上就问怎么把他的部署给改了。杨毅又不敢说是赵紫阳让改的,说是记错了,又改过来。陶铸发现四清干部情绪有点不对,于是到广州召集中南局等单位开会,邀请新到任的广州市委第一书记雍文涛参加。在会上,陶铸再次强调要推行田间管理责任制。陶铸在会上说:“你们怎么那么怕赵紫阳呀,你们还是按我说的办,今天你们市委第一书记也在,他也是省委书记,你们会后写个报告给赵紫阳,给省委,就说我们这个部署和省委不一致。”报告第二天赵紫阳就批了下来,同时赵紫阳说:“我早就和你们讲过嘛,你们那里可以和省委不一致嘛。陶铸同志在你们那里要创造经验。”②杨丰口述、周艳红整理:《回忆与反思——风雨八十年》,第126页。

进入1966年,阶级斗争的形势越来越严峻,5月,陶铸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前往北京,他坐镇指挥的广州农村四清运动也直接转为文化大革命。在为期三年左右的广州农村四清运动中,由于陶铸的坐镇指挥,广州农村的生产秩序和农民生活并没有受到很大的影响。相反,由于陶铸推行的新农村建设和田间管理责任制,广州的农业生产得到了一定的发展。

(作者系中共广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征集研究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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